工地铲车出租服务合同(精选3篇)
工地铲车出租服务合同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二、本设备仅限于用于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月30天计算,每天工作为拾贰小时,月租赁费用为每月元计算,每月根据进度款统一结算。
六、设备的进场和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次。
七、甲方职责和权利
1、挖掘机配备名操作工人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3、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任务。
若无故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
4、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技术要求的挖掘操作。
5、租赁期间,甲方的服务仅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甲方设备的签收与保管和每天的工作安排。
2、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
九、
1、其他约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付全责。
若因甲方操作人员自身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操作人员自行负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附协议。
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铲车租赁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工地铲车出租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煤炭部分运输任务交由乙方运输,依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产品、线路及价格
1)货物名称:
2)发货地:
3)收货地
4)运价:以市场价为标准暂定运输价格,暂定价格每吨元。如市场运价发生波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当时运输价格。
二、路耗及赔偿
长途运输因煤炭自身的特性会造成一定的损耗,每车正常路耗为公斤,损耗在 公斤以内的视为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吨 元赔偿甲方 。
三、卸货及验收
乙方运到后,由甲方安排过磅、卸车并对货物进行验收。以过磅的实际重量为收取货物的数据结算运费。实收吨位与矿发重量相差公斤以内的以矿发吨位为准。
损耗超过公斤的按当时煤价赔付甲方。
四、运费的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煤炭运到指定地点后,运费实行一趟一结,现金结算。
五、合同的终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间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此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进行清算并支付乙方运费。
六、如线路变更及运费价格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工地铲车出租服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性 质:
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 话:
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担任 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 。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金额分别为 、 、 、 。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 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其他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政策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___年 ___月 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日期: ___年 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