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制度(通用32篇)
工资制度 篇1
摘要: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不仅涉及企业的经济核算与效益,而且与员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合理有效的分配制度不仅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使员工努力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效益,而且能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知识经济下吸引和保留住一支素质良好且具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进而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很多企业已经认识到薪酬体系的重要性,并且在薪酬的制定、运作管理的工作上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如何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薪酬方案并根据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仍是企业管理者所面临的一个难题。
关键词:薪酬;绩效;制度
我们作为一家于20xx年6月开始筹备,20xx年新成立的企业,可以凭借尚未建立新公司工资体系的优势,彻底打破员工们在原有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的概念,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总体目标,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发展的长远规划,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薪酬体系,从而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在激励员工、培育企业文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巨大作用。
一、制定薪酬战略,确定薪酬模式
经过对国类同行企业的调研,对国外先进企业和国内外资企业先进的管理观念的学习,走访公司上下各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对岗位技能工资制存在的问题和弊端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反复讨论研究,结合公司的现状和特点,决定采用“岗效薪级系数工资制”的薪酬制度。
1.建立岗效薪级工资制的总体思路
第一,建立一个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客观、公正、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处理好薪酬分配的内部公平合理,外部兼顾不同岗位之间的市场价位,合理定位,处理好新老员工之间、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之间的工资关系,并考虑到企业薪酬现在与长远的支付能力。第二,建立一个主要以岗位、业绩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实行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第三,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在一岗一薪的基础上实现一岗多薪,既解决不同岗位之间的劳动差别,又兼顾在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之间的劳动差别,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尊重经验、尊重能力、尊重实际工作效果。有利于各岗位自身的升薪通道。第四,实现岗位工资标准不再以固定金额表示,而是用系数表示。主要用意是为使固定的工资变为活动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与经济效益紧密挂钩,当企业效益差的时候,岗位工资随效益下降;当效益好时,岗位工资随效益上浮。第五,考虑工资要及时反映员工当前状态工作的好坏、生产任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月度考核挂钩,动态反映员工当前工作业绩,与工资紧密挂钩。
2.岗效薪级系数工资制的框架模型
(1)工资结构岗效薪级系数工资由岗位薪级系数工资、岗位业绩系数工资、岗位津贴附加工资和效益年终奖励四个工资单元组成。一是岗位薪级系数工资,主要由岗位要素点和个人要素点两个单元构成。岗位要素点是按岗位规范、责任大小、作用大小、供求关系、技能要求及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量、辛苦程度、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环境等多种要素通过测评所确定的,反映不同岗位之间劳动差别的岗位级数(简称岗级)。二是岗位绩效系数工资。岗位绩效工资部分是体现当前状态在岗位劳动(工作)中劳动成果差别的工资单元,通过以经济指标、工作指标挂钩,即时的反映岗位员工的贡献和薪酬待遇。按月考核确定。三是岗位津贴工资。岗位津贴工资由加班工资、技术津贴和有毒有害工作津贴、回民津贴四部分组成。有毒有害津贴及回民津贴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技术津贴包括对关键的技术拔尖人才的技术特贴和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中级职称、技师的技术补贴。按月补贴发放。四是年终效益奖励工资。岗位年终效益奖励工资是根据当年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确定的综合效益奖与突出贡献奖,按年度考核发放。
二、薪酬方案的制定、组织与实施
1.进行岗位分析,确定岗位测评要素我们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和实际,首先开展了对各岗位(职位)的分析,并根据各岗位不同的特点及工作要求,对各岗位进行系统的描述,组织编制了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在此基础上,我们以各岗位的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文化及技能要求、工作环境和工作辛苦程度等要素作为各岗位的测评要素,并明确了岗位测评标准。
2.对各岗位进行测评,确定岗位级别根据确定的岗位测评要素和测评标准,我们分别组织专业人员、职工代表、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及管理人员、公司高管对各岗位进行测评打分,并经过综合平衡协调,确定各岗位所对应的岗位级别。
3.制订实施方案,坚持民主程序制订岗位绩效系数工资制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并经过相关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实施。
三、进一步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调整考核分配结构
新的工资分配及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初步实现了公司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主体,公平、公正、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拉开各类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的设想。对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四、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的体会
经过工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的改革,公司的薪酬体系更加规范和完善,形成了员工的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员工的薪酬随企业效益和个人业绩的变化上下浮动,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员工的多元化收入分配体系初步形成,公司的中坚人员、骨干人员、一般人员的工资收入拉开了差距。对公司薪酬体系的建立、改革和深化,我们有以下体会:第一,方案设计要深入调研,贴合公司实际,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切实可行。在薪酬体系进行设计前,要进行多方位的调研,包括对国内外先进企业、同行企业、本企业实际状况、员工的各项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这样才能使设计的方案合理有效,便于推行和操作。方案的设计要体现企业、员工和社会三方利益,对激励员工工作热情、合理支付员工成本、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第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走民主程序。一个薪酬方案没有取得大多数员工的认可推行起来是非常困难的,会打击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可能实现薪酬的激励作用。因此在薪酬制度改革前,我们在公司上下听取意见,在员工中对原来工资制度的弊端进行了剖析,对新的工资方案思路进行了宣传,在思想上取得了一致的认识。第三,要进行科学的工作分析、岗位评价。我们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吸收有关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成临时小组,对各岗位的职责、责任、权限、工作强度、任职资格等深入了解,进行科学分析和系统的描述,确定各工作岗位的价值。对各岗位以统一的尺度进行评价,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第四,要建立多元化的薪酬体系,考核指标要亮化、透明、合理。因为公司的工作性质,岗位分类较多,各类机械操作司机、设备维修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等,我们建立了多元化的薪酬分配体系来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在设计考核指标时,以科学合理、突出重点、便于考核作为指导思想来设计各项考核指标。总之,企业薪酬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不是一项短期的工作,公司现行的薪酬体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我们要针对这些问题,不断进行制度、管理的改革、创新,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春姿.吉林建龙钢铁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优化设计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xx
[2]余学文.涟源钢铁集团公司岗位绩效工资体系改进研究[D].湖南大学,20xx
工资制度 篇2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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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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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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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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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工资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本制度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以上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德工资差异;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和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本制度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三、薪酬体制
1、薪资标准:公司实行岗薪制,贯彻“饮食设岗,因岗定薪”的原则。每个岗位的薪资标准,依照岗位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难度高低等因素,由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拟定草案,交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后,报总经理确定。
2、年薪制:享受年薪制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确定(一般一年确定一次)。
(1)薪制对象:公司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相关的高级技术、业务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
(2)年薪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业绩、能力、责任等因素确定,享受年薪制的员工薪资由工资总额的20%作为风险资金后,按月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算风险基金的发放额发放给员工(以年终考勤、奖惩、绩效考核等依据)。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员工由所在部门领导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1)月薪制对象:除实行年薪制工资以外的固定员工。
(2)月新标准:由部门经理确定,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4、日制工资:工人
日制工资工人不属于公司固定员工,日工资制工人工资标准根据工种不同由生产部门拟定,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公司固定员工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2)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工程师、生产厂长、项目经理
(3)基层管理人员:各部门和项目部的主管,包括财务部主管会计、行政主管、人事主管、技术主管等
(4)专业技术人员:出纳、会计、人事专员、行政专员、技术员、安全管理员、实验员、物流员、驾驶员等
(5)行政后勤人员:文员、仓管员、前台接待
四、薪资结构:
固定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补助+住房补助+工龄工资+餐补+年终奖金+绩效考核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
(1)贯彻“因职设岗,因岗定薪”原则,行政人事部根据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度高低、专业性、劳动强度等因素起草各岗位基本工资等级标准,由总经理审批。
(2)每个岗位的基本工资等级由行政人事部和所在部门经理共同协商,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中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等级由总经理确定。一人担任多个职位的,按照所担任最高职务确定基本工资等级。
2、岗位津贴
(1)主管以上管理人员自担任管理职务之日起领取职务津贴,不担任该职务之日起停止支付;不满一个月时间按比例计算发放津贴;代管主管职务时,也发给该职务的津贴,但代管职务时间必须在一个月以上。同时担任几个管理职务的,领取所担任最高级别的津贴,不给予双份津贴。
(2)岗位津贴等级标准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总经理审批。
3、通讯补助
(1)通讯补助是指公司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的员工手机费等。
(2)通讯补助标准参见《财务报销制度》
4、住房补助
本市户籍员工不享受住房补贴,非本市户籍的所有员工每人每月享有××元住房补贴。
5、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工龄工资根据本公司工作的实际年功长短,员工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按100元逐年递增。
(3)工龄工资的增加均以满周年后的次月起计算。
(4)新进员工一年内不能享受工龄工资,满一年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工龄工资,年满55周岁的所有员工不再计算工龄工资。
6、餐补:参考×地区基本生活标准,每天给予×元生活补助。
7、年终奖金:公司年终奖金采取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
(1)年底双薪:年底双薪体现公司对每位员工的关怀和回馈,于每年春节放假前予以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年底双薪=月标准工资+月标准工资×12个月(员工本年度实际工作月数)
实际工作时间不足月的按整月计算。
(2)优秀员工奖(创造奖、功绩奖)、优秀管理人员奖: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年度经济效益以及个人绩效、贡献程度评定,标准由总经理确定。
8、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月评、季评、年评结果,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并结合总经理意见核定发放。
五、薪资调整
1、整体调整。调薪原则上每年一次,每年的3月1日为薪酬调整日。包括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办根据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状况决定。
2、职位变动时的薪酬调整:
(1)由低薪级职位,调任高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所调任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2)由高薪级职位,调任低薪级职位工作;应改支该低薪级职位对应的薪级,薪等不变。
3、晋职与降职时的薪酬调整
(1)同一职级的不同等的晋职与降职,则按同一级工资的对应的等级作出薪酬调整;
(2)跨职级晋职或降职,则调整为相应职级的对应职位的薪级的最低等起薪。
4、临时调薪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进行临时调薪,其标准由公司总经办会议确定:
①公司经营效益发行重大变化;
②社会物价水平的提高或降低;
③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变化与工资行情变化;
④其他公司认定的情况变化。
(2)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由其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临时晋职调薪,以兹鼓励。
①有特殊功劳表现。
②中途录用的员工、具有优秀的技能与成绩。
③为同行业间竞相争取的人才。
④其他总经理认可的情况。
六、薪酬标准
1、新进员工试用期薪酬
①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②招聘时没有薪酬协议的初次任职者按所在岗位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的80%发放,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者则按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③试用期间员工照常享受公司的通讯补助、住房补助以及其他公司的福利性补助。
2、特别休假的薪酬计算
①婚假、病假等超过连续一个月的日历工作日,只支付基本工资与工龄工资;
②事假免发所有工资,人事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薪酬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①执行月薪的员工,按照每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②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下月×日发放,遇双休日自动顺延;遇节假日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至节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薪酬中直接代扣:
①个人薪酬所得税;
②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③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④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八、薪酬保密
总经办、财务部以及人力资源部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本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可每年根据市场薪资调查、物价上涨水平、公司经营状况等,提出此方案的修改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作为此方案的附件。
工资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条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考核总体原则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KPI的考核原则
1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CPI的考核原则
1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2轻重有别原则:重罚造成不可挽回事故或不合格责任者、轻则轻微不合格责任者。
第十二条KPI的考核
第十三条CPI的考核步骤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管理机构
1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绩效工资的计算原则;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主管、各部门人事联络员。
职责:汇总各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处理考核及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的一般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KPI的制订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部门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或上级主管审批。因此,KPI的制定需要经过各方的充分沟通才能最后完成。
第十七条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须由目标承担者策划提出,报经上一级审批认可后下达。分解师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上级和下述充分地沟通。各级审批者也是分解过程的指导者,有责任为下一级的分解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监督。
第十八条KPI的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应在年度KPI的基础上按季度来分阶段制定。各级季度KPI制定中,必须明确各项指标在季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并作为该员工考核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KPI的权重比例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在分解KPI对共同沟通、协商。
第十九条公司级KPI: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予以确定,一般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由公司领导提出下一年度的KPI。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公司级KPI,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再次分解。职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职能科的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
第二十条对公司级KPI的作用和需达成的目标作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形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火。
第二十一条弄清楚每隔KPI与自己的关系:那些事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何种程度。
第二十二条弄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是什么;KPI的转换是什么;KPI的输出时什么。
第二十三条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四条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非常强,必然要经过各个部门间的反反复复的多次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能把KPI分解好。
第二十六条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可量化的测量指标、KPI权重、评价维度、评价计算方法、实现KPI的必备资源、须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遗漏。
第二十七条KPI评价标准是指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并可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自评和上级评定时,对工作状态判定结论的惟一尺度就是评价标准。
第二十九条数字型KPI、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本。数字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时间、工作质量。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
第三十条部门级KPI的考核:首先由部门经理进行自评,然后由其主管领导结合自评资料对部门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部门和部门经理的KPI考核成绩K1。
第三十一条科KPI的考核:主管先对科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部门经理结合自评资料对科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科和主管的考核成绩K2.
第三十二条职位KPI的考核:员工先对自己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经理或主管结合自评资料对员工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员工的考核成绩K3。
第三十三条自评即被考核人的'自我考核,考核结果一般不计入考核成绩,但它的作用十分重要。自评是被考核人对自己的主观认识,它往往与客观的考核结果有所差别。考核人通过自评结果,可以了解被考核人的真实想法,为考核沟通做了准备。
第三十四条上级考核是考核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被考核人的上级对他的工作情况最为了解。上级考核要考核所有项目。
第三十五条为了防止误差,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重要工作KPI和日常工作CPI应经常进行监控并记录,在正式考核时,可以此为原始材料。
第三十六条考核过程的沟通时整个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改进弱点。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考核沟通应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为20~30分钟。
第三十八条在考核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
第三十九条CPI的主要考核范围主要由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领域管理制度两个部分所组成:
(1)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与改进工作。
(2)其他领域管理要求:考勤和劳动纪律。
第四十条部门内各级CPI考核范围:原则上要求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考核范围与下一层责任者的只能惊醒分解定制,只要能够确保对CPI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不强求表现方式与组织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四十一条岗位级CPI考核范围:由基层机构参照公司原岗位考核标准,涵盖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态度、协作配合、自我改进等方面要求进行指定。
第四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总体原则制定,以明确部门内部的考核方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中关于考核原则的有关条款。考核细则的内容包括:对部门内各岗位KPI和CPI考核构成的规定;对考核工作完成及时与否、月监控记录填写与否等方面的奖惩办法;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部门经理考核中,KPI考核成绩和CPI考核系数为乘积关系。
第四十五条考核支持系统:在现有的OA系统上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所有的考核工作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第四十六条各级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下属工作的关键事件进行监控。每月均需对下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就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管理系统中。
第四十七条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记录保存期为一年。
第四十八条根据各部门的考核分数,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第四十九条部门获得的季度绩效薪酬绝对数值,供部门其他人员进行再次分配。
第五十条根据各主管的绩效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十一条科的绩效薪酬总额的数值为B1、B2~~~~~~
第五十二条剩余部分为F=B1-D。
第五十三条季度考核工作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考核结果由各部门经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四条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员工的考核资格。
1考核季度内擅离职守一次,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2考核季度内持刀早退累计5次及5次以上的员工,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3考核季度内请事假超过30天的员工,取消考核资格。
4考核季度内请病假超过45天,取消考核资格。
第五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不予以考核,绩效工资按部门平均成绩计算发放。
1考核季度内公假超过1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月考核。
2考核季度内休产假超过3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季度考核。
3年度考核期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第五十七条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十八条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是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现绩效考核程序化和自动化的工具,是基于现有的OA系统上开发时。因此,对于使用OA系统的员工,必须使用绩效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过程。
第五十九条绩效考核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电脑部负责。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使用、监控,对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对功能的不断完善提出改进意见。电脑部负责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处理突发事故。
第六十条任何员工入职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在考核时不会感到突然或有逆反情绪。
第六十一条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六十二条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观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开,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工资制度 篇5
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工资制度 篇6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
(1)取消了工资分
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工资制度 篇7
一、指导思想
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教育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当学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 ,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期)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五、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与发放
个人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15分,能10分,勤50分(考勤占15%、工作量占60%、教育教学过程占15%、兼职10%),绩25分。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凡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婚期增加7天。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胎的为晚育,无论是顺产还是剖腹产产假为4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3天;育龄妇女生育第一胎后应主动采取节育措施,避孕失败造成小产者产假15天,引产者产假1个月。③丧假: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②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导处备案,安排好课务。(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领导干部、教师出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方可离校。
3.考勤考核办法(满分1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②病假每天扣0.5分。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含学校的会议、教研活动等)④旷工一节扣2分。
工作期间,事假3天以内,一般病假7天以内(住院15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减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发生在同一月的,合并计算请假天数,下同);矿工1天,事假15天以内,一般病假在15天以内(住院治疗30天以内)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奖;累计矿工2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15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一般病假1月以内(住院治疗1一个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奖;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状态的,视为出勤不全,酌情扣减考勤奖。
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情况,包括学期中事假、病假、旷课、旷工、开会迟到早退等情况,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从总分直接扣减。
(2)工作量(30分)
本项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
1.根据岗位设置确定教师工作量,教师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视为满工作量。基本为14-16节每周。
2.个别岗位因实际因素视为不满工作量,具体折算如下:图书室管理为满工作量的40%;科学仪器室管理为满工作量30%。团队、工会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核算工作量,也可以按平均工作量增加40%。个别临时性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核算工作量;统一的临时性工作不计工作量,没有参加的一次可以扣3-10分。初中教师周日到岗的每月可以加5分计入(出满岗的才加)
3.工作量考核:达到满工作量为100分,不满工作量的得对应分数,代上一节课加0.3分,因私少上一节课扣0.3分。
4.分配办法
全校绩效奖励性工资总额的30%除以全校工作量考核得分总和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工作量考核得分就是教职工个人工作量绩效工资额 。
(3)教育教学过程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1.师德:(15分)
对在教育教学中,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向家长索取物品,有损学校形象的;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由行政会研究视情节扣除相应的师德考核分。影响大的老师不得享受德的考核奖,教师德育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不得享受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学校把安全考核纳入教师德的绩效考核。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行政会研究将扣除责任人安全考核分(总分不超出15分)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
1.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2.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15分,造成伤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4.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5.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6.教师有严重不团结行为或出现打架骂人的恶性事件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15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处理。
7.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进行打牌,下棋、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比赛除外)。
8.凡擅自离岗,上班期间随便出入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上班期间酗酒过度,有损教师形象的每发现一次扣3-10分。
3.教学教研(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⑴备课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课案,课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累计平均值为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已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1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④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具安排不明确,发现一课时扣0.2分。
⑵上课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达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凡听课中发现满堂灌的老师一次扣1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③不按时候课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或者接打手机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④上课清点学生人数,因不实行点名制而引发的学生的不安全因素等,发现一次扣2分。诱发的其它责任事故按安全责任合同办理。
⑶作业布置与批改
布置作业要依据大纲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一周内完成作文批改,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批改好。不漏批、错批作业,作业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严禁以压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重视口头作业及动手能力训练。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学校统一规定之外的教辅资料。发现一次扣2分。
②美术及劳动科技课手工作品于期末上交,其它各学科应按课标要求对学生进行认真考查并做好记录。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③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④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⑷辅导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按要求填写好成长记录。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无成长记录每人次扣2分(由教导处统一确定人头)。
②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其它隐蔽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1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直至解聘等。
③早读课或自习课教师必须按时到班辅导。发现不到班辅导或不按时到班辅导者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⑸考核进行考核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核将由学校逐步实行改革,考核分过关考核、期末考核进行。
(1)过关考查 过关考查由教导处,教研组组织进行,各项目过关率应不低于8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扣分。①不进行重点单元过关考查的每一次扣2分。②对没能过关的学生不进行再过关的扣1分。③过关人数低于全班人数的80%扣1分。
(2)期末考查 ①期末考查由教办、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成绩进入绩效考核和加分项目。因绩效发放的时间等因素制约可以顺期兑现落实。②音、体、美、电脑等专兼任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 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扣2分,按规定无成绩记载的扣2分。
2、教研 (10分)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有书面发言稿,能主动听课,每学期人均听课达10节以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考核对象听课每学期达20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每人交一篇有质量的教学论文,认真学习教科研理论,撰写《教师专业成长学习心得》10篇(女50周岁及以上,男55周岁及以上减半),并按学校要求进阅览室看书学习,按要求撰写好读书笔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直到扣完为止。①学校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②集体备课,无中心发言稿扣3分。③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要求,每少一节课扣2分,无评课意见,每少一次扣0.5分。 ④青年教师未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每次扣5分。⑤每学期教师未按学校布置的要求参加各级论文竞赛的,无教研论文的扣4分。⑥教师撰写的读书笔记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2分。
(4)教育教学考核实绩 (25分)
“绩”主要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重点考核:①教学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教育学生成效,主要以学生对教师评价为依据。(5分)②维护团结稳定,维护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主要以考核小组的评价为依据。(5分)③教学业绩主要以学期片区统考所教学科的综合分和特优生完成率为考核依据。一等的得满分,二等的得10以上,末等的得5分,因特殊原因中途接班的以起始名次为依据,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但满分不得超过15分。(15分)
特别要强调一点,凡是需要参加考调的老师,实绩考核当年(期)综合评定不得居于片区末等。(处于自然班倒三分之一名次)
第二项:加分
师德加分:
师德表现考核合格并且被教职工公认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突出的(被评为校师德标兵)加2分,受到校、区、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分别加2、3、4、5、6、7分;同时受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
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有重大隐患有立功表现的加3-10分。
教学教研加分:
教师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与辅导奖,参照以下条款执行:
1.区级学生竞赛活动中获团体第一名的辅导教师得2分,第二名得1分,第三名以下不得分。
2.在县、市、省、国家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举办的学生学习、文艺、体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团体一等奖的辅导老师,分别得3、5、8、10分,二、三等奖(组织奖)按相应级别一等奖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部门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在县、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机构主办的学生学习竞赛活动中,学生获个人一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得1、l.5、2、3分,二、三等奖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每人次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4.学生作品在县、市、省、国家级教育部门正规刊物上发表,辅导教师分别得1、2、4、6分。
教师教学研究有下列实绩,按下列标准加分:
1.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区、市、大市、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区级(2、1、0.5),市级(3、2、1),大市级(4、3、2),省级(6、4、3),国家级(8、6、4)(非教育行政部门不纳入此范围),同篇论文以最高层次计分,每个层次特等奖参照上个级别一等奖计算,鼓励奖参照下个层次三等奖执行。
2.区级教育教学评优活动中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县、市、省、全国性教育教学评优及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分别得5、8、10、15分,二、三等奖分别按相应级别的80%与60%标准奖励。在非教育系统举办的上述活动中获奖的按上述标准的25%执行奖励。
3.承担各类教学公开课任务的区、市、大市、省级、国家级每节课分别加(2、3、5、8、12分)。
4.论文发表(必须有“三标识”的:国内刊号CN、国际刊号ISSN、邮发代号)按同级获一等奖计算,论文交流参照同级论文评比二等奖计算。(主要指教育刊物(校报可以加1-2分))。
5.承担市级课题实验班教师,每学期有明确的课题研究计划,积极开展实验、收集、整理好实验材料,按时按质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课题负责人加3分,课题组成员、实验班教师分别加2分。当年课题评估合格或鉴定结题另加2分。若获省市教科研成果奖,分别给予课题教师奖励,省级为(5、4、3),市级(4、3、2),县级(3、2、1)。凡参加实验课改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等活动中将优先考虑。
6.在学校期末优秀教研组评选中,获得一等奖的教研组,所有组员每人加2分,组长加5分;二等奖教研组所有组员加1分,组长加3分。
7、中三会考中综合排名在区前三名者,语数外老师加30、20、15分。其余学科按70%计分(小学毕业考试语数居片区前三名者),生物地理按50%计分。单科成绩综合处于前三名者,优先享受外出学习进修培训的机会。
分配办法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者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3.发放要求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b解除聘用合同的; c停发工资的;
(2)经过市教育局批准的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只享受考勤和基本工作量分值的绩效工资。
(3)在师德师分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纪律处分的,酌情扣除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凡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二)单独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与发放
1.标准
(1)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班主任津贴总额为学校奖励性绩效的15%,分基础性和考核性两项,其中基础性班主任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考核性班主任津贴为余下班主任津贴部分。(小学最高不超过180元每月,初中最高不超过240元每月)
(2)行政人员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经过教育局任命的校级中层以上干部,按教办与学校考核标准核发。其津贴总额按教办的统一方案执行。
副校长系数为1.3,教导主任系数为1.25,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为1.2.副教导主任为1.15.1.专职支部书记、学校专职报帐员按本校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0.7-1.0倍提留(30岁以下系数为0.7,30-40岁系数为0.8,40岁-50岁系数为0.9,50岁以上系数为1.0)
学校专职支部书记,副校长、中层干部及专职报帐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以省教厅、南充市教育局《试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执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等方面。
“德”主要考核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格素养、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政令畅通、团结协作、廉结自律等方面。
“能”主要考核领导干部教育教学能力,教研指导能力,德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执行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量,常规工作和出勤。
①工作量分为职务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职务工作量:学校副校长计0.6-0.9个工作量(30岁以下计0.6,30-40岁计0.7,40-50岁计0.8,50岁以上计0.9,其他领导干部以此类推);教导主任计0.5-0.8个工作量;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计0.4-0.7个工作量。教学工作量:以学校标准工作量,根据实际承担的教学任务,计算领导干部的教学工作量,学校领导干部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0.6计入总工作量。
②常规工作分教学常规工作和管理常规工作。教学常规工作以教学“六认真”考核综合得分为依据,计算公式为:领导干部承担的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规分值;管理常规工作,以领导干部分管工作或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实效的考核分为依据,计算公式为:领导干部职务工作量考核得分率常规分值。
③出勤。根据学期内领导干部出勤,包括事假、病假、开会迟到、缺席等情况 在总分中直接扣减。
“绩”主要考核:①领导干部的教学工作态度,敬业奉献精神,全面育人的效果,主要以学生评价的结果为依据;②领导干部的教学实绩,主要以每学期参加片区统考所教学科的综合得分和优生完成情况为依据;③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业绩,主要以教职工对领导的组织力、执行力的评价为依据;④领导干部对学校工作支持、协调、配合的成效,主要以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评价为依据;⑤领导干部完成教办安排工作的时效情况,主要以教办的考核评价为依据。⑥领导干部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学校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表彰奖励适当加分。
学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先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再由教办考核确定其最终得分。学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量化细则由教办制订。
学校领导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人数(校长除外)系数考核得分率。
校长津贴按学年度核定标准,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3)后勤人员的考核以后勤管理细则执行。
2.发放
班主任津贴的发放与其他绩效一并进行。方式相同。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及发放细则将通过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一经通过,年度内一般不再改动。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分数将安排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学校将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
4、其他相关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一 班主任考核细则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自动化,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内容:
1、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个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以班务手册记录为依据)制订有个性的班级公加2分,没有的不得分。(以学校检查为依据)制订有班风、学风的加3分,没有的不得分。(以学校检查为依据)平时能按时上交资料,每次得2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2分。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加5分,迟交者扣2分,不交者扣5分;有个性化的加2分,有雷同者不加分。
2、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队活动课,班队主题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其中主题活动每举行一次得2分,未举行的倒扣2分,班队课移用1节扣1分。(以班队活动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
3、每天上好晨间谈话课,并及时做好记录,少上一次扣0.5分(以学生座谈和晨谈记录为依据,尤其是留守学生中心理不很健康的学生以及班上的问题学生),搞好全到场工作,督查落实所辖区域的卫生、锻炼、集会、劳动实践等常规工作,凡一次不到场落实的扣2分。
4、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能采取适当手段,每学期对50%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一次,缺一次倒扣1分。(以座谈和家访记录为依据)同时考核班级巩固率,每流动一人扣5分,流失一人扣10分,每增加一人加8分。
5、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每组织一次得2分,少开一次倒扣2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
6、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的学习差异生会议,做好提优补差工作。每组织一次得2分,少开一次倒扣2分。(以会议记录和学生座谈为依据)没一学期至少和科任教师有四次以上碰头会,研究班级发展策略,有记载。每组织一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5分。
7、能积极向校园广播、《阳光成长报》输送稿件,每星期2篇,学期累计达30篇的得10分,缺一篇扣0.5分;被录用的每篇加1分,最高加10分(运动会报道因另设奖除外)。(由团队提供)
8、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学校常规检查和会议记录为依据)
9、能积极撰写有关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或课题,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3分、2.5分、2分,在市级获一、二、三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5分、4分、3分,在省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7分、6分、5分,在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获9分、8分、7分。交流、发表、已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降一级二等奖计算。未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计算。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件为准,在该学期相应教学时间内为有效)
10、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各项活动。每缺一次倒扣5分。(以平时记录为依据)在校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在区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分、2.5分、2分,在市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5分、4分、3分,在省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7分、6分、5分,在国家级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9分、8分、7分。学生作品交流、发表、已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降一级二等奖计算。未设一、二、三奖后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计算。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非本人指导的本班学生获奖按同级奖的50%计算;最多加分不超过30分。(以竞赛公布的结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文件为准,在该学期相应教学时间内为有效)
11、能科学、规范管理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得5分;否则不得分。
12,为寄宿学生提供一切优质服务,及时上缴学生伙食费,在公布收费的一周内必须如数上缴到学校财会处,每延迟一天扣5分。
13、班主任要把爱倾注于每一个学生,把乐观、健康、美德、智慧落实在班级管理的各个环节,把班主任工作当成主业来发展。以家长、师生、学校班子的综合评价确定等次。
二、考核办法
由教导处统一考核,结合值周考核、师生评价以及领导班子考核综合评定。根据得分的高低,确定一二三等次,一等的发90%-100%的津贴,二等的发85%-90%的津贴,三等的发75%-85%的津贴。(班级人数以小学部、初中部分开算出平均数,每增加5人可加2分。)
三、班主任考核结果的使用
1、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成绩,得分第一名评为学校文明班级,并有资格参加上一级优秀班主任的逐级推选;。
2、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不能参加上级有关德育管理的评优评先。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者;
(2)、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3)、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班中学生的行为者。
3、不合格的班主任由学校直接解聘。
附二 后勤人员绩效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搞好学校后勤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后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惩 戒:
1、服从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不服从学校安排,且工作不主动,每次扣5—10元。
(2)参加有关会议和学习,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元,无故不到每次扣10元。
(3)上班期间,迟到或早退0.5小时内每次扣5元;迟到1小时及以上,每小时扣10元;无故缺席扣发日平均工资。
(4)按时提供三餐,延迟一次扣相关人员10-20元。
(5)保证饭菜质量,蒸一次夹生饭或夹生馒头扣相关人员30元。
(6)工作期间,事假3天以内,一般病假7天以内(住院15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减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发生在同一月的,合并计算请假天数,下同);矿工1天,事假15天以内,一般病假在15天以内(住院治疗30天以内)的,不得享受半年考勤奖;累计矿工2天以上15天以内的,事假15天以上1个月以内的,一般病假1月以内(住院治疗1一个月以上)的,不得享受全年的考勤奖;精神不振,出工不出力,不在工作状态的,视为出勤不全,酌情扣减考勤奖。【注:请假手续: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②向主管领导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总务处备案,安排好相关工作。(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与伙食团长或搭班职工打好招呼,办理好交接手续方可离校。】
2、讲究个人卫生, 坚持穿戴工作衣帽,注意饮食卫生安全,菜食、用具等清洁无毒、无污迹。
(1)上班期间不穿待工作衣帽,每次扣3元.。
(2)搞好清洁卫生,保持餐饮用具清洁、地板干净、水缸内无杂物,否则,每次每处扣3元。
(3)保洁员每天不深入实地督促检查,每天扣3元,不记录每次扣2元;学生就餐不管理,每顿次扣3元。
(4)定期消毒(环境消毒每周三一五次,餐具消毒每周二至三次,饮水消毒每池一次),每少一次消毒扣3元,每少一次记录扣2元。
(5)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问题,视其情况每次扣相关人员10-50元。
3、做好饭菜留样、试尝、守护工作,坚持购物、出库登记、签字,时刻注意食品卫生安全。
(1)饭菜留样(每样不少于250克,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每次检查发现未留样,每样扣责任人3元,未记录每次扣2元。
(2)坚持购物、出物登记签字,不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不及时签字,发现一次每人扣3元。
(3)做好饭菜试尝、守护工作,否则,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3元。
4、注意个人卫生,管好用好学校的炊餐用具和食物。
(1)不在伙食团洗衣服、洗头、刷牙、洗澡,不把与伙食团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伙食团,每发现一次扣3元。
(2)保管好餐具和食物,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餐具和食物被盗或故意损坏,概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并处10-20元罚款。
(3)不占集体便宜,严禁将学校公物据为己有,若发现有偷盗行为,除退还物质、通报批评外,每次处20—50元罚款。
(4)采购员购买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腐烂、劣质)除赔偿损失外,每次扣10—30元。
(5)保管员若因工作失职,造成食品过期腐烂,概由保管员负责赔偿,并处10-20元罚款。
5、不搞个人特殊化,节约水电和物质。
(1)在伙食团用物起小伙(特殊情况在外),发现一次扣5元。
(2)浪费水电和物质,每次扣3-5元。
(3)不节约用煤,若炭未烧尽每次扣5-10元。
6、时刻注意安全,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1)炊事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流程,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影响的,炊事员除赔偿损失、扣发当月绩效津贴外,并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三轮车驾驶员要严格行学校《校车管理制度》,按要求在规定路线、人员和范围内使用,否则,造成车辆损坏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由驾驶员自己负责,除负责赔偿车辆损失外,并处50-100元罚款。
(3)掌握用电常识,正确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并随时关闭用电器开关。若因工作失职,人为造成用电器损坏或火灾,当事人除负责赔偿损失外,并处50-100元罚款。
(4)随时注意灶后火星是否熄灭,做到人走火灭,否则,发生火灾概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损失,并处50-100元罚款。
(5)认真做好“四防”工作,不使用相关设备,发现一次惩款3元。
(6)宿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坚持通宵值班,全力做好学生两睡期间和夜间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在此时段出现校产被盗和学生安全事故概由宿管员负责,并扣发当月绩效津贴。
7、创造性地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不互相推诿、扯皮,工作主动自觉、团结合作。
(1)若发现后勤人员在工作上互相推诿、扯皮,每人每次扣5元。
(2)后勤人员搞不团结,有争吵者每次各扣5元;打架斗殴者每次各扣50-100元,并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公开作检讨。
8、师生无投诉,认真接受意见和建议,并改进工作。
(1)师生投诉食品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每次扣责任人5元;
(2)与师生发生争吵,每次扣5-10元;
(3)对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不改正者,每次扣3元。
9、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教育教学提供强有力保障。
(1)对学校领导和后勤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安排不服从者,每次扣5-10元。
(2)与来校的家长在服务方面引起争吵,每次扣5-10元。
二、奖 励:
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态度好、合作意识强、工作成绩优且工作无失误者,可优先评选先进和按“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工资制度 篇8
一.目的:
通过计件多劳多得的方式提升人员及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学习技术,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并体现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的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
适用于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直接生产人员或属生产辅助性人员。
三.实施前提:
3.1平衡公司与员工的利益,达到双赢目的,维持员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础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础上,同等增加员工收入;
3.2品质及效率直接与薪资挂钩;
3.3兼顾新老员工之薪资架构,鼓励老员工继续服务,激励新员工积极性与进取心。
四.权责:
4.1管理部负责草案的拟订及调整和定期检讨;
4.2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内相关的数据记录及分配;
4.3管理部人事课负责审核计件薪资的核发;
4.4计件单价由IE提供,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4.5IE提供总单价,铸造、加工、涂装、抛光、电镀等部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本部总单价细分至每一个工位。
五.定义:
5.1计件工资:以各车间产量作业计算各车间应得计件工资总额,并按个人生产数量的多少来计件的薪资,是按照车间和员工个人生产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的一定作业量,根据一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劳动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5.2用工说明:
1)临时工:签订临时雇用协议,并按本市最低小时工资计算;
2)试用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试用的员工;
3)计件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计件取酬;
4)技术工: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技术指导。
六.说明:
6.1用工形式:临时工、试用工、计件工、技术工。
6.2各车间定员(附各车间人力架构定编表):
6.3各车间轮毂出库单价:
6.4各车间产能(理论工时):
注:1).铸造不含模检人员;精车人员编制在涂装课;
2).工务人员取现场人员1.0~1.2系数;
3).品检人员按工作电位取现场人员0.8~1.0系数;
4).部级主管薪资未纳入车间核算;
6.4考核数据确认:
6.4.1月产量以当月各车间实际入库的半成品、成品数量为计算计件工资的依据,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业计算计件工资的凭证,且由质量部和PMC确认方可。
6.4.2生产计划完成率,由生产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生产日报总表作业奖惩依据,汇总在综合考核中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体现。
6.4.3质量完成情况,由质量部对各工序的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以质量部的考核考核汇总报表作为奖惩依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6.4.4成本、安全、5S、体系管理等,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考核,月底以综合考核汇总表作为奖惩衣据,并在各车间工资总额中兑现。
工资制度 篇9
第一条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条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考核总体原则
1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 评价结果的权利。
6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KPI的考核原则
1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
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
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CPI的考核原则
1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
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2轻重有别原则:重罚造成不可挽回事故或不合格责任者、轻则轻微不合格责任者。
第十二条KPI的考核
第十三条CPI的考核步骤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管理机构
1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绩效工资的计算原则;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2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主管、各部门人事联络员。职责:汇总各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处理考核及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的一般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KPI的制订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部门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或上级主管审批。因此,KPI的制定需要经过各方的充分沟通才能最后完成。
第十七条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须由目标承担者策划提出,报经上一级审批认可后下达。分解师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上级和下述充分地沟通。各级审批者也是分解过程的指导者,有责任为下一级的分解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监督。
第十八条KPI的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应在年度KPI的基础上按季度来分阶段制定。各级季度KPI制定中,必须明确各项指标在季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并作为该员工考核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KPI的权重比例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在分解KPI对共同沟通、协商。
第十九条公司级KPI: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予以确定,一般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由公司领导提出下一年度的KPI。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公司级KPI,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再次分解。职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职能科的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
第二十条对公司级KPI的作用和需达成的目标作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形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火。第二十一条弄清楚每隔KPI与自己的关系:那些事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何种程度。
第二十二条弄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是什么;KPI的转换是什么;KPI的输出时什么。
第二十三条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四条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 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非常强,必然要经过各个部门间的反反复复的多次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能把KPI分解好。
第二十六条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可量化的测量指标、 KPI权重、 评价维度、 评价计算方法、实现KPI的必备资源、须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遗漏。
第二十七条KPI评价标准是指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并可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第二十八条员工在自评和上级评定时,对工作状态判定结论的惟一尺度就是评价标准。
第二十九条数字型KPI、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本。数字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时间、工作质量。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
第三十条部门级KPI的考核:首先由部门经理进行自评,然后由其主管领导结合自评资料对部门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部门和部门经理的KPI考核成绩K1。
工资制度 篇1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公布,今年7月1日起施行。它最快抓住舆论注意力的是两点: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人员今后都交社保。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将涨工资”,受到的议论尤其多。
由于“事业编”人员吃财政饭,他们涨工资的事情在舆论中同公务员涨工资一定程度上被绑在了一起。反对给“事业编”涨工资的声音很多,但如果认为这种反对是“一边倒”的,也不符合实际。
事业单位的主力军首先是学校、医疗卫生单位以及科研机构等。环卫部门也都属于事业单位,因此回应反对给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的意见,找到有说服力的理由并不难。
中国事业单位有约3000万人,这是个庞大的群体,改革对他们的管理机制,这对提高整个国家的运行效率、促进社会利益机制更趋合理具有重大意义。
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酝酿了10年,昨天终于出台,说明再难的事,下决心推动就能做成。对这项改革不仅部分舆论反对,一些事业单位人员也很担心,但当事情往前走时,社会的适应力会逐渐形成。
公务员涨工资的事情也应在反腐败猛刮官场之后,适时提上日程。从社会真实利益的角度,做这件事的必要性一目了然。公务员的工资已经十余年未动,这一局面的负面效果既包括显性的,也包括隐性的。当下继续反对公务员涨工资的舆论,至少有一部分是情绪化的,而非扎根于社会理性。这种舆论是可以化解的,事实上在网上也并非“铁板一块”,因而它不该是改革应如何进行的重点依据。
调整社会各部分的利益关系是改革的难点之一,也是必须抓住的一个主线。绝对公平合理不可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更不现实。改革需追求相对公平,对准一个时期里利益格局失衡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下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有一批失去竞争力的穷人,对他们社会需完善保障机制,为此投入更多资源。国家显然正在这么做。二是各类权力机构人员的合法收入偏低,他们的福利有相当一部分灰色化,这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增加权力机构人员的合法收入,这应同铁腕反腐配合进行,这是确保反腐败成果不会得而复失的制度性条件之一。
中国社会利益多元化导致公共意见的分歧,它在互联网上表现得十分突出。但在现实社会中,这种分歧的对立性远非在舆论场上表现得那样尖锐。改革的总目标是社会发展和全体成员对发展成果的共享,但利益分配的结果不均衡又几乎是必然的。后者是人类社会的规律。只要它不被肆意放纵,社会就能够承受,因为我们别无选择。
回想改革开放之初,农民先富起来,个体商贩先富起来,以至于“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但人们相信改革
革的大方向,社会承受了那一个时期特有的利益不均衡。
公平与合理不总是对应的,从利益层面看,改革其实就是对二者的反复权衡与调整。中国的改革要保持面对某些意见见分歧时也能够实现新调整,这对改革的可持续性是一项重要支持。
中国不会再有无反对声的改革。今后的很多改革都会面对“复杂舆情”,它们的正确与否只能通过一段时间以后的效果最终证明。但改革不能总等下去,它必须推进,因此众声喧哗就成了这个时代的特征。
工资制度 篇11
XX年工资制度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大的改革,与以往历次工资制度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涉及内容较多,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机关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二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三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制度;四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
1、关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改革
一是改革工资制度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从一开始就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紧密结合。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既是规范公务员的收入分配秩序,也是为改革制度创造条件。目的是通过改革建立严格的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通过规范秩序促进严肃纪律,建立起新的收入分配机制,为今后继续深化改革奠定基础。因此,这次改革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一方面,在清理津贴补贴、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将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优化公务员工资收入结构。另一方面,对津贴补贴进行规范,合理确定水平,科学规范项目,分类分步调控,严格监督管理,为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奠定基础。
二是简化基本工资结构,增强工资的激励功能。将公务员现行基本工资结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构成简化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同时,合理设计工资标准,既保证低职务人员适当的工资标准,又适当加大不同职务、级别的工资差距。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为体现岗位职责的差别,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资历、职务和工作实绩,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解决原来切块偏多、功能重叠的矛盾,更好地发挥各部分的作用。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更好地体现公务员的职责和贡献大小。
三是适当向基层倾斜。我国公务员绝大部分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和担任科级以下职位,为了鼓励广大基层公务员安心本职工作,缓解都去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矛盾,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中采取了相应的倾斜措施。主要包括:适当加大不同职务对应级别的交叉幅度,将公务员对应的级别数由现行15个增加到27个,各职务对应的级别数相应增加,科员、办事员从现在对应的6个级别增加到对应9个级别,副科级从现在对应5个级别增加到对应8个级别,给低职务公务员提供了充分的级别晋升空间。加大级别工资的比重,使晋升级别对提高工资发挥更大的作用。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使公务员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这样既缓解了因职数限制而晋升职务难的问题,又体现了坚持条件,解决的面更为合理、适度的问题。
四是完善正常增资办法,实现工资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公务员基本工资结构的调整,相应调整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公务员晋升了职务,相应提高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累计两年和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和级别工资等级。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要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今后,国家将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在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度的同时,相应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技术工人现在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现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构成。由于奖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这次适当调整机关工人的级别工资结构,取消奖金,简化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构成。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普通工人级别工资由现行岗位工资、奖金两项构成简化为岗位工资一项构成。同时,相应制定了机关工人从现行工资制度过渡到新工资制度的套改办法。
2、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针对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岗位因素体现不足、简单与机关对应、收入分配政策不完善、调控机制不健全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次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为了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宏观上注重公平,微观上体现激励,关系合理、秩序规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与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相适应。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事制度、财务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等改革密切相关。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内容和方法步骤上,都充分考虑了相关配套改革的要求和进程,既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其他各项改革。
二是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在功能性质、资源配置、管理方式、用人机制等方面都不同于机关,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体现自身的特点,进一步实现与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制度模式上,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联系,事业单位的总体收入水平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在运行机制上,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和聘期管理的需要,工作人员按考核结果实行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是基本工资的主体部分。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相适应,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在现行各职务序列基础上,分别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对同一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适当细分,以体现不同岗位等级之间的差别,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为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根据本人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做到“对号入座”。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根据实际运行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每年考核合格,可升一个薪级工资。基本工资中增设体观资历因素的部分,是应近年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遍要求而设置的,薪级工资的设置,就是有利于工作人员经考核随工作年限的延长而增加工资,鼓励大家做好本职工作。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基本工资外设置绩效工资,有利于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的力度,增强工资的激励功能。国家对绩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享有分配自主权,使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表现、业绩相联系,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津贴补贴是补偿职工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劳动消耗,或特定条件下工作生活的额外支出。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是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分配秩序。由于事业单位津贴补贴项目多、资金来源复杂,规范工作难度较大,国家的初步考虑是,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三是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事业单位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应事业单位整体改革要求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运行机制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特点;建立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是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创造,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倾斜力度,使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激励措施,在继续执行政府特殊津贴的同时,采取一次性奖励、建立特殊津贴、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等措施,对部分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管理财政体制的要求,这次改革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分级调控,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在调控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形成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
工资制度 篇12
引言
绩效工资制度在高校行政岗位的实施,可谓是一把双刃剑,其在规范高校行政岗位工资制度的同时,也为高校行政岗位带来了波动性影响,这种影响如果不及时加以处理,那么不仅会影响高校行政岗位工作人员的绩效水平,还有可能对高校教育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做好对高校行政岗位绩效控制制度实施现状的分析与对策刻不容缓。
1 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现状
1.1 水平低效化,差异性偏大
从表面上看,高校行政岗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实现了对员工工资水平的增长,但在国民经济整体上扬的背景下,高校行政岗位仍处在一个偏低的状态下,这与高校行政岗位较高的专用性人力资本存量存在严重不匹配。另外,由于地区、学校、学院、学科、岗位在技校工资改革方案上存在的差异较大,这使得高校行政岗位员工对绩效工资水平的感受差别也较大。目前,高校行政岗位的绩效工资待遇仍然存在沿海地区高校高于中西部地区高校,中央高校高于地方高校的情况。
1.2 目标不明确,基础不扎实
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制度实施是遵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而开展的,其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实现高校行政岗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基于高校工作行为的特殊性,其岗位分配的科学化必须要遵循高校的发展规律,与高校的教学、科研职能保持一致。但从目前的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来看,其在结合高校自身发展这一环节当中仍有不足,这使得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水土不服”。另外,我国在岗位管理工作方面才刚刚起步,相应的岗位分类定级、结构比例与管理制度等方面发展尚未完善,这使得很多高校在分配过程中很难彻底摆脱身份管理的思路,论资排辈与绩效分配挂钩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落实效果。
1.3 标准不科学,重心不突出
绩效工资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为了能够将个人与个人对组织的贡献挂钩,在这种核心观念下,明确组织个人对组织贡献大小的`绩效标准就是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提条件。然而,高校并非盈利性组织,因此如果以盈利性组织的绩效考核核心去对高校组织目标进行量化是不具备科学性的。然而,为了能够实现对组织贡献的量化,高校选择了去绩效法来进行绩效工资考核,这种以职称、职位作为量化标准的绩效考核方式,虽然易于量化,但其并不具备科学性。
2 影响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的因素
2.1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大
目前高校的财政收入以财政拨款和自主创收两大模式。但是高校的非盈利性质决定了其工作重心并不能放在自主创收环节中,在此影响下为了保证高校能够专注于高等教育事业,政府部门会进行财政拨款来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营。虽然财政拨款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校的运营需求,但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拨款是采取中央拨款和地方拨款两种模式的,在这种情况下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就会极大程度影响其对高校的拨款水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校绩效工资制度实施。
2.2 不同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差异
除了政府拨款外,高校资金的另外一个主要来源就是自主创收。目前,高校自主创收途径正走向多元化,科研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社会捐赠等都能够为高校带来一定的资金支持。然而,不同高校的自主创收能力是不同的,在自主创收过程中,综合实力强、学科优势明显、社会影响力大的高校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经费支持,反之则支持经费较少,这使得各高校的经费出现了较大的差异性,且这种差异越来越大。因此,高校自身实力也是影响绩效工资差异的重要原因。
2.3 高校人力资源支撑战略滞后
在不断扩招的背景下,高等教育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实现了“大规模发展”。然而,这种大规模发展并没有为高校进步带来实质性的帮助,反而导致高校出现了人力资源资产战略落后的问题。“大规模”发展背景下,高校人力资源稀缺问题显露,行政岗位更是如此。为了能够提升性质岗位技校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高校正在不断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然而调整战略的方式并没有真正突显或符合绩效工资制度的目标,这使得高校的行政岗位工资制度背离了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发展前景令人堪忧。
3 提升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效果的建议
3.1 提升政府支持,实现绩效拨款模式
目前,我国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拨款仍以学生数量、科研项目多少等因素来确定拨款行为,这种拨款形式与高校的业绩并不存在直接关系。高校的发展模式是在实施政府教育方针的基础上,辅之以高校的自我发展愿望,这在本质上决定了高校缺乏紧迫感的状态。在推行绩效工资制度时,如果高校没有外在压力,那么绩效工资制度的根本作用很难得到发挥。为此,政府部门应该以绩效制度实现对高校的考核,在推动高校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同时,促进国家教育科研实力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一环境过程中,政府机构要做好对以下几方面内容的有效把控:
(1)保证高校独立性。在施行高校业绩考核时,政府部门应弱化对高校内部治理的直接参与,帮助高校成为独立决策,自主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
(2)保证考核多元化。高校对教育事业的产品供给是一个无形、长期的过程,政府部门想要实现对其的有效考核,应成立独立第三方专家组来对高校进行多元化考核,以保证考核效果的准确性。
(3)加大民族地区扶持。在考核业绩过程中,政府应对民族地区、落后地区予以扶持,适当降低其考核指标,以帮助该地区高校实现进步。
3.2 根据工作需求,科学配置行政岗位
国家之所以要在高校中推动绩效工资制度,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能够帮助高校实现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能够保证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性,高校应该在中央正常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特点,根据社会对高校发展的需求来对自己进行重新的定位,建立起高校的专业化、务实化、创新化、个性化发展。尤其是在高校的行政岗位当中,应该重新梳理相关业务流程,明确每一个行政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以便为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平台,也为行政人员的个人绩效回报做出保障。
3.3 提升专业效果,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是帮助高校实现科学化绩效考核的重要保障,因此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至关重要。首先,高校要对现有的行政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在吸取市场化标准对劳动者收入绩效挂钩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的实际特点,为行政人员制定出一个科学、准确的量化考核标准。其次,要保证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在进行行政岗
位考核指标拟定时,人事部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保证行政岗位考核指标的科学性,为高校行政岗位绩效考核的准确性打好基础。最后,实现考核结果的多元化使用。在对高校行政岗位进行考核时,除了要体现在工资待遇方面,还应为其出具考核书面反馈,并根据考核问题开展影响的培训方案,帮助行政人员予以进步和提升。
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来说,其是具有非常重要进步意义的。高校作为现代社会培养高端人才的基地,其必须要实现对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才能够保证更为健康、规范的发展,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正是实现高校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在高校建设与发展过程中,行政岗位始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不仅实现对高校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工作行为的合理监督,还能够实现对高校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热情的有效激发。所以,从综合发展角度看,高校行政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高校发展是具有进步意义的。
工资制度 篇13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亮点和遗憾:改革剥离了企业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但这次改革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奖金原则上是给绩效较好的员工,实际执行中则是人人有份;过度强调职务对工资的决定作用,造成了高职位不当扩张。
工资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某集团发展的需要,改变现有的薪酬分配模式,建立内部公平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
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加快集团经济效益水平稳步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
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大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的平稳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在岗人员。上述单位聘用的短期劳务工和临时外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五条集团根据所属单位、岗位、人员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高层管理人员、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实行年薪制;急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一些新聘的简单劳动岗位人员实行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集团主体工资制度,年薪制、协议工资制、
市场价位工资制是辅助工资制度。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七条集团岗位绩效工资由三个单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组成。
岗位工资50%
绩效工资44%
各种津贴6%
集团将依据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等经济报酬的内部动态比例。在员工收入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原则上保持在5:5,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比例保持在7:3,其它员工比例保持在9:1。
各种津贴包括: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夜班津贴)、其他津贴等。
第八条岗位工资是依据集团各个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合理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是根据集团绩效、单位绩效和个人绩效分配的工资单元。
第九条集团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500元,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800元。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十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是最低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是反映各个岗位之间岗位价值度的差别关系,即体现岗位工资标准差别。
第十一条岗位类别按照人员类别分为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相应分别设置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表、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系数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7、附表8)
第十二条根据职位层级和岗位测评结果,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设置八岗,管理及技术岗位设置七岗,反映岗位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每岗分为三档,反映岗位内部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
第十三条根据员工个人的基本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每个岗位岗档又分为不同级别。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2-5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0%-70%,二级人数比例为30%-40%,三级人数比例为20%-30%,四级人数比例为15%,五级人数比例为5%;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4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5%,二级人数比例为40%,三级人数比例为30%,四级人数比例为5%。主管、
班组长(不含副职)定为本岗档最高级。如本单位主管、班组长总人数超过最高级的规定比例,须进行择优定级,以保证最高级别人数比例不能突破。其他员工均按照得分高低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
管理及技术岗位共分四个技能级别,在岗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根据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等级。具体比例分配如下:一级占25%,二级占40%,三级占30%,四级占5%。 (详见附表10、附表11)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
集团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严格按照集团业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工作实效和业绩贡献。
第十五条集团对分公司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实行统一政策、承认差别、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集团建立三级业绩考核体系。第一级由集团对分公司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分公司对分公司各单位进行考核;第三级由分公司各单位对班组及员工个人进行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分为经济责任指标和非经济责任指标。
第六章各种津贴
第十七条各种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各种津贴=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
集团各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享有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第十八条工龄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经历(按虚年计算的工龄)确定。
工龄分为四个档次:1年以下、 1-5年、 6-10年、 10年以上,按表5规定的四个档次标准实行,员工工龄津贴随工龄的变化自动调整,工龄达到相应的档次,所有工龄均实行本档次标准。
第十九条生产性津贴根据员工岗位情况(所在的岗位工作位置、时间)确定。主要有中夜班津贴,按表6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性津贴实行岗变贴变的原则,员工调离本岗,在本岗享有的生产性津贴随之取消。生产性津贴的实施范围是在上述岗位情况之一下工作的员工。
第七章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集团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
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一)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中,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调整:员工调整岗位,造成原工种变动或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均应实行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70%的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方可执行本全额岗位工资
(二)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低岗位调整到高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如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则相应上套级别。
(三)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高岗位调整到低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相同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员工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之间跨系列变动,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原则上实行新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集团根据效益增减情况,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竞争状况,选择岗位工资基数上调、保持不变、下调三种办法。在效益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原则上每两年上调一次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下降较多的情况下,
相应下调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或在集团进行大规模投资的情况下,不调整岗位工资基数。集团调整岗位工资时,视情况调整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标准。
第八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资总额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检查、审计、监察。
第二十三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体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原则,在单位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证员工薪酬与企业价值的共同增长。
(二)工资总额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所属公司自主分配的原则。
工资总额的增长控制在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适当比例内。
(三)坚持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绩效分配机制,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二十四条集团每年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所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当年的工资总额计划。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员工的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确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是:生产、经营单位由集团按照目标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计发工资总额。管理性质(包括筹建)的单位采取工资总额核定的办法,员工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构成。
第二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的决定,负责核定和调整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并对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第九章年薪制
第二十七条第八条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领导层成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实施年薪制的人员范围是主要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第二十八条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集团公司副总裁、所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年薪的50%为基本年薪,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年薪的70%为基本年薪,
其余部分为绩效年薪。年薪根据行业情况、企业规模、管理难度、 领导层成员能力和所承担的责任,参考市场薪酬价位确定。绩效年薪按照年薪的30%—50%确定,根据管理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年终或季度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后发放。
第二十九条建立领导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先考核经营业绩,后兑现绩效年薪收入的程序。
基本年薪不与业绩考核指标挂钩,相对固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并支付。
第十章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条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集团对急需并具有特殊作用的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标准以国家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基础,根据所聘用的岗位需要和所聘用人员的实际能力加以确定。分公司与所聘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资、福利标准、业绩考核指标、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签订协议。
第三十一条协议工资标准随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变动情况和所聘人员工作业绩予以调整。
工资制度 篇15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XX年。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
亮点和遗憾:改革实现了从供给制到货币制的跨越。然而该制度中不区分具体项目,直到1985年“结构工资制”的改革调整才解决上述问题。
工资制度 篇16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工资制度 篇17
一、分配原则:
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学历证书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
三、核定方式:
(一)岗位工资: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1400元,持有其他专业教师资格证的1200元,无教师资格证的1100元;高级职称439元,一级职称150元,二级职称100元,三级职称50元。
(二)效益工资:1100元
1、学期初按时上交:班级计划、德育计划、特色课计划。
学期末按时上交:个人总结、德育总结、特色课总结。
2、每周五下午三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一日生活组织有序,不随便打乱作息时间。按规定开展各项活动,准时参加户外活动。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为幼儿。
5、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
6、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7、两位教师能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领幼儿准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带班教师要随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纪录,语言简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9、每日做好晨检工作,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并做好身体情况记录。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老师必须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能及时主动的与家长沟通。
11、培养每一为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12、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吃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13、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点半起床。
14、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发展健康。
以上规定,违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问题当月违反两次者,加倍考核,违反三次以上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
(三)奖金:100元
A、职业道德奖:20元
1、对幼儿有耐心、爱心,不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能妥善处理与家长间的矛盾,不因个人原因影响园里声誉。
3、绝不侵占幼儿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积极的进取精神,团结协作。
5、不向家长或幼儿亲友收取任何物品。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重,除扣发当月职业道德奖外,并扣5~10分。
B、全勤奖:30元
1、当月出满勤者奖30元,未出满勤者无全勤奖。
2、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过后及时销假,以免影响排班。住院治疗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资每天的平均数扣除,无故旷工按事假两倍扣除。(无全勤奖)
3、临时出园办私事必须向园领导请零散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并进行零散事假登记。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扣工资,当月病、事假累计半天及以上者无全勤奖。
C、安全奖:50元
1、及时发现幼儿病情,幼儿有病马上处理,及时通知园领导及家长,违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儿走失。如发生幼儿走失并及时找到的`,视造成的影响,扣5~10分。
3、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一般责任事故,如幼儿磕伤、碰伤、抓伤、烫伤、扭伤等轻微伤,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出现需要缝合的外伤或骨折等事故,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直到家长满意(上体育课、室外活动属正常活动范围出现非责任事故另做处理)。
4、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责任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影响,扣2~10分。
5、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视问题的严重性,扣5~10分。
6、幼儿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走失、严重伤害,责任人除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扣发当月安全奖。
(四)工龄工资:从正式带班开始算起,工龄工资为20元/年,一学期教加10元,每年累积。
(五)学历、证书补贴:本科:80元/月;专科:40元/月。普通话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计算机等级证书:30元/月。
(六)会议补贴:40元/月。如迟到累积15分钟以上扣20元/月。
(七)奖励
1、先进个人: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一学期无请假扣分者参加民主评选,选出5人,给予一次性的表彰奖励。200元(期末)
2、备课教研: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刻苦钻研,大胆改革,积极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幼儿园评定或有关部门签字认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期末)
3、家长问卷: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积极为幼儿和家长服务,不收取家长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的表扬,期末家长问卷满意度最高的4位,可给予适当的奖励。100元(期末)
4、勤俭节约:能认真贯彻勤俭节约,经常修旧利废,节约开支,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受到大家好评,评选两个班级,给予一次性奖励。90元(期末)
5、见义勇为:遇到意外事情的发生,不仅能发现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100-300元
7、各班幼儿定员: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带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带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带班);
大班(学前):38人(二人带班);每超出一名幼儿每位教师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视贡献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与奖励(如论文、示范课、绘画类辅导、文体指导等)
课题等获奖期末一次性奖励:省级1000元(一)900元(二)800元(三)、温州市级800元(一)700元(二)600元(三)、乐清市级500元(一)400元(二)400元(三),论文、优质课、半日活动、案例获奖的一次性温州市级200、150、100元,乐清市级的150、120、100元;学区级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奖还加奖金:省级的50元;温州市级25、20、15元;获乐清市级加20、15、10、元;学区级加15、10、5元,依次累计;同个项目获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按一个来算取最高奖,如评选没等级的按最高额进行奖励。
如向市、学区、镇姐妹园、向家长开放半日活动的奖金为90元,一节课的奖金为50元。大型活动有评奖的奖金等级补贴分别为:
100、90、70、50元,家长会补贴为50元,教研活动补贴30元。大型活动主持人100元,级段活动主持人50元。
(八)浮动工资:快乐小团体
工资制度 篇18
1、对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自己提出申请,按年龄段(40岁以下,41—50岁,51—60岁;其中女职工降低5岁)每月交纳450元、400元、360元作为代课费(每学期暂交5个月),经联校同意,报县局审批方可找代课教师,其德能勤绩考核分数按联校平均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记入。
2、一至六年级每学年期中、期末考试三次倒三名教师调出原单位,自己联系工作岗位。对不参与竞聘、竞聘不上或者自己联系不到工作岗位的按待岗对待,执行每月扣发工资500元,待岗学习自己联系到岗位为止。对成绩很差的调出原单位。
3、强化固生工作,教师学习新的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式、方法,严禁讽刺挖苦体罚学生,按入学学生人数不得使其辍学。否则将按原有人数计算成绩,流失1生处以班主任50元、校长100元罚款。
4、为平衡各年级工作压力,对绩效工资的'分配做必要的调整,一至四、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教学部分按1:1.2:1.5的比例发放。五六年级绩效工资的0.2、0.5部分根据全县统一考试发放,一至六名全额发放,七至十名发放50%,十名以后不发放。奖金余额用于奖励一至四年级前三名。
5、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按平均分对班级教学工作奖惩、按总分对优秀生奖励。全体教职工每月交120元,每学期按5个月计6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200元用于工勤工资,400元作为绩效工资。期中占40%、期末占60%,一、二年级按班级平均分,三、四年级按所教学科计算,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三、四年级品社、科学、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1分(含1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2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1—2分(含2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2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五、六年级语文(含品社)、数学(含科学)、英语(含运河)考试成绩在平均分上下2分(含2分)以内按平均分计入,高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120%计入总分,高于4分以上按150%计入总分;低于平均分2—4分(含4分)按50%计入总分,低于4分以下按20%计入总分。用标准分去除绩效工资数得出分值,然后计算教师所得奖金。
期中、期末考试奖励20%优秀生,一、二年级每生12元;三、四年级每生30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4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五年级每生32元(其中语文10元,数学10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2元);六年级每生39元(其中语文12元,数学12元,英语6元,科学、品社、运河各3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奖励30%优秀生,每次测评奖励六年级1000元、五年级600元。
五、六年级月测评优秀生奖金由联校支付。
6、联校对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进行平衡,具体计算方法是:一至四年级教师工作量(英语除外)该年级学生总数除以任课教师数即为教师标准工作量;三、四年级英语教师工作量为三、四年级学生数除三、四年级班数即为英语教师标准工作量。超工作量教师超一生每学期加资5元,英语每生加3元;反之一生每学期减资5元,英语每生减3元。超工作量的教师成绩高于联校平均分给与补贴,否则不享受。
7、期末考试一、二年级总评、三、四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第一二三名分别奖60元、40元、2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30、20、10元;科学、品社、运河第一二三名分别奖30、20、10元,倒一二三名罚款15、10、5元。
五年级奖罚前两名、后两名,六年级奖罚前一名、后一名,款数同上。
前三名奖金由联校支付。
8、一至五年级如果能获得全县考试信息,进入全县前五名联校发奖金每人500元。
工资制度 篇19
1、请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资的1/22,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全园会议迟到一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扣完会议津贴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写扣2分,周计划未及时上交并向外公布者扣2分,备课差一课时扣2分。
4、课前准备好活动所需的教、玩具,制作的教具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未按计划上课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话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发现一次扣3分。
5、没有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4分。
6、能较好地开展各类游戏,游戏前准备充分,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游戏的需要。区域游戏根据目标及时提供材料,认真做好观察分析记录。此项5分。
7、保持教室整洁,离园前,整理好桌椅、玩具,关好门窗,关掉电源。行政人员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离园前保证幼儿衣装整洁,面部干净。冬天需将幼儿内衣扎进裤子里面,如有裤子尿湿未换或服装不整齐,鞋子穿错,一次扣1分。
9、活动前后及时提醒或帮助孩子脱穿衣服并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动中不离开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未按幼儿园安排看管幼儿,聚众闲聊、离开幼儿每次扣3分。
10、课间保证幼儿休息时间,一天保证一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及时更换幼儿的座位。注意教室的采光与通风,及时开灯,关灯。注意幼儿的坐立姿势。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进餐期间提醒幼儿保持桌面整洁,保证每一位幼儿吃饱吃好,饭后必须组织幼儿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时保持安静,要求入睡率达到90%,如大部分幼儿不睡,吵闹,发现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间,如发现值班人员离岗一次2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自行休息的,扣相应责任人2分。
13、班级财产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儿园的分共财产,节约办公用品。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财物。损坏公共财产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据幼儿在园表现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共同探讨教育措施并有家访、电访记录。幼儿缺勤未核实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认真接待每位家长,尽量使家长满意。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儿园监护时间内发生幼儿重大安全事故或上医院进行治疗的,自行承担医药治疗费的20%。抓伤、咬伤一次扣2分,跌伤见血的一次扣 2分,家长投诉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车间,送错或漏送幼儿一次扣2分。
18、未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扣2分。
19、上班时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装要整洁大方,披头散发、奇装异服者一次1分。
21、带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接待外来人员,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行,一次 1分。
23、同事之间议论他人、搬弄是非、园内外传播流言蜚语发现第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第三次直接开除。
工资制度 篇20
XX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资结构做了调整: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不再保留,级别工资权重有所加大。同时,公务员工资级别从原来的15级调整为27级。
亮点和遗憾:在大幅提薪的同时,统一了公务员工资级别。但是在政策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工资统发中有相互依赖关系的部门太多,没有一个主体有最高的权威。
工资制度 篇21
第一条为了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形成富有竞争性、激励性的薪酬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其他有关管理规章,特制订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依据社会水准、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员工所承担岗位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等因素,遵循以下原则: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效益支撑,富有激励性,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第三条新入司员工试用期均为一个月(特殊技术岗位、特聘人员可免除试用期),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店长助理、店长及各部门经理试用期为800—1000元/月。短期工工资为500元/月,全体员工试用期内不参加任何考核。
第四条员工薪酬构成
备注:餐费及住宿补助原则上农村籍员工享受,根据工作需和具体情况施行。
第五条基本工资: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700元/月,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各门店规模、条件和岗位工作量等工作特征制定不同类别的岗位工资:
营运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行政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第七条工龄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时间分档次设置,具体如下表:
第八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除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加班费为元/小时。
第九条外出补助: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外出一天补15元。
第十条绩效奖:本超市根据总部下达的销售任务,对超(欠)出销售任务的部分以个人、柜组或门店为单位进行考核,个人绩效工资==超(欠)额χ本店考核比例/考核人数。 考核比例如下:
备注:1、非销售人员指店长、助理、客服、防损、收银员;
2、非销售人员以本店总任务考核,销售人员以本柜组任务考核;
3、主管助理为理货员的倍,店长助理为理货员的倍,店长
为理货员的3倍。
第十一条超勤奖:本超市实行每月两天轮休制度,轮休日内不休息者视为超勤,普通员工每超勤一天补助30元。店长助理、店长及部门经理每超勤一天补助50元。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各店店长及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200元以内)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未经领导同意自动离职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剩余工资的权利。
第十五条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旷工或其他惩罚扣除额;
3、劳动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4、其他法令规定项目。
第十六条年终绩效奖金数额视超市当年的营业状况、利润收益及员工个人表现、业绩而定,只有超市完成当年营业目标,有超额利润时,才可分发年终绩效奖金,若门店当年没有完成营业目标,则不发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七条本薪酬制度自年月起施行。
工资制度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员工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员工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员工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员工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
2)第一、第二薪等员工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员工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员工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员工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四章员工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员工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员工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员工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员工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员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员工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资制度 篇23
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亮点和遗憾:虽然这次改革制定了用于补偿机关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区生活成本的地区津贴制度,却恰逢我国地方政府预算外资金急剧扩张,导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巨大工资差。
工资制度 篇24
工资结构:教师工资采用的核算方法: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
基本工资:按以下标准分为三级教师三个档次的划分标准:
一档,《800元》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不足两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不满三年者;语言流畅,言简意赅,表述清晰
1、教姿教态落落大方
2、三笔字工整
3、熟悉简笔画
4、普通话标准,英语发音标准,声音响亮,具备抑扬顿挫讲课风格
5、懂得赏识教育,会欣赏学生,会找出不同学生的若干优点
6、具备较强班级管理能力
7、能够吃透当前年级的`教材
能生动讲出至少5位该学科的名人故事,至少五位该学科的生活故事,并形成文字上交
二档《900元》,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学任教超过两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中学任教三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者
①能够充分理解学校理念,并能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教学中
②能够运用:“创启模式”进行课堂教学,并能够独立制作导学案。
③深入研究至少五年以上本学科中考试题
④成功转变该学科10名以上差生
⑤熟悉家庭教育理念,并能结合到日常教学中
⑥能够结合中高考出题形式讲授本学科知识
7、整理出至少50篇励志方面的文章,并书写有自己的评语
8、整理出至少10位本学科成绩优异的中高考成功的学习方法案例
三档《1200元》,具备二档的要求,并在教学中取得过突出成绩且有证明的或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者,
①上课语言精炼准确,富有启发性,教法灵活,注重创新,讲练结合,对学科知识了解透彻;
②欣赏学生,教书育人方法得当,学生中有很高的威信,教学效果显著,在日清、周清中学生优秀,没有问题学生。
③有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同时也积极地帮助指导同学科教师。
④代表学校运用“创启模式”成功讲授至少10场公开课
⑤对所教学课具有独到见解,能够提纲挈领的讲出课程要点
⑥发表至少5篇以上具有独到见解学科论文
⑦成功指导至少一位教师学会运用“创启模式”授课。
⑧熟悉该学科全国中考形式,并能明确分析其中利弊
课时工资
课时工资与基本工资三个档次相对应,也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对一档15元/课时,二级对二档20元/课时,三级对三档25元/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为一级课时,计算按课时计。地理、生物、政治、历史、体育、音乐、美术、阅读每课时按0.8课时计。早读、自习、辅导、活动课按0.5课时计。
绩效工资
方案一:每月800元按教学成绩评定。
八年级:两位教师同教一个学科者,按学生成绩名次评定,以七年级下期期末考试名次为标准,月考每提高一个名次奖50元,每后退一个名次扣50元。一位教师教一科者,月考按学生成绩评定,每出现一个90分及以上学生奖20元,每出现一个60分以下的学生扣20元。
七年级平行分班,两位以上教师教同一科者,每次考试以90分及以上人数、60分以下人数、平均分、优秀率(80分)四项指标为依据,评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扣100元,以此类推。一位教师教一科者,以八年级评定标准执行。
每次月考后随月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
绩效工资为各人基本工资+课时工资的50%为本人绩效工资的基数。期终考核结果优秀者基数上浮50%,考核结果良好者基数上浮25%,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保持基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绩效工资为零。
期终考核教学成绩一项以月考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项为依据;月考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
考核结果以《教师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考评为准。
绩效工资每期结束后,一次性集中发放。
津贴工资(每月随基本工资发放)
津贴工资分校龄津贴和职务津贴;校龄津贴每年100元。
职务津贴包括班主任津贴800元,根据《班级量化考评细则》每月考评结果上下浮动。
办公室主任助理、教务主任助理、政教主任助理、总务主任助理每月津贴800元;根据岗位职责每月由主管校长量化评定。
兼职生活老师管理学生100―150人津贴800元;管理学生151―200人津贴1200元。
其他不确定工作,由校长根据工作量大小及劳动强度具体确定。
工资制度 篇25
为了规范管理,明确教师的福利,不断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我园保育质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工资制度:
工资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工资+考勤奖100元+教学奖200元+卫生保健安全奖200元+行为规范奖100元+福利补贴+进取奖。
一、基本工资:
1、没有接受幼师专业培训的老师入园试用期为2个月,前2个月基本工资600元/月。
2、经过幼师专业培训或有一定教学经验(至少一年教龄)入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650元/月。第二个月签订合同后基本工资为700元/月。第二年起基本工资780元/月。
3、入园第三年起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4、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之后可升20元基本工资。连续两学期被评为本园优秀教师的可升基本工资10元。
5、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参加本园工作后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优秀教师的,可以将其以往的一年教龄累计到本园,并按制度做相应的工资补助。
二、学历补助
1、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前教育中专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2、持有普通话合格证书的可领取补助金10元/月。
3、具备三年幼儿教育经验并持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可领取学历补助30元/月。
4、持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领取补助金50/月。
5、持有钢琴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特色课程证书的将根据特色课程的开设进行补助,补助金为10—30/元月。
三、工作补助
1、入园前3个月每月可领取工作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4个月期可领取工作补助30元/月。
3、由外园转入本园的教师(至少一年教学工作经验的)前3个月可领取工作补助20元/月。
4、入园第二年起可领取补助40元。
四、教龄补助
1、试用期结束,经签订合同后,可领取教龄补助10元/月。
2、入园第二年领取补助20元/月,第三年领取补助30元/月,第四年领取补助40元/月,第五年领取补助50元/月,第六年领取补助60元/月。此后每隔两年递增补助10元;即第八年起领取教龄补助70元/月,第十年领取教龄补助80元/月。以此类推。(以18年教龄补贴120元/月为终端教龄补贴,即20年以上教龄者均享受120元/月教龄补贴)
3、用专业学历证书和相关工作经验的老师经园务委员会证实和考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原有的教龄适当补助。
五、福利补助(补助的金额将会与本园保教费用的提高相对应稳步提高)
1、春节开门红:50元。
2、三八妇女节:38元。
3、中秋节:月饼一份。
4、春节:年货一份。
5、六一儿童节:礼物一份。
6、结婚补助:138元。(在本园工作年满2年以上,必须提前2个月请婚假的才可以领取结婚补助)
7、生日补助:50元。(生日当月补助)
8、外宿教师可领取生活补助及交通补助:200元/月。
9、女性员工可领取特殊补助10/月。
10、美容美发补助10元/月。
11、团队旅游补助:50元/人。(必须是本园统筹安排的旅游活动)。
六、奖惩制度
(一)考勤奖。
1、考勤奖金每月1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2、具体奖惩参照本园以往方案
3、事假一天30元。半天20元,病假一天10元,无医生开设的证明的扣30元。
4、无故旷工半天扣30元,一天扣40元。上班时间不经请示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以上所扣金额发放给代办人员。
(二)跟车、值班奖。
1、跟车每天5元,含早晚一接一送,不接送不享受该部分补助。
2、门口值班每天5元,含早晚来园、离园各一次,必须守候所有幼儿离园。
3、跟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考核方可上岗。
(三)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1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没有按教学计划和功课表上课。发现一次扣除奖金5元。若有特殊情况要临时改变功课安排,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家庭作业没有布置或没有认真布置(如出现错别字等)被家长投诉或被抽查发现的,每次扣除奖金10元。
4、教学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的掌握率必须达到90%,以教学突检和期末考试(学前班)为准,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扣5—30元,并严厉批评。
5、中班及以上班级每天必须布置家庭作业,并且要认真批改,若发现没有批改,一次扣除奖金5元,批改错误的一次扣除奖金10元。不准出现漏发漏收现象,一旦发现,一次扣2元。
6、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根据功课表),一次扣10元。
7、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严禁私自改变作息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作息时间的,必须上报园长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变,若私自改变和没有正常作息,发现一次扣除5元。
8、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必须认真细致耐心的辅导,严禁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玩手机、看电视、放碟片,接发短信等)如有发现一次扣5元。
9、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与的,根据情况一次扣除奖金10—30元。影响特别严重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0、教师上课期间没有使用普通话、一次扣5元。
(四)卫生保健安全奖
1、卫生保健安全奖每月200元。
2、各班教室必须保持卫生整洁,窗台,墙面、电视柜、电扇等必须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摆乱放。突检发现有卫生死角,每次扣当班教师10元。
3、放学后突检发现门窗没关好,讲台凌乱,电器插头没有拔除,开关没有关好的每项每次扣2元。
4、当班老师没有晨检和午检,如:幼儿发烧没有及时发现,幼儿携带危险品等,给幼儿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当班两位老师每人10元。
5、要及时修理幼儿的指甲,保持警惕,如因老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应及时上报园长办公室,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如果隐瞒情况的,造成家长投诉,经查实,一次扣除5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
6、幼儿上厕所没有教师陪同指导,出现摔伤一次扣10元。
7、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或中途退学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10—20元的处罚。
8、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当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9、幼儿进餐时,教师要在旁边指导或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文明行为习惯。严禁教师在一旁不闻不问造成幼儿打翻餐具,若发现一次扣5元。
10、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值日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寝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
11、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特别是衣物),因教师疏忽导致幼儿衣物滞留幼儿园的,一次扣5元;导致幼儿衣物在园期间遗失的,一次扣10元。
12、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并帮助幼儿保持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杜绝幼儿的物品忘在园内(发现两次往上者扣其5元)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13、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等),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1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并通知家长的,让幼儿穿着湿裤子回家,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1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16、幼儿在外活动时老师必须到场。严禁将幼儿一个人留在课室中,违规一次扣10元。
(五)行为规范奖
1、行为规范奖每月100元。
2、上班时间吃早餐,吃零食每次5元,并在周工作会议上提出批评。
3、上班时间萎靡不振,趴在办公桌上或躺在桌子上睡觉,每次10元。
4、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如有违反,根据情况每次扣除5—50元。
5、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挑拨离间说三到四的。一经查实扣5—10元
6、教师没有穿园服、佩戴园章的,每天扣10元。
7、教师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的扣20元。
8、在外宣扬幼儿园内部矛盾冲突,利用网络公开评击她人或集体(含公开QQ签名,公开网络视频等)视情况扣除20—60元。并全园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9、带班、跟车和带操时穿高跟鞋、拖鞋一次扣5元。
10、讲究个人卫生,日常产生的垃圾没有到指定地点处理,多日囤积,或随意乱放。一次扣除10元奖金。
(六)进取奖
1、为幼儿园提供合理性建议,并被采纳,一次性奖励50元。
2、利用废弃物制造出适用的玩具或教具,根据成品的质量和数量一次性奖励5—50元。
3、六一文艺汇演和春节文艺表演,指导舞蹈的,视舞蹈质量每首奖励30—50元。
工资制度 篇26
为准确发放员工工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结合《员工手册》及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1、员工工资结构及标准统一依据公司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执行,行政部于员工入职时需告知其本人工资结构及发放标准、试用期等事项。各部门经理可征询人事部相关规定予以解释,原则上进入公司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特殊岗位以及人才引进,部门于该员工入职时予以定岗、定试用期及相关工资标准申请说明,报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予以执行工资发放。员工在试用期结束时,由行政部下发该员工职务变动考评表,部门上报转正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发正式员工工资。
2、关于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员工工资结构,绩效工资分为与绩效挂钩和与工效挂钩两部分,两者各占50%,其中与工效挂钩部分根据公司整体和各部门工效挂钩细化方案予以核发;与绩效挂钩部分根据绩效考核得分予以核发,绩效得分在40分至50分按100%全额发放;得分在30至分按80%发放;得分在20至分按60%发放;得分在20分以下则扣除与绩效挂钩部分工资,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凡绩效得分在45分以上者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评选优秀员工的依据。
3、关于全勤及全勤奖的发放:员工当月全勤的核定标准为:无特殊情况,当月无迟到、旷工、早退、请假等缺勤,以部门二级考勤和考勤卡刷卡记录相结合做为依据;员工全勤当月发放相应标准的全勤奖,如有缺勤将全额扣发全勤奖。
4、若新进员工工作未满一月,则按全勤标准及全勤天数比例发放全勤奖,误餐补贴和绩效工资按出勤天数予以核发。
5、各部门员工需严格按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并严格执行部门二级考勤规定,各部门由部门经理指派专人监督考勤,并负责每月21日将部门上月度考勤汇总表和下月度排班表上交,考勤表需予以公示无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予以核发工资,部门考勤员如有虚报考勤将从重处罚。
工资制度 篇27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工资制度 篇28
为更好地调动我县乡镇卫生院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服务和促进乡镇医疗卫生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医疗卫生干部队伍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20xx年2月13日河北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把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调整为4:6或3:7。根据本县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基础性工资的分配。基础性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艰边津贴。根据医德医风、思想政治素质、精通业务程度、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行业作风以及考勤等情况实施100分考核,每月按考核分数得相应比例的基础性工资,月底直接打入个人卡户,下列情况可享受基础性工资:
1、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
2、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期期间;
3、工作人员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
4、工作人员因病休假2个月以内的,需持上一级医院的诊断书证明及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或医院住院证明;
5、请事假(七天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批准,超过七天者,由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的;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超过天数发本人基础工资的60%。
下列情况不在享受基础性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不上班者,扣发旷工天数的全部工资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实施分配打破本单位个人档案工资界限,根据单位职工每个人工作量的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在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奖励性工资要按月考核,工资按月或季度发放。单位年终结余的50%部分按全年每人每月绩效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性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特殊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进行或参与绩效工资的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结合新农合、医疗、防疫、管理(院长、副院长、后勤)等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可设立科室负责人津贴等项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经职工大会通过,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本单位公示。
2、乡镇卫生院院长享受全院平均奖励性工资100-150%,也可和职工一样按业务量考核发放。(院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与当年新农合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考核分值不少于总分值比例的40%。)
3、下列情况之一者,正常享受全院正常上班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婚丧假、探亲假;
(2)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治疗期间的;
(3)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有单位经批准离岗学习 。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工作人员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超过天数停发;
(2)工作人员无故旷工期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依照本《管理办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统筹负责本院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半数以上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50%以上人员同意),上报县卫生局审批后实施。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不断健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形式及办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化,随时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三)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县卫生局在宏观上指导各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工作,把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
工资制度 篇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第二条管理原则
(1)价值贡献原则——通过标准化的岗位评价,客观衡量每个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建立薪等系统,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
(2)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薪酬分配不仅与个人的绩效表现挂钩,同时与部门和公司的整体业绩挂钩。
(3)责任导向原则——除了业绩因素,员工的薪酬分配以其所承担的责任大小为基本依据。
(4)内部公平原则——公司薪酬遵循价值和效率优先的原则,反映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对员工收入的决定作用;同时,在公司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保持必要的平衡。
(5)市场导向原则——公司以劳动力市场的一般薪酬状况为基准,保持薪酬在本行业与本地区具有恰当的竞争力,既不过分强调高收入、高待遇,也不过分控制人力成本。
第三条制定原则
(1)以岗位定薪:薪酬与岗位评价形成的职等系统相结合。
(2)以业绩付薪: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3)以能力调薪:根据员工能力评价(任职资格等级评价)进行薪酬调整。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N公司除班子成员外的所有员工。如无特殊说明,员工的薪酬、工资等均为税前。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薪酬模式
N公司员工的基本薪酬模式为岗位绩效薪酬制:
员工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年奖+福利
年奖=年终奖+特别奖励
特别奖励分为两种:先进生产者奖和总经理特别奖
福利包括:物价补贴、福利补贴、儿保费、过节费、书报费、防暑降温费、交通补贴、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退休计划等。
第六条岗位绩效薪酬
各序列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比例为:
岗位绩效薪酬总额参照《N公司岗等薪级表》(薪酬标准)确定(其中薪级01-09适用于短期工:非一步到位取消差异,目标是先进入体系,并在1-2年内实现并轨,全部进入薪级10-19)。
对于不同子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薪酬需要乘以各地市对应的地区差系数。
第七条年功工资
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年奖
年奖包括年终奖与特别奖励,特别奖励又分为优秀员工(先进生产者)奖和总经理特别奖。
年奖总额的确定时间在年度末,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当年的经营状况和工资总额,扣除后已发薪酬总量后,提出年奖总额方案,经党委会审核后报集团审批。
第九条福利
员工福利按公司现行标准发放。
第三章薪酬操作细则
第十条薪酬标准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系统规划,综合考虑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及任职能力水平,形成公司16岗等、19薪级的薪酬标准表。
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确定各岗位对应岗等,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等,共16岗等。
根据任职资格体系,确定对应薪级,每一岗等对应19薪级。
第十一条工资系数
根据内外部薪酬参考数据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状况,调整工资系数,20xx年工资系数测算为1.00,适用于N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十二条地区差系数
参照集团主业在当地实行的地区差系数,结合各子公司人均产值、利润贡献度等状况,制定各子公司地区差系数,20xx年公司各地地区差系数如下所示: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
员工岗位工资,按月发放,根据员工在公司所处的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分别占岗位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员工的标准岗位绩效薪酬根据该员工对应的薪酬标准确定。
岗位工资=《薪酬标准》中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总额×岗位工资所占比例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
员工的绩效工资根据月度/季度考核结果,在下季度各月发放。
员工标准绩效工资=《薪酬标准》中对应的岗位绩效薪酬总额×绩效工资所占比例
员工实发绩效工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个人分配系数
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本部门员工标准绩效工资)×部门考核系数
个人分配系数=(员工标准绩效工资×员工考核系数)/∑(员工标准绩效工资×员工考核系数)
部门考核系数、员工考核系数详见《N公司部门考核管理办法》、《N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年终奖
员工年终奖=员工年终奖系数×年终奖基数×员工年度考核系数
员工年终奖系数=员工全年标准绩效工资总额/12/1000
年终奖基数=年终奖总额/(∑员工年终奖系数)
工资制度 篇30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经营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按照人事部计划、工作需要,填定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工用工计划。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员工手册招聘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4、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一式若干份,员工、人事部分存。
5、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三、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的劳动报酬标准内参照。
2、临时工岗位工资为900元;年节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另不享受绩效工资及交通、通讯等补贴。
3、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4、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倍计算。
6、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四、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2、附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4、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5、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五、附则
本办法同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以上制度草案妥否请领导批示!
工资制度 篇31
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工资的增长与年度考核挂钩。
(3)工作人员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随着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正常的增资制度。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逐步使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相一致,建立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上相互分离,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
主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从1993年10月起执行。
2、1993年工资改革之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如下:
(1)机关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四项构成。
(2)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别执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
机关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奖金三项构成。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
普通工人由岗位工资、工人奖金两项构成。
3、1993年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分别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a 、职务工资,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着职务及任职年限变化而变动。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b 、级别工资,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共分十五级,其工资按工作人员的资力和能力确定,工作人员在原级任职期间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c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费来确定的,数额为每人每月 90 元。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
d 、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一元,一直到退休当年止。
(2)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由于行业多,情况比较复杂,工作性质和特点也不相同,按照情况相似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其标准工资由职务工资(固定工资)和事业人员津贴(活工资)两项构成。
事业单位人员津贴以编制部门核定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预算管理形式来确定不同的津贴比例。全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70%,活的部分30%;差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60%,活的部分40%;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核定,活的部分一般不超过50%。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制度
机关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
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工资分为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工资制度 篇3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及由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薪酬,是指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报酬。
第四条企业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出资人依法管理企业薪酬总额及企业领导人员、企业兼职人员的薪酬,企业内部薪酬分配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二)坚持薪酬与效益挂钩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薪酬总额增加;经济效益下降,薪酬总额减少。
(三)坚持两个低于的原则。薪酬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员平均薪酬的增长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及不可比因素产生的效益,不得作为增加薪酬的依据。企业领导人员与企业其他职员的薪酬差距,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第二章薪酬总额的确定
第五条企业薪酬总额由薪酬总额基数和新增效益薪酬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一年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总额为基础,参照以下因素确定:
(一)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
(二)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及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情况;
(三)企业近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及人均实际薪酬水平;
(四)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实行本办法第二年后的薪酬总额基数以上年实际发放的总额为基础,参照全市同等劳动力价格水平、人员增减变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总额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与企业净利润额挂钩。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总额基数(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薪酬浮动系数)非充分竞争性企业及主要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企业,挂钩指标另行确定。
第八条薪酬浮动系数根楼堂馆所建设据企业现有薪酬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均工资利税率、同行业人均薪酬水平、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情况确定,一般控制在0.7以内。
第九条净利润额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净利润增加额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过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公布的同行业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水平。
净利润额出现负增长的企业,新增效益薪酬按经济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负值确定,薪酬总额下降幅度不低于企业前三年平均薪酬总额的20%,职员个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企业净利润额以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净利润额为基础,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确定。
第十一条企业和职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应当由职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支付。
企业和职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二条企业职员薪酬为税前收入。职员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三章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副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资产规模、主营业务收入、职工人数及个人岗位等因素确定;绩效年薪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间确定。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的具体确定,按照《__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政府〔20__〕140号)、《__市属国有企业增量资产奖励股权暂行办法》(政府〔20__〕43号)执行。
第十五条情况特殊、暂时无法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的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确需提高的,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方案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审核;年度职务消费情况应按厂务公开有关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并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市国资委备案。
第四章兼职人员的薪酬确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兼职人员,是指受持有国有产权的派出单位的委派(下称派出单位),在其子企业中兼职的人员。
经批准在子企业中任职、并已转移了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派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在子企业兼职,对确需在子企业兼职的,应当按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__市国资党通〔____〕4号)的规定,报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条兼职人员应当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按照兼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将在兼职企业获得的薪酬作为管理费全额上缴派出单位。
第二十一条派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薪酬水平、兼职人员所兼职位及其职责履行情况等因素,从上缴的管理费中提取10%-50%补贴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在兼职企业没有取得管理费收入的,派出单位可以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兼职人员的具体补贴标准,由派出单位提出意见(如派出单位有上一级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的,须逐级审核),报市国资委审批。
兼职人员的总薪酬,应控制在派出单位同等职位人员的2倍以内。
第五章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薪酬实行总额控制,预算管理,年终决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初,企业应当在深入分析预测全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订当年的薪酬预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预算及兼职人员薪酬预算,应当在薪酬预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草案,应当送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预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薪酬储备金制度,薪酬发放应当留有余地,以丰补歉。
未经批准,企业不得改变结余薪酬储备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据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上年度的薪酬决算草案。
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决算及兼职人员薪酬决算,应当在薪酬决算草案中明细列示。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草案,应当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逐级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查批准。
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薪酬决算,还应当由有关国有产权代表依法提交企业有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据市国资委批准的年度薪酬决算,对全年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清算,超额计提的予以调整,超额发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薪酬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提和发放薪酬,不得超标准计提和发放。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逐级报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并报市国资委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对其全资、控股企业的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薪酬计提和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超额计提薪酬的,超提部分冲减企业当年成本;超标准发放薪酬的,责令企业收回超过标准部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