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3篇)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南县消防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和县政府与镇政府签订的《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工作,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一、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年度火灾十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17以内,火灾亡人数不突破县控指标,亿元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万分之0.3以内。坚决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火灾事故,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凡发生较大以上或者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二、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1、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四次,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研究制订和落实本辖区消防年度计划和措施。
2、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月底前各社区确定一个沿街“店连屋”场所整治试点;8月前完成辖区内“气流纺”场所消防安全整治;10月底前完成辖区沿街“店连屋”场所试点消防安全整治;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3、完善出租房消防设施配备。牵头组织对居住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改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配置“四要件”(手电筒、逃生绳或逃生软梯、简易呼吸面罩、灭火器)。
4、深化“网格化”消防工作责任机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划分消防安全精细网格,加大基层消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所有社区、村居二级消防安全管理员到位,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户籍化”管理。
5、推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村居楼宇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指导单位(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联勤联查制度。按照四类“户籍化”管理建设标准,提升消防安全档案规范化建设,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11月底前完成所有社会单位和村居楼宇的“户籍化”管理创建和自查验收工作。
6、完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社区逐步推进每个村居年内应建立一支“五有”(有组织、有人员、有小型车辆、有消防泵、有固定队址)志愿消防队。
7、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创新“进村达户”式宣传,强化消防宣传基础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纳入“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内容。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十进”活动(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媒体、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场所、进出租房、进海岛)。强化宣传阵地建设,辖区内80%的行政村(居)宣传橱窗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每个社区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招募发展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辖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责任期满后,镇政府组织对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三)对履行本责任书工作显著、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钱库镇人民政府 社区
签字人:签字人:
年 月日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2
为全面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落实消防责任,保障开发区中小学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消防工作的安排,结合开发区教育系统实际,开发区教育局特与各中小学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消防安全负全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及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全体师生都应熟知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消防宣传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演练,每周搞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新教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3.学校必须制定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定用火用电负责人,制定并逐步完善紧急疏散方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进行食堂、变电室、水房等设施设备的检修,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杜绝责任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出现不规范布线、擅自私拉私接临时线路等不规范行为的出现。
4.各学校都应按照规定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定时检修,专保器材完整有效。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等存放化学药品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各学校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谨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外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6.各学校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弯处距离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应急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或投入使用。
8.各学校要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自觉积极地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消防安全“123”工程建设活动。 (“消防安全管理六化标准"即: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消防建设标准悬挂统一化;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警示化;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经常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常态化。“l 2 3”工程即:一畅通,即保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两知,即学校师生知道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知道岗位火灾危险性;三能,即学校教
师具备引导师生疏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及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
9.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责任考核
根据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由教育局在年终组织检查,对本责任单位完成本责任书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教育局与各学校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规定责任内容不因责任人的变更而变更,责任人如有变化则继任者继续履行前责。
x学校 负责人:
(章) (签字)
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3
责任人: 责任人:
职 务: 职 务:
为贯彻倩妃实业公司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各区域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各区域管理部门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
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商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公共区域、档口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不吸烟。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顾客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十三、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十四、各档口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公司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五、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六、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500元-1000元: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十八、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由各上层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由公司总经办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管理部门安全室自存,一份交公司安全部备查。
公司:倩妃实业有限公司:
责任人(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