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5篇)
技术管理制度 篇1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技术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
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
第十八条调度室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安监科负责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区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地质灾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区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
四、部门职责
第二十三条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3)加强对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地质灾害隐患。
(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地质灾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参与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
(6)排查矿井地质灾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地质灾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
(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四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地质灾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2)对有发生矿井地质灾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
(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
(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
第二十五条机电科在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地质灾害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
(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地质灾害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
(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
(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区队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区队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
(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
第二十六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
(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台账管理。
(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
(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
第二十七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地质灾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地质灾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地质灾害处理情况。
(1)对井下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
(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
(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
第二十八条安监科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1)参加各类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地质灾害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地质灾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地质灾害事故。
(4)负责对地质灾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通防科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通防科要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花管、套管或引水管等。
(2)凡采掘区队无法完成的探放水任务,由通防科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等审批。
(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
(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第三十条机电队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负责各排水站、点的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
(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协助有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
第三十一条各采掘区队担负着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直接责任。
(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含有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同时进行。
(2)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地质灾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地质灾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
(3)制订防治地质灾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
(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地质灾害任务。
(6)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
五、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遵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危及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按危害程度追究责任。
凡在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表现突出,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技术管理制度 篇3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5)负责技术总结,汇总竣工资料和原始技术凭证。
(6)编制专业的技术革新计划,负责专业的科技情报、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提供合理化建议,对专业的科技成果组织鉴定。
3、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制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技术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单位工程图纸审查及技术交流。
(3)参加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贯彻执行。
(4)负责贯彻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严格执行验收规范和质量鉴定标准。
(5)负责技术复核工作,如对轴线、标高及坐标等的复核。
(6)负责单位工程的材料检验工作。
(7)负责整理技术档案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总结,绘制竣工图。
(8)参加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节施工技术管理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为了熟悉和掌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和协作、发现并更正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提出不便于施工的设计内容及进行洽商和更正,特制定本制度。
(1)由总工程师组织图纸会审。
(2)会审前有关人员要认真熟悉和学习施工图,有关专业要进行翻样。结合施工能力和设备、装备情况找出图纸问题,对现场有关的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
(3)图纸审查的步骤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学习阶段。学习图纸主要是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形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②初审阶段。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后,分工种详细核对各工种的详图,检查有无错、碰、漏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③会审阶段。指各专业间对施工图的审查。在初审的基础上,各专业间核对图纸是否相符,有无矛盾,消除差错。对图纸中有关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经济等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同时应研究设计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措施。
(4)图纸会审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①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政策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②工程的机构是否符合安全、消防、可靠性、经济合理的原则,有哪些合理的改进意见。
③本单位的技术特长和机械装备能力,施工现场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④图纸各部位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图纸说明是否一致,设计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⑤工程的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管线工程等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有矛盾,钢筋细部节点与水电和其他的预埋节点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⑥各种管道的走向是否合格,是否与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相交叉。
⑦大型构件和设备吊装是否满足施工的要求。
(5)会审记录是施工文件的组成部门,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并及时上报公司的技术部门和经营部门。
技术管理制度 篇4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进入采掘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当作业现场(点)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技术管理规定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有权拒绝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支护材料,确保员工劳动安全。
4、有权督促采掘区队长认真执行《规程》、技术规范、技术和安全技术措施,当发现未认真执行时,有权向矿长建议任免,并负责地要求限期整治达标。
5、有权要求煤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更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在采矿工程师指导下,对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编制矿井开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应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3、认真负责地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杜绝人为技术事故发生。由于编制不及时,布局不合理、规程措施不适用,出现无措施开工工程等而造成事故,负重要责任。
4、抓好现场管理,认真检查各作业点安全状况(支护设备运行、通风,瓦斯管理等),杜绝空顶作业,超控顶距作业和使用失效材料,发现隐患及时责令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原则。由于工作检查不细,隐患落实整改不力、不及时而离开现场后再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5、抓好技术指导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检查考核、考评,并限令达标。由于管理不严,考核不实,弄虚作假而发生事故的隐患,负重要责任。
6、准确掌握矿井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了解清楚周边邻矿开采状况,及时填绘十一种图纸资料,编制预防事故处理计划措施,由于情况不清,无预防措施而发生大的事故,负重要责任。
7、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责令限期完成,追踪复查。
8、参与矿重点工程审查、施工监督,竣工验收。
9、抓好员工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10、发生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及绘制专项现场图,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完善落实补救措施。
11、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必须现场指导。
技术管理制度 篇5
一、编制目的
为了使代维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铁塔维护业务实施和发展的需要,分公司对维护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目标
提升维护人员的维护作业技术水平,确保甲方维护质量达到维护规程标准。
建立公司维护技术人员梯队培训机制,为公司维护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维护技术人才保障。
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维护管理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三、培训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分公司的培训计划,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安排各自管辖范围内培训计划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技术培训。
2.根据维护站的培训计划,做好铁塔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技术问答,每月至少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参加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新入职的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安全教育培训、铁塔维护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学习期间应进行定期测验,以检查学习效果,并分阶段进行全面考试,检验学习成绩。
4.对于首次使用的设备,或首次涉及的维护作业内容,必须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1.技术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五、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员工自我培训及外委培训。
1.应制定新进人员培训计划,并应有针对性地对新进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通信理论知识学习和维护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组织考试。
2.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现场培训)
岗位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是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中,都要把岗位(技能)培训列为主要内容,加以落实。
2.各类员工都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
3.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坚持把是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作为各类人员上岗和岗位提升的必要条件。
4.坚持实行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育才用人一体化制度,制定有效的引导和鼓励措施,提高员工立足本职学习业务技术(技能)的积极性。
5.岗位培训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际技能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应急性、适用性培训。按照不同的岗位规范要求,制定切实的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6.要建立健全员工岗位培训和考绩档案,认真考核、记录岗位培训情况,并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项目之一。
现场培训:
1.立足本员工岗位学技术、学业务,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搞好现场培训,是职工教育的基本任务,也是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的主要途径。
2.各项目部、各维护班组,每月安排技术业务学习1天(安全活动日除外)参加人员应达到90%以上,并认真做好现场培训、学习记录,各项目部及班组应在每季度前5日,安排好技术业务学习计划,并报公司交付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外派培训
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外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的培训,包括省内外短期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
员工自我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外委培训
经公司同意安排到各项目部或各站的培训、学习、参观,各项目部或各站不得拒绝,并应按培训、学习内容要求和计划,组织实施完成。
六、培训资料管理
各项培训工作均应及时填写好专用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均应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七、培训工作职责
1.分公司的职责:
制定分公司培训工作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培训工作。 制定分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下属各项目部(维护站)培训工作。
组织进行职工技术鉴定和岗位技术资格取证培训和考试工作。 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2.项目部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按分公司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完成培训任务 组织编制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内容和实施计划。 组织本层级的技术培训考核。
负责确定本站培训规模、范围和学员,推荐培训负责人。 提出由本站负责的培训计划和应急培训申请。
执行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督促本站各班培训计划的落实,培训结果报主管部门。
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布置工作,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八、技术培训考核
分公司综合部负责安排管辖范围内维护员工的培训任务,培训后应将培
训记录备案,逐级进行定时及不定时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月或年考核范围内,作为“员工合格率”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1) 无年度培训计划、总结,在年度总考核成绩上扣2分;
2) 不落实公司、分公司委派的培训任务或不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每次扣2分。
3) 无新进人员培训计划或计划内容不符要求,每处扣1分。
4) 新进人员学习一年未达到合格维护员岗位水平,扣1分。
5) 检查每年维护规程考试成绩,全站人员平均考试成绩低于85分,每次扣2分,考试不及格,每人次扣1分。
技术管理制度 篇6
1、采掘技术员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煤矿井下采掘安全生产工作。
2、采掘技术员每月要提出作业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经矿部会审后,组织贯彻落实。
3、采掘技术员对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发生的灾害要提出预防措施,在实施时,要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对措施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4、采掘技术员负责对作业地点要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同时要将推行情况及时作出小结和评价。
5、采掘技术员每月要将采掘进展,及时填绘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6、采掘技术员要按矿部安排,每周要下井带班2-3次,参加检查,并对井下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7、采掘技术员对煤矿每月生产安全工作的问题、隐患排查,要提出小结和报告。
8、采掘技术员要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做到遵章守纪,及时制止“三违”作业。
9、采掘技术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班组,参加班前会,做到与工人打成一片,及时掌握班组工人思想动态。
10、采掘技术员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有失误,造成损失和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推广新技术取得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给予嘉奖
技术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指导生产,根据生产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交底是一项极其严肃和重要的技术工作。它可以使相关施工人员明确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材料要求、质量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
第三条技术交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上级技术指导文件和企业标准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支持性文件。
(二)、根据工程特点及时编制,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高。
(三)、要注重强调易发生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环节,及时提出防治措施和整改措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承揽的所有施工项目技术交底的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
第三章术语
第四条施工技术交底: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整个项目开工前,由主管技术领导或专业技术人员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底。技术交底是企业开展生产工作极为重要的一项技术管理工作,其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生产项目的特点、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同时避免技术、质量、安全、环境等事故的发生。施工技术交底应包含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措施、安全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项目管理要求等内容,它是由企业中工程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共同参与的一项生产管理活动。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第四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层级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技术交底制度建立、监督检查和总结考核等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具体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法,专项施工方案、关键性的施工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施工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案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质量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交底,监督检查各级施工技术交底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第九条分公司(厂)、车间、项目部:负责技术交底工作的实施。
第五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技术交底必须符合产品制造、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应规定。同时也应符合各行业制定的有关规定、准则以及所在省(市)区地方性的具体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技术交底必须执行国家各项技术标准,施工企业制定的企业内部标准,并在技术交底时应认真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应符合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技术要求,特别是当设计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应要求时,应作更为详细的交底和说明。
第十三条技术交底应符合和体现上一级技术领导技术交底中的意图和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技术交底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各项要求,包括技术措施和施工进度等要求。
第十五条对不同层次的施工人员,其技术交底深度与详细的程度不同,也就是说对不同人员其交底内容深度和说明的方式要有针对性。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应全面、明确,并突出要点;应详细说明怎么做,执行什么标准,其技术要求如何,施工工艺与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应分项具体说明,不能含糊其词。
第十七条在施工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八条技术交底联络单中应明确填写工程名称、设备可追溯号、施工单位、图纸编号以及受控状态等内容。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联络单应详细、清楚的填写需交底的工序或施工内容,执行标准以及施工要求。
第二十条技术交底中有特殊过程的,必须明确特殊过程的详细参数,并要求施工人员认真填写。
第六章技术交底的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组织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业务主管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的生产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之间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十三条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技术交底应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项目总工程师、专业技术主管人员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及承担生产任务的车间(项目部)领导进行技术交底,再由各业务主管部门(或人员)分别向班组长进行专业交底,然后由班组长向施工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各级交底要实行施工前交底、施工过程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防范措施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技术管理制度 篇8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
1、图纸自审制度;
2、图纸会审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技术交底制度;
6、技术核定制度;
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技术复核制度;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施工技术总结;
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6会审程序
3.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3.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3.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7会审记录内容
3.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3.8会审记录的发送
3.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3.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4.2编制原则
4.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4.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4.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4.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4.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技术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技术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高速公路客运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车,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评定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的要求;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其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要求;
(六)危货运输车应当符合《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的要求。
第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管理,对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
在对挂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和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第十一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置相应的部门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并根据车辆数量和经营类别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对车辆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维护、使用、安全和节能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标准,结合车辆技术状况和运行条件,正确使用车辆。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车辆使用技术管理规范,科学设置车辆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并定期考核,提升车辆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实行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当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维护和修理(含《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车辆主要零部件更换、车辆变更、行驶里程、对车辆造成损伤的'交通事故等记录。档案内容应当准确、详实。
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当随车移交。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运用信息化技术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修理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确保车辆正常维护。
车辆维护作业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关于汽车维护的技术规范要求确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可以对自有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作业,保证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技术管理要求,无需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具备二级维护作业能力的,可以委托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二级维护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应当向委托方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循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用于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第二十一条客车、危货运输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实施检测和评定,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车辆技术等级,并在报告单上标注。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和评定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第二十五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车辆检测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含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记录。
车辆检测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状况纳入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内容,查验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一)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二)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
第二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制度。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车辆变更等记录。
第二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情况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诚信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推广使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信息资源共享。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
(二)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
(四)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档案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做好车辆维护记录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采信其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一)不按技术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的;
(二)未经检测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检测结果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
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了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技术管理制度 篇11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技术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严把各工序质量关,及时整改出错环节,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保证出厂水水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絮凝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条严格控制运行水位,防止池面水位淹没指型槽,甚至产生溢流。
第三条定期进行排泥工作,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四条沉淀池的出水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浊度指标一般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条沉淀池的停止和启用操作应尽可能减少滤前水的浊度波动。
第六条合理确定排泥区间和排泥时间,既要排清积泥,又要防止排清水。
第七条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八条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机械搅拌澄清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九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宜连续运行。
第十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初始运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水量为正常水量的50%~70%;
2、投药量应为正常运行投药量的1-2倍;
3、原水浊度偏低时,在投药的同时可投加石灰或粘土;或在空池进水前通过排泥管把相邻运行的澄清池内的泥浆压入空池内,然后再进原水;
4、第二反应室沉降比达10%以上和澄清池出水基本达标后,方可减少加药量,增加水量。
5、增加水量应间歇进行,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次增加水量应为正常水量的10%-15%,直至达到设计能力。
6、搅拌强度和回流提升量应逐步增加到正常值。
第十一条短时间停用后重新投运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短时间停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泥渣下沉。
2、重新投运期间,搅拌叶轮应继续低速运行,防止打碎矾花。
3、恢复运行量不应大于正常水量的70%。
4、恢复运行时,宜用较大的搅拌速度以加大泥渣回流量,以增加第二反应室的泥浆浓度。
5、恢复运行时应适当增加加药量。
6、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10%以上后,可调节水量至正常值,并减少加药量至正常值。
第十二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在正常运行期间每2小时检测第二反应室泥浆沉降比值。当第二反应室内泥浆沉降比达到或超过20%时,应及时排泥。沉降比值宜控制在10%~15%。
第十三条机械搅拌澄清池不宜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机械搅拌澄清池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十五条藻类繁殖旺盛时期,可采取前加氯或其他有效除藻措施,提高混凝效果。
第十六条定期清洗滤前水浊度仪,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斜管沉淀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必须做好排泥工作,保持排泥阀的完好、灵活,排泥管道的畅通。排泥周期根据原水浊度和排泥水浊度确定。
第十八条启用斜管时,初始的上升流速应缓慢,清洗时应缓慢排水。第十九条斜管表面及斜管管内沉积产生的絮体泥渣应定期进行清洗。第二十条斜管沉淀池的出水口应设质量控制点,出水浊度指标宜控制在2ntu以下。
第五章v型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v型滤池采用均质石英砂滤料、砾石承托层,石英砂有效粒径宜
为0.9-1.3mm,不均匀系数宜为k80<1.4,滤层厚度宜为1.0-1.3米,滤池滤速宜为10m/h以下。
第二十二条当滤池水头损失达到2.0-2.5m或滤后水浊度大于0.5ntu或运行时间超过48小时时,滤池应进行反冲洗。
第二十三条反冲洗时需将水位降到排水槽顶后进行。滤池采用气-气水-水冲洗方式进行反冲洗,同时用滤前水进行表面扫洗。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历时2-4分钟;气水冲时气冲强度宜为13-17 1/s.m2,水冲强度为2-3 l/s.m2,历时3-4分钟,最后水冲洗强度宜为4-6 1/s.m2,历时3-4分钟,滤前水表面扫洗,强度宜为2-3 1/s.m2。
第二十四条运行时滤层上水深应大于1.2米。
第二十五条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小于2ntu。滤后应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应小于设定目标值。
第二十六条滤池停运一周以上,恢复时必须进行有效的消毒、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二十七条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溶液中浸泡24小时消毒,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滤池初用或冲洗后上水时,严禁暴露砂层。滤池应每年做一次20%总面积的滤池滤层抽样检查,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记录归档。
第六章虹吸滤池工艺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虹吸滤池滤速宜控制在10m/h以下。滤速应保持稳定,不宜产生较大波动。
第三十条滤池水位达到指定刻度或滤后水浊度超过0.8ntu时,滤池进行反冲洗。
第三十一条反冲洗强度宜控制在14-16 l/s.m2;冲洗时滤料膨胀率宜为30%-40%;冲洗结束时排水的浊度不宜超过10ntu。
第三十二条滤池运行中,滤层上水深不低于1.5米。
第三十三条滤池进水浊度宜控制在2ntu,滤池应在过滤后设置质量控制点,滤后水浊度宜控制在0.5ntu以下。
第三十四条滤池新装滤料后,应在含氯量30mg/l以上的水中浸泡24h消毒,并应经检验滤后水合格后,冲洗两次以上方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应每年对滤池做滤层抽样检查,沙层含泥量不应大于1%,煤层含泥量不应大于3%,并应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滤池停用一周以上时,应将滤池放空;恢复时,必须进行反冲洗后才能重新启用。
第七章消毒工艺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消毒剂选用液氯,加氯采用游离氯形式消毒,消毒时接触时间应大于30分钟。
第三十八条当水厂供水范围较大或输配距离较远时,出厂水余氯宜以化合氯(氯胺)为好,以维持管网中的.余氯,但出厂水氨氮值仍应符合水质标准。
第三十九条消毒剂加注管应保证一定的入水深度,防止消毒剂外溢造成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四十条加氯自动控制可根据各厂条件自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消毒必须设置消毒效果控制点,各控制点每小时检测一次或自动监测,余氯量要达到控制点设定值。
第四十二条液氯的气化应根据水厂实际用氯量情况选用合适、安全的气化方式。
第四十三条利用电加热时,周围环境温度应控制在安全范围。
第四十四条采用真空式加氯机和水射器装置时,水射器的水压应大于0.25mpa。
第四十五条加氯的所有设备、管道必须用防氯气腐蚀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加氯设备(包括加氯系统和仪器仪表等)应按该设备的操作手册(规程)进行操作、维护。
第八章清水库工艺技术要求
第四十七条清水池应安装液位仪,宜采用在线式液位仪连续检测。第四十八条严禁超上限或下限水位运行。
第四十九条检测孔、通气孔和人孔应有防护措施,以防水质污染。第五十条清水池应定期排空清洗,清洗完毕经消毒合格后,方能蓄水。清洗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第五十一条清水池的排空、溢流等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第五十二条保证清水池四周的排水畅通,防止污水倒流和渗漏至池中。第五十三条清水池顶不得堆放污染水质的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四条清水池顶种植植物时,应监测池顶的防水性能。
第九章投药工艺技术要求
第五十五条净水药剂采用聚合氯化铝,所用药剂必须经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五十六条投加量一般应以当日原水进行的混凝搅拌试验推荐值为参考数据进行投加,并依据其混凝效果进一步调整,确定合理的加注率。
第五十七条投加净水药剂的浓度,可根据生产工艺、药剂种类和计量装置的需要进行配置,计量投加。
第五十八条所投药剂在原水中应快速、均匀混合。
第五十九条净水药剂的投加点,应根据不同药剂的特点和对混合强度的要求及其在制水工艺中的作用,选择适宜的投加点。
第六十条投加量应科学合理,以确保沉淀水浊度小于2ntu为基础,也不宜过量投加,防止沉淀池出水区泛矾花。
第六十一条投加曲线应根据原水水质变化而变化,投加量根据原水水量和浊度变化即时调整。
第六十二条当原水含有较多有机物或其它酚类物质时,应增加投加量。
技术管理制度 篇13
一、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馆内部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馆、部门、小组三级管理制度。
2、图书馆设立消防安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馆内设1-2名消防安全员承担全馆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安全员须经保卫处消防安全部门培训认证后上岗。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条例;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4、各部门有关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排除,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5、馆内的消防安全器材的安置配备由校保卫处设计和保障。馆办负责组织馆内安全工作小组定期监督消防器材的情况。馆内工作人员发现消防设备遗失、过期应及时报告馆办,馆办负责向保卫处报告并监督其重新配备。
6、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及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设备。
7、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做到正确操作,人离电断。
8、为保障馆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开馆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9、定期对馆内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各部门及安全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详细记录,定期上交,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11、各楼层工作人员及安全员必须坚持执行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在位;各楼层的楼梯消防门是否通畅;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各楼层工作人员是否在岗,有没有可疑人员出入;其他安全情况。各楼层当班人员必须管理好通往各层西区的通道门钥匙,遇紧急情况能立即打开通道门。
12、馆内员工应熟悉馆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按钮、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等。
13、如发现火灾,应保持冷静,首先致电保安部门,内线拨打,外线拨打,然后采取措施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组织读者有序撤离。注意不要使用电梯(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不要忙于收拾个人或图书馆物品,尽可能帮助待援人员,尤其是伤残者。
二、防盗管理
1、全馆工作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并预防各种盗窃行为的发生,维护馆内的'财产安全。
2、本馆工作人员出入门禁,尤其是一楼员工通道时要注意门是否锁好,如遇门锁故障或有可疑人员出入,应主动报告保卫部门或馆办公室。
3、二楼服务大厅是读者进出的主要通道,门禁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关,工作人员也应坚守工作岗位;二楼大厅通往演讲厅的通道平常不开放,特殊情况下如有需要经领导同意方可打开。
4、各个楼层的当班工作人员上班时应检查各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下班之前确定读者全部离开后,锁好办公室及办公室工作台、关闭计算机及其他电器,并做好记录方能离开。
5、五楼电子阅览室以及二楼检索区是重点防盗区域。工作人员除了定期维护以外还要注意检查计算机是否完好无损,有无配件缺失现象,如发现丢失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或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维护被盗现场。
6、流通及期刊部书刊借还处的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专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告诉无关人员。
7、各楼层当班人员及保卫人员应定时在各个楼层巡逻检查,特别在下班前更要加强巡查,确保没有外来人员逗留馆内。
8、监控室保卫人员应密切注意各个楼层的动向,特别是下班时间更要严密注意。
三、计算机使用及网络安全管理
1、馆内电脑应使用正版电脑软件。任何人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网络和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馆内设立计算机安全保密及网络安全信息管理小组,成员由馆长、馆办、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各部门主任组成,负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由组长负责或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本馆上传学校网络及本馆网页的信息内容。
2、本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工作由馆内负责计算机技术的专门人员负责。技术人员具体工作范围和职责安排需服从馆内总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需密切配合,保证图书馆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3、计算机技术人员需定期对电子阅览室、检索区、影像区的计算机进行系统优化及维护保养,清查病毒,并做好记录。对于消除不了的病毒要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发现反动、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应当在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后及时处理并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极其严重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4、计算机技术人员应定时检查各个楼层的计算机运行是否正常,对有问题的计算机及时查看原因,排除故障,及时解决各个部门报告的计算机故障。
5、技术人员在工作终端要进行计算机使用的监视,以及计算机病毒的监测,加强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管理和升级。
6、借阅系统的工作计算机不得允许外来人员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机器的安全使用。
7、馆内工作人员应引导、监督读者遵守馆内计算机使用规则:
1)严禁擅自打开或拆除机箱锁,不得随意拆卸机箱和拔除网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2)读者不得随意删改原程序及进行其它破坏行为。禁止使用骇客软件,不得使用和安装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
3)禁止网上玩与学习无关的游戏。
4)不得私自设定开机密码和重装计算机系统。
5)读者不得利用馆内计算机浏览反动、黄色网页及下载色情、淫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不传播不良的言论、信息以及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6)为防止计算机受到病毒感染,读者不得在馆内计算机上使用软盘、优盘等外部存贮设备。馆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在计算机使用区定时巡视,对破坏计算机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犯本馆规定的读者,有权制止或终止其上机权利,有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教育、查处、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生成连带责任或纠纷的要有关部门及当事人报所在部门处理。
8、馆内从事施工、建设等维修工作,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馆内凡涉及计算机布线及网络的施工,事前应报告馆办,由馆办负责协调安排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跟进保障线路和网络安全。
四、人身安全管理
1、人身安全是馆内工作正常开展和保障读者切身利益,应该保持正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保证馆内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馆内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定期巡视楼内各个地方,有无异常事情发生,下班之前要求所有读者安全离开,在读者全部走完后,工作人员再关好门窗,关照明设备、空调等,方可离开。晚班工作人员离岗时尽可能结伴而行。
3、如馆内发生有工作人员或者读者身体不适,应及时查看情况,需做急救的立即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医疗救助。
4、如馆内发生自伤或伤人、抢劫、斗殴等恶劣刑事事件,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保卫部门或拨打校园报警电话55110,情节严重、紧急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需要急救的拨打120。
5、馆办负责协调总务等有关部门做好饮水机、电梯的检修、维护、保障工作。任何员工发现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均应视情况采取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告馆办作进一步处置。如遇电梯故障被困,请拨打求救电话55110 。
五、防漏、防鼠害、防虫、防霉管理
1、各楼层工作人员要每天查看门窗是否完好,天面、墙面是否有渗漏。下班之前确保门窗关严,以防雨水渗漏。确保卫生间、自动饮水机的龙头关好。
2、各楼层工作人员每天要做好图书保洁修缮工作。定期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馆内喷洒杀虫剂,减少虫害;采取措施在各个楼层放置灭鼠设施,防止老鼠对办公设施及图书的损害,在进行杀虫、灭鼠害药物投放前,要告知工作人员和读者,确保人身安全。
3、保持馆内空气的流通,把室内的温度调节至保护图书及设备的有效范围内。
4、工作人员及读者勿将食物留在馆内办公室或工作台。保洁人员要定时收拾垃圾箱和垃圾筐,确保清洁卫生。
技术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使设备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机具设备、生活保障设备的台账集中管理,保证设备准确及时入账,正确计提折旧,合理使用,促进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确保做到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设备有帐可查,账物相符,掌握机具设备的分布动向,防止因多头管理造成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安全部负责对所有设备的更新、选型、购置、安装、验收、使用、调拨、报废等方面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二、各子公司使用管理的各类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台账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等必须与营运安全部的设备台账相符。
三、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凡新增(更新)单个价值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上的机具设备均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各公司因生产、生活、办公需要增加设备应书面形式报告,由营运安全部对设备型号、规格、生产厂家、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分析的可行性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组织购买。大宗物资(主要是发动机总成或批量购进的关键配件和油品)购置,由营运安全部提供型号、规格、数量、厂家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由财务部负责采购。
四、对于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其单个价值在20xx元以上(不含20xx元)的机具设备的实物管理,统一纳入营运安全部管理系统。其采购、审批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实物管理卡由购入单位填好交营运安全部、财务部各一份备查。
五、各子公司对列入固定资产的机具设备购置后,及时列入实物管理台账,并报营运安全部备案。
六、外购设备到货后。由集团营运安全部、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标准进行联合验收,并及时办理安装使用交接手续。
七、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必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营运安全部督促检查使用单位管好本单位使用的设备,使用单位做到:工具和附件不丢失、不损坏、放置整齐;遵守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掌握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爱护、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做到会检查维护。并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安排检修和维护(要建维修卡),及时排除故障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各子公司管理使用的各类机具设备,根据需要调拨调整后,要将设备管理卡一并移交。办好移交手续后要及时通知营运安全部,不得擅自调换转移机、电等各类设备。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九、设备非正常损坏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按财务规定予以处罚责任人,如发现设备损坏,使用单位要及时书面报告营运安全部,由营运安全部组织人员对其进行鉴定。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十、车辆、设备的使用年限按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设备购置的程序:首先由使用各子公司提出购置申请,经各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报营运安全部审查购置的可行性,如果确属生产所需,营运安全部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技术管理制度 篇15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技术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一、信息技术管理人员制定信息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期进行工作总结。
二、信息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教材要求和信息技术设备的具体情况作好资料收集和整理,为信息技术教学提供条件。
三、信息技术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信息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搞好教育、教学服务。要熟悉各种设备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技能,能排除设备的基本故障。平时应按设备的保管要求做好设备的防尘、防火、防盗等维护工作,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五、信息技术设备维修由专人负责,设备维修需填写维修记录表,使用者不得擅自撕毁信息技术设备上的封条或私自拆卸。设备在维修后,要填写维修记录。
六、要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一切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设备。
七、要做好"十防"工作(防光、防潮、防锈、防震、防冻、防火、防尘、防爆、防毒、防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熟练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严防一切事故发生。
八、信息技术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专人保管,每学期结束要仔细清点,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各种设备要按要求定位摆放。
第二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要自觉服从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
二、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
三、多媒体设备使用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管理人员应及时验看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建立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多媒体系统正常工作。
五、多媒体教室要装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等项工作。
第三条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网络教室以服务教学为宗旨,网络教室不许外人随意进入。
二、进入网络教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爱护计算机及其设备,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动室内任何设备。
三、进入网络教室操作的学生和老师要保持安静,走路要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在室内跑动、打闹。
四、在室内不准吃小食品,不准向室内丢弃果皮、纸屑等。
五、上课的班级上课前不准提前进入网络教室,下课后不准推迟离开网络教室。学生进入网络教室后直到学生离开网络教室前授课教师不得离开网络教室。上课的班级在下课后应及时打扫室内卫生,将凳子摆放整齐。
六、上课班级下课时要按操作程序关机(不得在程序未关闭时切断电源)、关灯,节约用电,管理人员每日下班前要整理好机房,关闭总电源。
七、凡损坏网络教室任何物品者一律按价赔偿。
八、爱护设备设施,不准在电器或桌椅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讲文明、讲礼貌、讲网络道德,学生上课、上网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不准随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老师联系。
十、网络教室所有设备和软件,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不准自带软件进入微机室。
十一、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并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
十二、增强防火意识,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对消防器材和电源线路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吸烟,要做到防尘土、防静电、防潮、防震、防阳光直射。网络教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水措施。
第四条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使用、管理、登记制度
一、信息技术管理教师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工作。
二、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按学科分类、编制目录等工作,负责做好资源库的管理工作。
三、学科教研组要定期对远程教育资源进行筛选,让优质教学资源应用在教学中。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并将教师运用远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五、鼓励师生运用远程教育资源。并收集对远程教育资源及应用效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园网管理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全校师生使用校园网。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校园网络中心由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校园网的所有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的所有使用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管理人员依照学校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每位使用者只准进入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网站和新闻网站,严禁任何使用者擅自在工作时间进入娱乐网(如游戏、聊天、娱乐影视等);校园网使用人员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三、做好网络防毒防范工作,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等项工作。
第六条校园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校园监控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它人员不能随意使用操作。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设备及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校园监控室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或外借。
三、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严禁烟火;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教师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持有分管校长的批条,否则不予接待;任何人都不得从监控室拷贝资料,特殊情况需拷贝必须经校长批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自行负责;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设备及信号的彻底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告电教站进行维修。
第七条电子备课室使用规则
一、电子备课室是专为教师提供上网查阅资料,整理教案的服务场所。
二、要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不上不健康网站,不看、不传播不健康的内容、不玩游戏。
三、教师进入电子备课室时应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
四、应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不要随意破坏电脑。
六、管理员须对室内所有电脑每日进行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等项工作。
第八条学生上机实习规则
一、应有序依次进入网络教室,并按照指定的位置入座。
二、上机前对计算机进行检查,填好《学生上机实习登记表》。练习时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不做与之无关的操作。
三、爱护机房设备,严格执行正确的开、关机顺序,使用中不得随意关、开计算机。
四、严禁擅自开启机箱和更动连接线或设备位置。
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在机房随意走动、喧哗,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严禁带入食品、饮料。
六、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携带存储设备(软盘、光盘、便携硬盘、U盘、闪存等)进入教室。
七、注意用机安全,发现机器运行异常,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情况紧急时,应立即关闭机器电源。
八、不准在机房吃东西、扔纸屑、吐痰,保持机房环境卫生。不得在机房大声喧哗,有问题时举手向辅导教师示意。
九、爱护公物,击键要轻,按正确的开机、关机步骤操作机器。
十、上课时间,要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上机,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和不按教学计划的内容上机。
十一、上机完毕后,应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关好机器,离开座位前将键盘推入抽屉、摆好橙子,盖好防尘罩,整理好桌椅,方可离去。
技术管理制度 篇17
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技术管理制度 篇18
1、公司及分公司(工程处)财务部门每年要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2、各分公司、工程处每年要根据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年度计划,经财务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审核确认,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签批,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后方可实施;
3、各分公司(工程处)每年投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总额不得少于其年度施工产值的`1%;
4、各所属单位根据其项目工程造价的。1%预提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于项目开工和项目完成基础时分两次存入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上;
5、各所属单位使用所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时,由项目经理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申请使用报告,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签注意见,经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签批同意后方可由财务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专户中划拨;
6、项目部在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时,必须专款专用,并每月将使用情况填表上报分公司(工程处)工程科,由工程科审核并监督并汇总报于公司工程部备案。
技术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 技术资料包括:
1、安全监控系统各类设备合格证、说明书、图纸等,井下设备要有防爆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ma,是计量器具的要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
2、各种规则制度、岗位责任制、各类报表、台帐等。
3、监控系统的各类监测监控数据。
4、安全监测系统图、断电控制图等。
5、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验收资料、集团公司年检报告及各种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6、各种监控系统数据分析记录。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及运行的有效性,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各矿应建立各项制度的详细实施考核细则,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则制度、岗位责任制包括:
1、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验收、入库、出库、报废等。
2、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包括设备调试、检修周期、办法、检验等。
3、安全监控系统维护制度:包括设备的安装、拆除、移动、日常维护等。
4、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包括地面中心站、井下工作站、通讯设备的调试校正等。
5、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各部分运行状态、三级联网传输运行等。
6、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处理制度:包括各类故障的发现、登记、汇报、安全措施、故障分析处理等。
7、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信息反馈、处理制度 :包括各类异常信息发现、登记、汇报、安全措施、异常情况分析处理等
8、安全监控系统日报管理制度:包括监测日报格式、内容、监测日报的审批签字程序等。
9、安全监控系统信息传输制度:包括各种数字信息数据的上传和信息调度汇报业务流程等。
10、安全监控系统超限制度:包括超限信息的汇报处理流程详细规定。
11、安全监控系统报警、断电追究制度:包括各类传感器超限报警、超限断电情况汇报、核实、登记、处理等。
12、安全监控系统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包括定期测试的时间、方法、登记、上报等。
13、备用主控机在线联机测试制度:包括备用主控机测试的时间、方法、登记、上报等。
14、机房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包括机房病毒防杀和病毒库升级等。
15、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包括要害手续、登记、器材配备等
16、机房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防火知识等
17、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包括安全仪表校验的周期、操作规范等。
18、组织机构及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包括人员配备、培训、持证上岗及相关管理人员和各监测工种岗位责任制。
19、值班制度:包括值班人员配备、职责、交接班等。
20、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各种账卡、报表、监控中心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井下事故记录等。
2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管理制度:包括仪器的配备、充电、收发、维修及各种账卡、记录等
22、安全监控系统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分类、汇报程序、安全措施、事故分析处理等。
23、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分析制度:包括分析时间、地点、结果、处理意见。
第三条 各矿必须建立健全如下帐卡、报表和记录,要求各报表帐卡记录得数据必须完整、准确和连续。
1、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2、系统故障汇报处理以及处理结果记录。
3、设备(仪器)检修记录。
4、设备报损记录
5、监测、监控设备调校记录。
6、机房中心站运行日志。
7、安全测控日报
8、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9、传感器标校记录。
10、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1、监测、监控设备新安装拷机记录
12、备用主控机上线联机测试记录。
13、传感器异常、超限报警、超限断电汇报处理以及处理结果记录。
14、网络运行记录。
15、备用电池检查维护记录
16、要害部门登记表
17、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台帐
18、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故障记录
19、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维护检修记录
2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定期调试记录
2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记录
22、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年检记录
第四条 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五条 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六条 根据安全监测系统所获取的信息,整理出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须有一副本保存在监控信息中心。
第七条 安全监控系统所获取的各种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制度。
第八条 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种资料必须经通风区区长、技术主管、监控技术员的许可才能查阅。如需借阅,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九条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网络中心应每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
第十条 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年,事故资料要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 保存方式为光盘刻录。
技术管理制度 篇20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临时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大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基坑开挖、老桥拆除、搭建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挂蓝施工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三、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施工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班组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要向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顼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各查。
四、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的安质部负责人对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材料部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签认;由项目的办公室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签认。
五、必须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回收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对回收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要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六、建立和实施严格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1、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
3、由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落实,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由于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的责任;由于安全技术措施本身的问题,导致因工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审批人的责任和编制人员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负责人无故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既不监督落实,也不向分管领导汇报的,要追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4、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分析研究发生伤亡事故的技术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5、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负责人以及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学习国家、行业以及上级颁布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并要积极贯彻执行。
七、要认真总结、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成果,积极采用安全新技术,不断促进安全技术进步。对在这项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要及时给予奖励。
八、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技术管理制度 篇21
一、设备的基础管理
1、起重设备要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卡,每年至少要对实物清查盘点一次,保持帐、卡、物相符。
2、起重机械设备要建立技术经济档案。内容包括:原始技术资料和交接验收凭证: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3、起重机械设备实行统一报表制度,按规定编报各项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统计分析,提出改进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经营、维修的分析报告。
二、起重设备的采购管理
起重设备采购必须坚持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购买经省登记备案的产品,做到三证(登记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齐全。
三、起重设备的租凭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由公司供应,项目部都要关心爱护正确使用,及时维修、保养,不违章作业,不超荷使用,不带病操作,发现故障及时由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修理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备完好率达到100%,杜绝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机械设备有偿使用,机械费公司收取总价的70%,架杆,架板按低于当地市场价租凭收取。钢模板采用合同租赁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0。25元,工地用完码垛整齐,报公司设备科验收后停收租金。机械费返还给项目部的30%,按设备使用维护的情况而定,维护保养差的按10%返还。项目部丢失的设备原价赔偿,不允许自己购买次品补充,一经查出,予以没收,并仍按原价赔偿。
3、公司设备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检查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带病作业的起重机械,口头或书面通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由当事人认可签定,起重机械化设备属正常磨损,公司负担维修费用,使用不当、损坏,由项目部负担。工程附属工程建成完工后,五日内机械设备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赁收费,项目部承担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设备直接和项目部结算。
4、未经公司负责人同意,项目部私自购置的起重设备及零星工具,其价款由项目部全部负担,设备归公司所有。
5、停工后,对所有机械设备都要除垢、除污,刷新上油,能送公司设备科的全部送还,不能送公司的由项目部自己办理,由设备科派人验收。
为了使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可靠,经常保持良好状态,特制定以下规定:
四、起重设备的安装管理
物料提升机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由工程技术人员作出施工组织设计,安装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必须选择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施工。小型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装检查标准》规定。
五、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
1、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使用、违章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2、起重机械设备保证机组人员相对稳定,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且做到持证上岗。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在设备明显处挂“合格准用牌”和操作人员姓名,塔机还应挂“十不吊牌”。
4、起重机械设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产品说明书及《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做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5、机组人员每天必须做好“日检”及交接班工作,并认真真实填写好“日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转记录并存档。
6、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报废,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在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也应报废,使用20__年以上的必须报废。
六、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的保养和修理
1、日常保养:
①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灰尘;
②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③检查各减速器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及时疏通;
④检查各制运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⑤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⑥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⑦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及时处理;
⑧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2、小修(塔机工作1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日常保养的各项工作;
②拆检清洗减速机制齿轮,调整齿侧间隙;
③清洗开式传动的齿轮,调整后涂抹润滑脂;
④检查和调整回转支承装置;
⑤检查和调整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⑥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
3、中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③修复或更改制动瓦;
④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⑤检查回转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高强螺栓;
⑥除锈、油漆。
4、大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①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②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③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④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
七、塔机的检测管理
塔机安装完毕后,公司设备部门及时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和试转试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检测标准应按《塔机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管理制度 篇22
学生上机操作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和《常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用户守则》等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取消其上机资格,并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
2、进入机房不携带食物、口香糖和饮料等,必须换上干净鞋套。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携带各类存储设备进入机房。
4、按老师指定的座位上机,不得高声喧哗,四处走动。对网络教室里的设备必须爱惜,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严禁在座位和计算机外壳上乱刻乱画。
5、上机前要检查座位及计算机。发现损坏要向老师报告。自己损坏,则应照价赔偿。
6、操作计算机应按照学习规定内容进行,不得随意进行非学习内容的操作。
7、计算机使用中,如发现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并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8、下课时要再次检查座位和计算机,并认真填写上机登记簿。按次序退出机房,不无故滞留机房。
校园网用户守则
1、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常州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连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的信息。
3、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4、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违者将严肃处理。
5、校园网上的信息和资源属于这些信息和资源的所有者。其他用户只有取得了这些信息和资源所有者的允许后,才能使用这些信息和资源。软件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
6、未经许可,用户不得在公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软件。
7、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
8、校园网主要服务对象是全校的教师和学生。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家属)使用校园网。
9、对于违反《校园网用户守则》的用户,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实施处罚。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网络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2、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3、使用计算机网络教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在网络教室内进行非法活动和联机游戏。使用外来存储设备前应先对其查杀病毒,管理人员要定期做好防毒杀毒工作。
4。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计算机网络教室使用登记表,并指导学生正确填写上机登记簿。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如遇故障应及时维修。
5、管理人员应保障电源、计算机和网络等设备正常运行。下班前应及时关闭电源总闸。
6。计算机网络教室应定期打扫,保持清洁,做到无积灰、无垃圾。要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尘和防水等工作。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的所有设备必须有专职网络管理员负责维护。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常州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网络管理员应做好校园网运行情况监控工作,每日记载工作日志。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主管领导,并做好记录。
4、网络管理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各项检测和清洁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5、网络管理员应做好上网行为管理并定期备份数据。实行上网实名制,记录并留存用户使用的互联网网络地址、内部网络地址对应关系,日志内容保存60天。
6、未经网络管理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中心机房。网络管理员和主管人员不得擅自透露设备配置和口令。
7、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存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挪用校园网络设施设备。
8、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应保持清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吃食物。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腐和防雷等相关工作。
校园网络设备管理细则
1、校园网络设备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2、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维护记录。
3、校园网络各结构节点设备由设备所在的办公室(或教室)指定专人协助网络管理员,做好简单的除灰除尘等清洁工作。
4、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入网的设备和线路。如确需变动,必须经校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行。重要更改必须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6、校园网络设备因正常使用损坏或到达淘汰年限,应及时报废。报废要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私自处理。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2、管理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均应熟悉各类设施设备的性能、使用和简易维护方法。
3、教师使用该室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使用完毕,认真填写使用登记簿。如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维修。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使用电教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具体责任人,并照价赔偿。
5、管理人员应每周对多媒体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定时对投影设备做好除灰除尘工作。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妥善处理偶发事故。
6、各类设施设备专物专用,未经许可严禁外借或移作他用。严禁将大功率电器接入电路或将危险品带进教室。
7、随时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智能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1、智能录播教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资产登记制度对设备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定位放置。
2、任课教师必须经过学习培训方可使用本教室。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如遇机器故障,应及时联系管理人员处理解决。不可随意调节各项设施设备。
3、课程完毕后,任课教师应认真检查、关闭电源,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4、学生进入本教室应服从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的安排。不得在教室中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保持教室卫生。严禁带入各类食物,不得随意丢弃纸屑杂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5、录播的课程资源做好定期备份,备份资源交学校信息技术组或教科室保管。
6、随时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规定。
3、值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运行情况例行检查,包括对摄像头的牢固情况、有无漏雨情况、编码器的运行情况、网络宽带的运行情况等。杜绝设备停止工作现象的出现。检查完毕及时填写例行检查日志。
4、必须保证监控设备持续供电。如有意外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5、监控服务器数据必须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员应及时导出有价值的录像文件并保存到计算机。对一些重要的、可以作为执法依据的录像信息,要用刻录机进行刻录保存,刻录的光盘应编号存档。
6、在重要场所的监控要采用红外摄像头或加强光源,以保证其图像清晰。
7、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信息均为学校内部资料。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法遵守保密条款,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义务,严禁资料外传。
8。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
技术管理制度 篇23
1、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限得有关部门颁发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咨询。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到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4、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15、起重机械的布置、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以及现场布置固定式垂直运输设备(如井架、门架)的位置时,须结合建筑物的平面形状、高度和构件的重量,考虑机械的负荷能力和服务范围,做到便于运输,便于组织分层,分段流水施工,便于楼层和地面的运输,并使其运距缩小。塔式起重机等有轨道的布置要结合建筑的平面开头和四周的场地条件综合考虑,以确定一侧布置还是两侧布置,是否需要转弯设施等,使材料和构件能直接运至任何使用地点,避免出“死角”。还要做好路基四周排水布置。布置履带,轮胎吊等自行式起重机行驶路线时,要考虑建筑物平面形状、高度、构件的大小、重量和堆放位置以及施工顺序和吊装方法。
16、塔式起重机的租凭单位必须具备资质,同时配备合格的塔式起重机司机。施工现场必须固定信号指挥人员,挂钩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吊索具的配置应齐全、规范、有效。
17、塔式起重机拆装、顶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资质。同一台设备的拆装和顶升作业必须由同一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验收手续。
18、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测方案。
19、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20、塔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检测。
21、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2、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输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
23、施工电梯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4、卷扬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25、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26、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置应齐全完好,使用安全可靠。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27、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方向制动器、灯光等应灵敏有效。行车中严禁带人。往槽、坑、沟卸料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档墩。
28、钢筋加工机械的安装必须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楔紧行走轮。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房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技术管理制度 篇2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奖罚措施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技术管理制度 篇25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健全施工制度的综合管理,使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措施:
1、本工程由于在东侧施工,距离站场较近,必须严格遵守《路局关于站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施工人员活动区域只限于施工地段。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施工胸牌,以便于与闲杂人员区分。施工现场看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防闲杂人员从施工地段进入站场内。施工现场必须材料管理,严禁发生材料被盗、丢失而导致行车事件的发生。分公司现场管理人员要高度负责,杜绝各类不良事件的发生。
2、施工间隙,严防施工人员走出施工区域,到车站站场附近闲逛、散步、休息,对于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现场人员有权立即清理出施工队伍。并应随时做好安全巡查,发现有施工场内有闲杂人员,立即劝其离开,若不听劝阻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汇报,请求解决。以确保施工区域的治安稳定和站场治安秩序有序可控。
2.现场安全防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总体协调,必要时可向分公司负责人和公司项目监理、总监报告。现场人员应每天做好施工日志,记录每天时间、气象、施工进度、施工具体情况、领导检查情况、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使用情况、施工存在问题(或发生、发现的情况)、措施、处理结果,如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3..施工人员每天应做到列队点名,现场安全防护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宣讲安全,采用举例子、讲道理等多种教育形势讲安全,并做好记录,班中检查违章和安全隐患,在施工日志中要记录如何纠正和解决问题和落实,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当日收工后清点施工人数,坚持开安全小结会,以“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做到有始有终。
4、施工前应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施工安全措施,严格纪律、落实责任,强力执行《300条安全关键卡死制度》及《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加强现场作业控制,进一步加强施工机具、材料堆放和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认真抓好落实,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加强每天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5、严格执行安全三班制度,加强安全员现场监控与防范力度,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还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以确保安全。同时应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纪律教育,严格标准化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劳动和组织纪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应加强现场巡回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登记上报并应采取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6、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拆除程序,必须站在稳固的结构上进行。基础开挖作业必须和电务、铁通等部门共同勘察后,确认地下有无电缆等设备存在,经过人工探槽方可确定,探槽期间必须轻挖轻刨小心挖掘,以防挖伤、挖断电缆设备。高空、屋面作业严禁有恐高迹症的人员登高,电工作业工具要绝对绝缘可靠,配电箱处必须有“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各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其安全操作规范,并纳入工程考核。
7、上下梯凳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防护,施工现场注意进退的车辆,杜绝车辆伤害。加强防暑工作,及时安排好作息时间,确保施工人员充分休息,精力充沛。严禁任何现场人员班前、班中饮酒。对于饮酒立即强力停止其工作,等候公司处理。
8、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关键点要重点检查,在现场检查中促进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和防滑鞋,现场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规定着装,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和存在隐患,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或责令停工整改,有权发放安全整改通知书和罚款单,并将有关情况汇报上级管理部门。对于某个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勒令其返工和现场监督。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9、坚持文明生产,加强检查工程质量的力度,精心施工,确保各项质量达到规定标准,达不到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必须返工。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除搞好防护外,对施工中存在的违章违纪要坚决制止。
10、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并悬挂在醒目位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人须佩戴安全帽和胸牌,施工现场的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1、特种作业工人经专业培训合格后,要求持证上岗。参加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12、严禁携带笨重工具及材料登高作业。文明施工,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确保施工现场干净卫生。现场所用电线路应将线头包扎绝缘,防止发生触电事故。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行作业,应视具体情况铺设安全通道或拴挂安全带。
13、施工现场项目安全员,必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设施安全的使用,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安全员,密切注意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出消除隐患方案。安全备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
1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与施工人员同吃同住,不得擅自脱岗。下班后,必须等施工人员离开,工地看护员吃完饭返回后,方可离开。上班前,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场,施工人员不得施工,防止安全管理失控。现场防护管理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在补位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等及时修复,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监控和防护工作。
1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施工中不得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不懂电器设备不得玩弄电器,不得乱接乱挂电线,严禁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不得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木工棚和仓库等禁烟场所内严禁吸烟。
17、自本措施下达后,所有参与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签认,在工程中务必认真落实。违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技术管理制度 篇26
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篇27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技术管理制度 篇28
一、凡项目设备,都应在《项目设备登记卡》上登记注册,并由专人妥善管理,保证运行良好。
二、项目设备启用后,必须建立专项档案,并定期对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记录在案。
三、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必须对其运行情况作出详细记录;使用设备的有关人员,必须有专门的使用记录。
四、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盗工作,专室专柜存放,定员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
五、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
六、学校应充分利用项目配发的`电视机、DVD播放机等,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活动计划,认真做好教学光盘的使用、管理工作。
七、学校应充分利用项目配发的计算机、卫星接收设备、电视机、DVD播放机等,结合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资源节目播出安排,制定接收计划,定时认真做好现代远教育节目资源的接收、浏览、下载、整理工作。
八、分别对项目所配发的教学光盘和收录的教育资源,在《项目光盘登记卡》和《收录资源目录》上注册编目,并由专人妥善管理。严格教学光盘和收录资源收录、编目、观看、借还登记制度,做到管理有序,手续完备。
九、转播电视节目、接收卫星资源当应着重于教育资源部分,以与学校教学相关的内容为主,同时兼顾农村实用技术信息,综合发挥本项目的作用。
十、学校应定期集中组织教师收看教育光盘(卫星接收资源),积极利用项目提供的软件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提高教学光盘(卫星接收资源)使用率,充分保证资源效益的发挥。
技术管理制度 篇29
一、技术管理
(一)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及执行:
1、编制
(1)对于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其他工程简称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经理负责组织进行项目策划,主任工程师根据策划结果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等应编制专项方案。
7、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完成时间
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时间完成: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图纸后15日内且必须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接到图纸后30日内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必须在施工前审批完成。
(3)数量:一般为六份。
2、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进行讨论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接到施工图纸后22日内报公司技术质量处。由公司技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会签。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时在封皮上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主任工程师和编制人签字,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表》。重点工程项目(两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层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桥梁、或造价超过500万元市政、路桥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特殊建筑(构筑)物等施工项目简称重点工程,其它工程简称一般工程),必须在接到施工图纸30日内,把经过公司技术经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通过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批。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2)经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盖章。
(3)审批好的施工组织设计(带审阅记录)、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技术质量处一份,项目部保留一份存档。
3、执行
(1)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主任工程师、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及劳务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等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组织培训学习及交底,并做好记录。
(3)工程施工期间,若需修改施工方案,应书面将修改原因及修改内容,报分公司技术经理或集团公司技术部审批并签字认可后,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关变更资料作为施工技术资料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归档。
(4)项目主任工程师有权利和责任监督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
(5)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将不定期到工地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
(6)审批后的专项方案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报给工程管理处和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二)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按《技术交底管理规定》(qg/yj2905-20xx)中的内容交底,且要满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安全规范及设计、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2、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的隐蔽工程、易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做好技术安全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由项目技术员编制,经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师、交底人、接收人签字。
4、所有技术交底记录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5、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1)设计交底:要求在开工前进行,一般情况下与图纸会审同时进行,由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并盖公章。
(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在开工前进行,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主任工程师向施工管理人员交底,内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由交接人签字。
(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施工前进行。由技术员向施工作业队长、施工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作业班组长交底。内容包括:该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检验批的划分、质量检验标准、成品保护、安全措施、协作关系等,由主任工程师、技术员、劳务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作业班组长签字。
(三)关键项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图纸会审
(1)项目部接到图纸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并参与图纸会审,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在学习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并主持图纸会审,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要求签字、盖章齐全;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在工程开工前得到解决。
(2)图纸会审技术质量处参加,由项目主任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2天通知技术质量处。
(3)对工程中的特殊过程要编写作业指导书,审批方式同施工组织设计。
2、垂直运输设备基础
(1)垂直运输设备基础施工前,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设备租赁公司技术负责人一起确定基础位置,并制定基础施工方案。
(2)对于特殊工程,如基础较深、地质情况复杂等,应根据塔基需承受的载荷和地质情况对塔吊基础进行设计,并将设计与施工方案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着杆需加长或附着点结构改变时,由租用单位设计计算,画出图样,经公司技术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制作实施。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处将根据现场质量检查情况,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其它技术措施,项目部负责这些措施的实施。
(5)混凝土浇筑施工要求项目部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跟班作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如实记录当班混凝土搅拌、配合比、运输、浇筑、钢筋位置是否移动、模板支撑等情况,以备检查;技术质量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监视和测量装置
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公司q-s-e/yj2817-20xx“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试模、游标卡尺
需要进行购置时由项目部自行购买,发票经项目部经理、分公司计量员、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一次性进入工程成本。计量员建立台帐,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拥有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项目部解体时,经将台帐登记的计量器具总数交回至分公司计量员处。根据损耗程度,经双方确认,价值充减工程成本。若有丢失,按照购买价值从项目管理人员应付工资中扣除。此类计量器具由项目部自行校准,做好记录。分公司计量员负责监督检查。
3、磅秤
项目部提出需求计划,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签字后到仓库租用。需要购买时,由仓库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设备处负责购买,发票经材料设备处、生产经理、经理签字报销。
4、经纬仪、水准仪
由分公司统一管理,项目部需用时,必须到分公司技术质量处办理租赁手续。需要购买时,由技术质量处提出采购计划,经技术经理、经理批准,技术质量处负责购买。今后购买水准仪必须购买手动调平的水准仪,以保证测量精度。经纬仪、水准仪的检定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对整体分包工程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经技术质量处核准后,留复印件存档,原件返还分包单位。对不能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的经纬仪和水准仪严禁在工程中使用,对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单位对造成的测量偏差负全责。
5、其他计量器具,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技术管理制度 篇30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各种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能使用。
3、采用新的技术、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民政部提出,防止一般化。
5、要实行安全技术措施的逐级交底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程施工前编好,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编制完整时,亦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施工要求。
7、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从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8、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身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9、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技术管理制度 篇31
机械设备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保证设备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置
1、指定项目部副经理,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
2、项目部设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机修班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副经理综合管理项目部机械设备,落实执行项目设备制度,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内容。
2、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本设备管理办法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制度,建立项目部的使用设备台帐,“三定”台帐。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认真签写设备运转记录。
(3)每月按时汇总设备运转台时,及时上报总公司机械科。
(4)、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巡回检查记录,作好设备使用中的过程控制。
三、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必须按规定性能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不准超负荷使用:
(3)、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操作设备。
2、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定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持证上岗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
(3)交接班制度: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作到不漏项目,交接清楚;
(4)、巡回检查制度: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对机械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记入运转记录中;
3、应加强设备用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的正确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级保养运转间隔小时规定,及时更换油、水。
4、机械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及时统计设备运转台时,及时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
5、最大限度的发挥机械性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工作,机修班要严格按照各机械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规程认真保养。日常检查运转中的设备,发现有故障状况应及时停机修理,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四、保养工作的种类
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每班工作前、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的十字作业进行操作;
2、定期保养:指按规定的运转间隔期进行的二、三及保养,由机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3、停放保养:指机械临时停放一周,每周进行一次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保养;
4、设备的各类保养完成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设备室验收并作好记录。
五、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是恢复机械性能与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机修班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情况,制定设备的修理计划,修理与技术改造相结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证修理质量。
六、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实行旬检、操作人员对设备实行自检,并建立各自的检查记录。
2、为把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应作好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设施完好;
(2)、对设备作人员实行“三定”工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特殊作业环境条件下制定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设备检查评比与奖励
设备的检查评比工作是调动、提高广大机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荣誉感、责任心,改进机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内容: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技术状况,重点是检查现场设备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人的落实以及内部资料的管理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来不及整改的要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限期改正。
3、结合设备检查情况,评比出红旗设备、先进个人,对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的操作者给与表彰、奖励。
雁鸿小区建安工程三标段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
20xx年1月26日
技术管理制度 篇32
一、工艺技术指导
1、目的
依产品类别,将所有的工作流程、技术、时间、人力、机器以及所需的规格和操作时所需注意事项一一列出,提供给各相关单位主管,作为订定操作标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供厂长办公室、质管部门及现场管理员以上干部,作为指导工作的依据,并明了产品的流程、特性,以易于控制产品的品质、成本及产量。
3、作业细则
技术部门拿到客户所给的样品或本厂自己开发项目,应先绘制蓝图进行设计、试造,经过客户的确认,然后写成工程程序图,当试产时提供给生产管理部门安排时程表、人力、产能的预估及是否需要协力厂商等等;提供给质量管理部门作QC工程图,作为检查标准依据。
4、结论
工程程序图,提供给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及现场作为大量生产安排时程表和质量管理的检验标准,将来这一份资料还需反馈给技术部门,将所遗落欠缺的资料补足给技术部门,这样才会成为一份真正内容丰富而且正确的资料,以作为下一次的制造经验,如果有牵涉到工程变更时,详细情形请看蓝图与工程变更修改管制纲要,按照程序,加以改变。
二、操作标准作业规定
1、目的
①依据加工工艺技术指导书所做成的标准。
②为了使操作者更加了解,如何操作机器才最安全,也最节省时间,把工作流程的现状,予以调查记录,并利用分析技术,运用改造原则,以可行的`途径,求得一种最合理的工作方法。
2、运用范围
本厂管理员以下的作业员,作为操作机器、仪器、模具及各类工具的依据。
三、作业细则
1、作业细则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
①关于人体运动合理的原则。
②关于工作场所适合的原则。
③关于工具和设备合理配置的原则。
④关于材料搬运方便的原则。
⑤善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2、作业细则填写方式
①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
②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册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浅显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
③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
④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技术管理制度 篇33
技术管理是对技术活动和构成施工技术的各项要素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工作的总称。
1、保证施工过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次序进行。
2、通过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和技术素质,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最终达到高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的目的。
3、充分发挥施工中人员、材料、设备的潜力,针对工程特点和技术难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活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通过技术管理,积极开发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施工技术现代化。
技术管理制度 篇3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技科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生技科。
2、职责
2.1、职能
生技科是全局生产、技术、计划管理的职能部门。
2.2、权限
2.2.1、有权制修订本局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审核有关专业的标准规程制度。
2.2.2、有权对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施工,检修、运行工作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2.2.3、有权指挥事故抢修和缺陷管理。
2.2.4、有权审议生产项目及设备选型,参加或组织设备和工程项目招议标
2.2.5、有权审查工程设计,对工程进行管理和验收评定。
2.2.6、有权决定运行设备的更新换代,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没有入网许可证的设备、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设备,有权制止使用。
2.2.7、有权对基层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和生产完成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和考核。
2.2.8、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
2.2.9、有权审批用户新增、增容供电方案。
2.2.10、有权决定设备是否具体投运条件。
2.2.11、有权组织协调生产计划。
2.2.12、对大修理项目,更改项目,有审核权。
2.3、责任
2.3.1、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和标准造成的失误负责。
2.3.2、对由于生产技术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负责。
2.3.3、对由于管理失误而造成的项目拖期及质量低下负责。
2.3.4、对年度生产计划组织实施不利,完不成年计划和指标负责。
2.3.5、对上报的`各种计划及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2.3.6、对大修、更改费用使用不当和不合理负责。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上级有关的规程制度,负责编制修订本局输变电运行检修标准规章制度,审核有关的现场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
3.2、负责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及设备评级管理,做好主设备的缺陷、绝缘、油务、仪表监督、防误和过电压保护、直流等专业管理,并做好各专业的检查分析和总结工作。
3.3、负责全局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重点技措、反措,更改工程管理。
3.4、负责大修工程管理。制定大修工程管理制度。编报和下达输变配电设备大修计划,并组织检查实施。掌握好全局的大修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审批关。
3.5、负责生产计划管理。编制本市电网发展规划和滚动规划。负责编制下达输、变配电设备的年、月、周检修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6、负责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力率的管理和统计考核工作。
3.7、负责固定资产设备的归口及分管的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办理设备和转移、调拔和报废的技术鉴定等业务手续。
3.8、负责制订输、变配电设备材料消耗和事故备品定额,并协助做好事故备品的管理和检修工时定额工作。
3.9、负责10kv及以上缺陷管理工作,做好统计、消缺计划管理及实施监督工作。
3.10、负责输、变配电工程质量监督,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施工,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及时组织中间验收和电气安装前的土建初验收,对验收中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和改进,确保工程质量。
3.11、做好输、变、配电工程和重要大修,更改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启动投产工作。
3.12、负责设备符合投运条件的确定工作。
3.13、负责重大事故或复杂事故的组织抢修工作。
3.14、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按档案室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归档工作。
3.15、全局技术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工作。
3.16、负责全局科技项目管理,科技信息及图书资料的管理。
3.17、负责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工作,严格对入网产品的安全、先进、经济性把关。
3.1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4、报告和记录
4.1、生技科管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生技科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b)月、年度生产计划和总结;
c)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年度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d)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e)变电运行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f)大修规程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g)技术监督专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h)设备评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年度总结;
i)科技工作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j)、电能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k)、新设备验收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l)、月度设备缺陷报表;
m)、其它上级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
技术管理制度 篇35
1.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得到有效安全控制
2.范围:全公司员工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4.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有《安全技术作业证》。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方准独立操作。
4.3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发,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
4.4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4.5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
4.6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4.7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
4.9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与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
4.10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实、牢固。
4.11厂区内禁止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1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
4.13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
4.14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
4.15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
4.16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4.17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4.1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使用低压防爆行灯。
4.19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4.20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产区内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4.21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触及传动部位。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
4.22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区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23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4.24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