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的文章(精选14篇)
父亲
文/陈长江
父 亲
是谁为我们集齐学费?是谁为我们买好吃的、好玩的?是谁为我们四处奔波?当然是我们的父亲!虽然父爱没有母爱伟大,但父爱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么美好!直至今天……
我记得小时候暑假期间,我们一家都去游泳池去游泳,我高兴地冲向游泳池,从旁边的扶梯走了下去。"哈哈!胆小鬼爸爸,不敢下来,还我厉害1年幼的我说。"哼,小淘气,等着,我这就下来,看我怎么收拾你1爸爸说。说完,爸爸就跳了下来,溅起了很大的水花。我这个小机灵借着人多的机会,跟爸爸捉迷藏。我躲到了一位大人的身后,偷窥着爸爸。几分钟后,爸爸忽然从我的视野中消失,我很迷惑,正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爸爸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后,吓了我一大跳。爸爸抓住了我,说:"你个小淘气,被我逮到了吧1"可恶!你这个大魔头1我一边说一边挣扎。这是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好办法,我用水泼爸爸,爸爸也向我泼,于是,我们来了一场水战。欢乐之际,危险随之而来。
我和爸爸泼水的过程中,爸爸不小心用水泼到了我眼睛里,我再搓眼睛的过程中,脚一滑,跌进了深潭。爸爸停止了泼水,发现我哪里去了。而我在水里坚持着,等着爸爸来救我,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我的眼睛也慢慢的闭上了,最后当我快放弃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身影越来越近,我一看,虚弱地说:"爸爸"眼睛便闭了上去。
等我醒来时,我第一眼看见的是爸爸,我起来哭着扑到了爸爸的怀抱里。
我今年13岁了,到了上初中的年龄,我特别遗憾,没考上三门中学,只能到海游中学去读了,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父亲,我一想起父亲额头上那皱纹,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哭了起来。
我记得报名那天,兴高采烈的来到了海游中学,在宣传窗上知道了我在哪个班级,并高兴的蹦向楼梯,急着上楼想见一见我的班主任。到了以后,父亲就走过去和班主任老师谈论起来。过了不久以后,一个噩耗传到了我的耳朵里:"要住校1这一句话是父亲对我说的,并且父亲还说:"没办法,从今年起要夜自修,但我们又住在很远,干脆住校吧1于是我们很快就办理了住校手续,就去宿舍看了一下。
叶老师说我的宿舍在五楼,等我爬到五楼时,已觉得气喘呼呼,但父亲比我更累,他还扛着一个大的行李箱上楼,我当时心里有种酸酸的味道。进了寝室后,父亲把把行李箱放到一旁,我看了一下四周,挑选了一张心仪的床,然后父亲马上从行李箱里拿出抹布,走进厕所用水洗了一下,擦了擦床,在擦床的时候我发现了父亲的手上有一处明显的伤口。后来,我才明白,原来父亲在擦床时手不小心划到了床上某一处的钉子上,但父亲吭也不吭声,还是依然为我四处忙碌。
又是一天晚上。我和同学们上完夜自修后,一起向寝室走去,一路谈笑风生,到了寝室门前,我们班的坏同学还是习惯性的用脚踢开了门,我很担心,照他这么踢下去,说不定门马上就要坏掉了,如果真的坏了,我们只得赔钱。进入寝室后,每个人都忙开了,有的洗衣服,有的在刷牙洗脸,有的吃零食……很快就要到熄灯的时间了,所以大家的速度都加快了一些,忙完手中活,就直奔被窝里。
过了几分钟后,灯就熄啦,钻进被窝里大家都觉得太热了,只有我,先掀开被子凉快一下,在凉快的过程中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流着鼻涕的说:"现在几点钟了?"睡在我旁边的同学说:"长江,你感冒了吗?怎么流鼻涕了?"我摸了一下鼻子,然后用力地吸了一下。一个上午我都感觉迷迷糊糊的,等到中午时,我打电话给父亲,父亲得知后,风风火火的从家里拿了感冒药,从父亲手中接过感冒药时,我整个人都感觉得好温暖!像一缕久违的阳光照亮冰冷的大地一般,那感觉真好!
父亲那种父爱,在我心里永远是最美好的!最伟大的!
毕业前夕,各种留念
无线终究是卡呀!本来都准备好在电脑上写的,博客都打不开,只好在手机上写了。毕竟昨天都没写呢!
圣诞节那天本来是很期待十佳的,那天去了学术报告厅,因为没票,本想着清了场再进去的。谁知最后不让进,据说里面人暴满。外面还有一大群人像我们这样想进去看。后来觉得进去可能性不大,也就失了性质,回寝室了。这么冷的天气出来不容易呀,还不让看,觉得挺扫兴的。
昨天是我们这个专业拍毕业照跟毕业聚餐的日子。也是我们寝室留念的日子。中午1点30在图书馆面前集合,怎么说呢?拍的时候就只用了两秒的时间,但是等人呀,排队形啊什么的,就花了很长时间。效率呀!!
拍完毕业照,我们寝室也去拍自己寝室的了,天气是不错的,一群人到操场,挺浩浩荡荡的呢!也陆陆续续的拍了一些傻照,傻笑下,摆个造型,也是很欢乐的。后来操场上来拍照的人也越来越多,都我们这专业。我们也就转移了阵地,到了情人坡,去了东区。这一下午下去还蛮累的呢!
晚上去了太平洋酒店,3个班一起,人也就很多。说有多大的感觉么,也没有。我们都说,我们要把这些个情绪什么的准备放在我们寝室聚餐的时候。昨天也没太煽情的到那个程度,不过班级还是有好几个娃在那哭了。
昨天的菜点的真的很足了,吃的很饱。也喝了很多酒,反正零零散散的,我也不知喝了多少。感觉喝得头有点晕,但是我可以说我没醉,还是蛮清醒的啦。她们说以后不让我跟小五喝酒,会发酒疯。其实我想说还好的,我只是话有点多而已…
明天要早起了,想睡觉了。今天也去拍了寝室照,还拍DV咯。只是我们都在那里纠结自己的声音,为什么视频里的声音跟我们自己听到的不一样呢?最主要的只有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一样。然后我又想,自己听自己的声音,是不是向来都不一样的呢?
好了,好了,睡觉,安…
心中的杨梅
初夏是杨梅成熟的季节。家乡有山,山上长有很多的杨梅树。酸酸甜甜的杨梅长在我的记忆里,长成了一棵树。
今天儿子从外婆家回来,给我捎来了一篮杨梅。
杨梅一个个长得很可爱。大个头,红通通,圆滚滚;红里转黑,黑里又发亮,很是诱人。杨梅与酸是不相离的。“望梅止渴”,望着这一篮子的杨梅,唾液早就滚滚而来了。急忙挑一个又大又红的往嘴里送。果肉酥软,用舌头轻轻一嚅动,红色的汁液就在嘴里弥散开来。那是一种自然的甘甜,滋味里还带着丝丝的酸。最是解馋。
现在的杨梅都是经过了人工嫁接培育的,个大,又甜,营养丰富,深受大家的喜爱。这和小时候吃的杨梅不同。小时候,姐姐们经常到大山里去采杨梅,采摘来的杨梅,个小,核大,不用尝也不用闻,只看一眼就可以让你满口生津,更别说咬一口,牙都会被酸倒,保你三天咬不动饭。可我们还是喜欢含一个在嘴里解解馋。那时候,零食少,小孩子们能有什么吃的呢?姐姐们一到星期六星期天就会相邀着上山去采杨梅,那样的时候,姐姐们恐怕乐心的不是杨梅而应该是采摘时的那分快乐吧?采回来的杨梅虽然很酸,可用处大了,可以洗了泡一壶杨梅酒,逢年过节时给客人备下;还可以用开水烫过后,晒来做点心……
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还记得题目叫《故乡的杨梅》,作者写的是福建省的杨梅。还记得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故乡盛产杨梅……”以至于我很疑惑:杨梅的故乡到底在哪里?我的家乡也产杨梅,那她是不是杨梅的故乡呢?现在想来那时的自己可真够幼稚的。其实有山的地方就有杨梅,就好像有妈妈的地方就有家。
说起这又酸又甜的杨梅,也给我带来过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时小小的心里盛满着委屈,却又说不所以然。就是现在想起也还是有分不清,理不顺的伤心。
那天应该是星期一,同学们都从家里回来,还带来了杨梅。我很小,还没上学,在教室门口玩耍的时候遇上一个急冲冲赶着进教室上课的同学姐姐,她手上拿着一个杨梅。她看见我,急忙中把手一抬,“要吃杨梅到我寝室去拿!”我信以为真,很高兴,屁颠屁颠地跑去了。寝室的门是虚掩着的,轻轻推开门,里面光线很暗,外面看过去看不太清楚。我小心地问着:“有人吗?”没有回应,好像没有人。这时我有些犹豫了,因为妈妈经常教育我们不能在没人的情况下独自去拿人家的东西。可是,小孩子贪吃的“馋”欲占有了我,我终于没忍住,悄悄地,蹑手蹑脚地进去拿了几个杨梅。高高兴兴地在外面玩了一上午。可没想到,中午一回到家,就大祸临头了。原来,当时的寝室的蚊帐里睡有一个同学姐姐,由于身体不舒服,没去上课。她看到了我拿杨梅的全过程,马上找到我的父母绘声绘色地告了一状,说我到过寝室偷杨梅。妈妈最忌讳的是别人说自家的孩子手脚不干净,家里再穷,也要有骨气!一进门,妈妈已经铁青着脸,拿着竹梢在等我。看到我,妈妈厉声喝道:“今天你做了什么好事?!”没容我分辩,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毒”打。开始时我还能争辩,可越争辩妈妈打得越凶,到后来,我什么也不敢说了,我好像就这样默认了我“小偷”的罪名。我想妈妈真的是伤透了心,记忆中那是妈妈唯一一次打我,结果是我的全身布满了手指粗的血痕。剩下的整个下午,我带着红肿的双眼,和充血的咽喉,还有伤心,一个人拿着一个板凳坐在家门前,一直望到日薄西山。我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小偷”?那个同学姐姐为什么就不能替我说明白呢?这难道是一个恶作剧吗?就是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妈妈那铁青的脸和发抖的伤心的话语。从那以后,我把行为和规则牢牢树于心中!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可是它却一直深深地藏在我的心底。
望着篮中可爱的杨梅,我如今已能把这件事当作笑谈说出来。这么多年了,今天是我第一次说出来,好像它真的是我曾经犯过的一个错误,把它尘封起来,羞于见人似的。
我拿起电话给妈妈打过去:“妈,你给的也太多了,吃不完坏掉了多可惜呀。”
“你挑那些个大的,甜的给邻居和朋友同事们送去,其余的吃不了就倒了。”妈妈已是古稀之人,声音还是那么清脆好听。
“挑个大的、甜的送人!”这就是我的妈妈。什么时候都是这样,以最好的待朋友,以最苛刻的要求对自己。这就是我的妈妈,当年女儿就是拿了别人一个小小的杨梅就被打得遍体鳞伤,而把最甜最美最真最诚待别人,最苦最坚强的我的妈妈!她就是家乡山头上的那一棵杨梅,经受了山头的风霜雨雪,炼就的最美最红最甜的果呈献给大家!
我的家乡的杨梅!我的家乡的父老乡亲!
那些人,那些事
文/醉笑陪君三万场
无意中翻开手机相册,看着相册中,那熟悉的笑脸,思绪一下子涌叻上来,这才觉察到,似乎我还从未记载过有关于在那个小天地里所发生的事,以及那可爱的人儿,不免会觉得有些遗憾。那么,此刻,我便拿起笔,去书写关乎那些人的记忆,以弥补长久以来那片记忆的空白,纵使印象有点模糊,至少,情感是真的。
忽忽,你们有木有想起,我所说的那个小天地是何处?恩,没错哒,就是咱们的亲亲寝室1-11。
记得不,在那个小小的天地里,我们曾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睡,一起畅谈着我们所有感兴趣的话题,一起高歌我们喜欢的歌曲,一起在寝室里面嬉戏,一起踏着时间的节拍上课,一起等待着下课铃声响起,然后,回到寝室,继续我们未完的事情…
同样,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住着几个俏皮的鬼灵精,上演着属于我们的乐趣、看好呐,成员分别是下面的这几位:
小凤。一个对朋友,对事情特真的人。一直以来,她都是老好学生的代表(褒义),在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纯朴憨厚的气息,她从不与人攀比,如今,似乎已经很难找到像她这样的人儿。和她在一起,你会感到最平凡的快乐。所以,得一直保留那份特有的气质哟!
Beauty。一个顽强却又偶尔自卑的女孩。不否认,她的自卑,是来自于她异于常人的残疾,或许,正因为如此,她常常会多想,是否人们对她,出于的只是一种同情?其实,无须如此,对她,我从来都是真心实意的。呵呵,总的来说,她是坚强的,有上进心的,就冲她在学习上的那份冲劲儿,我是敬佩她的。所以,她得一直这么走下去。
蕊蕊。呵,一个性格与我无好大差异的女生,都是那么的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可谓是直爽吧。而我与她最大的互动便是来自于对偶像的喜爱。无论在教室还是在寝室,她谈论的对象不外乎就是王皓-乒坛的神将。我当然也会附和她一起拉。只是,相比,我更喜欢张杰-一个唱跳俱佳的歌手。那时,由于对他的狂迷,一时兴起,写叻一篇『为杰沉沦』的日志,给她看叻之后,她便一直嚷嚷着也要为王皓而写。终于,让我等到叻她的那篇『皓月当空,王者无敌』、恩,不错,那就继续朝心目中的偶像奋进吧。
丽霞。一个酷爱轻音乐的女女,一个擅长写作的女女,在她的文辞里,永远都充满叻诗意。她该朝写作这方面行进的。
思猫。‘喵’…她就是一**,在寝室里面,我似乎总受到她的欺负,但我偏偏就躲不过。她,和我一样,就一典型的小说迷,具体来说,还略胜我一筹。和她最大的交集点就是不停地谈论看过的小说,她不断地催我买小说,我还真就是充当着买小说,提供小说给她看的角色,偏偏还乐此不疲。
彬雪。和她交流不算太多。但在我的印象里,她是一个特自恋的人,在寝室里,每天做着保养皮肤的工作,忙得可是不亦乐乎呵。还有,她喜欢看鬼故事,吼,吼,吼。
罗绮。(我在内心里一直都叫她绮罗,绮罗,绮罗,多好的一个名字呵)她也是一搞笑的人,人小鬼大的,常常做着让你啼笑皆非的事,说着让你哭笑不得的话。突然,想起这么一首歌“回头看,不曾走远,依依目光此生不换,要分散,不习惯,怎么算,都太难,分开之后更勇敢,愿这爱世代相传”,没错,这是仙剑3的片尾曲『此生不换』,在寝室里,不厌其烦的唱着这首歌,后来,便称做和她代表作。不知道,她,有没有有想起来叻?
这便是我记忆中的她们咯。很高兴,高中那段时光,与她们一起度过。因为有叻她们的加入,高中,不曾孤单…
我对自己这么说过:每一个路过的人,可以选择爱我,恨我们,关心我,鄙视我,忘记我,因为,这些都不是我所能够控制的事儿。她们于我,虽然已成过客,却又是真实的存在过,所以便会将此珍藏住。
如今,彼此各奔一方,便祝福那些人儿,一切过得都好。
高中,永远的桑田
文/潇湘月
日子在恍惚中一点一滴地流逝着,暑假就要结束了,有些事现在不做,可能以后就不会去做了。高三暑假里,青春的欢笑哑然失声,这样一段搭接高中与大学的特殊的间隔日子,就这样在安然中度过了,虽有过迷惘,有过踌躇,不过如今尘埃落定,一切都过去了。
渐渐地就要入秋了,有时傍晚,独坐溪岸,就这么傻傻地观望着溪边那三两执杆垂钓的渔人,心念不知道他们的鱼什么时候会上钩,夕阳的余晖抛洒在远处高大的楼宇上,不觉中,一丝孤寂隐隐攀上心头。昨夜晚风过境,过道两旁,枫树飘落了满地黄叶,晨跑路经公园,见叶子或横躺在路中央,或是斜倚在路边轻柔的草丛中,偶尔还能碰见每天早上不厌其烦打扫落叶的环卫,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悄无声息。犹记得谁说过,每一次写作都是与心灵的交谈,并借此将外在的生命经历转变成内在的心灵财富,如果不把自己成长的历程记录下来,就很难看得清真正的内在,也不容易看得清自己人生的方向。
俗话说,往事催人泪,好似过眼云烟。高中三年,作为人生的首次经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儿,使人难以忘怀。记得高一刚进入学校,第一堂课上,班主任老师就给我们讲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大家从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学校,来到了这个班上成为同学,那就是缘分。老实说,大山里乡村出来的孩子,懵懵懂懂,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觉得很惊奇,让我深受感染,对以后的高中学习生活充满了期待,总觉得在这种缘分下,自己定会有一段难忘经历。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再来了,如今告别了高中,偶尔翻看毕业时的那些留影,隐隐觉得有那么一丝失落感绕上在心头。难免会有一天,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会在记忆中慢慢变得模糊,直到告诉你,一切都回不去了,这就是人生。
常听一首周传雄的《关不上的窗》,每当听到这首歌,这首歌的旋律就会将我带回到高一时的宿舍里,那时刚认识x,他是从厦门回到老家这里上高中的,刚见到x时,第一印象便是内向沉闷,不怎么爱讲话,不怎么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他不愧是从沿海城市回来的,身上透露出一种显而易见的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他渐渐熟悉起来之后才知道他还真是个不错的人!刚开始军训的那几日在学校住着很不习惯,不知道有多少人与我有着相同的感受,不大的寝室里住着十数人,拥挤不堪,其中还不乏抽烟者,大吼大叫者,有的一股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豪情尽呈于表,让人心生厌烦,真不知道有什么是值得他那样嘚瑟的。整个寝室看起来真是乱七八糟的,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那段时日我特别想家,那是一段不好的记忆。有些事儿现在想想觉得很可笑,军训期间,那些教官们在学校的要求下指导着刚入学的新生们整理室容,整理仪容,这就好比弹簧,你可以将它暂时压下去,但你一松手它便成了原样,在我看来,学校压根就没有办法彻底改变那类生活较显邋遢的学生的个人生活习性。那段时间里床位不够的时一度和一个刚认识的朋友z两人共挤一个床位,大夏天的,有多热可想而知,晚上睡不着觉就借来x的手机听歌,就是这首《关不上的窗》记录了那一段高中最初的时光--我听见寒风扰乱了叶落,在寂寞阴暗长居住的巷弄,我听见孤单在隐忍的夜晚,是被爱刺痛啜泣着的胸膛,我是心门上了锁的一扇窗,任寒风来来去去关不上,这些年无法修补的风霜,看来格外的凄凉……
那之后过了没多久,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住进了新的寝室,我和x两人商定之后一起搬入了师范年级高三寝室与他们同住,原本十人的寝室在我们去后有了十二人,刚好满员。就在那个时候,我与x、z二人的朋友关系越来近了。那时我们寝室中有一个同学是帮助管理宿舍的,我们称之为总楼长,下面还有若干楼长,就是他们在晚上管理着各层楼各寝室的纪律。不过越到后来就越是形同虚设了,也就因为总楼长是我们寝室的人,因此我们寝室晚上相对自由,偶尔我和x天南地北的聊到很晚才睡。后来x还去干过几天寝室楼长呢,不过我知道,招呼招呼初中那些小娃他倒是很给力。那时我们寝室有几个高三的同学特别幽默,大家时常在寝室开着各种玩笑,晚自习下课后,寝室总是笑声不绝,那是一段开心的日子。这里我想提一个人,左哥就是我住在那个寝室时认识的,左哥在我的印象中是个特别实在的人,刚要搬进寝室那会儿,我们提前去和他们寝室的人打招呼,左哥当时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很热情,为人随和。左哥毕竟比我年长几岁,在后来的日子里,他时不时的还给了我一些为人处事上的提醒,不知道他还记得否。如今好长时间没联系了,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不知不觉中在202寝室的时光就要结束了。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师范生在我们之前放学了,我和x就把z也叫来了这间寝室,我们仨好友也就住在了一间寝室中,那天晚上上完自习,下课后我们走到操场上,外面下着鹅毛般的雪花,地面已经垫起了白白的一层,气温十分寒冷,我们买来了泡面,准备到寝室吃顿泡面暖和暖和,打来开水泡好面条,吃着泡面,话说个没完没了。吃完面条洗完脚之后我们将寝室的单人床并在一起成了双人床,我们仨挤在一张床上,盖上两三条棉被,感觉实在是热乎,我们躺在床上聊着天,并用手机录下我们的聊天内容,然后都听着录音哈哈大笑,聊着聊着我们便唱了起来,我们唱《朋友》,唱《你不知道的事》,唱…,不知道为什么,那晚我们特别开心特别兴奋,唱歌几乎是吼了出来,全然没有意识整栋宿舍楼还有好几百人在睡觉,最终当然是引得宿管员在楼下冲我们大喊大叫让我们别再唱了!窗外寒风呼啸,万里雪飘,我们就这样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不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们经历过人生的风浪之后,当我翻开这篇文章时,读到此处,我还会记得那个只属于我们的雪夜,我们曾无忧无虑引吭高歌的快乐情境吗?
军训结束之后就正式上课了,高中所开设的各门课程逐一展开,整天沉静在繁复的作业和练习中,日子单又调乏味,我想这是大多数高中学子的同样感受。高中第一学期时排座位,我们按照个人的高矮顺序逐次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矮点的坐前面,高点的坐后面,当时不能按成绩选择座位,这就显得相对公平,大家都能看得着黑板。我那时个子不高,记得是坐在第三排靠教室门这边的那一组,就在那段时间里,我结识了朋友L.他比我年长,大家初次在教室见面时,我感觉他比任何人都成熟,我那时在他眼中大概就是一个小毛孩儿,他的一贯表情十分严肃冷峻,一看就是那种不好惹的主,但自从和他做了同桌之后,对他的认识就立马改观了,和他接触之后才会知道,他原来是个挺随和的人,喜欢开点小玩笑,特别爱笑。他思想深刻,实在不像一个世俗之人,说出来可能很多人都不信也不会理解,可能有人会说:不是世俗之人难道他还能成仙得道了不成?不了解他的人是永远也不会明白的,我估计连他最亲的人都不一定了解他。他对人生做了太多的思考,对世态人生有他自己独特的看法,管中窥豹,他觉得现在的社会也就是那么回事儿,都在追逐着物质名利,亦或是那点儿成就感,人生的体验同样也就那么回事儿,大概在他眼里这些东西都显得很苍白,什么政治经济之类在他眼中一文不值也说不定。真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人能走进他的精神世界,我觉得在某种情况下,他能成为一个传奇人物,但这好像并非他的志向。那时和他谈论一些人生哲理方面的内容,我简直不知道他都在说些什么,想些什么,我常感觉就是被他说成一个不分主次,缺乏正确观念和思想态度的人,我常和他进行着各种辩论。和他三年的交往也正是从那时开始的,后面一段时间虽说有些各自思想上不和,但随着各自的成长,直至高中毕业,我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老实说,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得到了许多的启示。前段时日和他联系,得知他直至现在任然在探索自己的人生。我在想,L会走出一条怎样的属于他的人生路呢?等到数十年之后我们再见分晓吧!
转眼间高中第一学期的日子结束了,大家都面临着分科,也就意味着我们几个好友就可能不会在一个班上了,果不其然,我一个人选择了文科,他们三个都选择了理科,我一个人留在了原来的班级,x一个人分到了一个班,z和L分到了同一个班,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我们几个的友谊,或是在课后,或是在寝室,又或是在周末,大家一起玩一起聊天,一起探讨着各种问题。就这样,我们的足迹踏遍了学校所在小镇周围的每一个地方。
分科之后大家在各自的班上又结交了一些新的朋友。刚分科的那段日子挺不习惯的,高中开学之初大家都结交了各自的铁哥们儿,我性格较内向,教室里没了昔日的好友,再加上我们住在高三的寝室里,没能和自己班上的其他同学交往,我和班上的其他同学就不怎么熟悉了,坐在教室感觉特别孤单,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我一度将自己的位置调到了最前面紧靠着讲台的特殊位置,每天闷闷不乐地学习。但后来调配座位时我决定告别那特殊桌位,去寻找一位同桌,就这样渐渐地在班上又认识了一些新朋友。D就是我在那段时间结识的,后来他作为我们的班长,虽然有时候人有些马虎,但他的思想和态度有时候还是令我折服,我和D有着众多的相同爱好,我们还曾相约一起去骑318国道,在现在看来,大概是不可能一起去完成这个梦想了。遇上他之后才算真正在班上找着了一个有共同语言的人,后来我们曾多次同桌,我们一起总是有很多的话题,我们聊这个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聊我们的教育制度,聊电影,聊文化艺术,聊理想人生,几乎无所不谈。记得和D有一次去长江边钓鱼的经历,由于经验有限,再加上装备残缺,折腾了一下午,结果一无所获,失望而归!但有时候钓鱼钓的却是一份心情,鱼上不上钩反而不觉得重要。尽管这次高考不如人意,但要相信,有渐进的文化艺术和道德修养的人,终究能够成才。
到了高三,我们全体高三换寝室了,来到了六人一间的高三寝室,自此,六个人的寝室显得宽敞和舒服多了,在这里是一群新哥们儿,在这里有我整个高中最多的欢笑。寝室的兄弟们都是实在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自然不在话下,这段友谊同样值得珍惜。
回首青涩往事,坦白讲,高中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女孩儿令人怦然心动,谁又不是呢?女孩子也是如此,只是有些女孩儿相对更羞涩,不敢表达罢了,德国诗人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题诗便是: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这其实就是青春的真实写照,但这一切,往往被现实这一条鸿沟阻隔着。突然想起了《恰同学少年》中刘俊卿和赵一贞的爱情故事。
赵一贞本是一个茶叶商的女儿,家中开着茶叶店铺。刘俊卿的父亲刘三根则是一个挑着担子卖臭豆腐的小贩,家里还有一个在富贵人家当丫环的妹妹,母亲病故,刘俊卿靠着他爹和妹妹的微薄收入考入湖南第一师范学校。他本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和目标的人,外表文雅,气质不俗,但是他内心却极度虚伪和自私,一心想要出人头地,最终步入歧途。寒门出生的他偶然遇见赵一贞,并从为她翻译《少年维特之烦恼》开始了他们的爱情,但赵一贞父亲却怎么也不同意这门婚事,觉得刘俊卿家太穷了,配不上他女儿。另外还有一个混黑社会的马疤子也看上了赵一贞,马疤子常到她们家收保护费,她父亲趋炎附势,知道马疤子喜欢赵一贞,便利用马疤子为自己谋利。刘俊卿后来在军阀的怂动下背叛学校误杀了自己的父亲,在自己父亲坟前痛哭之后,愤然加入了军阀所设的侦缉队,坏事干荆然而赵一贞却依然爱着他,刘俊卿口口声声说愿意为赵一贞做任何事,但赵一贞苦苦哀求她让他别再当侦缉队长了,告诉他一个人不能遭那么多人仇恨的目光,会遭报应的,但他任然为着自己的所谓前途与学校作对。最终军阀垮台,刘俊卿被捕入狱,赵一贞买通狱警去看望刘俊卿,刘俊卿听到隔壁处决犯人的枪声,在狱中流下悔恨的泪水,怪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听一贞的劝告。后来赵一贞找到马疤子,只要他能救出刘俊卿,她便答应嫁给他。刘俊卿出狱之后,看着远去的花轿,一滴滴鲜血从花轿中滴落地面,他为此痛不欲生。作为读者,唯有一声轻叹,悔之晚矣!但刘俊卿后来死性不改,依然做着出人头地的梦,为进攻湖南的军阀打探城内消息,最终为救自己的妹妹秀秀被马疤子刺死,也算是有个完满的结局了。刘俊卿在这部小说中作为一个非常复杂反面的人物,集卑劣人性于一身,我所提到的只是一小部分而已,在现在看来,仍具有教育意义,发人深剩
渐渐步入高三,那一种临近高考的紧迫感,在高二暑假补课的那段时间里,就在学校老师的催促下和同学们不自觉的制造出的紧张氛围中,悄然压在了身上。高三那一年,感觉自己仿佛只要有一刻不在学习状态,就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不拼命学习怎么对得起自己?怎么对得起父母?怎么对得起老师?除此之外还担忧着自己的前途,考不上大学自己能做什么?是不是人生就完了?那种煎熬的状态有多少人没有体会过!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涯,无论这条路我们怎么走,我们总会在路上有所收获,怎么说也不枉悠悠三载了。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生命中大多数人对于自己只不过是过客而已,他们不会对自己产生太多的影响,但冥冥中注定有些人会是你一生的守候或者与你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曾几何时,我也为一个女孩儿痴情过一回,这,一点都不好笑。我告诉她,我,衷心祈祷,夜里有颗星,永远照耀着你。衷心祈祷,黑暗降临大地之时,你的心依然真诚。或许沉默才是对她最大的尊重。
韶光一天天从身边流过,看不见也摸不着,朱自清在《匆匆》里写道:‘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每天清晨,迎着瞿塘两岸的朝阳,走进教室,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功课。花开花谢,几度春秋转眼即逝。有些人年少轻狂的时候,很多东西不懂得珍惜,直至失去方才发现原来的自己是多么幸福。人生总会遇上诸多无奈的事情,当你无法改变的时候,保持沉默并为之努力或许是最明智的做法。
爱,她的心痛
文/神秘过客
那是一年冬天,我的朋友马给我打电话,他说,我们又来新同事了,好几个女孩,你快点回单位看看,要不然后悔别怪哥们没告诉你。
我和会相识了,她天真无暇,清纯可爱,气质高雅。我带着她和两个新来的同事,一起打扫寝室,一起打扫教室,她总是很积极主动,不怕脏,不怕累,她以前很少干这种活,她很轻松的面对这些。
我会故意给他安排的尽量少工作,她觉得她能干,她很随和,和两个新来的同事打成了一片。而后,我给她们讲解关于工作的事宜,她听的很入神,好像是想很快了解所有,能够更加轻松的投入工作中。
一个寒假的时间很长,虽然才20多天的时间,我已经深深的对她有了好感,她的一切深深吸引了我。
我想找个机会和她聊几句,又怕吓到她,机会来了,过年发个祝福的语言不会过分吧,正赶上冬奥会,我跟她找到了话题,她是很爱体育运动的,我也很喜欢看体育节目,我开始谈谈自己喜欢的项目,让它去看,我感受着那份甜蜜。
马上就要到上班的日期了,我欣喜若狂,我的第一次爱将要开始了,我的心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寒假上班的第一天,我的目光会经常落到她的身上,还不能让她有所察觉,不然她会以为我是色狼。她很热情的和我打招呼,她喜欢这个新的集体。每天我都能看到她的笑容,我的心跳的更加剧烈,她的气质,她的笑容,她的一切,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此刻我就像在梦里,得到了白雪公主般的纯洁的爱。我沉浸其中。?
她在我们办公室,我座位的旁边,她此时还感觉不到我的心。我们聊天,看视频。我会给她介绍一些令我感动的视频,看看我们是否有心灵的共鸣。
她的职务是要求住校的。很快的她带着行李走进了宿舍生活。当天给她拿行李的是以前和她一起应聘的那两个已经辞退的小同事中的一个,这让我开始怀疑她们的关系。不过,我又一想不会吧,后来证实了我的判断是对的,我已经深深的陷入爱中,她成了爱河里游着的鱼,我要了解她,呵护她,我成了她的影子。她的背后有我的存在。
此后,我要了她QQ号,经常在网上和她聊天,了解着她在学校的衣食住行,去关心她,帮她了解一些电脑知识,帮助挑寝室,让她感受到这个集体的温暖。
有一次,她说寝室特别冷,我就说,我的热宝你用吧,我们寝室也有好多。她的被子很薄,我就在半夜的时候给她送去海绵垫子。
她也深深的接受了我给她的温暖,她慢慢的适应了艰苦环境带给她的冷,她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她工作有板有眼,细致入微,开朗大方,能力超群,得到了同事的肯定,当然有些事情她会来主动问我,我会主动的告诉她。爱在一天天加深,我的心灵也开了一扇窗,是她带给我的。
我每天开始忙碌我的事和她的事,我也变成了我们。同事们会介意我对其他人的关注少了,帮助其他人变成了,等一会,一会我去,我忙着那等。慢慢的同事们也很少让我帮忙,变成了理解我忙。我深深的沉浸在爱的忙碌中。
同学杨辉
文/王光龙
三月的宜城,寒意未退,尤其是大龙山脚下的风,忽地从山涧窜出来,和你撞个满怀或者猛地打个照面。风寒虽烈,而阳光却好,春困依旧,我懒洋洋地坐在寝室的阳台上,近乎打盹,而杨辉正背着羽毛球袋,准备出去。
我已经记不清杨辉多少次从我的面前走过,仿佛一阵风,或者一道光,周而复始地重演。自然,我说的是在宜城,阔别近六年而不敢再踏足的地方。也许,一个地方留的记忆深了,反而让人有心回避,如同暗恋的女子,不见思念入骨,见面却故作冷面清高。
杨辉长的白皙,身材均匀,爱运动,喜闹。常记得他穿着四角短裤,露着一双班里女孩子都殷羡的白腿,在各个寝室之间游荡穿梭。他也时常扒在我们的床沿,说笑。如果有一天他不来我们寝室,反而感到冷清。
同为中文系人,杨辉骨子里也有着一股文学气。从他为班刊以及后来在报纸上发表的文字来看,如若回到古代,他更加接近于宋人,洒脱,有少许侠气。毕业多年后,他仍然写着,量不多,却越发地圆熟。直到有一天,他却突然停笔了。那时,我一阵惶恐。仿佛是一个休止符,正当我期待下一个高潮的旋律响起时,却久久没有得到回声。这惶恐不仅仅是对他个人,还有我们一起待的大龙山下,那个我们这群学文学的人曾经用笔墨暗暗较劲的地方。如今,都一个个停下了笔。我深深地感受到,时光早就跑远了,还有多少人再拿起笔,会像我一样感到笔下有股凉风。
记忆虽暖,但总是被大龙山脚下的风吹散,吹凉。山脚下的食堂在深夜里更加显得鬼魅,却是我们冒着冷热,雨雪常去之所。那时,后食堂可以点餐或者打饭。杨辉节俭,我和他时常拼凑着点两盘炒菜,饭就可以免费加,那对于我们而言也是难得的饱腹时光。如今,不用为衣食而愁,整天在熙熙攘攘中追赶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却也再难以寻觅当初一起共食的欢乐。
稳了饱暖,除了图书馆,我们去市区的次数却不多。除了路途遥远之外,还因为我们囊中羞涩,没有来源,用一分即少一分。一次,我和杨辉一起去市区,在人民路的商铺店街辗转徘徊,到下午时分,才各自拎着一双鞋,等着回校的车。我们内心的是喜悦的,虽然鞋不足百元,我们两个人却是穿了许久,毕业后,已是破损,早已不知归至何处。然而,那份满足的记忆却未丢。如今,人世浮华,鞋不足百恐人哂笑,是我们自己丢失了满足,过着一种负重的生活,在和自己的攀比中或许都忘记了该怎样地苦涩一笑。
每当我翻开往昔相册,曾经青涩的面孔扑入眼帘,我曾一阵恍惚,不知身在何处。如果我现在拿着书本,回到六年前,径直走到曾经的寝室,看到杨辉和其他的同学在寝室里嬉戏,我丝毫不会感到疑惑。记忆中的断裂就这样被完整地缝合,因为这些往事一直在记忆里存留着,吹净上面的层层灰尘,往事依旧鲜活地跃在眼前。
譬如,我在2008年写下的一段文字:“或许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会从那绽放在相片中的笑容里慢慢地泛起。也许那时,我们才明白,原来一切早就刻在了我们的回忆中,那回忆何时开始的呢?不是在我们走后,也许,就在我们踏上这一片土地的那一刻。”那时,我和杨辉刚从宜城的石树公园回来,像两只倦鸟,还带着和班里的同学们第一次集体旅行的兴奋。在石树公园半山腰,嶙峋怪石之间,杨辉说,我们照张相吧。多少年后,当我在广州,在池州,在每一个异地,以异乡人的身份游走在城乡,深感孤单孤独之时,我总会默默地看着往昔的照片。仿佛总有一个人默默地站在你的身边,面带微笑。也许,冷暖的人世间,总有那么一丝的暖暖回忆从过去直达现在,告诉我往事虽逝去,但是却真的存在过,如同那份单纯的友情,无瑕无疵,温软如瓷。
三月初的夜晚,我在池城。冷暖起伏不定,犯困。我掩上稿纸,走到窗前,掀开窗帘,六楼下,夜已深,灯盏闪烁不定,人流稀疏,眼前的一切,仿若梦。
观同学寝室杂感
文/海送
我们的学校现在产于崩溃期。高三有四个班,高二只有两个班,不知道九月份高一能有几个班,据熟悉要么是一个班,要么就是没班。
在教室里,没有几人听课包括我在内,可我大部分都是听我自己喜欢的课,其他的偶尔听听或写写语录;有的人玩手机,有的人睡觉,就是没有说话的人。我是一向不带手机上教室的,玩手机没意思,还不如写写岁月语录。
操场,蓊蓊郁郁地花草正在生长,没有人帮这些花草剃头,也没有什么工具为它们剃头,只有老师叫我们在操场集合为这些花草把它们的根拔了;手已伤痕累累。
回到寝室,看见每间寝室颇不干净,就像有人经常在这里倒垃圾,苍蝇还在这里嘻叫,都把这些苍蝇的肚子养肥了;晚上蚊子整夜袭吻,而且身上都带着“红豆”------没有蚊香,简直就是被整群蚊子侵犯。
还有。
寝室有些东西摆放不整齐,用完了就随扔他地,根本不管或安置地放到哪里。衣服放几天都不洗。床单也不怎么整理。上课了就起来穿衣,床理都不理直接去教室。
烟是同学们最爱的催眠。只要是睡觉都会抽一根,然后安心地寻找自己的美梦。
我不知道现在的社会是不是像我们同学寝室一样,也许一模一样地彻底仿照;也许超出了我们的底线。这样的社会,就是在摧残自己文化的底蕴。我无权用肮脏的语言或手法来形容你们地狱的生活是怎样。
社会的细节,决定一个民族之林的标志,是否文明还看今朝!
疯子
文/马拉丁的秋
疯子和我同住一个寝室,疯子不疯,只善装疯。
疯子名叫王伦达。疯子常常说自己不是疯子,因为疯子不会说自己是疯子,这是疯子的基本观点。疯子好吟诗颂词,往往走路走到一半,突然心血来潮,仰天吟到:“大江东去浪涛尽,千古风流人物……。”转而又成了莎士比亚的台词:生存或者毁灭……而且一词一句,铿镪有力,手脚并用,动作十分鲜明。
曾经有一段时间,疯子半夜不眠,奋战到凌晨34点,说是在研究老子,孔子,庄子,以后每行路上,便满口之乎者也,引来捧腹大笑。疯子也爱笑,不似一笑倾城,也不是谈笑风声,而是笑得狂荡羁敖,四面处歌。有时和他走在一路,无缘无故他便仰天长啸一声,四面皆惊恐,真所谓惊天地,泣鬼神。
有一次吃早饭,我问疯子为什么这样笑,疯子便开怀大笑说是笑世间可笑之人。疯子的笑传染力极强,疯子一笑,食堂里吃饭的人大多要笑,疯子因笑已小有名气,时常有人指点议论,疯子可以边吃边笑,而大家往往是一笑就吐,一吐就无法再笑下去了,这是疯子的 疯子经常和我走在一起,有一天开朝会,阴风徐徐,大家都穿厚衣保暖,疯子还穿着一见短袖8衅,不着外套,我问他穿这么薄的衣服不冷么,疯子却说心动自然暖。疯子常常有如此这么那么多如牛毛的见解,比如“我打你是我的事,我爱你也与你无关,珍惜痛苦。”但是疯子写的作文竟是偏题怪题,什么《地震,好啊》《西游降魔之小中见大》《哭得换天喜地,》,《笑得死去活来》,每当受每到责难,嘲笑疯子就哈哈大笑道:“这就叫与众不同,这就叫特立独行。”
和疯子住一个寝室的人都知道疯子喜欢开玩笑,但玩笑开大了,不免让人苦笑。疯子喜欢骗人,编一些本来不存在的故事来扭曲事实,或是把别人的事移花节木到自己身上,经常以把别人骗到而沾沾自喜,臆淫无比。而在他骗人是却是一脸表情严肃,如若其事,使人信以为真,难辩真假,以致后来大家听了他的话免不了先揣摸数遍,却也不知真假,只得相互研讨商量。
在寝室里,疯子曾因和室长因争夺厕所而发生激烈口角,被室长锁进厕所,厕所外面是阳台,阳台后面才是寝室,从里至外一共三重门,门门相护,以后我每每进入厕所,便能看见门板上有一个脚掌,蹋了几存方,不由得想起疯子反抗的英雄义举。从此之后,疯子上厕所再也不关门,说是这样保持空气流通,头脑清醒,和身心舒畅。
疯子是每天第一个走进入寝室而有最后一个跑出寝室的人。疯子每天这么早进寝室无非是拿起一本三流诗歌在深情朗诵,或者是拿着我的数码播放器在床上听歌,边听边唱边跳,最后问别人觉得他疯不疯。疯子睡觉大多不拖衣裤,和衣就寝,一觉却往往睡不到自然醒,而是一叫就醒,一醒就跳床,一跳床就跑,一跑就能听见上课打铃的声音了。
疯子和我一样在教室里总是沉默寡言,宛若一具死尸,毫无生动活力可言,而一出教室,瞬间精神百倍,活力四射。疯子爱运动,爱跑步,爱打乒乓球,羽毛球。疯子自吹一个小时能跑两个小时还精力旺盛,无可发泄。而事实是:每次我和疯子跑步,他都以兴高采烈和狂妄自大起步,而以垂死挣扎而归。疯子和我运动都是以发泄为中心,打乒乓绝不参外来人,本班的也不参,打得激烈而暴躁,不把球打好,只把球打烂,一周10个球都不够打。有时候把球打得云里雾里,抬头一望,经久不见下落,说是打飞机。其实球早已经在围墙外面了。疯子打球打得不得意,便发出恐怖的狂笑,直到旁边有女生就说他是暴力因子,而男生大多骂他傻2和疯子才肯罢休。
疯子的热情度非常高。看小说总是一本通,上课在看书,睡觉在看书,食堂吃饭也在看书,被老师没收后,满不在意,只当中了大奖,再来一本。疯子打游戏入了迷则是一切皆游戏,曾迷上一款叫做《龙之谷》的游戏,首先把他介绍给同学,又花掉两个作文本写成小说当成周记让语文老师鉴赏,甚至为寝室的起名而和我们争得面红耳赤,大家一直认为寝室的名字要有文化涵养,比如叫什么《牡丹亭》《阿房宫》而疯子却坚持要把名字改成《龙之谷》,而且非它不取。
总之,疯子就宛若一个笑话,疯子说话让人觉得搞笑,疯子走路好笑,疯子装疯卖傻演戏时做一些无哩头的的动作和表情让人好笑,疯子的笑点在于他喜欢别人看他的笑话。
疯子的成绩不出意外差的一塌糊涂,读书对于疯子来说是一种折磨,疯子给我说过他曾经的成绩在他们学校是数一数二的,进入高中以后,备受冷落,因为成绩差,被老师多次点名批评,结果是,疯子的成绩是一次一次的差,我总是希望疯子能够好起来,每天从他的眼神中,我总是能够读出太多的失望和悲伤
后来疯子终于是退学了,疯子走后,班主任很高兴,一段时间内,神采奕奕。同学们也只是报以嘲笑,做出无关紧要爱的议论。
作为他的朋友,我多此次想挽留他,希望他再坚持一下,只剩下最后一年了,挺一挺就过去了,我知道疯子不好受,每天过着吃泡面的生活,伪装着本来一颗饱经沧桑的心,不知有多少个无眠的夜,伴着诗歌和小说度过。
疯子单独一人,什么东西也没拿,教室也没有回,空手走了,算不得走的潇洒,也不算走得狼狈,只是我在也找不到玩伴 ,谁陪我打乒乓球,谁还会用心陪我谈论文学?谈论小说?
疯子走后,我沉默了,我开始思考人身,忍耐与不忍耐?公平与不公平?我想如果他进入的不是我们这个班,而是一个充满关爱,充满友谊,不是一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高尚的班级,那他的命运又会如何?
但是谁又知道呢,人生就是一本待续的小说,我任然记得几个月前,班主任在肯定疯子命运时的难看得无法形容的嘴脸。
在夜里,我会记起疯子,他的耿直和实在。在没有真情的世界,一点点曾经的美好,如酣甜的美酒。
总之,疯子就宛若一个笑话,疯子说话让人觉得搞笑,疯子走路好笑,疯子装疯卖傻演戏时做一些无哩头的的动作和表情让人好笑,疯子的笑点在于他喜欢别人看他的笑话。
秋风飘零,我乞求秋叶为他捎去一片幸福,我相信,烈酒熏染过的肝肠,才是真正的刚强。
藏在咸菜里的卑微
文/李先军
外地出差偶遇一初中室友,正值饭点,两人心照不宣地扫视起道旁的餐馆来。走进饭店,服务员正分身乏术,顺手端上一碟泡菜稳定“军心”。
“还记得你当年的咸菜么?”
我耳根不由得发烫。十多年前我俩同在镇里的初中寄读,时值进城务工热潮,我的父亲养病于家,相对于其他同学我家里自然拮据不少。
除去部分走读生,同学们大多在学校蒸米饭再去食堂“购汤”,汤虽不贵对我来说却是奢侈品。即便如此母亲依然想尽办法保证我的营养,每周五回家,母亲便会在坛子里寻觅。她把几类自制的咸菜切成小段,再与家里的腊肉一起翻炒,油冷却后用一大号塑料瓶装上,一周的下饭菜算是有了着落。
每到吃饭时间我都早早地端上饭盒,迅速跨进寝室,利落地在箱子里拿出“咸菜瓶”舀上两大勺,赶在室友回来之前躲到操场的角落,匆匆咽尽。或许是年龄渐长,抑或吃顺了口,渐渐地一瓶咸菜只能勉强支撑到周三,母亲再加量,于是每周日我便驮着几斤白米、两大瓶咸菜奔波在求学的道路上。
一次,吃完午饭返回寝室,还没进门,室友的菜汤味便扑鼻而来,是菜油的香。脚刚迈过门槛,寝室便冲出一阵莫名的笑,我仓皇失措,匆匆窜出寝室,把腾腾热气和丝丝窃笑撇在身后。那时的饭点,是他们的“避风港”,无论烈日当空还是寒风凛冽我极少逾越。
“摆脱咸菜”成了我的奋斗目标。漫漫求学路上,只要稍有松懈,初中那段吃咸菜的日子便会浮现在眼前;工作陷入困境我总会暗自给自己鼓劲:总比那时人家喝着热气腾腾的菜汤,自己只能蜷缩在操场的角落里吃咸菜要好吧。我对“咸菜”讳莫如深,我将它深埋于心的同时也把那段求学的艰辛与自卑掩埋,小心翼翼,唯恐被人刨出。
“你记得么,那次,那次我们偷你咸菜,你回来撞个正着?”
我一愣。
“那次啊,我们在寝室偷吃你的咸菜,你回寝室撞见后,我们都不好意思地在寝室笑那次?”室友着急地补充着。
“我们是实在经不起你咸菜的诱惑,你知道学校食堂的汤,一大桶就最上面漂浮着几滴菜油泡沫,再说菜油哪比得上你家放了腊肉的咸菜香。”
良久,我半开玩笑地说“我还眼羡了你们三年有热汤喝的日子呢。”
“你羡慕了我们三年,我们得嫉妒你一辈子!你知道吗?初中毕业后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咸菜了。在最叛逆的青春时日你的父母陪在身边保驾护航,我们几个的父母来去匆匆一年就只有春节那几天能见到人影,你说我们得多羡慕你。一勺子汤能暖嘴、暖胃,能暖心?”
望着室友凝缩的眉头,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在关于生活的这场“辩论赛”里,据理力争似乎有违初衷,俯首认输也不是归宿,每个生命里的富有贫瘠都以别样的面容在另一个生命中展开。餐馆里人头攒动,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起伏于街心,望着这些或从容或匆匆的脚步,我想此时又该有多少饥肠辘辘而又口袋空空的人在餐馆外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餐馆里又有多少人正钦羡这些人家里燃起的象征团聚的炉火呢?这世上,没有两条相等的路,也没有两盏完全相同的灯,而每个人的人生里却包含着如此相似的禅意。
夜幕下的暴雨
文/心灵的归属
暴雨倾泻而下,老天似乎要将燥热的世界毁掉,连珠似的雨点让天地笼统一片,只有哗哗的水声与雨打树枝的声音,不大一会儿窗外地上的积水就没脚踝了,一个个炸雷滚过,水滴也更稠密,一股股潮湿的空气飘进屋子里。
片刻,房间里的温度就低了许多,默默的站在窗前,透过外面路灯微弱的光看着暗夜里的雨幕,孤寂的想着心事,任由夹杂着雨丝的风吹着面庞,心底的烦躁也随着温度的减轻几许。
学校放假了,偌大的校园空无一人,同寝室的老师也到家了,所以此刻独自在寝室,感觉这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似乎被世界抛弃,不过寝室的小白狗的叫声把我从这冥思中唤醒,原来这世界不止有我,至少此刻还有一只狗在陪伴我。
此刻,肯定还有很孤寂的身影和我一样站在窗前看着雨幕惆怅着,这世界不如意者居多,或许表面的风光下都有着不为人知的心酸与苦楚,独处时候最是考验人,你可以让自己心安,也可以让自己孤寂,就看如何去调适自己的心情。
几盆冷水淋头而下,随着身体的自然反应,混沌的脑袋顿时清醒很多。只盼望快点洗完上床睡觉,听着窗外的哗哗雨声入眠,让明天继续着今天的苟且,只要一点点努力生活总不会欺骗自己的。
虽然心里想着这雨痛快的下下来,免得到处潮湿,但真的不希望这暴雨成灾,愿所有人在这暴雨之夜平安。
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文/Forever
时间,不经意间已经让我们知道了什么……
依稀记得那年夏天刚来到大学的我,一个懵懂的少年,认识了各位,那时候我们还不熟,但却好像认识了一样。
上课的时候,偶尔翘课,互相帮着答到,临近考试的了,大家突击复习,绑着几个学习好的嚷着让他们带着学,然后我们迎来了一次次的“考试风云”,那时候,好像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又拉近了……
大学,充满了新奇,让我们时而疯狂,时而悲伤,在这百感交集的氛围中,我们,在成长……
那时候的我们经常会在寝室谈论什么游戏好玩,什么小说好看,哪个女孩儿漂亮……而如今,一切也只变成了回忆,而回忆只是过去。一个人坐在寝室,看着一个个空荡荡的床铺,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安慰着自己说,这只是一次暑假,只是暑假……
眼泪,不听话的出来了,显得多么自然……
电脑里放着歌,自己熟悉的《泡沫》,也只有这样才能安抚一下我这颗脆弱的心脏了吧。寝室里堆放着你们不要的“垃圾”,但在我眼中,每样东西都是那样的熟悉,仿佛都在述说着一个故事,不过,我是绝对不会带走的,因为,它们的确是,垃圾……
想想,时间过得真快,四年的青春,不知不觉间已经有了她自己的归属,每次打开寝室的门,仿佛一眨眼就能再次看见你们,不过,看见的只是这一无所有的床铺,没有你们的寝室,显得多么的冷清。四年,不长的时间,却给我留下了难以割舍的友情,对于不善于表达的我,只能写些东西,抒发下这压抑的情感。早知道,我就第一个走了……
闭上双眼,往昔的一件件故事如电影般的浮现在脑海中,如今终于明白了“睹物思人”这一词语,对于一个比较感性的人来说,这确实是一种煎熬。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们的友情已经这般深厚,深厚的连自己都惊讶了,目送着一位位同学离开,所能做到的,也只是深深的祝福,祝福你们今后的生活越来越好,微笑着和你们挥挥手,因为不敢说话,强忍着泪水不让他掉下,因为作为男人的我,不可以轻易落泪,因为我相信,我们还会有再见的一天……
如今才发现,曾经电影中的一幕幕,原来是真实存在的……
大学,让我们成长了许多,曾经的少年如今也已经不再年少,这里有我的兄弟姐妹,这里是我们共同的家,多年以后,我们是否还会记得曾经的那个某某,是否还会像当初那样,无忧无虑……
离开了校园的我们,没有了象牙塔庇护的我们,要学会坚强,作为土木人的我们,要懂得厚积薄发。也许,多年以后,曾经的某某某,就会成为领导,每个人的道路不同,但我只是希望我的各位兄弟姐妹们,健健康康,平平安安,那样,我们就多了一份见面的机会……
或许,多年以后的我还会看到这篇日志,不知道那时的我会以怎样的心情阅读呢,惊讶,喜悦,亦或是悲伤……
至此,我的学生时代宣告结束了,回想起来才发现,原来曾经厌倦的课堂,是多么的令人向往,曾经讨厌的老师,原来是这么的可爱,曾经嫌弃的校园,原来是这么的美丽,曾经……
曾经的曾经,美丽的曾经,充满回忆的曾经……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曾经。
我爱你们,我亲爱的兄弟姐妹,我爱你们,我可爱的老师们,我爱你,我那美丽的校园。
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谨以此文,祝愿我那些曾经的同学们和我的授业恩师们,工作顺利,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毕业时我们随风飘散
文/序率东方
人生充满了离别,每一次离别,都预示了一场大的改变,希望我以后看到这篇文章,可以找到些什么。
小学的离别,家长各自领回家,现在翻开手机,群里面各种半陌生的名字在跳动,就连小时候心有好感的小女生,现在也成了网络对面的网友一般。十年未见。
初中毕业,三五好友一起到游戏厅打币,上山下河摸爬滚打,回头看时成路人,试着聊天,孩子尿布,摩托房子,隔壁老王,把我们隔阂在两个世界。七年不相逢。
高中结束,撅笔撕书,吃个毕业饭,也是散伙饭,大江南北,各自天涯,空间里的他们变成了微商,变成了代购兼职,贱卖了友情。当年的青葱脸孔变得模糊,当年的同学录也已犯灰。思念不曾再相逢。
当下正是大学毕业,没课了,同学间见面却更少了,没课了,一半的人出门实习,一半的人埋头在一堆又一堆白色的表格中,前些时候,我们满脑子想的还是游戏、社团、妹子、旅行,现在,晃在眼前的却是表格、导师、工作、未来。寝室还有七个人,寝室还有五个人,寝室还有两个人,寝室还有我一个。同窗四载,死于今朝!
说好的友谊长青呢?说好的草原策马呢?说好的背包天涯呢?他们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死去了?也许能读书的孩子,心会晚一点死吧、也说不定十年后,饭局酒局,啤酒肚大金牙,我也不能免俗;说不定十年后,路灯下点燃一根兰州,吹来一阵风,青烟飘散,我想起了当年的我和我的兄弟。
替寝
文/杨钰森
时间匆匆而过,像是昨天才买一根老冰棍,今天已经穿上了棉袄。
我想起很多的朋友,包括那些学生时代的朋友们。当八个人睡八张床在一个不大不小的房间里,到了晚上一点还不睡觉,而且根本不知道都在聊些什么,反正就是五湖四海的吹呲,各显神通。甚至有些特殊时期还搞暴动。笔者有幸生于这个时代的前沿,赶上过这些所谓的暴动。而且,至那次暴动后,我才真实的感受到寝管大妈的辛苦,好不容易睡下了,又被一句句的口号叫起。不过今天不说暴动的事情,说一说替寝的事情。
关于替寝,但凡上过高中住过校的,要么自己干过要么让别人帮自己干过。所谓替寝,顾名思义:帮别人在寝室。高中的校园,尤其是我所处学校--四十七中的围墙,还没某些篮球队的人高。对于那些善于爬高下低的朋友们而言,翻越一个两米高的围墙不是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出去打夜市的朋友,这种翻墙不过是一种夜战前的热身运动罢了。当然,某些有本事的朋友,在上晚自习前就离开了学校。废话少说,凡事都应说些实例。
我们寝室居住者只有六个人,两人由于“思想道德、行为规范”被校方踢出了寝室。剩余的六个人基本上符合校规校纪的要求。笔者是其中之一。
每当晚自习结束,去超市和西餐厅的人可以组成一个连的战斗力。尤其是当其中的大多数拥挤至狭小的西餐厅的时候,那场面让人联想到成语--玉石俱焚。笔者有习惯吃个夜宵,便时常加入“夜宵大军”的队伍。我时常是买个卷饼,然后小步走回寝室。那些需要替寝的朋友们这时早已坐在了网吧的椅子上面,开始他们为期八个小时的鏖战。至于怎么替,还是有技巧的。首先,你要知道寝管大妈查寝时的习惯。我先说下我碰到的一个朋友身上的故事。朋友是帮别人替寝,他住在1502,出去打夜市的朋友住在1514.很明显的是,寝管大妈要先检查签名1502的人数,而且这位大妈也经常是这样检查。可是那天时不凑巧,大妈倒着来检查。出去打夜市的朋友托这位大妈的福第二天上了主席台,取消了他的住宿资格。补充一句,他家住在黄岗寺附近。而且,寝管大妈有时会两个人检查一个楼层,一个倒着检查,另一个正着检查。这种做法都是为了对付那些替寝的人和擅自离校的朋友们。
因此,替寝是有技巧和经验的。首先,摸清大妈的习惯,其次,悄然关注大妈的出入的情况,看她是往哪个方向去。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用手机联系,和大妈搞迂回游击战。
不过,即便是你躲过了第一次检查,也有可能会碰上第二次检查。总不能让朋友一直待在你的寝室吧?所以,替寝的风险也在于此。不过,大妈们很少会二次查寝。如果大妈来了二次查寝,一般寝室里的人都会说他在其他的寝室,随后大妈会让你把他带回来,那时便要利用好和其他朋友的关系,随便拉来一个,装得像一点的铺开被窝,然后钻进去。等大妈进下一个寝室后迅速回到自己寝室。不要担心大妈会记得你的脸,一个楼层百号多人,她是很难记得住的。
很多时候想起中学时的这些事情,还是会觉得有趣。替寝,说实话就是纵容你身边的朋友。暂且不说学习上的影响,学校的纪律也先不谈,就先说打夜市后的身体状况,那是很虚弱的,精神十分差劲。因此笔者绝对不熬夜,生物钟也比较理想。
如今身体也有了问题,熬夜写写文章或是看看书,有时还需要边抽烟边写文章,对身体的损害那是无法弥补的。鉴于此,笔者希望,爱惜自己的身体,还是好的。帮人替寝,那都是过去了,学生嘛,身体棒棒的,倒也不算什么大事。
时光的流逝也让笔者骇然,仿佛昨夜还在小学作业,凌晨的时候已经中考结束,从黑夜到白天,一切的一切犹如流水,让人心寒。
笔者感叹时间之快,因此作此短文,来祭奠逝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