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高二的作文篇2寒假,我和小姨去了美丽的哈尔滨,在那里玩了许多游乐项目,可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亚布力滑雪,那一幕幕情景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呢!到了亚布力滑雪场,我们领来庞大的滑雪服,笨拙的滑雪鞋,轻巧的滑雪板和苗条的“魔杖”。当我接过滑雪鞋时大喊:“哎呀!好重呀!”小姨对我说,滑雪鞋重可以使人重心向下移,落到脚上,就不容易摔跤了。穿好之后,我跟着教练坐缆车到了山上。
居高临下,那一条白白的滑道,如一条洁白的丝绸山下的房子像火柴盒那么小,人像小矮人立在丝绸上。我都看得入了迷,忽然,教练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发什么呆,赶快学吧!”我这才回过神来,开始学滑雪。教练先教我摆姿势:两腿半蹲,双脚呈内八字,身体前倾,像虾米。我很快就摆好了。教练又教我怎样刹车:双脚向外打开就行了。我按照教练说的做,感觉自己真像一名运动员,那种感觉太酷了!教练先拉着我滑了一圈,又让我自己滑,我的手还颤抖着呢,教练就一下把我拉了下来。“啊!”我大叫,心想这次肯定得吃苦头。谁知一股轻松劲儿从我头上冲向全身,我不害怕了,真高兴。我听到脚下有“刺啦刺啦”的声音,低头一看,原来是滑雪板与雪在摩擦。我左顾右盼,一时没掌握好方向,摔了一跤。教练提醒我注意力要集中,别走神。我不好意思地伸伸舌头,爬起来继续滑。
“啊!”终于滑到山下了,我兴奋地大叫起来。我摸了一下头,看看手心里渗出的汗水,心想,这次旅行真值呀!我学会了滑雪,心里无比自豪。这次滑雪真是非同一般,丝绸般的滑道,精致的小木屋,穿梭的“小矮人”,简直就是一个童话世界!美丽的亚布力,我下次还要来!
高二的作文篇3他是千千万万父亲中最普通的一个。他没有呼风唤雨的权势,却能在我心田上栽种无数朵幸福之花。他的怀中,有我喜欢的温度。他用尽温柔来守护我的幼稚,年少的我却把这柔情当作禁锢自由的囚牢。无论如何,我都感谢他,感谢他一路的陪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父亲的爱虽不像母亲那么细腻,但他却爱得更深沉,爱得热闹。有人说,父亲的爱如果能够体会得到,那就不叫父爱了。是的,父爱虽然无声,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忽视这份浓厚的爱,更不可以忽略父亲的陪伴。
父亲的陪伴,是写在纸上的父爱。
自从上了初二后,学习任务异常繁重,特别是下半学期,因为地理生物要结业考试,所以连接不断地通宵复习也就接踵而来。那天夜里,我拿起地理书准备复习,可还没五分钟,我便烦躁地把书丢在一旁,我想:明天再背吧,反正还早着呢。于是,便去洗漱准备睡觉了。回到书桌前,便看到一张淡黄色便条贴在台灯上,上面等着:早。古时鲁迅在桌子上刻早用来激励自己,看到这儿,又一张便条出现在我的眼前: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爸爸会一直陪着你的。父亲的爱虽沉默,不善言辞,但字里行间都透露出对我的关心。
父亲的陪伴,是一年四季不变的风景。
因为学校离家较远,家里长辈又担心我自己骑车上学不安全,所以就把上放学接送这个重担交到了父亲手里。父亲每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年四季风雨无阻地“专车”接送,便成了他无言的陪伴。
到最后,父亲的陪伴逐渐成了一种习惯,一种默契,也变成了我们心宣不照的小秘密。
爸爸,谢谢你的一路陪伴。孩子不会让你失望!
高二的作文篇4妈,我是你的耳,带你倾听这世界。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只有我的外公外婆,只有会令我陶醉的油菜花大片大片地绚烂着,只有我那一群山羊和身上弥漫着淡淡的草香。小时候,听别的孩子叫妈妈,但自己却从未叫过,我不知道我也有妈妈,有个聋妈妈。外婆告诉我,妈妈是生过弟弟因病而聋的,我淡然的点点头,因为“妈妈”在我的世界里只是个没有内容的名词。
我六、七岁的时候,妈妈开始经常到外婆家看我,但我每次都是躲而远之。你微笑着想要抱我,我却迅速的跑开,看着你收敛微笑,慢慢放下僵持在半空中的手臂,我又会迅速的躲到外婆身后傻傻的看着你。你每次都给我买吃的穿的,我都恶意的认为你是想要接近我。每次听说你要接我回家过两天,我都会东躲西藏,每次看到你牵着自行车一个人失望的离开,我就会为我的小聪明而得意的傻笑。可后来我还是被你从外婆身边带走了,回到了那个让我感到陌生的家。
第一次喊您一声“妈妈”。你却只是会看看我的脸高兴地傻笑,因为在你的世界了是没有声音的。每次只要我在学校受了委屈,我都会通通发泄在你身上。依晰记得我发疯一样的哭喊,我拼命的喊您妈,您却惊慌的像个孩子似的不知所措。您沉默了许久,那晚,夜如死一般的沉寂,我却躲在被窝里哭的那样汹涌。
时间如一只小船,在记忆的空隙中悄悄划过,满载着成长路上点点滴滴的欢乐与痛苦,都将成为上命中最美好的回忆。渐渐长大的我终于发现自己的任性无知曾给您带来那么多的伤害,妈,是我错了,我也终于明白爱是不需要太多言语的。我知道自己每一次的跌倒与爬起,每一点的进步与收获,都会牵动妈妈那充满期望的心,不管明天是否像预期的那样没好,我都会带着您爱的力量一直向前!
看到周围的同学买康乃馨,我才知道今天是三八妇女节,顿时间我突发现有那么多的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在我的忽视中悄然而过。妈,我衷心的祝愿你每一个母亲节快乐,每一个妇女节幸福,这祝福也许没有花的娇媚醉人,却淡淡的泛滥在我心中,暖暖的。
妈说过我就是你生活的希望,有我,妈妈的世界永远不会孤单。妈和别人交流时听不带别人说什么,但和我说话却很轻松,所以妈一和被人交流时,我就是妈妈的助听器,妈看我的嘴型就能准确的判断我说什么,这也许就是母女之间的默契吧!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妈老的那么快,我原以为你会老的很慢,慢的可以等我,等我赶上你的年龄然后一起老去,因为,我是你的耳。
妈,我是你的耳,带离倾听虫鸣鸟叫,倾听每一朵花开的声音,倾听大自然,倾听这世界,倾听“我爱你”。
高二的作文篇5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魏国人到了赵国都城邯郸,觉得那儿的人走路的姿势都很优美,就跟着邯郸人学走路。结果,不仅邯郸的步法没有学会,就连自己以前走路的姿势也忘了。
类似于“邯郸学步”的例子很多,它们无一不在告诉我们这样一道理:最好的,未必是最适合的。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在短短的几十春秋里,要实现自身的价值,我们就得努力寻找,寻找最适合自己的东西。
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在其成名后,曾收到一封信,内容是请他去当以色列总统的,他当即回绝了。他说,他也许是个出色的物理学家,但绝不会是个出色的总统。
不错,生于此世,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但也不可能样样都行。在物理学上,爱因斯坦是个天才;但在政治学上,他也许是个蠢才。拒绝当总统,他的决定是明智的。
而中国的宋徽宗就没有这么走运的。作为一代画家和书法家,宋徽宗无疑是出色的。但他没有坚持做最适合自己的,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他被推上至高无上的皇帝宝座。在兴国安邦方面,他没有丝毫建树。结果,靖康一难,他被金人掳了去,身死异国,为天下笑。
试想,宋徽宗如果推掉满身包袱,专心致志地研究书法、绘画,他会干得十分出色。究其一生,他的悲剧也就在于没有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东西。
人无完人,但人们总渴求完美。于是,人们总喜欢摹仿别人的优点,各种各样的“效仿热”也就随风而起。但人们在摹仿别人的同时,总是忘了这样一个事实:你所学的东西,在别人是长处,在你却未必适合,它甚至有可能成为人你的缺点,阻碍你进步。
我们说,最好的,未必是最适合的;但最适合的,就一定是最好的。铭记这一点,在各种各样的风潮中,坚定自己的信念,立稳自己的脚步,把握自己的方向,我们就可以做南山上不倒的松树。
邯郸学步,毕竟教会了我们要找准最能展现自己的位置。
高二的作文篇6狂风夹杂着尘土,胡乱而猛烈地刮着。天地间混沌一片,仿佛回到了盘古出开天地之时。
气温很不稳定,我用斗篷仔细地裹紧了自己枯朽的身躯——如果那快破败的布片可以称得上斗篷的话。我奋力将轮椅摇出了天台。“咳咳……咳……”不知是由于过度苍老,还是风里夹杂的尘埃被刮进了呼吸道,我剧烈地咳嗽起来,霎时间连眼中昏暗的世界变得更加暗无天日。
该不会有什么有毒的成分吧?我回过神来,开始分析这浑浊而刺鼻的空气成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肯定少不了,嗯……还有些不能光从表象里确认的成分,总之不适合呼吸——我虽到了风烛残年,生活几乎不能自理,可头脑还是灵活得很。年轻时我可是科学界的一颗新星,被誉为“二十四世纪的爱迪生”,一生都在研究能让人类的力量更强大的事物,并以高昂的代价成功地发明了许多先进的仪器。诚然,我的发明极大地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使用的消耗与污染也十分惊人——当然比起这份成就,这些代价都是微不足道的。这时风小了一些,我停止咳嗽,得以睁开眼看一眼天空。明明是正午,天却暗得犹如午夜,云是褐色的,犹如百年前的黄河之水一样浑厚而污浊。这极具压迫感的景象令我为之震颤,恍惚间竟萌生出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对,那是死亡才有的颜色,那么的暗
,那么的深,正如令原始人联想到死亡的夜晚一样。想起儿时那湛蓝而广阔的天空我的心无限感伤,小时候的我多么喜欢天空啊,那令人心旷神怡的颜色简直让人想融化进去,可是长大之后因长期伏案搞研究而再也没来得及看一眼蓝天,哪想再见到同一片天空竟变成了这般田地。我低下头,长叹不语。
真高啊,我低头看了看天台之外,竟看不见地面。在这座我一手策划建造起来的摩天大楼顶上,我心中有种一览众山小的自豪感。方圆几公里的景物都尽收眼底,虽然扬起的黄沙有点影响能见度,但俯瞰所见的风景还是令人心中顿生广阔豪迈之感。抬头迎着吹来的风,我皱纹密布的嘴角路出了一丝微笑:“老夫聊发少年狂!”我在心中暗暗吟道,我的声带,早已因为长期呼吸不洁气体而退化了。“左迁黄,右擎苍……呃……”不对,没有黄狗和苍鹰了,地球上的自然生物早就只剩下人类了。不仅如此,现在我的身边恐怕一个人也没有了吧?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是古往今来最最孤独的人了。
风吹得我有些冷,不禁战栗起来,还真是高出不胜寒啊,高处不胜寒……这,不正是一直以来支持着我走下去的一句话吗?我这一生的事业,充斥着多少人的抨击,不知有多少人说我是灭世的灾星,每当这时我总是冷笑并不予理睬,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出于嫉妒,嫉妒我的才能。可是不管怎样,最后这句话似乎实现了。
我环视四周,一片破败而没有生机的景象。那曾因为我而分外明亮的万家灯火,如今漆黑一片;那曾经因为我而喧闹非凡的都市,如今一片死寂。到处,都只有残垣断壁和断裂暴露的电线与机械,犹如被豺狼撕咬未尽丢弃一地的野牛尸体,绝望而孤独地散落一地。那些我发誓要一生奉献的人类,先是震惊于我所赋予他们的力量之强大,而后却开始畏惧这种力量,不光是因为这力量具有破坏性,还因为它就像一样,一旦尝试过那种兴奋就再也摆脱不了,即使知道它一点点地带领着你走向死亡。当这地球上的能源被消耗殆尽,环境被不可逆转地破坏之后,他们将我视为人类公敌,乘坐着我设计的飞行器扬长而去,将我放逐在这被他们践踏得狼藉一片的星球上。智慧如我却也没算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而当我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并且人类疯狂的心已经因贪欲而丧失了理智,并且这疯狂也感染了我,让我抛下这一丝觉悟,继续加速-的进程。最后当一切崩塌时,所有人的悔恨都转化为对我的憎恨,于是我成了这负了天下人的替罪羊。人心啊,他们前一秒还奉我为救世主,转身间就能让我成为众矢之的!
“吧嗒”一滴浑浊的泪落在我的手背上。我这聪明过人的头脑和严谨的态度让我一生从未后悔,我可以精确地计算出所有决定背后的利弊,而现在,我的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它仿佛堵塞了我心口的血管一样让我难过得老泪纵横,我知道,它的名字叫后悔。泪眼朦胧中,我的意识渐渐模糊了,我知道,我的生命走到了尽头,而这个星球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我自己死不足惜,因为人固有死,况且我以活够了,无论是这年纪还是这境遇。而这个星球呢?这个几十亿年一路走来创造了你、我、世间万物的世界从此就再也没有了生命的气息,再也不被听见不被看见不被任何生命体感知了吗?
我眼中的黑暗现实就此消失了,因为我已经缓缓闭上了双眼。脑海里,渐渐只剩下少年时的我,奔跑在茵茵绿野,嬉戏与山水之间,身边围绕着亲友的我,抬头仰望蔚蓝而无垠的天空。
高二的作文篇7伴随着秋风细雨,枫叶"沙沙"作响,这是它送给秋天大礼物。
我与朋友相约来到公园,就是为了做秋天大见证者。踏入大门,又是一番与众不同的美景:
眼前一亮,一条大自然大红地毯铺在林间小道,每一步都怀着舒畅的心情向前方走去,每一步都踏出了悦耳的音乐,每一步都是与秋天的亲密接触。一阵微风吹过,枫叶从树上飘落下来,翩翩起舞的它们犹如一只美丽的蝴蝶,我感觉到了它们的喜悦,它们在为秋天伴舞,在为秋天而狂欢。
一片枫叶落在了我的头上,我轻轻地将调皮的它拿下来,捧在手上观察着它可爱的模样:小枫叶犹如一团火,红艳艳、红通通的,它在为秋天燃烧,每条叶茎如血管一样鼓胀出来,让我感受到了它的生命的活跃。叶尖锋利,犹如齿轮,犹如一只可爱的小刺猬,叶尖便是保护自己的利器。
又是一阵风吹过,枫叶离开了我,它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伴随着枫叶的热情,我走到了一棵大树下,挺拔的大树让我想静静地坐下来观赏这美景。
坐在枫叶铺的座垫下,躺靠在挺拔的大树旁,闭上眼晴,来感受秋天的气息。突然!树上掉了一堆叶子,紧紧地把我包裹在了里面,我一下子惊醒了,拼命的从里面钻出来,这时,我只看见我的朋友在一旁大笑,我顿时明白,原来都是她们捣的鬼,我从地上爬起来,与她们"疯狂的打了起来",这时一场激烈的战争!
枫叶千变万化,变成了我们持在手中的"枪弹炮","咔嚓咔嚓"的脆声也十分悦耳。用线将它们连成一条裙子,也时是挺美的。我们还会趁对方不注意,悄悄的将枫叶插在对方的头上……
这样的一天,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时间的流逝,让我们不得不离开这里,尽管如此,秋天的气息永远伴随着我们。
秋天是我的朋友,我爱你―—―—美丽的秋天。
高二的作文篇8青翠欲滴的树苗因狂风暴雨的侵袭才显得葱茏旺盛;丑陋笨拙的毛毛虫因新陈代谢的坎坷才得以破茧成蝶;初步开凿的宝石因熊熊烈焰的溶冶才更加闪烁迷离……成长,永远离不开”挫折“两个字眼。
我原本天真地认为成长需要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就能一路顺畅;拥有喜怒哀乐相互交织的生活情调就已面面俱到。但那个夏,让我对成长的认识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心灵也受到了升华。我总结出了成长——需要挫折的自我启动意识励志奋进的座右铭。那天,炎阳炙人,知了在树杈间烦闷地叫着,身姿曼妙的柳树姑娘懒洋洋地飘飞它那看似已静止不动的柳絮。正在津津有味吃薯片的我被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拖带拉进了游泳池。一脸茫然的我注视着这个闲逸的地方。目瞪口呆地望着这片波光粼粼的水域,看岸上的人娓娓而谈于蓝色光辉闪烁间。那些在水中垂死挣扎的稚孩哭爹喊娘,胆怯的我躲到了妈妈身后。在妈妈苦口婆心的劝说和一番充满慈母主义的哲理下,我无奈地换上了游泳衣。
艰苦的游泳训练开始了。望着和我一样在岸上惴惴不安的小朋友,我有些迟疑,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上了。之间教练振臂一挥,小朋友们都像欢畅的小鸟一般飞进了池子。生性怕水的我瑟瑟发抖,一心想逃走,就偷偷摸摸,蹑手蹑脚地朝门口走去。回望间,妈妈往日那柔情似水的双眸逐渐有凶神恶煞的神色在蔓延。古灵精怪的我灵机一动,结结巴巴地说:”哦!我去上厕所。“妈妈斩钉截铁地说:”不行。“我只好一作气跳进了泳池。然而在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一口口水呛得我面红耳赤。难过的还在后头呢!我羡慕地注视这别人飘飘欲仙般地在水面上忽东忽西,像一条自在悠闲的渔船。我却由于身体肥胖,总是遥遥不定,忽一下就沉在水底,溅起一丈又一丈排山倒海似的浪花,惊起一阵又一阵的抱怨声。心中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接下来的蹬壁滑行动作更像一座大山拦截了我的去路,愚公移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则是办法。我必须努力,正如华罗庚所说: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在与挫折先生的对抗下,我一口气游了12个来回,日暮时分也不察觉,天荒地老也不在意。终于,我学会了。我用”乾坤转移法“摆脱了”挫折先生“对我的束缚。我从水中龙腾虎跃般立起来,妈妈向我头来赞许的目光。心神意会的我悄悄摸摸较低的泡泡。玫瑰用独世芬芳来充溢缠绵春色,但它在荆棘丛中开辟前进路途的艰辛只有它自己知道,它只渴望用激情与帜热的生命感动阳春三月和教官它的园丁,不是嘛?
这个炎夏,我总结收获了许多。即使与成功有天南地北的距离,到达成功彼岸非比寻常,你也要抓着摇摇欲坠的藤蔓一点一点,在疾风骤雨的陪伴下前进。如果,你想像蛟龙一样独腾云端,那你就必须经历沧海桑田的挫折;如果你想像松柏一样傲然屹立,你就必须经历狂风暴雪的挫折;如果你想像玫瑰一样沁人心脾,那你就必须经历挑衅荆棘的挫折。
一切的一切,只因成长——需要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