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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的散文(精选22篇)

作者:雨哥时间:2023-02-09 17:19:18分类:经典句子

简介  幸福,在幸福摇曳的微光里 文/等你在北大 走在往昔的校园,同学已不再属于它,而我还要在此度过一个秋天、一个冬天、一个春天。路旁的柏树在秋风中簌簌作响,像是彼此在诉说着什么。 题记 祭奠弃我而去的时光,到底哪种笔墨才能落色青春的方向;到底哪种悼念

陌生的散文(精选22篇)

幸福,在幸福摇曳的微光里

文/等你在北大

走在往昔的校园,同学已不再属于它,而我还要在此度过一个秋天、一个冬天、一个春天。路旁的柏树在秋风中簌簌作响,像是彼此在诉说着什么。

——题记

祭奠弃我而去的时光,到底哪种笔墨才能落色青春的方向;到底哪种悼念才能慰藉碧色经年落成的伤。

我喜欢坐车,喜欢安静,虽然车上并不安静,可我总觉得安静,是那种心灵的安静,一个人思考的多了就会安静下来,这时有许多往事便不自觉的被我们追溯,有时候为做过的一些事后悔难过,有时候为做过的一些事欣喜欢愉,也有时候对一些事没什么感觉。

如今,到这般尘埃落定的年岁,遥远的路把青春划割,又延伸进朦胧远方,无尽悔于昨往、无尽盼于前方,曾经的是非曲直,落叶般潜匿池沼,再见了,再也不见!成了我们无法释怀的向往。收敛年少轻狂的心,静静的来,静静的去,静静的付出,静静的收获,习惯在青春的残局里打扫出属于自己的一隅天堂,习惯在一个人的羁旅中默默祝福自己,默默守望…寻觅前途路上幸福初露的曙光…一个人生活在外地,陌生的地方,又会有怎样新鲜的方式使自己受伤,虽然整天简单的生活,但心却异常的疲惫,总是百感交集,停不住的回忆…我…永远忘不了每一个与陌生人相识的印迹,斑斑驳驳,碌碌辗转过的青春岁月,因为那段岁月底色里曾上演过你们,生活便带上了无与伦比的美丽,彰显着特殊的意义。你们给我的印象一直是本身呈现出一种本质的透明,纯净、清澈、随性。看到你们很容易想到童话和轻盈的梦。

路灯已经亮起来了,柔和的白光,然而今天在我看来,全然是暗淡的。和以前一样,校园内有来来往往的人群,只是多了一些陌生的面孔,少了一些熟悉的模样,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着,内心百感交集,纵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我明白,此时无声胜有声,寂寞陪我执拗地走了一程又一程。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好几天,秋雨不停的下,这是个别离的季节,车站,陌生校园,城市,离开家,才有了一份对家的想念,一个人带着有些迷茫而又对以后充满信心的心情闯进那陌生的人海,陌生的楼群。如今我们已不在那么爱哭,90后的我们学会了假装坚强和让眼神变得故作忧郁,缠绵的思念纠结在内心里,你迫不及待想去陌生的都市里,憧憬的大学四年好像还是你未成熟的童话世界,学习之余,爱情或许成了你生活的方向,爱情可以驾驭的很美好,一但脱疆,也会让你心伤。

窗外的雨淅淅漓漓的下,我仰头看了青灰色的天,我静静地收回我的脚步,秋风渐起,吹起我零乱的头发,我把手揣进衣兜,而地上的影子,就像一滴滴长长的泪痕,在这静静的校园黄昏,为我悄然演绎着让人心碎的苍凉!承认自己是林黛玉式的多愁善感之人,也会觉得悲秋伤冬,渐渐变得像一个感情苍白的人。然而,好长时间没有过流泪的感觉。或许是我自己将眼泪埋藏得很深,也或许是现实太残忍,压抑着眼泪不让流出吧。久违了,流泪的感觉!高中毕业,她选择了高职院校,他进入了重点大学,而我被命运之神挥鞭逼进了复读班的角落,不免有些自悲自悯,暗然神伤。

好久不再想起冗长的记忆,我开始怀疑自己在昨日世界里的角色,好像是演一了场悲剧,让看的人伤心痛哭了,自己麻木的笑了,又好像是演了一场喜剧,让看的人傻傻笑了,自己彷徨的哭了,在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着数不清的擦肩而过,你、我、他,淡然的相遇,偷偷的分离,一直以为每天的生活很忙碌,一直以为面对困惑可以做到坦然,时间长了,心莫名累了,尽管累了,也懒得找原因、找答案,我渐渐觉得简单也是一种复杂,闲暇也是一种疲惫。

每一个幕色将垂的黄昏。时至初秋,气温很低,提醒自己低调与淡定。校园的青石板街面,被千万双脚打磨得发亮,把一段段学生的心路历史融凝进去,却不留一丝痕迹。一条条路算不上江南小巷的幽深细弄,一头勾联着枫林,一头曲曲折折地延伸过去,把一座校园引宕得一波三折,有了音乐的节律。许多无知和错误都过去了,生命的绿树曾苍翠如水。我徜徉的脚步充满稚气,漫不经心。那是多么难忘怀的往岁,而今终于看到它一去不复返了!我清楚地记得,我和你,你们的日子曾在悠悠白云上飘摇……落叶无声,在萧瑟的秋风里,它们始终怀有最后一次奋舞的悍勇。可否?让我在岁岁深秋里,在你生命的花园里挂出一块木牌,提醒你:好好努力,我等你在明年那个夏!

等你在北大 QQ925945987

陌生的故乡

文/清水河畔

徒步前行,漫步故乡。

深冬的陇东塬上,依旧没有雪的影子,黄褐色的绵绵土成了装饰大地的唯一色调。枯萎了的枝干光秃秃地伸在寒风中,也许是思忆起曾经枝繁叶茂的日子,或是感悟着浓浓的枝叶情谊,感伤在秋风瑟瑟之中翩翩飘零,看顾眼前这般光景,竟独留枝干在寒风中颤抖、哭泣。

庄口的大白杨,不知疲倦地日夜戍卫着古老的村庄。初春时节,这棵树是鸟的世界,虽没用南方榕树那般盛荣,却也为闹春的鸟儿提供了温馨的家园。盛夏时节,忙里偷闲的人们,赤着膀子在大树下酣睡,或是下下棋,玩玩扑克,那些大婶大姨们,带着孙子孙女在树下边做针线活儿边谝闲言。深秋,变了色的白杨叶子摇摇曳曳,不肯离去,伴着秋风在庄前屋后纷飞。我们拿着扫帚,提着筐,去扫落叶,贮蓄着准备冬季烧炕。可惜到了冬季,白杨成了失宠的皇妃,少了人们的足迹。树上残留着几十只破鸟巢,只有几只喜鹊,长尾巴一翘一翘的,叽叽喳喳地向人们不厌其烦地报喜。

这颗白杨扎根的地方曾是农业社大场畔,全村人的希望都酝酿在这里。每年收获时节,人们便都攒在这个大场里,套驴的,碾场的,翻麦草的,扬场的,有力的出力,有谋的出谋,各有分工。夏季碾麦、秋季碾高粱、糜子、谷,堆成大山般的洋芋、玉米,更是勾引起无数人肚囊中的蛔虫。听父辈们说,他们一年有多半时间都在这场里度过,有时我觉得奇怪,既然这么多的食物,为何人还会遭年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那么多大人牵着小孩子要饭!

后来,国家实行承包责任制,家家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农人也能根据所需自主种地了。父辈们怕后辈忘记了这段艰苦的岁月,商议在分掉农业社里的财产时,谁也动不得这棵大树!这棵树便就这般长在我懵懂的记忆里,只不过记忆中像这般大树有很多,现在只剩下这一颗“元老”了。

沟里的大树是最多的,儿时放牛便把许多欢乐都遗撒在那里。每逢周末或是暑假,我们一群小孩子便赶牛到沟里去,牛吃草,我们便爬上树摘桑葚、打杏子,秋季摘野果,有时还会捡拾到熟透了掉下来的核桃。那时漫山遍野,葱葱郁郁,真所谓鸟语花香,景不醉人自醉了。

站在沟畔边,我望着眼前光秃秃的沟渠,似乎这十几年沧桑了许多。连绵起伏的沟壑,我极目搜寻,却连一棵大树影子也没有了,只有黑黑白白的羊群刨着草根,绝望地咀嚼,咩咩地呻吟。故乡的美景也就这般消失了,这不是季节更替,而是在人类面前变得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儿时的欢乐,在这荒芜的山涧尘封了。

原本我是抱着一线希望,重温故乡的美景而来,却没想竟是如此的收获。也许,过不了多久,人们能够看着眼前这些残存的淡绿淡黄,也成了一种奢望。

沟畔曾经聚拢的地坑院,也是人去窑塌。曲曲折折的坡道,被流水冲刷着,形成无数的褶皱,院落里疯长的荒草早已枯萎,斜斜地随风而睡。那个我们曾经玩耍的场所——大墩台,也成了一堆不足几架子车拉的小土堆,裸露的树根早已枯萎,残留的摇摇欲坠的几颗梧桐籽,在寒风中呜呜直响,似乎在诉说自己的不幸。

一排排整齐的砖瓦新房,平顶的门楼上架着一排排整齐的太阳能和大小不一的电视锅。曾经苍郁茂密的小树林,现今都成了炊烟升起的地方,那反射着太阳光的雪白瓷砖,照射着残冬无雪的大地和农人的眼眸。

一群孩子无聊地放着鞭炮,似乎在这些属于他们的日子里(寒假),找寻不到几种可以玩耍的游戏。看着孩子你追我赶,扬一把尘土漫天飞,我真的很无奈。他们没有什么可以玩耍的了,除了看电视能解内心的苦闷之外,好像别无选择了。曾经的我们,任何时候都可以自创游戏,滚铁环,打木猴,打纸包,雪天捕鸟,堆雪人,打雪仗,下沟溜冰,虽说是生活比较艰辛,但我们的童年生活还是非常殷实的。

熟悉的故乡变得陌生了。记忆中那个美好的村庄早已远去,残留的片段记忆,也难以在现实中寻觅验证。有时工作累了,闭上双眼,真想在家乡的小路上漫散,踩着脚底的斑斑树影,围着参天大树转圈,大喊一声看着鸟儿从树冠浓密处惊飞,盘旋着在头顶鸣叫;真想在地坑院的大墩台上,和伙伴们玩耍,听一听儿时玩泥炮的声音……

呵,熟悉的故乡!

呵,陌生的故乡!

故乡七月半

文/赵庭鑫

七月半,回老家,祭先人。祖祖辈辈沿习下来风俗,寄托对先人的思念。记住先人,就是记住了根和魂,这就是孝道。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人,怎能没有根和魂。

坦率地说,每一次回到老家,我的心情都是有些复杂的。生于斯,长于斯,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于我的血液和灵魂深处剪不断、割不掉,还有那儿时的记忆,每每午夜梦回便如潮水般涌现,让我久久不能释然。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一次回到家乡,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还有一些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愈发从骨子里深深理解这两句诗的含义,一种淡淡的伤感油然而生。遇见那些陌生的小朋友,生命使然纯属正常。遇见一些儿时无话不谈的玩伴,除了一句简单的问候,其余的似乎变得熟悉而又陌生。岁月真是好无情,环境、阅历、身份、观点等因素确实能改变很多东西,譬如人与人之间,终究不能坦然回到从前。唯一不变的,就是对故土的惦念和回家的渴望。

庆幸的是,亲情还在,幸福还在。三舅和表姐夫做上了一锅热滕滕香喷喷的柴火鸡。院坝里,几个亲人无拘无束地在谈笑间吃完了晚饭,不爱喝酒的老父亲也喝上了一杯。可以肯定,这顿饭我吃得非常香,我也经常渴望吃这样的饭,但也经常事与愿违。人生有时真无奈,生活总是太奇怪,年少时很想走出大山,此时却想返回大山。

月上树梢头,撒落了一地的乡愁。陪着父亲烧完纸钱,心头的哀思一时挥之不去,想起逝去的亲人,内心隐隐作痛,不想多提,唯愿人世间一切皆安,一切皆好,每个人应用心用情去善待身边人和身边事。

父亲把烧完的纸灰清扫干净后,泡上一壸浓浓的土茶,和我唠嗑着家常,还不时地说着一些告诫我的话。刹那间,我发现我在父亲眼里还没长大,我突然间觉得自己的眼角有了些泪花。其实,在所有的父母的心中,他们的孩儿永远都没长大,永远都是他们的牵挂。

亲人在,家就在;家在,根就在,魂就在。或许,这才是乡愁的真正意义所在。以后,还是要多抽些时间回家陪陪父亲。

陌生流年,微笑向前

文/淡墨无殇

烟波浩渺的江上,驾一叶扁舟,载着青春的梦,远离忧伤,相信暴风雨过后,破晓的彼岸,等待我的是一方碧空如洗的晴天和一片春暖花开的绚烂

着一身似雪的白衣,执一只清瘦的素笔,徜徉于过去与未来的时光中,在套话笺里搁浅一段美妙的时光,与流年共舞。浮华如斯,哪个少年不寂寞?

我是寂寞的少年,亦是孤独的少年。我喜欢唯美感伤的文字,也欣赏婉约忧伤的曲词,喜欢岁月静好的时光,也喜欢温软轻柔的威风,喜欢品尝夜深人静的忧伤,更乐意沐浴在阳光下,面朝大海,鞠一捧水,春暖花开,拈花微笑。我的青春,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须臾如歌,世间最断肠的莫过于四个字,何必忧伤?当时可不可以不忧伤?自己是否太过于沉溺于忧伤?因而忽略了身边拿无数璀璨的烟花。那些念念不忘的回忆,总是遗忘在我们的念念不忘中。不记得是谁苦涩地道出这样一句话,每当想起这句话时,凝眸的眼神中总是夹杂着一丝无法掩藏的哀伤。我是一个忧伤的少年,但却不懂如何形容这是一种怎样的无奈与感伤,仿佛是一种朦胧的安慰,又或许是早已注定的结局。

人生如旅,长歌当哭,人生的漫漫征程中,坎坷是在所难免的,那浮华似梦的岁月,拿懵懂无知的青春早已在现实的铁蹄下支离破碎,当再次拾起,亦不过是曲终人散的结局,物是而人非了,昨日的我是否像如今一样寄情于文字,用文字来抚慰忧伤的心,我也不记得了,对于过往,无非是一道耀眼的流星划破,一场绚烂的烟花绽放。我只能说抱歉,对于一切关心我的人,爱我的人说,在他们眼里,我始终是一个由于沉默的孩子,用无言的行动诠释我内心的爱,也许向过去挥挥手,正如凤凰涅磐,浴火重生般更加夺目。

是你,轻轻地在不经意间打开了我的心扉。不是飞燕,不是贵妃,亦不是昭君。文字,便是我的红颜。我的一颦一笑,一喜一忧都与她有关。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陪我一起掉琥珀般的泪水,在我最快乐的时候,对我展露迷人的笑颜。于是,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更加诗意,内心变得更加成熟。因为有了文字,我的世界才不会被这苍白残酷的现实吞噬。

在江南烟雨中撑一把油纸伞,穿过多情的雨季,婷婷袅袅的走过雨巷,踏过青石板的拱桥,携一朵淡雅的丁香花,淡看这世间的一切。或者,她是江南水乡里的那一抹倩影,撑着小船,哼着小曲,穿梭于荷塘中,采一朵莲花,簪于发间。如梦般令人心醉。江南古镇里的小桥流水,变幻的青石巷口,错落的亭台楼阁,极尽风韵,江南的才子佳人,无不倾城倾国,尽显风雅。不知打何时起,我喜欢上了古韵江南,喜欢沉浸其中,在古色古香的韵味中游离,江南的种种情调,在我心里沉淀了一季花开又一季花落。

独自伏在桌上,望着窗外那熟悉却陌生的景色,心中的思绪在微风中飞舞。等待永远是一段既漫长又痛苦的过程。为了安抚内心的焦躁与不安,我拿出白落梅的文字,安静地品读那唯美的文字。我既羡慕又恨,她为何有这么好的文采,恨自己却无法写出这种文字,我幻想有朝一日,我亦能写出静好如水的文字,美丽也能流露在我的笔尖,那些苦涩的文字能够拥有翅膀,带着我的梦飞翔。当一个人专注一件事时,时光就会飞快地流逝。夜色渐渐暗了下来,我把思念寄托给文字,亦把寂寞寄托给文字,任其成长,文字的成熟便是我的成熟,在字里行间不断成长,有一个懵懂的孩童变成一个时而明媚,时而忧伤的少年。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相见不如怀念,为了你,我愿作一个如紫荆花开满忧伤的少年,浅笑如兰,微笑着怀念,怀念梦幻般的你和琉璃般的前尘,祈求下一世与你在三生石畔的相遇。

今生只想做一个微笑温暖的少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笑的像你一样的好看,嘴角轻扬,微眯着的眼成一弯新月。向着阳光,拥抱大海,美好而恬静。

青春是一场烟花冷,烟落而花落,是注定的结局。我带着青春一个如上路,在孤独的岁月中行走,青春无言地被我承载着,但梦想却使我脚步蹒跚,我喘息着,却无法停止前行的脚步,抬头望了望那若隐若现的彼岸,呢喃着驱散了心态的忧郁和忧伤,微笑着,继续向前。

如斯岁月里,寂寞的少年微笑着对自己说;笑着面对明天,期待那一场永恒的花开盛宴。

九月泪雨

文/梦断魈酆

七夕,我又与单行道接轨。爱情如烟花,漫天飞舞后是一堆灰。一个人走在大街上挎着单肩包,猛然觉得左肩很困。原来我已经不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九月的西安渐渐转凉,雨也来得勤,来冰冻我的心。拥挤热闹的大学校园没有我容身的角落,我再也进入不了这个世界。我逃走,大街的喧闹反而有了一个属于我的安静的世界。瞬间,路灯的闪烁刺击了我空洞的眼睛,我应该何去何从……

似乎已经迷恋上指尖在键盘上敲打的感觉。看着视屏上姐姐的问答,指头僵冻在半空,任泪水泛滥在脸颊。我是个不爱哭的人,却是个爱流泪的人。这泪是为我杂乱的生活而流的吧!朋友说,一个人要做到“无欲则刚”,可是说者易,做者却难!

生活的列车已经脱离了轨道,再也刹不住车。内心的压郁,孤寂让我恐慌,我害怕见到熟悉的人,害怕他们的眼光,感觉他们在鄙视我的生活。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景,熟悉的声音都让我害怕。我只能逃跑,只想逃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看陌生的你,陌生的我,陌生的他,陌生的一切……

雨依然下着,越来越冰,冰冻了整个城市。站在九月的雨中,任它冲洗着身体,冲洗着记忆,冲洗着泪水……

雨是一首不是诗的诗,似乎秋季的雨更有一种力量,让人心醉的魔力。在这个深秋的雨夜里,我突然有了一种思索。那是对过去的,逝去的人和事的感悟吧。

雨依旧淅淅沥沥的下着,偶然夹着雷声和闪电。似乎构成了一首曲子,而我把这首曲子叫做回忆。想起了那个喜欢雨的女子,那段曾经如秋雨般诗意的爱情。

曾有一袭秋雨,飞过鱼塘,穿过柳梢。窗前,谁在痴痴的张望,不是为了唤回什么。时光中逝去的东西,本来就不应该强求。就让那几许秋雨、几许秋风,带走所有不该留下的。

寝室楼是如此的安静,静静的只能听见雨声。独自走上一楼的长廊,带着些诗意来欣赏这场难得的雨夜。也许是因为心事所扰,在凌晨的夜里还是毫无睡意。放眼望去,唯一能看见的不过几盏孤灯。就如我一般,无人过问。似乎很希望,突然有一个电话,轻声的问一句:你还没睡啊?可,这不现实。至少现在还没有这样一个人,对我如此的体贴。或许在此时,应该说一句:我命犯天煞孤星,注定一生孤独。来对应此情此景。但话语也只是话语,除了自嘲之外,别无他用。

世间的感情,往往就是这样奇怪。当我们拥有时,从来都学不会珍惜,也不知道它在心中有多重。直到有一天,彻底的失去后,因为痛彻心扉而泪如雨下,因为前缘难续而黯然魂销,才会明白曾经拥有的竟是生命中不可割舍的最重!心痛,只因唤不回逝去的感情。泪水,终也抹不去甜蜜的回忆。如果爱,来生爱!擦肩而过后,在他,在她,那渐行渐远、最终消失的背影里,无奈的把期望寄托来生。

雨,还在继续。随着雨飘来的是有些醉人的桂花香。或许,在夜的另一端也会有像我一般无法入睡的人,孤单的徘徊。我感受着近处的风景,想着远处的人,仍是毫无困意。什么时候有了如此多的感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夜夜无眠?原来我已是这般的多愁善感。

其实我已无诗了,已经写不出沁入心扉的句子。只是我还固执着,最后的坚持。想用这最后的精力去感动谁。当我已无诗的时候,雨也许成为那一首诗,代替所有的孤单与寂寞。在无人问津的雨夜,独自徘徊。

有一种感情,你越想忘记它,它却如蛆附骨侵咬着你,并随着时光深入骨髓里。即使到了生命的尽头,也许你还能忆起与她最初的相遇。那种感情叫做初恋,一生只有那么一次,最初的苦涩的甜蜜的一次感情的奉献。

逝去的感情,往往被遗弃在新人的欢笑和柔情中。可是在生命的寒冬里,人们常常又会回味它曾经带来的温暖,并为之伤怀。

伤已成诗,雨也成诗。

陌生男人的来信

文/王昆

1

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在外地出差,因患上急性肠炎而住进了医院,当时由于病房紧张,就这样一个内科病人被临时安排在了一个外科病房,也就是在这个病房里,那个男人才有机会认识了那个女孩。

女孩今年大学刚毕业,看起来眉清目秀,大眼睛,鸭蛋形脸,深邃的目光中显得有点忧豫。女孩早那个男人两个礼拜住进医院,是一次意外车祸,导致女孩小腿部骨折,从女孩的表情和腿上裹着的绷带上似乎能感觉到伤的严重。医生说女孩的伤势较为严重,弄不好这辈子就有可能以拐杖为伴了。医生的一句话犹如晴空霹雳,打在女孩的心上,女孩的情绪跌落到低点,于是茶不思饭不想,整天以泪洗面,人也渐渐地消瘦了许多,同房的病友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此时女孩想到的是自己的前程,是自己梦想,还有婚姻家庭,

男人似乎也想给予女孩的帮助,却又爱莫能助,一男一女的,又素不相识,怕女孩多想,怕病友说三道四的,出于多方考虑,男人只是偶尔送上两句安慰和一丝同情的目光。

大约一周后,男人出院了,临走时,彼此之间互相祝福一下,唯独没有和女孩打招呼,只是深情地回头一抹,女孩也用无助的目光送他,看着他一步一步地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2

一个星期以后,女孩突然收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信由护士长亲自送来,女孩拿着信既惊喜又惶惑,惊喜的是,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用写信的方式与我交流,惶惑的是这封信能是谁写的呢,女孩并没有亲戚、朋友或者同学生活在信上所说的那个城市。不管怎样,先看看内容再说。

信中写道:“朋友,你好,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定感到惊讶,因为我们素不相识,为你的病情而感到惋惜,不过也什么大不了的,你要勇敢一点,坚强一点,说不定奇迹就能出现,不要整天以泪洗面,要面对现实,以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可能是初次写信,内容简短但很诚恳。读着这封突如其来的信,女孩就感觉到心里暖滋滋的,似乎有一股暖流涌入胸口,可是想到自己的困境,内心不免又产生些许失落,感觉这个世界对她来说有点不公平,因为现实与理想反差的有点大。

对着信女孩在想,写信的人能是谁呢,是医生不可能,因为给她治病的医生天天见面,女孩想来想去都没想明白,说不定是哪位淘气鬼搞的恶作剧。

一周后,女孩又收到一封信,从笔迹上看属同一人所为,信的内容与前一封大致相同,就这样女孩每周都能收到从远方寄来的一封信,虽然信的内容局限于一些鼓励和勉励的话语,丝毫没有涉及到个人情感的流露,但是对于女孩来说确是一剂精神良药,那些充满关爱的话语,犹如清澈的小溪涓涓地注入女孩的心田,在女孩失落与困顿的时候给予她最大的鼓励。于是,在这个陌生人的鼓励下,女孩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

女孩在鼓励和猜测中度过一周又一周。有一天,女孩又如期收到来信,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去认真的阅读,女孩的表情从沉思变为忧虑,又从忧虑变为沉思,或然又有淡淡的喜悦挂在眉梢,忽而抬头仰望天花板,忽而又向窗外望去,最终还是将视线落在信上,还自语到:“这是不可能的事,绝对不可能。连写信的人是谁我都不知道,简直是天方夜谭”。

女孩的情绪为何变得如此惶惑,原来信中写道:“亲爱的朋友,你好,如果你愿意的话,那我们就做个朋友吧……”看来写信的人是个男性,第一次向女孩流露了真情。这真情如一石击起千重浪,撞击着女孩的心扉,女孩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那情感的潮水在女孩的心中翻滚着,荡漾着,荡漾成一个难以忘怀的情结。

其实,女孩用排除法已经判断出写信的人是谁了,就是同一病房里的那个男人,只是当时没有对他认真的审视。女孩似乎明白了那个男人走出病房时那回头一抹的真实含义了。

在书信的来往中,男人和女孩一步一步建立了感情,情感随着信件在与日俱增,彼此之间互相惦记着,信任感也随之增加。

4

一个周末,男人正在个给女孩写信,还没有写完的草稿放在自己的写字台上,正好被自己的女友看到了,看完内容后,女友心里似乎有一种快乐感觉在心里波动,女友心想,没想到自己的男友不但是个浪漫的人,而且还有爱心,把自己的生活感悟用诗一般的语言记录下来,不免在心里给自己的男友点个赞,相信自己没看错人。女友哪里知道自己的男友是在个给一个陌生女孩写情书。

渐渐地,女友发现男人那些充满真情的话语好像不是为自己写的,像是了另有所为。自那以后,女友就多了个心眼,有事没事就往男友哪里跑,每次去的时候似乎都想发现点什么。

女友的努力没有白费,真的有所发现,在男人用的纸篓里发现了一些揉的发皱的纸团,纸团将男人内心的秘密一点一点的揭开,因为纸团里包含着男人对女孩的情感。女友每拿起一个纸团都有一种沉重的感觉,是打开呢还是不打开呢,心里在犹豫着,不打开吧信就摆在眼前,打开吧那甜言蜜语不是为自己写的,还有那让嗯肉麻的称呼。如果发现了问题怎么办呢?女友自己鼓励自己,不看白不看,也可以作为一个证据向男友讨个说法,女友心想,如果他要是有想法,那就和他说开来算了,何必互相折磨呢,反正强扭的瓜不甜。

5

纸里包不住火。男人内心的那个小小的秘密终究被女友发现。一天下午,男人准备出去给女孩寄信,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差点和女友撞个满怀,女友的突然到来让男人措手不及,甚至有点尴尬。

“准备去哪儿?”

“去邮局寄封信”。

男人没有等女友多问,就主动把信递给了女友,心想任你处置吧,反正我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回到屋里,男人从惶惑中淡定了下来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可以啊,洗耳恭听”

于是,男友把自己生病的事情和怎么认识女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男人话还没讲完就被女友打断了:“把信给我吧,以后你就负责写信,寄信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女友的这一异常的表现不但没有让男友感到欣慰,反而更让他忐忑不安,一般情况下,遇到这样的事情,女人的反应总是不能接受的,胸中的怒火顿时就会喷发出来,而且势不可挡,那愤怒常常像连珠炮似的像男友袭去。可女友丝毫没有怒气,而是表现的异常淡定,女友越是表现的淡定,男友心里就越是犯糊涂,就越是想知道女友的心思。

其实男人多心也是对的,他哪里知道女友对自己的事情了解一清二楚。

6

男人有个习惯,每次写完信后,草稿不是及时撕毁,而是揉成一团往垃圾篓子一扔了事,在他看来,这并不是坏事,任何一个有爱心的和同情心的人遇到这个女孩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只不过是采取的方法不同而已。

可是男人平时并没有写写东西的习惯,不知不觉中爱好写东西了,原来纸篓里一个月都空空如也的,现在不到两个星期就被纸团占的慢慢的,这些异常表现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去注意观察的,不得不引起女友的注意。而且女友每次来都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纸篓里的那些草稿收集起来,而且每次都一字不落的认真阅读,所以女友对他的情况了如指掌。

烙印在草稿上的那些充满情感的话语是那么的深情,有时让女友感觉到肉麻。

可是有一件事让女友怎么也理解不过来。面对那些信,女友在自己问自己,难道他真的有外遇了,既然有外遇了为什么还不提分手的事情,可男友对自己是越来越好的啊,并没有那种感觉啊,再想想那些信,女友的心里如十五个吊桶大水七上八下的,如同一首歌唱的那样,像雨像雾又像风,真的不知道男友像预想雾还是像风,有点捉摸不透。

女友约好了几个同学吃饭,故意让男友陪同,主要是像让同学给把把关,参谋参谋,同时也想了解一下同学对自己男友的评价如何。从当天反馈的信息来看,都是正面的和肯定的评价,其中的一个同学还半开玩笑的说呢,如果你要是放手的话,我们可要收编了,听到赞美的话,女友一种自信与满足感溢于言表。

7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女孩的伤势有了明显好转,从开始的卧床不起,到慢慢的行走,表情看起来比以前要轻松的多,脸色也好看了许多,奇迹终于在女孩身上出现,再也看不到以前那个每天在忧虑中度日的女孩了。医生对女孩说,除了医生的精心治疗外,就是你自己的配合了,有了战胜伤病的信心很重要,所以啊,除了感谢医生外还得感谢你自己,是你战胜了自己,战胜了病魔。

不久,按照医嘱女孩办了出院手续。女孩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因为在医院每周都能收到那个男人的来信,说是来信,其实已经是情书了。心里总是惦记着,女孩从心眼里感激男人,因为男人给了以极大的鼓励和安慰,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特别是需要情感帮助的时候,男人却以莫大的精神力量给了她莫大的心灵慰藉,男人已经走进女孩的心里了。

不知怎么啦,最近两个礼拜没受到男人的来信了,难道男人有什么意外的事情?难道是故意在回避我……女孩在内心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到他。

于是,女孩按照信上的地址,女孩去找那个男人,却令她大失所望,那个地址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说那个地方压根就不是什么住家或者小区,而是一个四门敞开,杂草丛生的大杂院。看着手中的信和眼前这个虚假的地址,女孩无果而返。陷入了沉思,这个社会骗子太多了,有时让你防不胜防?难道他是个失业工人不好意思见我?难道是自己多情?难道他不生活在这个城市?疑问一个接一个地向女孩袭来。

再想想男人写的那些信,女孩觉得男人不会欺骗她,因为现在的骗子都是骗色骗钱的,我既不美丽也无钱,骗我干嘛呢。女孩仍然把男人往好处想。因为往坏处想,越想越多,越想越复杂,越复杂就越是糊涂。

8

女孩瞒着家人来到那个医院,找到了给她治疗的医生,一是想了解一下自己的病情,顺便咨询一下生活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二是可以打探一下那个男人的消息。可是杳无音讯。不甘心的女孩又找到了护士长,因为每次男人的来信都是护士长亲自递给她的。

“你好,护士长”

“你好”

“还认识我吧,真的感谢你那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不客气,应该的”

“我想顺便问一下,和我住一个病房的那个男人,你有他的消息吗?”

“没有,作为医护人员,我们这对他的病负责,其他的我一无所知。”

女孩再次扫兴而归,那天晚上,女孩失眠了,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发誓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于是就把男人写的信再次浏览一遍,其中的一封信让女孩眼前一亮,这些信的落款与其它的不一样,而且仅此一封。女孩果断地做出判断,这封信上署名才是男人真实的地址。于是,女孩又萌生了那个念头:“一定要找到他。”

在家人的陪同下,女孩再次踏上了开往男人生活的那个城市,按照信上的地址,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经过打听,男人确实住在这里。

不过,眼前的情景让女孩有异样的感觉,只见男人家的门窗上全部贴上了大大的“红双喜”字,女孩在心里默默地祈祷,这个大红喜字千万不要是那个男人的。可事与愿违,今天正是男人大喜的日子。

是就此结束回家还是前往酒店为男人祝福,女孩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女孩痛下决心,无论如何今天都得见到他。女孩作为不速之客,前往男人举行婚礼的那个酒店,与婚庆公司取得了联系,经过协商并说明来意之后,女孩的想法得到的婚庆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走进酒店,处处显示着祥和的气氛,带喜字的灯笼布满了整个婚礼大厅,大厅中央一个T型台将大厅分割成对称的两块,台上正播放着新郎和新娘的TV片,欢快的婚庆音乐渲染着全场气氛。

这时只见婚礼主持人款款走到台上,用一种既兴奋又带有点庄重的口吻对大家说:“此时此刻,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位特殊的嘉宾,下面我建议大家一热烈的掌声欢迎她到台上来。”

现场气氛顿时有热烈变为寂静,大家屏住呼吁,只见一位身作素装的女孩踱步走上T型台,又款款地走上舞台,转身向来宾深深地鞠了一躬:“希望我的出现不会让大家扫兴,今天在这个特殊的场合,我要向你们揭开我心中的一个秘密……”,激动的心情加上热闹的现场让女孩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泪水止不住的夺眶而出。

主持人接着女孩的话茬深情地讲述着女孩的那段经历,讲述着女孩和新郎那段特殊的相遇。

……

9

女孩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走到新郎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为什么不在信里给我留手机号码,又为什么不告诉我真实的地址,你让我找的好苦?”

“只是想鼓励你和伤病作斗争,积极地配合医生治疗,不想……”

“不想什么?”

“只是不想打搅你的生活”

“那又为什么给我写信呢”

“我想,写信虽然较为落后较为传统,但是它传递的感情较为真挚,更能从心灵深处打动一个人。”

“手机,短信不是更快吗?”

“是的,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想让你每天都在期盼,每周都在期盼,在期盼中等待,在等待中期盼,你就不会分心,就会很好地配合医生的治疗。”

“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突然失踪了呢?”

“当得知你的病情恢复的很快的时候,我感到莫大的安慰,也完成了我的一个心愿,同时也感觉到自己应该离开你的时候了。:

女孩又转身走到新娘面前,同样深深地鞠了一躬:“都是我不好,差一点造成你们的误会,是我让你们一次又一次地推迟婚期,从五一推到国庆,又从国庆推到元旦。”

新娘抱住女孩:“好妹妹,你能战胜病魔,我为你感到骄傲。……”

女孩这时将事先准备好的28朵玫瑰交给了新娘,表示祝福,因为女孩住院期间共收到男人28封充满真情的信。

陌生的温暖

文/吕赫娴

天渐渐地冷了。深秋,天往往黑得很早,上完高数课的我背着沉重的书包,一步步地走在韶华路上,路两旁的灯光像一只只冷漠的眼睛,把我的身影拉得更长,垂在坑坑洼洼的板砖上,我真觉得冷。

来到食堂,先找到座位把书包放下,然后到饭口买方便面煮鸡蛋。站在我旁边的是一位身穿深红色运动衣的女老师,我之所以那么肯定地说她就是老师,是因为她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老师特有的慈爱和柔情,恰好她买的也是方便面煮鸡蛋。我们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死死地盯着师傅手中的勺子,大概是太饿了的缘故。

把饭端回座位上,便开始低着头吃了起来。周围很热闹,我却吃得很认真,什么都没听见。或者说我已经麻木了,太多的不如意已经磨钝了我这颗敏感的心,有时候我会突然觉得人活着没有什么意义,不过是一种存在的形式罢了。猛然间地抬头,我吃惊地发现坐在我对面的正是那位穿深红色运动衣的女老师。女老师同时也在看着我,我们四目相对。这一刻,我们都不约而同地笑了。

女老师微笑着问我:“刚下课?”

我说是。

“上的什么课?”

“高数”,我有点郁郁地说道。

女老师略加赞赏地说,“那你学的什么专业?”

我的神经猛烈地颤了一下,思考良久,才从嘴里蹦出断断续续的几个字,“计—算—机。”

“那你相当了不起了,学这么难的工科。”她边笑着对我说,边文雅地往嘴里扒面。

我停下手中的筷子,喃喃地说,“讨厌死了,学也学不会。”

“哦,那你为什么还选这个专业?”女老师很好奇地问。

我很没底气地说,“是被调剂的,当初压根没选这个专业。”

女老师也停下手中的筷子,她的眼镜在灯光下反射着耀眼的白光,那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柔情和和蔼,正像一束花儿向四周散发着清幽的芳香。女老师关切地问,“那你喜欢什么?”

“文学。”我坚定又自信地说。

她笑了,“那倒是很不错的,文学、写作,都可以养身的,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有写作的习惯,这个习惯你也有吧?”

我忽然觉得眼前有股光亮在闪耀,激动地说,“有啊有啊,我最喜欢写作。我从初中就开始写小说,一直保持到现在,我的书架上有好多我写的文章,差不多有几十万字了。”

“坚持下来真的挺不容易的。”她拨弄着碗里的面看看我,又发感慨地说道,“你适合上人文学院,不然好好的一块料就这么被浪费了。”

阵阵暖意立刻浸满全身,“可是现在已经是这样了,没办法。”

女老师抬起头来,说:“怎么会没有办法?你可以申请转专业呀!”

“是吗?”我疑问道。

“大一升大二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是按照成绩排的,如果符合条件,就能转到喜欢的专业去。”女老师沉静地说。

我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了:“真的吗?这是真的?”

“是真的,当然是真的了,只是这一年你要努力学习,把成绩搞上去。”

我向四周望望,周围的一切很热闹,嗡嗡的说话声,匆匆的人流,大家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我想我也会像他们一样,将来有机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收拾完碗筷,我们一同往外走。小路两旁的路灯洒下一路的银辉,那些灯光忽而黄,忽而绿,像一只只闪烁的星星。秋风卷着落叶,我竟不觉得有丝毫的寒冷。我们说了很多的话,走了很长的路,踏在深秋里,脚步沉稳又铿锵。路上的人渐渐地少了,周围的喧嚣也开始沉默下来,我觉得两个人的世界是如此的温暖。

我再也不觉得背上的书包有多沉重了,我整日地背着它,从黎明到布满星星的夜空,我觉得希望在一点一点地向我靠近。所有的困难、失望、沮丧都化作虚无,我坦诚地站在星空下,为明年的夏天积蓄力量。

第二年,我在转专业申请书上郑重地签了字:“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敬畏陌路人

文/孙守名

我一直对陌路人怀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敬畏。你不知道他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他去往何方,那怕他与你不期而遇的一瞬间,你也不知道他想些什么。陌路人,其实是我们心中的一个神秘结,若即若离,让我们欲罢不能,欲说还休。

与陌路人相遇大都毫无征兆,也许是在细雨霏霏的午夜,也许是在人声鼎沸的站台,也许是在远离故土只身飘泊的异国他乡,也许是在你仕途通达炙手可热的辉煌时刻,也许……人这一生一世啊,真的需要耐心等待,等千年的轮回,等那个在冥冥之中注定要与你相识相知的陌路人。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陌路人,在诗意的乡间或喧嚣的都市中孤独地摸索,多么渴望在匆匆忙忙的奔波中寻找到心灵的慰藉。那些个幸运者蓦然回首,灯火阑珊处,忽然就找到了心灵的归宿,那一刻,天花乱坠,大地回春。但是啊,我的朋友,幸运女神并没有光顾我们大多数人身上,作为陌路人,我们一直在前行的路上无奈地奔波,脚下全是坚硬的大地。

夹杂在煕来攘去的人流中,四周是南来北往的陌路人,这时候,我们希望看到一张熟悉的笑脸或一个热切的眼神。但是,没有,真的没有,大家都慌不择路地前行,似乎远方尽是满地的鲜花,等待我们去轻而易举地采摘。我想轻声告诉每一个从我身边渐行渐远的朋友,请你慢慢走,学会欣赏啊!欣赏一下你走过的每一步路,欣赏一下从你身边转瞬即逝的陌路人,他们才是你今生今世的忠实伴侣,有了这些陌生而又熟悉的路人,你的生活才会过出别样的精彩。

对于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来说,天地万物都与我们形同陌路。悄无声息地来到尘世,我们睁开眼好奇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一只摇曳着尾巴的小狗,一株鲜嫩无比的小草,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我们不知道这些陌生的鲜活的生命为什么会出现在宇宙时空中的这一刻。一切的一切,好像都是最好的选择和安排,走过无数的沧桑岁月,看取不尽的世间繁华,转眼间我们就再也迈不开曾经矫健的步伐,那时节,鲜艳夺目的朝阳依然东升西落,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仍然匆匆忙忙地赶着自己的时光。当我们即将合上双眼孤独地离开尘世时,这才知道,其实,我们就是天地间一个小小的沧然过客,一个天地间轮回千年的匆匆陌路人。

生活在这个世界,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陌路人,有些人与你相识相知,转眼间成了亲人和朋友。有些人似乎注定与你走成永远也不会交织的平行线,一个照面后就永远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还有些人在走走停停间成了我们的敌人,一场马拉松式的恩怨纠葛过后,毫无来由地消逝于灵魂的深处,再也起不了半点微澜。亲人或朋友,值得我们珍惜;陌路人,值得我们回味;敌人,更值得我们尊敬。向每一个与你不期而遇的陌路人致敬,向每一颗曾经靠近过你的心表达衷心的感谢,告诉自己,天地人和,万物方能化为永恒。

由陌生变成熟悉,一步之遥;由熟悉变为陌生,眨眼之间。当你需要时,希望我都在你身边。陌生不只是距离,还有我们并没有感知到的内心情感。每一个陌路人都曾经在孤寂难耐时呼唤春天,都曾经在暗夜中盼望一丝一缕的阳光和温暖。懂得包容,拥有爱心,你就会觉得天地间美丽无限。慢慢走,学会欣赏啊!欣赏自己,欣赏他人,欣赏天地圣众万物,陌生将淡然消退,生命将不再灰暗,青春年华将会开出洁白的莲花。

这个世界上并非全是陌生,我们也并不都是陌路人。人的内心像是深不可测的大海,总有一个角落藏着温暖的阳光。遇到陌路人,一抹会心的微笑,一个充满善意的眼神,都会让冰川化为溪流,让陌生变成灿烂。走在阳光下,内心是明亮的,灵魂是透明的。学会摆渡自己,让他人也成为你的摆渡人。心存善念,懂得感恩,你才会真正成为人世间最幸福的人。

我对陌路人一如既往地怀有敬畏之情,他们从来处来,又去往好去处,来来往往间,尘世变得繁华热闹,令人欣喜。在溪林边、小巷口、公路旁,我迈着细碎的脚步轻盈飘逸地走向大地、山川、荒漠和草原,只想在蓦然回首间看到一些与我一样在忙碌奔波的陌路人,我会向他们献上微笑和祝福,我愿同他们结伴同行,因为我深深知道,这个世界如果没有他们,绿茵会变得干凅,岁月会变得昏暗。天下所有的陌路人,我要向你致以崇高的敬意!

带回一座城

文/查一路

千百年来的人生,就是那些浓得化不开的爱恨情仇,它被时间深埋在城市的底部,如今,又附着在遗存中,在城市那些不经意的细节上,犹如水纹若有若无地在人们的心头荡开。

离开。去远方的城。这一刻,我感觉自己像一只红酒的木塞,被砰地一声从固定的空间拔出来,心里有了自由和芬芳的瞬间。

连接两座城,过去是车马,现在是速度。我坐在京沪高速的列车上,看见显示速度的屏幕,冲上了接近每小时四百公里。瞬间,感觉自己被无形的波浪推到了眩晕的峰巅。惊奇的不是速度本身,而是速度带来的遐想。未来,是什么格局决定事物的方向?我想,还是速度吧。

每年的暑假,我都会先在百度地图上选择一座城作为目标。我一次次在心里画出不同城市的地图,和我要去某个地点,就像一滴水去寻找不同的河汊湖泊,我相信,这些城市,对我来说虽是陌生的,但始终有扇虚掩的门,等着我去推它。

这些年,我去了不少城市。我觉得去城市比去乡村收获更多。乡村自然有反复咏叹的诗意。而城市则是各种复杂事件与离奇人生的记事本,它对于我的巨大吸引力在于:它包含并超越了我的想象,给了我认知以更大的丰富性。

推开城市之门,都有各自的味道,它们不经意地把独有的特质呈现在我面前。南京的梧桐,我展开双臂去抱,根本无法合拢。北京的院落与朱漆红门,留在我心里的是无限深邃的遥远。靠在紫禁城墙根上看落日,一片苍茫能够将一个人一点点地融掉。

那是一座临海的城市。朝雾散去,全城弥漫着铁板鱿鱼的气息。我站在远远伸向海面的礁石,感受着澄碧的天空,洁白的云与鸥鸟。当蔚蓝色的海浪围拢上来,我顿时有了奇异的感受,觉得自己像一只旱地里的土拨鼠,瞬间变成了海边的沙蟹。身后的城市,白墙红瓦的教堂,几只燕子,围绕着它的尖顶,久久不肯离去。

其实,城市的每个细部都让我着迷。有时候,我几乎可以闭着眼睛,不看街景,内心就能漫过一些想象。比如那些西部的古城,与喧哗相反的,是它底部的寂静,多少个王朝,多少层宫廷楼阁,掩埋在它的底层。古老的城池,被黄土筑起,又被它掩埋,一层层叠加,横断面犹如大树沧桑的年轮。我看不清它清晰的刻度,但想象那些在漫长的时光暗夜里消逝的面庞,心里会想,如今,它们是否以另一种形式,贴着城市的地面低低地飞翔?这样想着,无形中就赋予了那些古迹和文物以灵魂。

千百年来的人生,就是那些浓得化不开的爱恨情仇,它被时间深埋在城市的底部,如今,又附着在遗存中,在城市那些不经意的细节上,犹如水纹若有若无地在人们的心头荡开。

我喜欢细细地翻阅和触摸陌生城市细密的纹理。随意地在破旧的巷陌溜达,留意那些千年未变的东西,吃吃小吃,买几个有本地特色的小物件,寻访原居民,寻找属于这个城市的特质——我感到惬意。

相应地,从它的反面说,现代造城的浩大声浪,让我焦虑。电锯和水泥搅拌机的声音在我所到的每个城市不绝于耳,让我意识到,城市现代化被误入歧途地引向了千城一面的同质化。历史被一点点删除,城市被一遍遍格式化,一次次系统重装——这让我觉得担忧和悲哀。

其实,一个人对另一座城的期许,是陌生感。在这个城市之外,他正准备着以一种虚拟身份,试探着用某种方式等待它的接纳。人在不断地改造着城市,而城市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一个人呢?不同城市的个性与特质所制造的陌生感,容易引发外来者的想象。每到一个城市,他可能会想,假设他多年前成了这座城市的居民,如今他是不是操本地口音,娶本地姑娘为妻,遵循着本地的习俗,他想他的个性肯定也会被这座城市的共性融化不少,那他还是不是现在的自己呢?城市的颜色,无疑会将一个外来者的生命底色涂抹得像夜色下的城市橱窗一样,光怪陆离,不可琢磨。

人流是陌生的,街道和建筑是陌生的,空气和味道是陌生的,甚至路边的树都是陌生的。这些陌生,启动了我的一个精神按钮。我想,生活真好,还有许多未知的空间等待我去进入,世界也辽阔得让我感到有些惆怅。

因此,我想访遍所有的城。往返之间,我的记忆已经带回了一座座城。书架上,摆满了我从不同城市带回来的小物件,这是物化的城市记忆。我常常把它们放在掌心把玩。有一只像松鼠一样的贝壳,是我从海滩捡拾到的。它让我想起环绕那座城市的海浪,沙滩和白帆。

陌生的人们,陌生的城市,是我内心的奇迹和眷恋。我真正想要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想将每座城市的生活都过上一遍。

老街散记

文/查未

前不久我去了一趟周庄,可能是天气炎热的缘故,玩得并不尽兴。傍晚,穿梭在古镇的巷子里,踩着脚底的石板路,感到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第一次来周庄,一切都是未知,熟悉的是感觉似乎回到故乡屯溪。屯溪有一条很长的石板路,一条有家乡味道的老街。

小时候,家住休宁县,偶尔跟着爸妈来屯溪(市区)玩,总会去老街逛逛。那时才七八岁,个头小,跟在爸妈身后,抬头望着高耸的房屋、密密麻麻的商铺、纵横交错的巷子,感觉自己很渺小。我曾一度认为老街就是整个屯溪。那时,对屯溪的印象可以用两个字形容:热闹。

长大了一些,慢慢知道老街只是屯溪的一部分,慢慢明白商贸城和老街的区别。听大人说,牌坊上“老街”二字是外公挚友黄澍老先生题的,顿时觉得很自豪,一下子拉近了我和这条街的距离。逢年过节都会随家人来屯溪,逛老街、买衣服、吃小吃、置办年货,总有一种进城的感觉。那时,觉得“下屯溪”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觉得在屯溪小吃店里吃炒年糕都特别满足。

初二时,由于爸爸工作调动,我们家搬到了屯溪,这是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离开熟悉的县城,来到市区,既新奇开心,又有几分忐忑不安。不过,很快就认识了这里的同学朋友,融入新的生活。在追求新鲜事物、高楼大厦的同时,渐渐遗忘了老街,那个儿时最为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高中三年,我在屯溪一中就读,每天都需往返三马路、二马路、一马路。可能太熟悉了反觉得陌生,进而忽视了它的存在。

刚入大学,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有趣,整整一个学期,我未曾回家。寒假前一次重感冒,我孤零零地坐在输液室打着点滴,脑海里闪现了爸妈的脸庞、家乡的茶山、油菜花,还有一直藏在内心一角的老街。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住了,眼泪潸然落下,内心空荡荡的。整个房间,满满的寂寞,我好想好想家啊!

之后,每次放假,我都有归心似箭的感觉,每次回家,我都会去老街走走,感觉家乡的味道。这是一条长1273米,宽5-8米,全部麻石铺地的老街,街道两旁的商铺鳞次栉比,白墙灰瓦马头墙的徽派建筑透出徽文化的独有气息。老街以其特有的古朴、端庄、厚重,以其古香古色与华丽时尚,令人流连忘返,魂牵梦萦。行走其间,时空里的悠远闲适让人心旷神怡,满眼的繁华,熙熙攘攘的人流,古朴的建筑,还有那挑出在屋檐外的各种字号拓帘,仿佛时光在倒流。

我去过很多古镇,走过很多条石板路,但独爱屯溪老街。屯溪老街一头枕着新安江,望着婉转的溪流,自然吟起郁达夫那“新安江水碧悠悠,两岸人家散若舟。几夜屯溪桥下梦,断肠春色似扬州”的诗句。老街西起镇海桥,东至老街牌坊,这二里多长的石板老街,不仅有斋、苑、阁、轩,经营笔墨纸砚、古玩字画、根雕、徽式小吃,不仅巷中藏有戴震纪念馆,而且,最为难得的是紧接现代气息的商贸城。现代与古代完美融合,没有一丝做作。望着两边这些古色古香木构建筑,看着这些来自黄山山区的各色山货特产,听着这些浓浓的徽州乡音,使人仿佛置身于《清明上河图》画卷之中。

在老街,无论你触摸到一块门板,还是一块砖雕,都是触摸一段历史。让你谛听徽州文化的厚重,感受徽州文明的雄浑,品味徽商成功的艰辛,繁华浮躁,功名利禄,此时都飘然而逝。生活如此繁华,又如此寂寥,抬头仰望,阳光依然明媚,一如往昔……

让文字陪着过冬

文/xyf771107

难得清闲,慵懒的冬阳透过窗户与我四目相接,眼神中若有所思,亦若有所待。怀揣一份悠闲的心情游走于各色的文字里,便是岁月静好的时光。

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出走,没有聚会,也淡了朋友间的联络。只觉得,外边的世界天天精彩上演,而我却总感觉恍若隔世的陌生。我的世界,只剩家、办公室、电脑、书本,再没有其它。朋友在路上偶遇,总惊讶地说着好久不见,以为我人间蒸发。

面对这言过其实的表达,我开始反省自己对于周遭一切确实太过木然。可是,细数光阴,虽充满着些许落寞,我却没有比别人少过一分一秒,始终在用心地过着。我知道,时光不会等我,而我,却拼命想要留下些什么。我留下的方式,就是发自内心的书写。

你们总说,每天将日子过得如此单调和清寂,真佩服你定海神针般的安然。

其实,这是多年固守的习惯,日渐老去的年华里,虽无法修得琉璃心、无法静心若禅,但至少已不再有年少轻狂的追逐,学会了以这样的方式见证自己的成熟。

你们总说,无休止的写字,你收获了什么,真的快乐吗?

我只想说,回首快乐依稀的生活,写字是我生命中难得的灵光一现。写字的时光,心是自由的,眼是澄澈的,整个身心都临空飘逸、轻舞飞扬。

写字于我,绝不可能成为我谋生的手段,那样我会每天过着饥肠辘辘的日子。写字并没有让我羽翼丰满,却让我心灵充盈和富足,让我在即使被全世界冷落过后仍能证明自己的存在。

习惯独行。在这种自顾自的行走里,感受风从四面八方涌来,看花开谢过一个又一个轮回,看朝霞催生着希望,看落霞与孤雁齐飞,看黄叶飘飘雪花纷纷,看季节演绎着多姿多彩的风情……禁不住就想把一切描绘,只可惜没有生花妙笔,很多时候词穷得无法形容世界的美丽。

当风景一片片于你的身边闪亮又消失,被凡尘杂事烦扰的我们无法将其一一铭刻于脑海心间,而白字黑字的书写会将所有的美丽定格,让你一生回味。

旅游是我生活中除文字之外的唯一爱好。虽不喜人群,不爱热闹,不喜欢耳边阵阵的喧闹,可我愿意背上简单的行装去到所有陌生的地方,没有特定的目的,也不为收获满满,只是随性而走。

因为那些地方陌生,我可以驰骋着自己飞扬的想象,把一切想得完美无缺。面对陌生的面孔、陌生的街头、陌生的山水、陌生的话语,甚至陌生的空气,双眼有了发现的可能,心有了复苏的渴望。为了记住,我需要用及时而真切的书写献给未来的自己,也献给那些不曾领略过这番景致的人们。我想,这些没有丝毫浮夸的文字,融入天时、地利、人和,才是真正的贴近生活、走进心灵。

蔡邕曾说,书肇于自然。我想,文同样也应肇于自然。我并不奢望我的文字有多美,却不能容许我的文字里有丝丝违心的迹象。

文字让心变得从容宁静,而宁静可以致远。不写字的时光总觉走得太慢,常感觉无所事事。当有幸迈入文字的殿堂,你才会看见那丛生的美妙风景,视野宽了,心变大了,理想更高了,你的脚步更加坚定踏实,未来一片朗朗晴空。

静,夜,思,是我常有的状态。时常感觉,夜越静,心绪越清晰。于是,泡一杯清香缭绕的茶,看徐徐上升的热雾缓缓升腾,扑面而来,如水的思绪随肆意飞舞的指尖在键盘上敲击出永恒。在这个乐此不疲的过程里,突然觉得自己强大得无所不能,能窥见世间的所有,热闹与平静,繁华与落寞,盛放与凋零,悲伤与快乐……

恋上文字,缘于文字的妥贴与懂得。一直都知道,文字是有灵性、有生命的。她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她疾恶如仇义愤填鹰,她扬传真善美抨击假恶丑,她慷慨激昂亦温柔诗意,她势如破竹亦蜿蜒迂回,她干脆利落亦细水长流,她能取悦大众亦能自成一格……若千变女郎,总能恰到好处地将世界的多面性展现给大家,那是许多人发现不了的浮世千重变,透着说不出的博大、神秘与美好。

自然、自由的书写是文字之魅。很多时候,我无法刻意去描绘眼前事物的状态,并非要绞尽脑汁去用最美的语言将其诠释,只是觉得它在我眼中就是这般模样,于是油然而生这种书写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就是我此时的神,我用我无比的用心和专注去对待这次珍贵的发现,将点滴感受诉诸笔端,便是心意了然。

文字的力量无穷无尽。时常,于浩如烟海的文字里忘了时间。那些文字带给我视觉和心灵上的美丽感受让我喜不自胜、如痴如醉、流连忘返。我知道,文字中的感同身受是谁也替代不了的安抚,文字中的风月情浓是浮世中无法再现的旷世情深,文字中的现实与深刻是谁也教不了你的通透与明白。

纯粹的文字是最美味的心灵鸡汤。于万象丛生人才济济的网络文学,是一方自由的舞台,正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风光无限好。素不相识的朋友们,因为文字汇聚于虚拟的网络,个性而自由的书写,铺展着自己的内心世界,表达着自己对世界的认知。大家轻松地交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抒发着自己对文字的钟情。他们的文字,也许无法与那些大家的大作相提并论,我们也无需去对他们的创作评头论足,但这些书写并非违心地去胡弄一些所谓的亮点去迎合大众的口味,少了盈利的心机、少了取悦大众的刻意雕饰,字字句句都是真情实感,所以格外动人。

每个人的能力有限,双眼无法望到整个世界,双脚无法踏遍每一寸土地。于是,文字让我们有了认识世界的可能,有了凝视未来的勇气。现在的我们,于文字中穿越历史的时空谈古论今、学贯中西,领略风景千重,阅尽世事沧桑厚重,思想随之沉淀,内心变得丰富。

回味唐朝,那个风流竞数的年代,催生了一大批杰出的诗人,他们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他们无论得意或失意,命途多舛或仕途坦荡,却总是诗意阑珊。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杜甫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那些壮志难酬,那些忧国忧民,那些千古遗恨,让我们扼腕叹息。这些或诗意纵横或气贯如虹的文字,将历史铭记。

三字经、唐诗宋词、四书五经等等早已走进如今的课本,古文学占据着不容忽视的地位,足见古文字之魅。她以其独特的表态方式,精简而深刻地概括和分析着世间万象,将五千年华厦文明的底蕴展露无疑,让人叹为观止。那些经典诗词,虽寥寥数语,读来却内容丰富、韵味悠长。喜欢李白的豪放,喜欢陶渊明的平实淡雅,喜欢李煌“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婉约。

古文学于现代文化的渗透是方方面面的,不只是教学,《兰亭序》、《青花瓷》等都被创成了大受欢迎的歌曲。就如周杰伦的歌曲青花瓷,”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宛然烟雨朦胧,微风中仿佛静静流淌在山泉溪涧,清泠透亮而又蜿蜒回环,水云萌动之间依稀可见,青瓷极品,洗尽铅华,古朴素雅,清新流畅。这便是古代文学赋予它的魅力。

莫言在演讲词中说了最意味深长的一句:文学的最大用处,就是它毫无用处。一千个人看到此句,会有一千种感想,一千种理解,一千种意味。当我看到这句话,心中流淌着一种电击般的震憾。文学是否有用,应是因人而异。于漠视文字的人,文字于他们确实毫无用武之地,既解不了饥渴,也无法让他们深刻,他们对文字弃如敝履;而对文字热爱和钟情的人,会对其视若珍宝,那是他们最丰富的精神食粮,贪婪于文字的世界,一切的艰难困苦都可以淡如云烟。

其实,常听人说写字当不了饭吃之类的话,可见他们对文字的不屑一顾。可是,仔细回忆和发现,这些毫无用处的文字在你偶尔闲暇和清寂的时光中充当了怎样温暖的角色?灿烂过怎样灰涩的心迹?她们让你在冗长的岁月中领略大千世界的风景,让你于一个人的旅途不再感觉孤独和漫长,让你在脆弱无助的时候汲取勇敢的力量,让你在白字黑字的描绘里感受那份优雅的快乐。

现在我的枕边,习惯放上几本书,张爱玲、雪小禅、安妮、安意如……她们静静躺在我的身边,目之能及、触手可碰。习惯浅眠,睡觉前总需要一些时间去驱逐脑海中白日喧嚣的记忆,习惯顺手拿起书本,随意地翻看,感受着文字里的低温安暖,感受着作者的文心如锦,再想想如今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睡意渐浓,怀揣书香一觉天明。

不知为何,独爱那些清冷、简洁的文字,没有惊天动地,更不会泣鬼神,可就是入眼入心,带着满满生活的气息。喜欢张爱玲字里的偏执与另类,却又藏着令人心疼的温柔;喜欢雪小禅字里的低温与薄凉,明明入世却又恍若隔世;喜欢安妮笔下的随性和浪漫,永远在自由行走中书写,带着些许苍白的色彩;喜欢安意如笔下古典与现代的完美契合,美得不可方物,那是华年写就的美丽。在这些各色的美丽里,我是贪婪的,贪婪得恨不得变成她们,写尽尘世繁华。

若可,一生与文字为伴,定是最美的相守。当我们历经生活的千重打磨,用一颗真实而炽热的心浇灌着文字,不求名,不图利,只求一份欣慰与懂得,抑或只是一种单纯的倾诉与表达,让心灵变得完美而成熟。哪怕文字成为生活的主角,而你成为生活的配角,为她默默耕耘,那又如何?

人生无回路,却有期,当某一天,青丝变成白发,蓦然回首,尘世如烟,唯文字是如此贴心贴肺的好,永远都在最初的地点等着你回头。而那时,你一定会幸福地笑,笑到流出了泪,为这份痴痴的爱恋。相信,你的心疼,文字永远懂得。

”往事如风,将生平飞落如雪的悲苦,尽数吹散开来,如同蝴蝶的翅膀掠过干涸心海。生是过客,跋涉虚无之境。在尘世里翻滚的人们,谁不是心带惆怅的红尘过客?“,安意如曾如是说。一读到这句话,便无可救药地爱上,眼中无尽迷蒙,心中溢满了潮湿。这字字句句如同汹涌的潮水带着滚滚咸湿的气息,铺天盖地般将自己彻底地淹没,那种凉是从未有过的迅速与通透。

有时,捧一本书在手,会意念全无,陷入文字的迷阵里欲罢不能,心里有一种满满当当的鲜活与感知。有时,铺开一纸素笺,会无从下笔,如麻纠缠的思绪牵牵扯扯,不知该用怎样的语言去将一件事物或是一种心情描慕到极致。但是,因了这文字不眠的诱惑,执念的人却甘心沉溺于这些混乱。因为混乱,思维跳跃;因为混乱,不会空寂。于是,总会生出许多无端的好来,有意外收获,有灵光一闪,也有恍然大悟。

想象着,素颜如水的女子,静谧在恬淡的凡尘之中,在潺潺溪涧,在月上林梢之时,在清风如丝的夏夜,用清简的文字串起心中神话般的美丽,眼神中泻满苍白的风情,寂寞而凛冽。她将文字的心灵融化在袅袅的清香和悠扬的音乐中,将自己的前世今生交付于漫天飞扬的文字里,飘逸,决绝,没有人能看懂她心中孤独却美好的秘密。

文字,有一种安定的力量,能证明你永远守着自己的本心。有一些文字,总是直指人心,或寒冷,或温暖,或矛盾,或绝望,全是生活堆砌的故事。有一些人,也许生存着的只剩下躯壳,梦想早已成灰,生活早已无望,而唯有那些纠纠缠缠的横竖撇捺才能助长我们面对朝阳升起的勇气,支撑他们继续跋涉的,只是文字,亦只能是文字。

于我,写字只是爱好。当前方举步维艰之时,总是告诉自己,写下去,一定要写下去,那会使心自由。但却不得不承认,文字是飘渺的,若天空的浮云,远离于人世之外,有着你无法遇见的好,却与现实格格不入。文字又是残酷的,将所有的疼痛与美好淋漓呈现,却让你不得不正视,如同遇上爱情,明知是一条不归路,仍飞蛾扑火。

此时,阳光正好,思绪如飞,指尖轻舞飞扬,如诗,如歌。只愿,这文字能蓄满阳光的味道,于这个冬天放大着无尽的暖,长长,久久。

陌生的朋友

文/莫小朵

题记:想写些只字片语送给你,这是我的期许。

记得刚开始看到你的时候,并不曾注意,只是当你是同事,未曾投去关切的目光。

后来梅丽娜出现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你,你的确是跟其他的男孩子不一样,你看起来很快乐,可是似乎心事又很重,是那样特别的少年,的确令人欣喜。

记得刚来到这里不久后,就发现你对任何事都欣然积极的样子,我是羡慕的,因为我的性格如此颓废,总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来自觉惭愧。

跟丽娜提起你,她说不喜欢你这样类型的男孩子,还笑说你这种类型是我喜欢的,我不置可否,我的确很喜欢乖孩子,只是我怕除了他,我便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孩子,我怕我已不会去爱。

而你这样一个年轻的男孩子,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东西,我自是十分欣赏。

可是你的性格,我想也有人不喜欢,跟婷婷说起你,她说你是个很难琢磨的人,我同意这句话,因为内敛的人都不大会表露自己的想法。我想你就是这样的,而我自然也是。

想起这一路,遇到的人实在很多,好的,不好的,一直在告别之中,而你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拥有澄澈的笑容和眉眼。我是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的女子,喜欢看别人的内心和外表有何不同,而你,我相信外表和内心是一样的。

你的确是个很简单的人。

常常的,我会和你遇到,不过你走的是左边,我走的是右边。或者你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我们很少去聊天,即使在一起工作,说的话也屈指可数,我想这样未必不好,太了解一个人也许往往会失望。

写这篇文字的时候,脑中想起了很多的画面,你从我和丽娜的身边走过,你轻轻碰了一下她的头发,你单纯的笑容,还有你的声音很特别。

记得第一次问你的问题是你最喜欢的歌手是谁,你说六哲,我说那是网络的,现实中最喜欢的歌手是谁,你说许嵩,我笑,还是网络的呀。不过我心里很开心,因为我也喜欢许嵩,只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听他的歌了。所以买了MP3后,我就去下载了一些他的歌,听到后来都生厌了。其实他的声音我刚开始听还不习惯,后来就越来越喜欢,你的声音也很特别的,很温柔的样子。

以前猜想你到底多大,到底还是没有猜出来,不过我想你一定比我小,因为比我大的人一定比较有心机。而你看起来那么单纯,虽然好像也挺懂人情世故的。

呵呵,有时觉得我们也挺不一样的,你那么合群,而我更喜欢一个人。可是我真的觉得你人挺好的,外向有外向的好,内向有内向的好,希望你快快乐乐的,然后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而我保留着自己的祝福,把这些话送给你,一个陌生的朋友。

此心安处是吾乡

文/孙守名

4月5日,天下清明,我又回到那座熟悉而又陌生的生我养我的村庄。

这么多年,我并非远离故乡,从一座县城转到另一个地方,有形的距离虽未有太多的改变,但心灵的隔膜却越来越大。我似乎成了被村庄放逐的流浪儿,那颗孤独寂寞的内心时时泛起无所皈依的伤痛。

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故乡,无论是出生地,还是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常常在夜阑人静时冥思苦想,我的故乡又究竟在哪里呢?是那所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颓圮坍塌的农家小院,还是熙熙攘攘人流中飘摇不定的某座小楼?是游移不定的风筝那边双手扯紧线头的父母,还是视我的生命和健康如至宝的妻儿?有形的故乡终究会湮没在繁华与喧嚣之中,但精神的家园却随着年岁的增长愈来愈清晰。

二十多年前老父亲去世后,慈爱的母亲就在我们兄妹间轮流走动,故乡的影子渐渐变得有些陌生。只是有一段时间,母亲接连捎信说老屋要被拆掉,要我回去看看,也算有个念想。原来邻家看中我家老宅,主要是因为风水旺盛。从小生活过的老屋要拆,总有些心痛。风尘仆仆赶回,只是无力相争,看看木已成舟,只好无言而又伤心地如丧家犬般离开了村庄。黄昏时分,残阳如血,秋风萧瑟,侧身回望,整座村庄笼罩在夕阳的霞光和迷蒙之中。走在崎岖蜿蜒的小路上,心里顿时涌现出无限的凄凉、孤寒和悲酸之意。

不同的人,身份阅历不同,处境有别,对故乡内涵的理解大约也是不同的。春风得意,连中三元,进而加官晋爵,此情此景,他的破旧的村庄也会成为炫耀的资本。古往今来,那些骑着高头大马、随从仆役如云的衣锦还乡者无不怀有这种高傲、矜耀的心态。朝奏夕贬"九重天"的失意者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僻远的贬所、荒芜的驻地、陌生的环境,那颗本来就已千疮百孔支离破碎的心定然会生出无数的感慨。韩愈如是,柳宗元如是,白居易如是,苏东坡亦如是。此时,铭刻于心的故土的一草一木萦然于怀,缠绵悱恻的凄苦伤痛就真正成为故乡的真正内涵。

七年前,登上马来西亚的云顶高原,透过四十六层楼的房间的窗子眺望故乡的方向,泪水一下子迷离了我的双眼。大地沉睡,万籁俱寂,对异国的陌生感触动了思乡的情怀,故乡的诸多景象很快在脑海中弥散开来。方方的池塘、爬满苔藓的古井、长满桑椹的桑树、摇摆走动的油鸡、哞哞叫着的老牛、宽阔的场院……一一闪过之后,灵魂像是被清水滤洗过一般,心灵逐渐熨帖起来,五脏六肺竟变得安闲舒泰。

再去村庄,记忆中的美好影像已荡然无存。弯弯曲曲的两边绿草丛生的小径呢?沐着夕阳余辉狭窄而又温馨的胡同呢?牵着山羊一路轻歌曼舞的村姑呢?骑着牛背吹着牧笛的童儿呢?还有春蚕、青蛙、燕子……走在齐整、洋气十足的建筑群落中,看着一张张陌生的笑脸,心底忽然就有了一种心悸的感觉。也许,我与村庄相隔得太久了,灵魂的走失,难道不是我最大的伤痛吗?

我是村庄的过客,也是人世间行色匆匆的过客,灵魂总要有些皈依。其实,何必非要刻意去找寻精神的故乡,安于途中,踏踏实实地生活,有风有月,有茗有书,只要心灵高尚,不也是精神的回归吗?

"此心安处是故乡。"也许,故乡就在父母身边,就在一顿顿粗茶淡饭中,就在书桌旁和枕头边,就在月夜下,就在琴棋书画里,就在一叶一花间,就在……只要我们心中有故乡,就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主角里的你我

文/戀戀笑

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相处陌生的人,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在演泽一段远程的历史,然而自己永远是这个故事的主角,如果你想做到事事倾城,需要自己去创造和把握。在这个平台之中,你自己必须演好自己的角色,不要依赖别人会给你施舍,别人只是你的观众,而不是主宰者。

人生如梦,岁月无情,蓦然回首,才发现活着是一种心情。

人总是会在某时某分某秒之中,莫明其妙地烦恼,此刻之中,路过的风景是否会有人为你好好收藏?你的夕阳,我的容颜,我们的结局是否有人念念不忘?睫毛下的伤城,路过了谁的风景谁的心?谁会为我写首情歌?谁会为我唱首离歌?谁会陪我走天涯?片片的思索,个个的疑问,组成了一串串的烦恼,烦恼却由此而生。

一次次的伤疼,一缕缕的心酸,一颗颗的眼水,一片片的惆怅,一丝丝的茫然,一切的一切都曾在心间留下了伤痕。

曾几何时,时常徘徊在十字路口,痛了伤了累了哭了,就想躲避,不想面对现实,假如说,有如果的话,自己想做一阵风,在人间不停地吹送,走过了大地飘过了天空,走过了春夏卷过了秋冬,亲吻了万物拥抱了地球,用梦了结此生,像蝴蝶穿越时空。如果可以的话,自己想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阴凉, 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 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 从不寻找。

有时候常常也会迷惑,人活在世上是在等一人还是在等一个故事?

人的一生有很多的坎坷,有的时候,就这样,你不懂,我也不懂,说着说着就变了,看着看着就倦了,想着想着就厌了,跟着跟着就慢了,走着走着就散了,说着说着就算了,动不动就哭了,无意之间快要崩溃了,傻里傻气的自己,莫名地又伤心了一天了,时间又浪费了,又把开心的自己给弄丢了。故事里有太多的伤感了。由此我才发现,人活在世上不仅是在等一个人还是在等一个故事,等待一个完美的结局。

幼稚的自己,曾在某一瞬间,我们都以为自己长大了,值到有一天才发现,长大的含义除了欲望还有勇气和坚强,以及某种责任和牺牲,在生活中其实我们都还是孩子,其实我们从未成长,只有经历过才会成长。

就像,有些伤口,时间久了就会慢慢长好,有些委屈,想通了受过了就会释然,有些伤疼,痛过了疼久了也会成为习惯,有些烦恼,领教了想开了也会顺其自然,突然之间也会为了一个人而撒娇,哭泣,不理不睬,吃醋,最后还会心疼,所有的一切,都只是欠一个解释,然而时间才是最好的证明。然而积累的成果就是我们成长的阶梯,然而这个阶梯却是带领我们享受生活的通道。

每个人都不是在演独角戏,故事里有你也有他,我们彼此都不孤独,也不烦恼!

我们都在困难中领教,在徘徊中成长,在踌跎中享受,在伤疼中坚强,在眼泪中珍惜,在思索中幻想!生活中有失才会有得,人的欲望是无尽的,所以我们要懂得知足,我相信挫折和喜悦是对成比的。

最后我相信,星星的故事,是让你走在人海里,而不是让你走丢,我们的结局,也不只是要一个结果,最重要的是经过,回忆和收获才是最大的财富。

我只是一个陌生的路人

文/曾时

窗外的天空很白,看的让人眼睛发涩。一个人总是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看着外面的天空发呆。

其实外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高低不平的平民楼房的建筑,几根错综交合的电线,还有一些略显颓败、萧条的树木。有鸟的叫声和时不时会有路人经过时发出的声音。喧闹之后又恢复了应有的平静。

我的心一直都在流浪,一直都是生活在别处,从不停息。这座城市在我的印象里还是很陌生的,除了那些我认识的亲人外,再也没有我认识的人。这一年,我在这里生活,这样安静平和的日子,像小桥流水那样,缓慢协调,没有大海那样的波涛汹涌。

不知道我又会在这里停留多久呢?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在任何地方我都不会停留的太久,因为我是一个易于容易厌倦的人,所以只有不停的走动,不停的迁徙才能满足我对生活的新鲜感。我不知道我会去往何处,只是想这样走,一直走,直到累了为止。如果生命本是一场漫无止境的旅程,那么我会一直走在路上,去探索生命的意义。

生活了一辈子,迷茫了一辈子,这些年想不清楚我到底做了些什么,又做好了什么。我并不想这样,我要的真的不多,也不难。我总是写一无病而呻的文字,这些都是我内心真实发生的事情。如果不写出来,我会很难受。这也终究只是一个人内心的独白。

不满足现在的生活,却又无力改变。会有束缚,不会在任何人面前抱怨了,真的不会了,总会有改变的那一天的,发现自己又开始自我安慰了,说什么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有的,那些全都是骗人的,其实自我安慰,幻想一下也可以的。总比灰心失望要强。

年华里经过的人,做过的事总会格外清晰。谁笑了,谁哭了,谁幸福了,谁悲伤了。这些都是生活开的玩笑,结局早已写好,生命自有定数,只需要等着所有的开始的结局。那些人的生活我不再观望了,天南地北,各自纷飞,生活的好不好,快乐的委屈,那都是自己造成的,与任何人无关。想念一个人,很喜欢一个人,原来都只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爱情。《我只是喜欢你,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与任何人无关》,我没有这么大的肚量,也无法做到。爱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只为另一个人付出,这样的爱情有意义吗?没有,这样会让人觉得累,还不如早点放手的好,去寻找那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

有人说:在一起需要两个人的同意,而分手只要一个人同意就行了。现实的确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两个相爱的人是值得被所有有祝福的。

相亲莫穿新衣

文/苏芩

“若是去相亲,你会穿什么?”

无数姑娘都会回答:“穿我最中意的那件衣服。”

嗯。

但有一点,若这件最中意的衣服你从未穿过一次,在相亲时,还是请把它放回衣柜吧。

商场试衣间的灯光总能造就出非凡的穿衣效果,让顾客信心满满地为它埋单。但走到日光下,真正的效果如何,还是要穿上一天后才能得出真实的结论。而这个结论,需要周围人的评价来帮你一起完成。

另外,新衣即便很漂亮,但穿新衣的感觉也难免拘束。人在换了一种全新的形象时,总需要一定时间的适应,否则穿上它,你会觉得陌生,举手投足间不那么自如。而第一时间把它穿到面试官或相亲者的面前,无形中也会增添你的紧张感。

这就是良好的表现力法则:当你去一个陌生的场合,会见一个陌生的人,做一件陌生的事,如果感到些微的紧张,那么就一定要以你最熟悉的状态去赴约。穿熟悉的衣服,带熟悉的物品,因为这种熟悉的氛围会让人增添自信,同时能在陌生的情境下释放出最自如的状态。

陌生爱人

文/决明

很多时候,爱也会是一种错觉。因为我们终究也很难辨别自己爱着的究竟是别人,还是我们理想中自己苦心营造和臆想出的,那个只符合我们自己观念中的别人。爱情是盲目的,甚至会偏执,甚至只是人平淡浮躁的流年里突发奇想的灵感的一种。

两个人在一起,彼此走进对方,走进对方的过去经历,走进对方的现实生活,走进对方的兴趣爱好,走进对方的内心世界,走进对方的点点滴滴,走进对方的分分毫毫。从此,我们便会很在意一些事情,在意她的痛苦疾病,在意她的失落伤悲,在意她的成功失败,在意她的成长生活。从此我们要求自己要对对方好,要求自己要照顾对方,心疼对方,甚至宠爱对方。当然于此同时我们也要求对方能对自己好,能爱自己,关心自己。我们要求被迁就,被宽容,被理解,被信任,我们要求对方的所作所为要完全与我们的所想所要一致,我们要求对方的衣食住行要完全符合我们的坐标准则。

而且,更可怕的是,我们伴随着这种属性不断塑造在爱情中的自我,不断形成在爱情中的自我,久而久之,我们也便不断建立起了只属于我们自己的逻辑原则,只属于我们自己的观念水准。我们在貌似深爱着别人的过程中只痴迷于自己的感受,我们假借爱情的名义深深地爱着自己,我们对这爱情深信不疑,绝对信奉。我们在无形之中变的自私、专制、贪婪,我们已在无形之中背离了爱情真正的意义,真正的价值,我们已顾不得去珍惜那些细小的温馨、浪漫与感动,有的只是争吵、较量,甚至是战争。爱情是需要经营的,这经营更需要一种同时适合两个人共同的理念的支撑,那么,如何使这一理念平衡,如何在这个两个人共有的理念中维护好属于两个人的感情,便是最棘手的问题。

恋爱中的人都只是在一种怪圈中不断保护周全着自己,都只是在一个偌大的迷宫里不断窥探和监视着对方,两个人就这么自欺欺人地爱着,就这么牵强附会地在自己付出、牺牲的同时又百般量化地挑出对方不如自己付出的多,不如自己牺牲的多。岂料突然有一天回头,尽觉全是伤害,全是不忍,全是感伤。原来两个人早已各自为对方拼尽了所有的心思,早已莫名其妙地彼此守候,彼此陪伴了这么久,原来两个人早已心心相惜,默默相契地走过浮华,历尽沧桑,原来在两个人内心深处,眼前这个一直与自己争吵、较量、战争着的人已是那么重要,那么重要。

是的,我们终究无法避免再好的感情里也会又种种伤害的成份,然而很多时候,这伤害其实也会是爱的一种,譬如我们在苦心去爱一个人,苦心对一个人好的同时要求对方也对自己好却始终得不偿失时,我们只能反其道而行,只能通过伤害自己欲使对方觉醒,使对方顿悟,使对方痛定思痛接受自己。于是我们有意想方设法伤害自己,处心积虑把自己弄得很惨,我们想要以此博得对方的同情怜悯,以此证明自己没有你不行。我们把自己当做人质,通过折磨自己使对方屈服,通过这种极具喜剧色彩的手段来获得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等到我们都千疮百孔,遍体鳞伤了,累了,也就真正懂得爱了,也就习惯了,接受了一切。我们只是太爱自己了,所以顾不上再爱对方,对对方好;同时我们也只是太爱自己所爱的人了,所以顾不上再爱自己,顾不上对自己好。我们忽略了了自己真正在爱的意义,我们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爱自己,还是爱别人,再或者,这也许只是一种错觉,一种可怕的习惯,可怕的依赖,可怕的寄托。

感情是一种永远也不会过时的东西,因为它也需要成长,需要历练,因为它只会被我们的记忆不断强化,不断加深,不断升华,不断随着时间的推移积淀变的厚重、深刻。一个人可以去爱很多自己喜欢的人,不同身份,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爱好,不同的家庭背景,不同的价值观念。然而,当某一年某一天,那些曾经一味被我们追逐着的人和事都只能尘封在我们愈酿愈久愈酿愈醇的记忆里,任其翻滚,任其汹涌,都不再激越如初时,我们是否还能像当初,或者一如既往像现在这般执着地爱着呢?

诚然,当我们还在怀疑,还在惶恐,还在焦虑中苦苦期待时,也许我们生命中注定要和自己相遇的那个人已经出现了,也许我们已无数次地擦肩而过,也许我们已无数次在人来人往中相遇又错过,错过又相遇。缘分是一种很感性的东西,它需要我们不断地相遇,不断地错过,不断地错过又不断地相遇,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叠加,积淀,等到我们都历尽沧桑,看惯浮华,我们才会遇到那个所谓的我们该遇到的,也就是我们永远也不会再错过的人。

到那时,不管两个人相见恨晚也罢,一见如故也罢,不管那个人离自己的坐标有多远,在内心深处两个人早已是那么贴近,那么亲切了不是吗?

感情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完全受控于人,却也完全控制着人。有时候,我们会莫名其妙地对一个陌生人产生诸多好感,甚至是喜欢的要紧,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心理,怎样的生理代谢,怎样的作用反应,可我们知道,这完全不合逻辑的心理作用是自己根本无法控制的,你只能接受,只能承认,只能不可理喻地跑过去对使你产生了诸多难以抑制的好感的那个陌生人吞吞吐吐地说:“嗨,这些日子,你,过的好吗?”

呵呵,天大的笑话,我们为何如此轻而易举就能把自己出卖给一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路人呢?谁能确定,谁能保证,在你对她产生诸多好感的同时她也必须对你产生好感,必须对你没有敌意,甚至是连戒备之心都不准有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无论我们身处何处,无论我们健康疾病,无论我们富贵荣华,我们都无法否认,无法欺瞒,其实眼前这个陌生人从来都是我们内心深处最熟悉的,最关注的,最在乎的,最想一心一意在一起的,最期待相遇,又最怕相遇的,那个我的爱人……

致一位陌生女孩的信

文/张一尘

很荣幸我们能相遇在这个尘世里,虽然不知道你年龄几何,容貌那般,但是只要想到我们以灵魂相互抵达彼此,就觉得很温暖。

刚才窗外云卷风骤,以为一场狂风暴雨即将来临。但是在几声雷电的怒吼中,天空竟然云开雾散,阳光落了下来。我忽然想到人的一生大抵如此,总有风雨侵袭,泥水相伴。但只要不失去信心,总会拨云见日,否极泰来。

朋友,你问我是否愿意和你做笔友,我的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我喜欢和陌生的人交往,彼此抵达内心深处,也喜欢书信在长长的道路上所制造出的等待的焦急与渴盼。这样的感觉,使我感到自己活着的真实与快乐。不知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觉。

时间过得仓促又慌张,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端午节。赛龙舟,吃粽子,喝雄黄酒,祭奠香草美人屈大夫。而我总觉得节日与我存在着巨大的隔阂,我无法靠近人群,也无法靠近热闹的灯火。时常一个人在孤寂之中喝酒、写诗,仰望天空。一个在生活中处处失败的人,好像已经被消磨掉了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与幻想。我总是把自己埋入风中、雨中、夜幕中,酒醉中和书本里,仿佛我在制造一个只有自己存在的世界,这个世界特别安静,除了自己的心跳声和星子的窃窃私语,空无一物。但我也有我自己的快乐,比如为写就一首诗而大笑,惊动夜莺的歌喉。我也有自己的悲伤,比如“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而落泪,打湿沉睡的泥土。人生寂静莫过如此,虽然我偶尔走入人群,喝酒、唱歌,但内心总与人们保持着遥远的距离。至于距离有多长,我想,长过了一个人的一生。

这些话题有些沉重,不知会不会破坏你的心情,你完全可以在读完信以后忘了这些语句。这个世界真的没有什么事物值得付诸心血,除非是为了活出自由、纯粹的自己。

愿你在人间五月的天地间,绽放自己,把温柔的月光揽在怀里,把清香的风揉入眼睛。如果你能遇到一场细雨,最好坐在屋檐下,听听雨滴的心事。大自然会告诉你许许多多的关于人间的秘密。

明日就放假了,我打算三天哪也不去,这个节日,我要与花草树木一起过,我要陪它们看一次星空和月亮,陪它们听一次夜晚大自然的音乐会。和它们相处,我忘掉了自己是一个人,也忘掉了尘世间所有的苦难。简单而随性,洒脱而纯粹,我要自己像一只喜鹊,除了飞行在山间,还要把人间唱到雪落满天。

此刻,屋子里吹进来了凉爽的风,但我相信它们是偷跑进来的,因为此刻我正在制造一场思念。思念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也在这个小屋里来回飘舞。呵,我好像听见了风的幽怨,它在抱怨我的书信,每次都由它去投递,它累了,想在我的稿纸上沉睡。但是稿纸上有太多的哀愁,我怕风从此沾染了悲伤,就不能在经过某个少女的窗前时,轻轻地撩拨窗帘。

一切以月为念。有月亮的夜晚,请你抬头深情地看着她。在遥远的另一个地方,我也将高举酒杯,与月亮不醉不归。

告诉你一件我想了很久的事,我要在某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靠着一颗老槐树,拿起酒杯与影子举杯畅饮,从此出走人间。我不怕就此弄丢了自己,因为我心的另一头,还在人间某个人的手里攥着。有时弄丢一次自己也挺好的,这样就会在醒来时反复寻找自己在尘世的归宿。

总而言之,这封书信有些微的愁绪,但愁绪里有明月清风。希望你恰如五月的星子,眨一下眼睛,我的世界就明亮了起来。

愿你安好,我将收回纸笔,为下一次书信的远行,而让风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当下次书信启程时,风会快马加鞭,抵达你亮着灯火的窗扉。你第一时间轻启或者稍等片刻,我的心跳,都能敲击出符合你语速的节奏。

人间就是这样,安排了许许多多的事物,但每一件都需要我们以汗水与泪水换取。这句话送给你,也送给偷窥我写信的窗外的老槐树听。

念夏

文/徐磊磊

当春风不再吹散狂乱的发,看不到落樱满地,在润物细无声之后,立夏已过,它已经把舞台交给夏天,这个好听的英文名叫“萨末儿”的季节。

一年365天,24节气,4个季节,唯独对夏天有种独特的感情。记忆在翻滚,犹如沸腾的开水……

知了叫醒了夏天,同样在这个热情洋溢的的季节,唤醒了十几年前,我的童年。那一年,没有单行线的马路,稀有动物一样的汽车,万元户才配备的摩托车……那时候自行车的后座便是我的天下,我愿意在黑夜里张开双手闭上眼睛,背靠爸爸,感受速度冲击的微凉夏风,有凉爽和欢乐,爸爸是山,为我挡住所有黑夜带来的恐惧,带来的反而是乐趣和幸福。一根竹竿,一把水壶,一个充足电的手电筒,装载在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夜晚的知了停歇了一整天的吱嘹,也许进入梦乡,也许也在感受夏夜寂静的星空。离村庄不远的林地,一场飞蛾扑火的战斗即将打响,我只要凭借本身小小的个头儿,拿着手电对准树和地面,爸爸用竹竿摆弄一下树枝,知了一个个像下了沸腾的锅,支支吾吾扑打在手电筒照亮的地面,我兴奋得像收拾天上掉下的馅饼一样,一个个装进水壶,塞上盖子,坐上我的后座,提着胜利果实,伴随着欲罢不能出的知了低吟的叫声。童年,是这样,知了叫醒的夏天。

渐渐长大,慢慢盼望着夏天,可以穿上美丽的裙装,可以在期待长大的年纪升入更高的年级,那时候,长大以后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当有一天,我真正长高个子,终于意识到自己慢慢长大的脸庞有了大人的模样,也渐渐在意了自己的形象和身材。第一次离家去几十里之外的地方读高中,脱离家的依赖,对家的念想进入空荡荡的梦乡,我会想念冒着香喷喷的热气锅里的玉米棒子……三年后的夏天,黑板成为生死线的倒计时,教室的前后门窗长着班主任的两只眼睛,当朦胧的睡眼看见逐渐减小的数字,一摞摞高过头的书本填满第一次为梦想的抉择。

还是那年夏天,一个夏的末端,秋未开始。踏上征途,承载十二年寒窗的寄托,终于,在另一个城市另一片天空,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楼房,陌生的天空,陌生的人群,陌生的口音……一切在四年后没有预知的亲切,那个曾经被老师阐述大学就是天堂的神圣学堂,从汗流浃背的军训开始,我适应了那片清澈的天空,似乎那时候开始,我是一只已经能展开翅膀的小鸟,微风一吹,我便飞向天空,在新鲜羽翼的衬托下,我开始俯瞰那座有湛蓝海岸线的城,沉浸在自然安逸的环抱当中,有一天,天空突然阴沉,接而雷声阵阵,我才想起没有带伞,雨水打湿我稚嫩的羽毛,我怕雷声,但不能捂耳朵,因为我要飞,奋力地飞,不能因为惧怕而放弃飞翔跌落大地。终于筋疲力尽,雨停了,松开一口气,向着大树上边停歇,整理狼狈的翅膀,至少我穿越了暴风雨,羽翼越加坚硬。

当又一次背起行囊,惜别那个夏天,惜别几年建立起深厚感情的同学朋友,惜别那座因为“哈佛红”而闻名的校园,惜别来来回回穿梭的街道……

转眼,夏至伴随淅沥的雨季来临,睡梦在无声中那般香甜。打开窗户,没有燥热的温度,却满是清新空气和泥土的气息,这时,不由自主地趴在窗台,看雨滴落下,听静谧中的声音,心若沉静,就在此时。

怀念每一个夏天,那些个冰糕含在嘴里不舍融化的温度,那些关乎夏天的每一段回忆。

我的初中生活

文/张鸿丽

时光在流逝,不知不觉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悄无声息的结束了,又要开始我人生的第二个阶段了——初中生活。

开学第一天,紧张、开心、激动的心情使我想早点来到学校,毕竟那是我即将守候三年的地方,要在那里长大成人。走进校园的那一刻,我的笑容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了,只剩下紧张、害怕了。一切都是陌生的,但这陌生的环境又充满了“诱惑”,让我渴望去了解、探索它。我相信每位同学都有这种心情吧!

我来到教室,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周围的环境那么陌生,就像是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我的天!我的大地呀!谁来救救我吧,为什么开学第一天就像这样,那我以后怎么办呀!”想到这里,泪水差点落了下来,但我忍住了,没让泪水落下来,因为我坚信,我会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会马上交到许多新的朋友,因为我是个“开心果”,不会有人不喜欢我的,你相信吗。

上小学时,常听已经上中学的哥哥姐姐说:“中学的老师怪,动不动就叫家长。而且学习科目增多,玩的时间变少了。”可是,经过几个星期的学习与认识,我发现所有老师都不像他们所说的一样,恰恰相反,我发现他们个个都是平易近人的。特别是语文课上得十分生动,语文老师上每一节课都面带微笑,开始我们很少举手发言,但经过老师的不断鼓励,我们举手发言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了。哥哥、姐姐说玩的时间少了,我也不那么认为,因为他们没有合理地安排时间。初中生活虽然压力大,但是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我们要像这样:

“不管人生的路途多么长多么遥远,

也要坚持。

抛开所有的烦恼,

平稳另一种心跳,

相信生活很逍遥。

望见那一片云霄,

你的人生就成功了。”

——寄上初中的同学

初中生活,有快乐,有烦恼,有笑声,有哭声,初中是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丰富多彩的一部分,同学们,你们说对吗。

长大的陌生

文/周跃刚

“镜中的我看上去正迈进苍老,那颗年轻的心又如何经得起几多沧桑。我还在逐渐忘记成长的年代,对离开几年不曾抚摸的土地产生了莫名的熟悉。那些身边的人正逐渐老去,而自己亦在逐渐长大。我望着那些几乎快要陌生的面孔,仔细地去辨别,岁月铭刻在他们额头上的深色的鱼尾纹的模样。我若有所悟,青春就是长大的陌生。”

友说,我们的青春长着风的模样。我们都是成长在风里的孩子,对一切风中的故事倍加喜爱。或许,一辈子就像是一阵吹拂的风儿,每一个旅程都是一场轮回。年轻的心,风的模样,这些可以叫做温暖的东西,都能够叫出美丽的名字。你是风做的骨头,至柔,也至刚。无论生活之中多少艰难险阻,也无法将你打败,把你毁灭。然而,你每到一个地方,都不会在曾经到过的地方留下足迹。你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无法明白,物是人非,怎知一时间周围的一切都已是陌生的模样。

周围的亲友都已经老去,剩下的孩子都已经长成大人。我突然间发现,时间终是最后的赢家,离开的人归于尘土,剩下的人奔向尘土。只有尘埃落定,一切都化作尘土,然后结集,就成为我们生生世世永远爱着的土地。以前总是希望得到大人的关注与疼爱,现在却只能以大人的情怀去关怀与疼爱下一辈的小孩。他们,正如曾经的我们,明亮的目光,淌出智慧的花火,天真无知善良纯洁。然而,当我们以伤感的情绪写下对青葱岁月的怀恋,却发现,时间的距离让人产生恐惧,不得不承认,相当多的东西都已然陌生。

陌生这个词汇,父亲说它像难以收拾的情感,母亲说它像曾经少年里模糊的场景,我只能背对着它,想象着阳光的样子,相信它有温暖,有光,也有情。是的,陌生不等于新鲜,他让记得的东西穿上思想给它穿上的外套。你认为它美,它就唯美;你认为它丑,它就至丑。它就是这般可爱,也如此淘气。让人对它爱恨不得。

然而,这几年,我都在异乡想着家乡。无数的想念亦无法挽回,乡村逐渐轮回的悲伤。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这样的日子,留守在这个村庄的小孩与老人都在想念着自己的父母或者儿女。他们有着无穷无尽的唠叨,其中却也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爱与祝福。虽然我从不相信这世间会有心有灵犀,却被这人与人之间相互的牵挂所折服。感动,感恩,感谢。相信时间,不会冲淡一切;正如相信河水,终将流向大海。但许久未见的朋友,至少也会产生陌生的距离;而许久未见的亲人,至多也会相拥而泣,一切皆在不言中。我何尝不会面对那些许久不见的亲人朋友心中不免惊喜,亦不免悲伤。我们的话语越来越少,大人之间更尤为如此,所做之事所说之话都要慎之又慎。我渐渐不明白,为何以前童年无忌时大人如苦瓜一样的神情。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远离熟悉的人群,尔后重新接触,人未变,变的只是自己的观念。于是,谓之陌生。

然而,人间本是温暖的人间。再难堪的陌生也能温暖彼此间生辉的回忆。我终相信人是有情的人,陌生人,也能成为最真的知心。或许陌生,只是一种平淡的感觉。当它慢慢被逐渐的回忆挤出预订的轨道后,人们会都会被这事实的真相所映射。即使陌生,也顺着这感觉,慢慢地缠绕在一起。

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村庄

文/92的十一月

吃完晚饭,心怎么也静不下来,内心最深处一直挣扎的一句话也越来越清晰:出去走走。是啊,该出去走走了!走?又走去哪里?我想努力地回忆起这个村庄让我童年欢笑嬉闹的那些地方,可突然大脑像出现了错误似的,就是找不到那些充无忧无虑承载了我整个童年的片段。我本想去责怪这个村庄,怪它不够深刻才让那些片段勾不起我半点的记忆。但转念一想,我有什么资格去责怪它呢。我变了,周围的环境也变了,又怎能自私地去让它为我自己独自承受这一切呢?天越来越黑了,好吧,且由着自己的脚去吧。

穿过一条曾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胡同,却没想到剩下的只有令我满脸诧异的陌生:不是这样的啊!那座荒宅呢?那个黑迹斑斑半开着的破木门呢?那堵不知经历过多少年风吹雨淋的矮墙呢?全都没了!少了那些破旧的,代替它们出现在我面前的是那高大明亮的新房,漆红的大门,石灰水泥裹平的墙……我快速地走出了胡同。胡同的尽头就是村后。

那些我以为消失了的记忆片段开始逐渐变得异常清晰。胡同前边原来左右都有一个湾坑。小时候,在右侧的湾坑里,可以跟二叔家的孩子一玩儿就是一整天。这个湾坑就在二叔的房后。那时候,我们一起在里面挖土洞,藏东西,爬树,过家家……母亲叫吃饭的喊声远远传来,拍拍手上的土然后各回各家吃饭。饭后,夏日正午,当流火的烈日把所有人都驱赶到风扇底下午睡的时候,我们几个依旧进行着那几样不变的游戏,乐此不疲。我们的玩闹声和着整个村子的鼾声送走了那段无邪的岁月。现在堂姐结婚了,堂妹待嫁,从当初的过家家到现在的过生活,我们都变了。左侧的湾坑也早就成了人们倾倒垃圾的场所,右侧出现了那种相似度极高的房屋,我真佩服村民的创造力!我只有继续向前走。

天更黑了,再往前,路就成了土路,泥泞却真实。我想人们还没有时间来整理这一切吧。路两旁是葱郁没有尽头的玉米地。我慢慢地走着十年前经常走的那条路,走得似乎所有的一切又回到了那一年。太阳很热很高,炙烤得地上的土有了更浓的味道;路两旁的知了都在竭力地叫着,似乎下一刻就再也不能叫出声了。一群小伙伴从这条路上跑过,手里都不空着,有的拿着各种长短不一的棍子,有的拿着旧得不能再旧的塑料玩具,一阵风般过去了。后面那些穿着拖鞋追不上的,索性把鞋脱了拿在手里光着脚跑。没人知道目的地在哪,就知道很远很远,当所有人都走不动的时候就到了。玩不多长时间,就开始往回走了。总觉得那时候应该很累,却在某天醒来的时候把那种累的感觉忘掉了。口渴的感觉却记得清清楚楚,那时候非常渴,觉得路前边都是水。终于捱到了奶奶家,门也许关着,没关系,趴下能很容易地从木门底下的门洞爬过去。飞快地跑到厨屋前,一脚踹开厨屋的更为简易的木门,拿着水瓢就去缸里舀水喝,满满一瓢一饮而尽。多年来我一直费解,那时候的小肚子怎么就能装下那么多的水呢?其实我们从那条路回来后就散了,他们有的走向了婚姻,有的走向了漂泊,我是那仅有的几个走向大学里的一个。

地里的虫子叫得更响了,我开始往回走。原本打算再去转几个胡同的,一想还是算了,转过后不还是一样的结果?夜还是夜,不会因你一个人的焦急而天明。街上还有很多饭后出来谈天说地的“评论家们”,有的认识,有的不人认识。简单地打了声招呼,自己就走回了老宅——这十几天我一直独处的地方。

我想过,等哪一天自己再好好转一转这个生我的村庄,那些小时候跑过、跳过的地方。有时候也嘲笑过自己的幼稚,嘲笑归嘲笑,可现实是根往往来不及等落叶的。人的生命很短,村庄的生命很长。它笑着看到光着屁股的你,又神态漠然地瞥见躺在棺木里的他。那个“你”是我们的昨天,那个“他”是我们的明天。熟悉的那些二爷爷、瞎奶奶、叔叔婶婶们,走的已经有不少了,街上能叫我叔叔的但不知道是谁家的小孩儿们越来越多了。就像血细胞的更新一样,任何人都不能阻止自然的这种伟大的新旧交替。村庄不会老去,它只会越来越年轻,而我们所熟悉的往往是那个老在自己心里的村庄。且用我曾经写过的一句诗来结尾吧:问翁自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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