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聘用合同(通用3篇)
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聘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
为切实做好我村道路及聚居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全体村民创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和生产环境。通过村民议事会议定和公开招聘程序,并报村民代表大会批准,现聘用乙方为村环境卫生保洁员。按照议事会确定标准,经过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工作要求
乙方必须保持责任区内全天候整洁卫生,并收集垃圾到指定位置,保洁时间为每天早晨6:00至下午18:30(注:含绿化带、路边杂草清除,道路少量清淤、排水。
乙方负责垃圾清运车的驾驶以及负责维护,垃圾桶以及垃圾站垃圾的清运。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为500元/月;
2、工资根据群众测评按月兑付。测评为一个季度一次,若测评为满意,全额支付工资;若不满意,则责令进行整改直到满意,同时扣除当月工资。
三、工作管理
村两委负责日常管理,对保洁员的出勤及工作状况认真考核登记,每无故缺勤一次扣工资20元,每出现一处问题扣工资20元,每月扣款达到200元以上,次月不再聘用。乡领导小组实行抽查和巡查,作为任用或辞退的重要依据。
若乙方不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保洁,造成环境卫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甲方有权对其予以扣除工资或辞退处理。
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卫生保洁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
一、甲方为乙方配备必备的工具、器械,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按照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布置、指导、监督、检查。
三、甲方定期考核乙方工作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予以奖惩。
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工作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工作,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圆满完成甲方布置的工作。
五、双方签署合同后,甲方将按每月元工资标准发放给乙方,发放时间为下月日。
六、乙方每月病事假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的,按当月平均日工资扣发工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视情扣发工资并随时解除用工合同:
1、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的;
2、工作效率低下,服务不及时的;
3、不服从安排,推三阻四,对工作挑三拣四的;
4、仪容不整,态度恶劣,影响公司形象的;
5、拉帮结伙,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6、向主管谎报考勤或出工不出力的;7、工作期间打牌、喝酒等影响公司形象的;
8、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乙方工作服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领用工作服后工作不满一年的,该工作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违章发生的任何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乙方违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给予甲方赔偿。
十、乙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半月向甲方作出书面请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擅离职守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1000元。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部分,乙方另外给予甲方赔偿。
十一、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向甲方移交工具材料、办公用品及其他不属于乙方所有的物品后,自觉离开。不办理交接手续的或丢失、损坏、挪用以上物品的,甲方可按其市场聚扣发乙方工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外给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有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环境卫生保洁员聘用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时间及要求
1.楼内每天清扫两次,楼梯护栏一周清洁一次,并做到长效保洁。
2.甲方安排的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或有抵触情绪。
3.遇到不卫生情况,随叫随到。
4.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开机。
二、保洁区域
办公区三层楼过道、楼梯和厕所卫生。
三、保洁员工资及支付
1.按1000元/月支付。
2.每季度支付一次。
四、 合同期限及其它事项
1. 合同有效期为至,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乙方应注意安全,在负责人大保洁工作期间遇任何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保洁所需拖帕、扫把、洁测王等由甲方承担,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损坏、乱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办公室及财务室存档一份,乙方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或受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