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精选3篇)
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视广播局网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就申请安装有线数字电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申请
1.乙方申请开户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甲方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原有线电视用户可直接申请,并于个工作日内予以开通,初次入网的用户需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入网费。
3.收视有线电视境外电视节目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二条收费
1.乙方收看
有线数字电视,除基本节目外,其他节目可以自行选择,按节目资源收费标准实行年度一次性预缴收视费,逾期没有续缴费的用户,甲方将暂停提供服务。
原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资费标准不变,具体资费标准参见附件一。
2.本协议代为甲方有线数字电视费用托收协议,由甲方提供收费数据给银行作为划款的依据。
乙方同意其付款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将自己的账户款自动划至甲方账户。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正确、真实。
3.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指定的缴费银行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如因账户冻结或余额不足等原因而未能划款向甲方银行支付收视费,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每天按应交费总额的‰收取违约金。
4.乙方对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相关费用查询。
第三条使用与维修
1.收看数字电视必须是在数字电视已开通的范围内、办理各种注册手续并按时缴纳费用的有线电视合法用户。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乙方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提出批评、建议及申告。
3.机顶盒及软件实行年内保修、天内包换服务(非人为损坏)。保修期以外,负责终身维修,收取维修成本费。
4.乙方私自更改有线电视线路、变更机顶盒使用注册地址和不良操作,导致收视效果不好,甲方不承担责任。
5.甲方传输的有线数字电视节目,若因国家政策变更、不可抗力因素、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提供给乙方时,甲方有权暂停或调整节目的内容、频道以及节目数量,并且甲方将以业务通告的方式通过公共媒体通知乙方。
6.有线数字电视传输网络如发生意外、出现信号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
7.乙方因故需要报停、恢复、节目变更、机顶盒转让、过户和迁移,应到甲方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
8.凡因乙方开户时登记不详,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和邮编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服务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9.团购用户除此协议外,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协议。
10.租用机顶盒的有线电视用户,除此协议外,需同意甲方机顶盒租用细则所列的条款(见附件二)。
第四条争议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附件:
附件一: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节目资费标准
附件二:甲方机顶盒租用细则
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 篇2
笔译服务合同
甲方: 翻译公司
乙 方:
根椐《_____》及有关规定,按照双方平等互利和自愿原则,为明确甲、乙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接收乙方资料后,应予以确认并采取措施加以保密。
二、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服务之前,向甲方提出所需要求,如乙方未能及时提出,则甲方不承担由此而造成对乙方造成的影响。
三、甲方应严格按照翻译标准操作程序和保证译文翻译质量进行翻译。
四、甲方如遇到非人为因素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协商解决。
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提出需要改稿,而延误了时间,则交货时间,按理顺延。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中途提出对原稿进行删减或增加内容,需另外计费。
七、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总额50%作为定金,余款将在译稿交付时即付清。
八、
1、本合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翻译内容 单 价 语种 总额 页数 定金 字数 余款 交稿时间 年月 日 付款方式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