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结合社区建设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单位和每幢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组织制定《社区防火安全公约》和《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问题,部署工作任务。
四、定期组织开展社区防火检查,坚持每日防火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社区居民进行一次消防技能培训,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灭火演习,提高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组织消防技能训练,提高其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七、督促驻区单位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督促居民住户配置灭火器材。
八、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九、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档案,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好灾民的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2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综合分析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措施和发展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二)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以及火灾多发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三)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装备、消防队伍等建设任务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行业系统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四)指导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社会化消防宣传,积极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五)通报全市消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表彰、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落实奖惩制度。
(六)按照市政府指令,组织工作组调查处理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在全市产业政策、规划制定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在新建、改建、扩建重大建设工程可行性专项报告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时,负责将消防安全列入专项审查和验收内容。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三、市教育局
(一)组织制订全市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的消防安全工作法规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组织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内容。
(三)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四、市监察局
(一)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依法追究因渎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和人员。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重大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市民政局
(一)督促全市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督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认真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大力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负责解决火灾后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六、市财政局
(一)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负责落实和保障市级消防工作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二)负责市政府安排的消防工作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协调、保障重特大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处理资金。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制定全市建设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地方性法规政策,会同消防部门制定城乡消防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的地方性消防技术标准。
(二)组织建设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公用事业供热、供水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八、市交通运输局
(一)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二)负责抓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全市运输站场、港口建设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查、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重要内容;对全市高等级公路沿线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管。
(三)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包括出租汽车和旅游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车船维修、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学校等场所和汽车出入境运输的消防安全监管。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九、市农牧局
(一)负责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将村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纳入农业农村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和督促实施。靠实责任、增加投入,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农村沼气使用与管理。
(二)督促做好农村节日与集会、夏秋收等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防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培训活动。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市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市森林火灾预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市计划发展财政等职能部门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发展规划。
(三)组织开展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火情监视、宣传教育和消防管理培训工作。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十一、市商务局
(一)负责指导城乡市场建设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成品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及拍卖、典当、租赁、旧货交易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制订、落实消防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展会主办单位做好各类商品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十二、市文化局
(一)负责组织全市文化艺术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本系统直属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督促全市公共文化设施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三、市卫生局
(一)督促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及其科研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严格要求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督促全市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及其个体工商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制度,积极组织监管单位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二)依法查处经销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负责全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规范消防产品经营市场秩序,对消防产品质量承担监管责任。
(二)落实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的消防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三)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一)负责制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履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义务。
(二)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监督本系统单位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曝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报道消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二)督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八、市宗教事务局
(一)结合宗教工作特点,组织制订全市宗教活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督促宗教活动单位(场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应急演练。
(三)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单位(场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严肃处理。
(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十九、市旅游局
(一)组织制订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业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督促、检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业单位落实防火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三)将消防安全纳入旅游行业评级、评优活动之中,并承担监管责任。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将消防安全纳入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的审批、评定程序,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二十、市粮食局
(一)制定全市粮食流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市级、县级粮食储备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保障粮油储备单位消防安全;对市局直属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三)组织粮食系统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二十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将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组织开展人防工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
(三)制定地下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经常演练。
(四)对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直属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承担消防安全领导责任。
(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二十二、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一)依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指导全市消防机构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职责。
(三)督促社会单位开展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和“四个能力”建设活动。
(四)指导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开展业务训练。
(五)指导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进行防火设计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六)指导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七)受理查处消防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
(八)负责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3(一) 制定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二)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 维护并管理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
(五) 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六) 掌握本社区老弱病残、外来人员等特殊人群情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 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辖区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 定期组织实施社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五) 对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实施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六) 管理社区志愿消防队,督促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 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外来人员、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社区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苑区、辖区单位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辖区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责任区消防安全网格员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组织实施防火公约;
2、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或者制止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4、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4学生公寓保洁班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督促检查所管保洁员,做到所辖范围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
二、负责保洁员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工作;
三、查公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逃生门是否常开,门旁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防火巡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项目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七、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通知内岗保安扑救;
八、防火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损坏除记录外,还应及时报告项目部。
物业服务中心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5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要把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之中,把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育教学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定期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在师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7、校舍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及超负荷用电,禁止师生在宿舍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9、学校要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专用库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并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6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和处理火灾隐患,减少火灾发生,提高火灾扑救的及时性,保证社区居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上级机关有关安全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组织本辖区居民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主任由范伟平担任,副主任由辖区消防民警陈武和社区安全管理人或安全巡查组长黄燕波担任,成员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及时研究解决在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需要及问题。
二、社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之内,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组建兼职消防队、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宣传队,制定并实施社区消防工作、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等计划,确定防火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方案和人员疏散方案。
三、重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对群众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增强社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让群众懂得火灾预防措施、灭火方法、逃生知识,发生火灾时会报火警、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期火灾等基本知识。
四、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危险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及时整改,确保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兼职消防队将配备办公室、值班室、器材室和车库,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
六、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包括器材、火灾报警器等)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七、建立火灾事故等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要查明原因,核实损失,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八、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包括日常、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批评,对发现的隐患和不合格情况提出整改通知书,并落实责任,整改要求和验收。
九、制定奖惩规定,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和贡献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作评奖,评优的参考,对违章肇事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当社区安全委员会或三支消防基本队伍进行调整或人员变动时,社区相关负责人应及时作相应调整或补充,使之始终处于健全状态,以保证工作开展。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71、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规定,工作完毕或下班必须灭火源、断电源。
3、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行为,同时报告学校消防负责人。
4、保护本部门的'灭火器材,不得挪用或损坏,并知道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发生火灾要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火灾扑灭后要自觉保护现场
6、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清起火原因。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81。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进行消防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各工种专业的消防安全制度。
3。对所管部门的设备和各种维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明确所属班组的具体分工和责任,不漏项不漏点,制定落实值班检查、维修制度和消防防爆措施,定期对全公司的`电器设备、线路组织进行维修,整改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和使用。
4。负责本部门技术工种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规、制度。
5。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按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与质量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6。负责本部门各种维修和施工中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向承包单位提出消防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在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应有消防安全内容,并督促落实。
7。对火灾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认真处理。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9(1)水、电工消防安全职责
1、从事电业工作人员必须按电气有关规章作业、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否则禁止操作。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对不符合规定的用电设施,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气防火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不准随便增容,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运行。
4、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警,火灾事故。
5、加强对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烘箱,移动电具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所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电工有权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
6、熟悉使用消防器材、懂得报警常识,发生火警,立即打"119"火警电话,并积极投入扑救。
(2)电焊气焊工消防安全职责
1、焊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不准非焊工进行焊接,切割。
2、所有气瓶压力表、安全线、防震、胶圈和安全帽要齐全,气瓶放置牢固,防高温、防暴晒、防沾油污、防震动。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与焊割地点及时火地点,不少于10米,乙炔与氧气两瓶之间,应不少于5米的安全距离。
4、对装过油类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压力管道容器,未经彻底消压清洗和安全处理,不得进行焊、割,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进行焊割。
5、电焊机上丵电源接头要牢固,绝缘要可靠,导线破观及时更换。安装接地时应注意防止电火花引起火警。
6、操作前首先检查焊接工作地点、清除作业地周围5米以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结束后,彻底清理检查焊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7、在防火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场所焊接前必须在动火工作单上签字,经现场监护、安监、消防人员批准后,方可焊接。其它设备动火必须严禁格按电力部门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
8、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禁止动火焊接。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0街道财税工作职责
1、协助税收机关做好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2、协助税务机关对应征税款的催报、催缴工作。
3、负责对违规使用发票的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分片区域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30万以下企业及个体业户税收台帐登记、户籍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分片区域内的`税源企业的监护工作、掌握企业动向,防止税款流失。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1一、每日晚22:30分公寓熄灯后,内岗保安负责所管楼宇消防安全防火巡查;
二、查公寓公共区域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查公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查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逃生门是否常开,门旁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六、防火巡查时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安全隐患,不听劝阻者应及时通报舍务老师;
七、发现初起火灾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八、防火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损坏除记录外,还应及时报告项目部。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21.0目的
明确zz城消防安全员职责,切实落实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zz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0职责
zz城消防安全管理员由zz城服务中心秩序维护部主任担任。
4.0程序要点
4.1向公司领导负责,定时向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针对本物业的安全状况拟订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批;
4.2参与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疏散措施,并督促实施本物业所属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3经常对本物业及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各专业人员处理,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即刻组织现场抢救,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4.4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并督促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5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员工、业主的'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做好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4.6就本物业的消防安全情况每季度向公司领导小组作一次书面汇报。
5.0支持性文件
无
6.0质量记录
无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3一、外岗保安在队、班长领导下,认真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承担公寓义务消防员职责;
二、负责公寓楼宇外所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施工单位外围动火监督检查工作,验证动火批示,动火现场安全防护管理等;
四、负责管理进入公寓人员,严谨随意吸咽、乱扔烟头等行为,对不听劝阻者,教育及处罚;
五、负责公寓重点防护部位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部位包括:公寓变电所(四期、大服、公寓楼);各公寓楼宇配电室;亚惠煤气罐储藏室;亚惠餐厅后厨;15号楼外教厨房等。发现隐患,立令整改;
六、负责公寓火险报警和接警工作及初期火险扑救工作;
七、负责公寓学生应急疏散组织与管理工作;
八、以身作则,带头遵守防火规定,有义务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部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4休闲会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规定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休闲会所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5一、舍务老师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所管楼宇,学生寝室内防火巡查工作;
二、舍务老师查寝时,首要工作是检查寝室安全用火、用电,发现违章电器及时收缴;
三、舍务老师查寝时,发现学生违章用电,除立即制止外,应对违规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适量处罚;
四、舍务老师查寝时,若发现公共区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请协助报公审物业项目部,共同做到消防安全工作;
五、舍务老师查寝时,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请协助报公寓物业项目部,以便及时维修保养;
六、物业服务中心为各楼舍务老师配备本楼前后大门钥匙,一旦发生火险,应立即打开后门,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地带;
七、舍务老师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