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外地区开发合作合同(通用3篇)
郊外地区开发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号地块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地块位于,地块出让编号为号,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折合亩,地块具体四至以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为准,现该土地使用权正由区国土资源局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如甲方按本协议规定顺利摘取该土地使用权用于商品房开发,则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组建项目公司开发。该地块四周尚未挂牌的______亩土地在后期能顺利摘牌的情况下也纳入合作范围。
第二条 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1、项目公司在甲方摘牌竞得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后______天内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2、项目公司名称双方另行协商,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核定的名称为准。
3、项目公司注册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________万元,占______%,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_____%,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4、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翁担任。
5、项目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建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三级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选派2人,甲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董事长。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选派1人,乙方选派2人,乙方选派人员中推荐1人任监事会召集人。各级治理机构按《公司法》规定行使各自职权,其中,对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及设备招标、对外融资、销售策划及定价等重大事项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项目公司方可实施。
6、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财务人员由双方派员组建,公司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前期部经理、出纳由甲方派出,总经理由董事会兼任,常务副总、财务经理、营销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由乙方派出,双方派出人员须具备双方基本认可的岗位胜任能力,其他人员待公司成立后确定。经营班子权限须双方股东研究一致同意后书面统一授权。
7、项目公司须接受任何一方派出人员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评估等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项目公司开发的土地为上述
第一条所指地块,地块的取得、手续的办理、地价的确认等具体约定如下:
1、甲方负责该地块的摘牌,并在项目公司成立以后及时协助完成以项目公司为主体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办证过程中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2、鉴于摘牌土地为毛地,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将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投资建设。所谓净地是指完成通一平(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留和、通讯、通燃气、通热力至开发地块及地面平整)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甲方需保证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使土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原则上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通一平工作。
3、项目公司取得净地的价格确定为______万元亩,其构成为实际支付给土管部门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具体单价以最终的摘牌价为准)、支付给甲方的甲方为取得土地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甲方在将毛地转化成净地过程中尚需发生的各项支出。 号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补偿,尤其是闲林镇里项村地块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其费用已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号地块的竞得价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占总价款_____%的可作为基础设施配套抵扣的款项、及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额抵扣的征地成本包括在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之中,由甲方承担。
4、如果以_______万元亩作价的土地总价款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土地毛地出让金及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外,尚有差额的,差额部分由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给项目公司,该部分差额如税务部门认定不能税前列支,责任由甲方承担,其所得税由甲方自行承担。 前款由项目公司代甲方支付的各项用于土地毛地转化为净地的支出,甲方应负责由收款单位向项目公司开出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项目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甲方均应向项目公司开具合法的可以计入项目成本的完税发票,否则,其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有关资金配套、款项支付、利息支出等双方约定如下:
1、项目公司的资金投入根据双方的股权比例进行相应配比并及时到位,资金返还也按双方的股权比例返还。
2、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投入项目公司的相应的配套开发资金应全部汇入项目公司帐户,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一律从项目公司的帐户中支付。
3、项目在具备融资条件时,双方同意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对外抵押融资,并保证资金的封闭运作。
4、项目公司开发资金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际付款需要按各自的股权比例配套投入并承担,具体约定如下:
(1)注册资金:以
第二条第3款约定的注册资金总额按股权比例投入。
(2)甲方前期投入:由项目公司在公司成立后______天内支付甲方前期投入______万元,同时由甲方开具票据。
(3)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总价一次性由甲、乙双方按比例配套投入。
(4)未支付的.毛地转净地开支:即以每亩______万元的作价与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已支付的______万元的差额,其中的______万元在留和延伸段开工时支付,其余在项目公司成立后_______个月内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土地款以外的项目开支及成本:包括各项规费、管理费用、施工成本等按股权比例配套投入。
5、双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除注册资金以外作为项目公司向股东借款,由项目公司支付利息费用,利率约定为年息_____%。
第五条 鉴于地块周边尚有甲方已征用但未完全取得使用权的土地____亩,双方约定甲方必须负责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________年____月前摘牌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国家宏观土地政策限制除外),土地取得后也按本合同的条件以_______万元亩的净地价格进入项目公司,合并进行开发,毛地转净地费用同样由甲方承担,资金在土地摘牌后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鉴于可能在售楼过程中双方均需在价格上照顾部分业主,双方约定在售价确定的基础上安排______万元作为优惠额度,由甲、乙双方按同等折扣予以销售,甲、乙双方分别按各自的股权比例享受,即甲方_____万元,乙方_____万元,任何一方超出本额度,将在项目分利时扣除税金后按对方股权比例补贴给对方,未用足额度则由乙方以分利时提前享受。
第XX条 考虑到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双方约定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原则性问题并且双方无法协商时,任何有异议一方均有权要求终止项目公司并清算,同时有权要求以本项目施工图为基础按各自股权比例分配各种类型的房产,所分配房产的单方成本原则按____元计算,单方成本包括土地、建安、小区配套、规费、设计规划费用、综合管理费用、资金成本等。
第八条 为体现双方的合作诚意,乙方同意在签定本协议之后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万元。如甲方未能摘牌,甲方需在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如甲方摘牌,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第_____个工作日返还定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生甲方摘得土地后如拒绝按本协议规定与乙方组建项目公司合作开发的,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提出放弃合作,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定金。
2、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公司受
第三方追索使项目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由该方承担。
3、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
第三条第2款,使项目延滞开发和销售,甲方补偿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_%作为赔偿,迟延超过____个月的每月增加___%的赔偿比例。
4、项目公司违反本协议
第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的股权比例向乙方返还房产投入的配套资金的,应按乙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_%进行赔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5、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
第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不按双方确定的时间向项目公司投入配套资金的,违约一方应按对方已投入项目公司资金的___%进行赔偿。如逾期超过5个月的,每月超过1%的赔偿比例。
6、甲方违反本协议
第五条的规定,不参加23亩土地使用权的摘牌或参加但不摘取23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乙方投入项目公司资金总额的 %进行赔偿,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7、双方必须就各自派出人员的个人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如发生因个人违法、违规、恶意操作使项目受损,项目公司可通过适当途径追究个人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派出方同时也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1、如甲方未摘得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本协议
第八条外,本协议终止履行,任何一方均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条款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双方股东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担保、借款。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协商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郊外地区开发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 合同项目及金额
1-1 服务清单及价格
1-2 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合同其中:
互联网商城开发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
合同总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
1-3 制作相关内容如下:
商城制作
1) 商品管理系统开发和制作;
2) 前台美工页面的设计和制作;
3) 前端DIV页面的设计和制作效果;
4) 按照客户需求进行系统开发商城版PC端的网络商城;
5) 进行个性功能模块的系统编程,及后期制作
6) 商城在线支付对接服务.
7) 其他所需制作的特定模式、软件等;
商城服务
1. 商城发布服务:
2) 根据甲方的需求可将商城发布到互联网;
3) 商城相关页面维护。
2. 升级服务:
1) 运行的硬件环境;
2) 运行的软件系统;
3) 服务期内功能的更新升级;
4) 服务期内性能及视觉的更新升级;
5) 服务期内对终端设备的兼容升级。
3. 售后服务:
1) 使用培训;
2) 管理后台培训;
3) 二维码应用指导;
4) 使用咨询服务。
第2条 付款方式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乙方即开始进行该项目建设运转工作。项目全部交付进入测试阶段支付金额 ,正常上线后支付剩余部分。
第3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对所制作的商城拥有国际互联网微信注册管理机构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3-1-2 甲方提供的商城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条款,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之行为。
3-1-3 甲方应及时提供制作商城所需的内容及相关资料。
3-1-4 甲方应按时、足额的向乙方缴纳商城制作所需的费用。
3-1-5 甲方有权依双方约定的时间取得商城的使用以及管理权限。
3-1-6 甲方有权向乙方制作之商城进行查验,如查验出有违背双方所签定协议之相关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相关内容进行修正。
3-1-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更新相关内容,提供相关维护及对于商城安全检测和监控。
3-1-8在甲方签字确认并付清制作运行费之时,甲方即对该商城拥有完全所有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城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甲方了解必要的相关技术知识。
3-2-2 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3-2-3 乙方所建设之商城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3-2-4 乙方所建设之商城,是建立在协助甲方树立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的,不得有扩大乙方公司知名度之嫌。
3-2-5 乙方有权在不防碍商城正常浏览的前提下注明双方合作伙伴关系。
3-2-6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商城的制作并交付甲方查验。
3-2-7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并有义务按合同提供甲方相关票据。
3-2-8 乙方自甲方商城查验合格之日起承担商城技术支持的义务。
3-2-9 乙方保证给甲方开发的系统为独立运营及开发,无套用现今模板的嫌疑。
3-3-1 乙方在系统交付后需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如出现产品、系统质量问题,乙方需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及改正,并保证不得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第4条 合同期限
4-1-1 本合同有效期除特殊申____________之外均为____________年。
4-1-1 商城开发项目周期为____________个月,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并交付对方使用运行.
第5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5-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第6条 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7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时,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7-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对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8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行为。
8-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8-3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和技术秘密、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8-4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使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响应的精神和宗旨。
8-5 经双方协同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
8-6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8-7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8-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8-9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8-10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8-11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同意保留的除外。
8-12 备注:
第9条 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
盖章后生效,以最后签署日为合同生效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郊外地区开发合作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__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__________元。该房屋总租金为__________元。
三、租金于__________交付,每延迟一天按总租金的__________计罚。若__________天内仍未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按实际迟付天数依上述计罚比例向乙方收取罚金。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__,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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