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故乡的随笔:故乡的味道(共15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此,感谢网友“黎西门成”投稿本文!
篇1:写故乡的随笔:故乡的味道远离故乡,自己总会花很多的时间去回忆故乡的往事,品味故乡的味道,寻觅童年的天真,儿时的快乐,父母的教诲和成长的经历。
离开故乡,便是自己魂牵梦绕的地方,那浓浓的、长长的、深深的思绪总能穿透时光的隧道,游动在记忆的长河里,结晶在岁月的枝头,在心中生根发芽。
什么是故乡的味道,是自己双脚沾满家乡泥土时的芳香,是自己至身于老屋门前时温馨,是自己伫立在儿时枣树下的平静,是自己倾听到的鸡鸣狗吠,还有半山腰上的袅袅炊烟,母亲忙前忙后的身影,父亲饭后的一枝香烟……
在农村,庄稼人守候的是金秋的季节,还有子女的陪伴,可是我,当父母含辛茹苦将我和妹妹养大后,却没能守候到儿女的陪伴。伴随着父母的呵护,我和妹妹一天天的长大,当硬了翅膀时,我们便离开了村庄,告别了父母,飞向了远方,在异乡寻找属于自己的梦想,用心勾勒自己的人生,其实,我也知道,从那一刻开始,守望也就成为了父母生活中的一部分,心灵深处一份痛。
从当初的一人走天涯,到如今的为人父,对父母的心酸苦辣也有了很多的升华,故乡的味道,是母亲亲手做的一顿美味,是与父母的促膝长谈,是仰望星空而脚踏故土时的安逸,还有来自自己灵魂深处的激荡。
离别越久,故乡的味道会越浓。
我们有美的胸襟,我们才活得坦然;我们活得坦然,生活才给我们快乐的体验。
篇2:故乡的味道随笔故乡的味道随笔
阔别故乡,已整整三十八年了。三十八年,弹指一挥间!
故乡那清清的味道、甜甜的味道和喧闹的味道,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心中,盘驻在梦中。
我的故乡位于大别山南麓。小村只有十余户人家。三面环山,一面是水。山是那么的清秀。漫山遍岭的绿树,随风起伏,宛如碧海。层层叠叠的翠竹,郁郁葱葱,一眼望不到边。站在村口,或登上山腰的青石板,啊!清润的空气,便会使肺腑的浊气吐尽,使郁积的烦恼消除。
小河的水,是那么的清澈。水中的鱼腥草,随波起舞。草中的鱼儿,往来穿梭。鱼是成群结队的,一帮帮、一伙伙的,间或也有一对对、一个个的。它们或东游,或西窜,或潜伏,或静卧。坐在水边捣衣的青石板上,将双脚伸进水里,稍待片刻,便有活蹦乱跳的鱼儿,流窜在脚趾间,或吻脚踝,或打闹,或嬉戏。把菜花往河面一撒,嗬!游鱼们便从四面八方恣意奔来,嘴咬菜花,尾拍水浪,搅得平静的河水掀起一串串涟漪,荡起一圈圈水纹。霞光映在波上,宛如五彩的霓虹。
我待在村里的那个时候,正是“大集体”挣工分的年代,山村无闲人,乡亲们统统被捆在“学大寨”的农田里。因此,釣鱼的事,几乎绝迹。我偶尔会挥竿钓几条鱼,看见小鱼在空中一摆一摆,苦苦挣扎的样子,心软了,于是便折断钓竿,叹息一阵,将鱼儿们放生。
说到故乡的甜味,那可是我们小孩子独特的体会。这对在当时“苦干一天仅得两毛钱”的大人们来说,是无法消受和体味到的。
河里的水是山上的泉水汇集而成的。细品一口,甘冽、芬芳。每到春季,河滩上长满了一层毛茸茸的小草,草有嫩尖,我们称它为“毛针”,抽下毛针嫩尖,放在嘴里嚼,可嚼出甘甜甘甜的汁水来。
家乡甜味最浓的时候,还是在夏天!
已是黄昏时分,大人们还在农田里“甩开膀子大干社会主义”,无暇管我们。我们一帮孩子,放学后便直奔小河边,三下两下,爬上河边的桑树,坐在杈丫上,边唱歌,边摘桑葚吃。那年代,“以粮为纲”,乡里各种水果树都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给砍掉了。于是,桑葚便成了我们免费的水果。这几棵桑葚要吃正红色的,乌红的、红中带黑,熟得太厉害了,有股馊味,不好吃。半青半红,未成熟,汁也不甜。
我们摘桑葚的时候,也不是一把一把地乱摘,免得浪费,而是一粒一粒地摘,留下未成熟的,日后再摘。
吃到嘴儿红、脸儿黑、肚儿圆的时候,我们忘不了再精心摘一把最红最甜的桑葚,带回家让父母亲“米西米西”,一则心疼他们劳作的辛苦,二则堵住他们的.嘴巴,免得挨骂。
秋季的甜味,在河里是寻不着的,只有上山。山上的树丛中,隐藏着许多成熟了的毛栗、野山楂。毛栗虽有刺,但只要细心,顺着成熟的裂口用石头砸,取毛栗还是不那么费劲的。花生米大小的毛栗,丢一粒到嘴里,比糖果还甜。那时吃糖要凭专用糖票买的!一般小孩子是吃不着的。至于野山楂呢,甜中带酸,不可多吃,吃多了牙齿软了,嚼菜用不上力呢!
故乡的味道,最叫人难忘的,还是一个“闹”字!
清明时节,全村男女老幼,四五十号人马,一齐出动,全部上山,去摘生产队里的茶叶,摘后过秤,两斤鲜叶记一个工分。那时我一天可摘二十几斤,记十几个工分呢!比犁田、打耙的伯伯、叔叔们挣的工分还要多。我们小孩子,一边摘茶叶,一边听老大妈、老大嫂唱歌,什么《十把扇子》啦,《三百六十调》啦,《十恨》啦,这些“四旧”情歌,满山遍野乱飘,直唱得大姑娘红了脸,小伙子掉了魂。这些情歌的腔调,咿咿呀呀的,比现在的流行歌曲,光知道吼、说和机械的重复,不知要动听多少倍。
夏天的闹,是在河边。
那时没空调,又没电扇,又没电视。每到夏夜一村老小,齐聚在小河边。打扑克的,说笑话的,唱歌的,躺在竹床上乘凉的,一堆堆,一伙伙,煞是热闹!我那时特爱听人讲《三国演义》,又找不到原著看,每晚便邀几个小伙伴,围住刘大爷,要他跟我们讲。刘大爷讲得口渴了,我们便为他倒茶;他讲得说“好热”,我们便为他老人家打扇。什么“桃园三结义”啦,“温酒斩华雄”啦,听得过瘾极了。这些故事,比起在学校里读“革命大批判”文章来,有趣得多!
可惜的是,故乡清、甜和闹的味道,已随着岁月的流逝,悄悄地消逝了!
前几天,我回了趟老家。故乡的山,被外来石材老板“承包”了,山上的树,全部砍光。裸露的石块、散乱的石碴,哪里还有半点清秀的影子啊!
故乡的小河也浊了,黑了,臭了。听说乡政府招商引资,引来了一家“造纸厂”,脏水没日没夜往河里流。河里的鱼绝迹了。河边的毛针草、桑树,全被造纸厂的废水给泡死了。河里的水,除了泡沫,还是泡沫!
故乡最令人揪心疼痛的,还有一个“冷”字:全村几十间明亮的大瓦房,仅三四家住着五六个“留守老人”,其余的,家家门上一把锁,院里一院蒿。一问才知,年轻人不是外出读大学,就是外出打工去了。有的人五六年没有回一趟家,有人挤进大城市当了市民,有人在三四里开外的国道旁边建了新楼,可楼房除了过年,一律空着,犹如鬼房一般!乡亲们再也难以聚在一起了。
浊、涩、冷的故乡啊,怎不叫人心酸,心凉,垂泪!
乡愁如醋,浸泡着游子的心……
篇3:关于故乡的随笔:故乡的味道从小生活在佛山,很少有机会回到魂牵梦萦的家乡。仅有的几次返乡探亲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有柠檬般的酸、蜜糖般的甜、黄连般的苦,也有泡椒般的辣。就是这些混合的味道,让故乡的记忆在脑海中渐渐的清晰起来。
故乡的味道是酸酸的。
回乡后,我有时会帮奶奶在田里干活。寒假正好是胡萝卜成熟的时节,我跟着奶奶去收胡萝卜。拔萝卜看起来很容易,可做起来难着呢!拔萝卜的力度要合适,小了拔不动,大了容易扯断茎叶,看着挺小的一个萝卜,拔出来时弄得我满头大汗。一轮忙下来,衣服上满是泥土,汗流浃背。我咬紧牙关,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整桶萝卜提了回去。干完活后,我筋疲力尽,腰酸背痛,仿佛身体不是我的,但努力过后终有回报,奶奶为了庆祝丰收,晚饭时,炖了一大锅萝卜和羊肉,光闻味道我已经垂涎三尺了。懂事的弟弟还特意给我夹了一块萝卜,笑着对我说:“哥哥,你吃多点,今天你可出了不少力。”
故乡,酸了之后必有甘甜。
故乡的味道是甜甜的。春节是一家团聚的日子,席间,晚辈向长辈敬酒,寄托了美好的愿望。弟弟的出现让氛围变得更加有趣,大家催促他向爷爷和奶奶敬酒时,他正在吃东西,用含糊不清的声音大声说道:“爷爷,奶奶,健康身体!”我们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姐姐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吃着可口的饭菜,品着甘纯的美酒,还有什么比这更开心的事呢?吃完饭后,大家一起看春晚,边看边聊,个个脸上都挂着笑容,整间屋子都洋溢着喜气。阖家团圆的气氛让我特别陶醉。
故乡,就是这般的甜。
故乡的味道是苦苦的。几天的欢乐时光转瞬即逝,我们又要回佛山了。临别时,原本十分欢乐的屋子却变得有些沉寂,每个人的眼神中都充满了不舍与留恋。但我那时已经明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亲人之间也是如此。既然有相逢时的喜悦,那也有离别时的忧伤。这时弟弟抱着我,天真地问:“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我摸着他的头说:“乖,哥哥有空就回来看你。”其实我也是言不由衷,别时容易见时难,谁知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
故乡,有时也会带着苦涩。
故乡的味道是辣辣的。回去后,过的很平静。但一周后的一个电话让我像吃了泡椒一样火冒三丈——曾满载着童年记忆的村子要被拆迁了。我再也看不到我的家乡了,那天我失落极了,就算告诉我中了彩票头奖也不会让我心里好受。我在心底里怒吼:真的要如此着急拆掉那些宁静祥和的小村子吗?真的要如此着急着进行城镇化建设吗?在这个楼价极高的社会里,补贴给我们一点点拆迁费简直就是杯水车薪。这点钱,根本买不到我对家乡的思念与感情!虽然我在心底里咆哮,但也无能为力改变结果。谁会听一个小孩子的意见?我只能无奈的接受现实。
故乡,也会有辣,也会有令人无奈与愤怒的辣。
故乡的味道,充满着酸甜苦辣。这令我五味杂陈的故乡,现在也只能带着无尽的思念离开了,永远封存在我的记忆之中。
公众号:宏文馆
篇4:写故乡-随笔写故乡-随笔
这么多年了,望着夕阳,我想起了故乡,想起了我那曾经的家……
这座城市与漂亮无缘,也与高尚无关,但许多年之后,我相信它还会长久地在记忆中存活下去,因为,这是我的家乡。 是的,洛舍,它给我的.烙印如此深刻,以致情感的麻木。这个城市谈不上整洁,在我眼中,它肮脏而混乱,甚至在某些场合,它表现得更类似于集市,来不得半点永恒;但,毕竟有人在这住下了,并生了根,集市也就成了城市。在这里,有人乐于天命,有人却步履匆匆,有人说洛舍像他路过的一个驿站,而不是家,好比外公,他只来过几次,遍随着清风斜雨飞上了天,如今的他,恐怕只能望着他那可爱的外孙女在这个他只呆了几年的“家乡”里玩耍。
记得曾为洛舍写过一篇怀旧的文章,现在想来或许也过于矫情。真有那么多东西值得去感怀么?而我眼前的洛舍却是如此的年轻,墙痕斑驳又能说明什么,细心一看,所谓的古老也不过只俱俱几十年,时间只是轻轻淡改了容貌,我就傻冒地跟着抒情,发笑的是上帝。还有许多人在阐述这个城市的历史,只是我已学会一笑而过,时间的碎片散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深埋,或遗弃,历史又从何说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前年夏天,我离开了洛舍开始了在远方的求学历程,失去的是参与叙述这个城市故事的资格,但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里,还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来。异乡夜深,孤灯独影,偶尔,我会怀念这座年轻吵闹的城市,怀念喧哗的街道,怀念郊外的麦田,以及许多……
毕竟家,不分好坏,对吗?
篇5:故乡的味道杂文随笔故乡的味道杂文随笔
若不是润六月,老家的花椒已经熟了。
现在想来,回老家摘花椒有多少次已经不记得了。前十年花椒很多,不仅有父亲的也有弟弟的,算下来好几十颗呢,很得当回事哩。后来弟弟妹妹出门打工了,花椒树少了,摘花椒的人也少了,同样也得当回事。
山里人家,花椒也不在一块,东边几十颗,西边几十颗。离村也有远近。好就好在父亲和弟弟的花椒就在村外附近,不需要带干粮,中午也能回家吃饭。
按说我回家帮忙摘花椒是应该的,但我真有点不想回去。主要是热。花椒成熟的季节就是七月流火。老家赤璧接近河南,气温很高。县城的伏天每日还有个小阵雨降温,老家的太阳真是硬朗,就不下雨。问起父亲来,父亲呵呵一笑,其实下雨是不对的。你想啊,这要是天天下雨,这花椒采摘下来就晒不红了,成色就有问题。我想想父亲的理由也很充分。县城天天下雨,是没有花椒的缘故呗。
若久住老家也能顶得住热。但我长期在县城工作,不能说每日一张报一根烟一杯茶吧,最起码晒不着。即便下乡检查工作在太阳下呆一会也是呆一会罢了。况且这呆一会或者呆多大会全靠自己的意愿行事。回老家摘花椒则不同,站在花椒树下,太阳热辣辣的当空照着,热汗热津津的在脸上流着,还要盯紧了花椒圪针,稍不留新就会被扎手,再稍不留神揉一下眼,花椒水麻辣辣的睁不开眼。摘一会看看手机,咦,这时间怎么不动呢。
前几年父亲身体还行,我们都是烟鬼,摘一会父亲就蹲下抽烟,他抽烟也会递给我一支说歇歇吧,抽根烟再摘。有一次去到地里,他一摸口袋说坏了,没带烟。我一摸口袋也惊奇,我也没带。父子俩大眼瞪小眼一阵,我说我回家拿吧。开着偏三斗摩托轰轰着回家取了烟和打火机,这花椒才得以顺利摘完。
原来没车的时候,就在老家住,老家的饭是不错,但读者你实在是不知道老家的环境。老家的厨房我们叫饭厦,大部分在室外。搭个小棚子,就在小棚子里做饭。那时候也没自来水,饭厦外一口水缸,缸外写着清水满缸,其实是一种愿望,缸里的水还是有点浑浊。这也就罢了。老家的小蝇子(不是苍蝇)实在是多,饭厦里锅盖上、墙壁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小蝇子。人进去“轰”一声不知去向,人走了“嗡”一声又返回。中午想睡一个安稳觉也难,小蝇子嗡嗡着就在脸前飞来飞去,趴在手上痒痒的,飞在脸上刺刺的,总不能安稳入睡。晚上的蚊子就别说了。好像迎接久别回老家的亲人一样,一晚上就在旁边嘤嘤的飞来飞去给你说话打招呼。搭理它吧,他“嘤”一声飞走了,不搭理它吧,就在脸前“嘤嘤”着,也不知说个啥。算是没法子。
后来,我给弟弟算过一笔帐,我说,你这花椒每斤10元钱,抛去人工工资,算下来还不如出去打工。后来弟弟妹妹果然就出门打工了。虽不是主要原因,起码也是原因之一吧,因为老家的.人一年的开销就靠这花椒卖了钱呢。
突然想到一件事,每年的中秋节串亲戚,礼尚往来不足为奇,能主动给你花椒的亲戚肯定是很不错的亲戚。一般情况下,连让都不会让你。
其实这都是客观原因,说起来还真想回去。因为弟弟妹妹出门打工,留下的花椒死的死伤的伤,没几颗了。就由父亲来管理。八十多岁的父亲也是力不从身,大妹妹每年需要请假回去。我呢,就喜欢凑个热闹。
有车之后,不需要到老家过夜,晚上返回县城,早上开车再回,一点都不耽误事。妹妹笑着说,哥呀,你是有车,要是没车,是不是就不回家了。我白一眼妹妹,这话说的,没车就不来了呀。说甚哩。其实就是,回家摘花椒不在是因为花椒需要摘,而且是因为还有一个老父亲在家呢。
父亲八十多了,也去地里。去地里也是一种标志和象征性的。他摘一会就坐下,我们也劝他说,爹呀,你就歇着,我们来摘就是。父亲呵呵一笑,我老了,不像年轻时候了。我们就说,您就给我们访古就是了。父亲倒也高兴,就紧一句慢一句给我们讲故事,讲老家的故事讲他小时候的故事。我们呢,也把摘花椒当作一种休闲。摘一会就拿手机拍照分享在微信朋友圈里,或者摆个造型拍照了也分享在朋友圈里。父亲也喜欢热闹,平时不苟言笑的父亲竟也会撅嘴眯眼摆一个很酷的造型。
快到中午了,我们就回家。在院里支锅造饭。或南瓜拉面活豆角焖饭或者煮油饼,反正都是小时候可口的饭菜。饭毕,父亲就安排我的孩子、妻子去空调家休息,我和父亲在堂屋休息或者聊家常。父亲年轻时候属于话少的人,母亲不在之后,也不知咋了,是岁月还是年老,父亲也像以前的母亲一样喜欢叨叨一个不停,我们就坐在旁边哼哼哈哈鼓励他讲下去。有许多时候都是谈论共同关心的话题,有时候岔题了,我们也鼓励他说下去。妹妹说,爹高兴就好。
摘花椒结束后,父亲总要拿秤给我们没人分一些花椒。种花椒树的人反而不怎么吃花椒,我就拿些来包成一个小包放到车里。一开车门,满口花椒味。单位同事见了,问这是什么味?我说什么味?故乡的味。
篇6:故乡的味道的随笔散文故乡的味道的随笔散文
临近年关了,人人都回家过年了,我也在回家的车上坐着。看着路旁渐渐远去的风景和周围渐渐熟悉的环境,心里却有些忐忑。
下了车,我独自走在回家的乡间小路上。身后背着一个包,手里提着一个旅行箱,凛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远远望去绿油油的麦苗在白雪的衬托下更显生机与活力。
刚进村,便听见阵阵笑语。抬头间就发现,有好些个人聚在一堆,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只是不时还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上前一看,原来是村里的几位年纪稍大的老年人,在一起听着收音机,烤着火取暖。有些人我都不认识,他们看上去也都有七八十岁了。我只在背后远远地看了一会,生怕打扰到他们。
他们谈得很入神,并没有发现我在背后注视着他们。
继续往前走,马上就要到家了,心里不免有些激动。走到家门口,依旧是窄窄的门框,低低的门槛。迈过门槛,走进院子里,看到母亲正在忙着择菜,父亲仍然忙碌的背影。我笑嘻嘻地说道:“爸,妈,恁们的宝贝儿子回来了。”爸妈先是一惊,然后才木讷地转过身来。妈妈首先反应过来,拉着我的胳膊满脸微笑说:“儿子(儿),你咋回来了?不是说要两天后才回来吗?俺连菜都还没准备好哩!”说着就把我拉到了堂屋,又说:“你在这先歇歇!我去置办些菜!”说完指了指板凳,转身离开堂屋去了。
晚饭的时候,我在饭桌上问:“爸,俺号召哥回来了吗?”爸爸长舒了口气:“那个大学生,早回来了!”号召哥是我大伯的儿子,前几年,考上了哈尔滨大学。“那,俺率领哥回来了吗?”我又继续问道。妈妈接话说:“他也早回来了,你就快些吃饭吧!别这么多话。”说完还不忘瞪我一眼。率领哥是我大伯的大儿子,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去了,现在也算是在社会身经百战了吧。
听完这些话,我不禁一阵眉飞色舞。说道:“明天,我去找他们玩去!”说完我拍了拍手,离开了饭桌。这晚,我睡得十分安宁,是我在外一年都享受不到的。
第二天,我一觉竟睡到了十点多。我迅速穿上衣服,走出了我的房间,向正在忙碌的妈妈发问道:“妈!这都十点半了,你怎么不叫我起床啊!”妈妈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永利啊!我是想你昨天刚回来,想必你肯定累了所以想让你好好休息休息。”我感受到有一股暖流在我体内乱蹿,只是木讷地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我吃完“早饭”,对父母说了一声,便出门,上当街去了。我来到大伯家门口叫了门,不一会,就有人答应。可开门的却是我大伯,我有些失望地问道:“大爷,俺号召哥,率领哥在家吗?”伯父热情微笑地说:“今个儿,集上逢会哩,这不快过年了嘛!他俩去赶会买衣裳去了。”我有气无力地哦了一声准备离开,大伯见我准备要走就说:“永利啊要不进来玩会儿吧。”我摇了摇头说:“不了,我还是过几天再找他俩玩吧。”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我在当街慢悠悠地走着,和街上来往的人有一句没一句地打着招呼。看着街头的人们聊得是那么尽兴,我竟不禁羡慕之情油然而生。他们在这么个弹丸之地竟然可以生活得那么坦然,忽然,我想到老子的道德经里的一句话: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是啊!只有知足者才常乐。多少时候,我也不是常常庸人自扰吗?自己徒增烦恼而已。”我淡淡地一笑低声自喃。
除夕夜的前一天晚上,我正在床上休息,却隐约听到有人在叫门。“启芝老姐,启芝老姐在家吗?”沧桑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我正打算下床开门,却听见奶奶大声地答应道:“在家哩,你等会儿哈,我这都给你开门去。”不一会,我就听见大门被打开的响声。我有些纳闷,心想:这人那么晚找俺奶奶啥事哎。于是就竖起耳朵听,但只隐隐约约听那人说:“老姐呀!真是得谢谢你们一家人呐,帮助我们度过难关啊。”奶奶笑了笑说:“老妹儿啊,说啥谢不谢的,咱们是邻居,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呀,谁家没有作难的时候呀。”那人又说:“这筐地瓜给你们,就作为你帮助我们的报酬。”奶奶和她推搡了一番,不得不收下了。
翌日,我起床后,就走向正在灶火里烧锅的奶奶问:“奶奶,昨天晚上来咱家送东西的那人是谁呀?为啥给咱送东西哎?”奶奶看着我笑了笑说:“你问这件事啊!是这样哩,大概一个星期前吧,一天晚上她怀着孕的孙媳妇跌了一跤,流产了。她们家穷得车没有车灯,再说大医院离咱这也挺远。她们一家人急得团团转愣是没办法呀,这时你爸刚好开着车干活回来。她们一听有车的声响,二话不说就把她那个孙媳妇抱了出来,话都还没说清楚就坐上车。恁爸,看她们一脸的焦急,又看了看她的那个孙媳妇,恁爸明白了,脚一踩油门就离开了。”我哦了一声,奶奶顿了顿继续讲着:“那晚到了医院,真的好险,医生说再晚来一会,大人小孩都保不住。所以昨天她们特地来感谢我们的。”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看了看地上放着的一筐地瓜,一眼瞟去没有一个是小的,全都是大的,而且没有一个虫蛀过的。
吃完早饭后,率领哥,打电话让我去他的家,我没多想就去了。到了那里,他却说道:“永利啊!我这有一些不算很久的鞋,你试试能穿下不?”说完就从屋子里提了一个袋子出来。我应了一声说:“我试试吧!”试完后,发现没有一个是我能穿下的'。他见我眉头紧皱便说:“算了,既然穿不下就都扔了吧!”我站了并没有接话,一会他又说:“帮我打扫打扫房间怎么样?”我没有接话,打量着这座新房,实在是不堪入目,吊灯在天花板上悬着,好像轻轻一碰就会掉下,宽阔的沙发上铺满了尘土,墙壁上还粘着若隐若现的蜘蛛网。算起来率领哥不在家住也有三年了吧!他总是到处闯荡,去年结了婚,房子就是那时候盖的。可不到一年离了!从那以后,这座房子就空着了。
他见我没有理会他,又说:“算你为我打工的,干完这些给你二百块工钱。怎么样啊!”说完后还对我挑了挑眉。我淡淡地笑着说:“你咋不找俺号召哥给你打工哎。”率领哥叹了口气说:“那个大学生才不肯给我当打杂的哩!他说,他是大学生,能为你打扫小破屋吗?”我又说:“你没给他说,给工钱的事吗?”率领哥说:“说啦!那人太贵,请不起呀!”我没有说话,打量了这周围的一切后转身准备离开。“永利,我给你四百你看行不?”我淡淡地一笑头都没回地说了一句:“再说吧!”就离开了。
在回去的路上,虽然路不平整,坑坑洼洼,我依然走得坦然自若。边走边想:若是他没说工钱事,我兴许会帮他的。又想起率领哥复述号召哥的话,实在让人厌恶,突然又想起: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自那天从率领哥家回来以后,他再也没有提起找我帮他打扫房间的事,也没有再见面。直到大年初二那天,我姑姑一家来走亲戚,我们才再一次见面,那天是我在故乡呆着过的最痛快的一天。
中午,俺家的院子里。姑姑、姑父、表弟、小表妹、率领哥、号召哥、俺爸、俺妈、俺奶奶和我围在桌子周围吃饭。有说有笑的,十分热闹。小表妹好像今年还不到十岁,在姑姑旁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一会要吃这个菜,刚夹到这个菜,又闹着要吃那个菜。看着姑姑“忙碌”的样子,逗得我们大家哈哈大笑。
吃完饭后,我们一大家子人开始唠起家常来,当然,他们年纪大的分为一批,我们这小一辈的分为一批。
“小表妹,你读过四大名著吗?”率领哥调侃似的问道,“当然看过了!”小表妹自信又有些得意地用稚嫩的嗓音答道。“哦~”我有些惊讶,问道:“那你给我讲讲《水浒传》吧!”小表妹想了想说:“不就是,唐僧四师徒把贾宝玉逼上梁山的故事嘛!”“哈!哈~”我们几个都笑得前俯后仰。表弟又说:“妹妹,这都是啥哎?谁教给你的?你都整岔劈啦!哈~”说着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这天下午我们都笑得肚子疼,不仅是因为小表妹语惊四座的话。我们还聊些历史人物,他们被我逗得也喜得不得了。
我的故乡,不仅人善景美,更夹杂着许多许多让人回味的滋味。
篇7:故乡的味道生活随笔故乡的味道生活随笔
泪水再次决堤而出,只不过,这次的眼泪不再酸涩,而有一种甜甜的味道……
“林菲,89分。”冰凉的话语让我瞬间清醒。拿着满是圈圈叉叉的考卷,我回到座位,心情一片阴暗。
放学途中,我一人正在黯然神伤。突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惊得我脚步一顿,条件反射地接听电话,妈妈的声音已近耳畔:“今晚我可能晚些回去,自己买点东西吃,我还有事就先挂了。”这便是我的`女强人妈妈。她很要面子,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是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我从未见过她脆弱的一面。
大约八点半左右,妈妈回到家中。累了一天的她瘫在沙发上,我不知所措地拿着考卷,规规矩矩地站好。
“今天考了多少分?”妈妈喝口水,润了润沙哑的嗓子,问道。
“89……”我心一横,大声报出分数。我心想: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还不如痛快点。
“考卷拿来。”妈妈显得很平静,让人捉摸不清她的脾气。我只得老老实实地递上考卷,低眉顺眼地坐在一边。果然,“女强人”看得眉头紧锁,才一会儿,一顿恨铁不成钢的叫骂声便扑面而来。伤心的我躲回自己的房间,放肆地大哭起来。
许久,我哭得睡着了。迷迷糊糊间,我仿佛看见妈妈蹑手蹑脚地进屋,帮我披上一件睡衣。突然,一滴清泪滴落在我的唇上,让我彻底清醒。我惊讶地看见,“女强人”妈妈竟然哭了。
我一时百感交集,轻抿嘴唇,竟然品到了一種甜甜的味道——那是母爱的味道!
篇8:写故乡的随笔:故乡中秋秋天的故乡,已经开始冷了。车开到212是什么感受,到我家就是什么感受。212是去老家要经过的一个坳口,地势高,冷。
出太阳不冷,吹凉风就冷了。得穿外套。因为地势高,庄稼都长得迟,还有没有掰的玉米,没收的稻谷。烤烟收购接近尾声,有些农家还没熄烤烟火,有些熄了,没卖完,正在分等级理烟。
在家的多是女人,老人,孩子。青壮年多在外打工。几乎每家都与城市有关系,或是这个在城里,或是那个在城里。
农村也在进步,路修通了,网接通了,若不缺钱,在农村反而易于养生。
我在家睡得着,睡得沉。得爹妈叫我我才能醒才能起床。在成都不是这样,老早就起了。在外有根弦绷着,在家这根弦不在了,人就松懈了。
老家的菜好吃。主要是味道是自己熟悉的味道。菜也好,肉也好,不好看,好吃。菜都是地里现摘的,鲜。人总是喜欢童年时喜欢吃的东西。
风景好。我们小寨四面环山,山有山崖,也有梯田似的土地。种庄稼的人少了,树多了。山脚下,是个平整的坝子,人户坐落在坝子边缘,坝子里种着庄稼。倒像是阳朔看到的山水人家。
夏天的山林就一个颜色,绿。秋天的山林五颜六色。有红,有黄,有青,有墨黑。刺杉就是墨黑的,一整片一整片。罗楸,各种乔木,叶子黄了,开始落。灌木,杂木,就色彩斑斓。
稻谷金黄,一片连出去,好看。居然还有流水。早年,我家门口有条沟,沟里每天淌着水。后来没水了。现在,水又有了,还不小。哗哗啦啦留着,动听。也还有虫唱,鸟鸣,风啸。山庄静谧,像世外桃源。
在路上,我给同行老乡说,我们老家真是偏远得不能再偏远的地方。在外面,别说我们乡镇的名字,就是县城名字人家也未必听过。问哪的?只能说是泸州的。其实和泸州唯一的关系,就是同属一个市。我们那里云贵川交界,算是远离江湖庙堂的地方了。
我们从这么远的地方走出去,真不容易。要经历层层阻碍。现在我们谋生只能在外面谋,但根始终在老家。人际关系割舍不了,情感上也割舍不了。
又想,一个人在外面混得好不好,主要是给老家人看的。城里的人,不大关心这个,或者说在城里,我们其实不大关心城里人怎么看我们。我们关心的是自己人怎么看。
篇9:故乡随笔故乡随笔
犹记儿时望月,疑月为何物,似苍穹遮天蔽日眼,又似九重仙宫琉璃灯,甚似莹润白洁无瑕玉。
夜里独行,月如影随,且走且停。走累了抬头望月,发现似乎无论我走多远,走多久,不远不近,它总在那里,不离不弃,默默相陪。
我曾以为它会一直如此,但长大后的我或许变了太多,变得太不讨喜,以致连月亮也遗弃了我。每每欣喜抬头望那墨染的天空,它却总藏在厚厚的乌云之下,不愿与我相见。
它对我失望了吧。
我常在想,广寒宫里面当真住着嫦娥吗?如果当真,那这位多情的`美丽女子定是十分孤苦的,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她留下眼泪,空哀叹啊。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嫦娥,你当真悔了么?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再长大些,离了家乡,月便成了一种牵挂。明明还是一样的月亮,不会有第二个,心里还是觉得此月非彼月,孩子气固执的想着,我家乡的月亮定是要大些漂亮些的,才不是这个呢。
小时候,我在父亲背上看月,觉得最美就是它。长大后,我和好友在月下谈起往事酒醉流泪,突然觉得最悲就是它了。
佳人望月想情郎,浪子望月思故乡。
战士望月为国殇,诗人望月生惆怅。
如今你又在何方,抬起头望到的月是何模样,你又是悲是喜,是痴是忘。
我还在远方,回不去的故乡,月圆人未圆,殇断肠。
篇10:故乡的味道故乡,这个词离我已遥远,但故乡的味道,我仍记忆犹新。
我的故乡丹东分外独特,因为在那里没有菜市场,都是摆着地摊买菜的。独特,就独特在这儿。
那是好几年之前了,我回到丹东,姥姥领我去那条摆满了地摊的小街买菜。正是早晨,来买菜的人挺多,小街上熙熙攘攘的。
走在小街上,四处是卖菜的吆喝声。“卖螃蟹喽!”“卖洋柿子啰!”充满了浓浓的东北味儿。各种各样的菜、肉、水果琳琅满目,在南方见过的、没见过的都有。那菜篓子里,若装的是菜,一闻就满腔是香味儿。若装的是这临海小城盛产的海鲜,则仿佛就置身于几公里之外的海边,闻着都是大海那有点腥但很新鲜的味道。若装的是水果,就不得了啦,只要是路过的人,不管是不是要买,都会说上一句:让我尝尝这水果甜不甜,然后拿上一个塞到嘴里。
与其说这里是卖菜的地方,不如说是聊天的地方。人们买着菜,就和菜贩子聊上天了,一开始还是在说这“海兔子”鲜不鲜,小青菜脆不脆,到了后来就聊到了家里的孩子和养的小猫小狗。聊一两分钟也就算了,若是遇到了能讲的人,有可能说个十几分钟还不罢休呢。那菜贩子大多也脾气好,不嫌他们烦,陪他们聊着。小街上充满了人情味。
那有着菜香味儿、海鲜味儿、水果味儿和东北人的人情味儿的小街,充满了故乡的味道。
篇11:故乡的味道美食,不仅是味蕾上的一点滋味,更是每个中国人心底挥之不去的乡愁。——题记
故乡西临洞庭湖,东倚幕阜山。水清丽,山巍峨,孕育出故乡独特的风味:温婉典雅,一如江南女子;粗犷奔放,亦如大山汉子。亦雅亦俗,相得益彰。
故乡产一种鱼,奇小,透明,色泽如银,称为银鱼,是本地特产,外地虽也有少许干银鱼卖,却没了那新鲜劲儿,吃在口里有些硬,总不是那个滋味。
银鱼吃法多,有银鱼鸡蛋饼,辣炒银鱼,银鱼烩苦瓜……但都坏了银鱼的原味,不如煮汤,最简单却又最好吃。在水中放些姜丝,大火煮沸,将新鲜银鱼一汆,撒把葱花,放点儿盐,起锅后滴几滴麻油就行。讲究些的便加些肉丸一道儿煮了,鲜味便更足。
盛上桌,一碗清汤,青白的葱花浮在面上,浅黄的姜丝同那银鱼沉于碗底,银鱼呈乳白色,又软又细,这般珍馐,一碰到牙,牙就高兴。银鱼吃着方便,不必去头去尾,且“柔若无骨”,踢里秃噜,一碗银鱼汤就下了肚。
几年前,外地的表姐来我家玩,恰逢家中没什么菜,便下馆子,特地点了份新鲜银鱼汤,给她尝鲜。姐姐桌上盛赞,却不知为何物,便大呼:“这萝卜丝真好吃,再来一份!”众皆捧腹。
每逢夏季,便开始有人骑着三轮车,挑着担儿,穿梭在大街小巷间叫卖莲蓬了。莲子不是本地独产,却唯有这儿的“湘莲”最可口,谓为莲中上品。
先不论如何吃莲子,单是剥那莲蓬便甚有趣。剥出的莲子有好几层皮,去了硬皮还有软皮,稍老的还要剔除莲心。极嫩的莲实外壳底的圆圈呈青绿色,这种莲实的莲心沁甜,丢了倒觉失了一味。老莲心是可以泡茶的,晒干后密封,清热去火是最好不过的了。
嫩莲子可以清炒,但只有六至九月才能品尝到,夏季家里总会多多少少炒几次莲实,偶尔也会加上另一种特产——菱角一起炒了。每次都是各自往碗里扒拉些,狂塞一顿便没了,总觉得不过瘾。老莲子去莲心后能烧肉、煲汤,有时家里做银耳莲子羹,用小砂锅文火熬一夜,起床后便是极精致的早点,打开锅盖,满屋清香,盛一小碗,银耳莲子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若说银鱼与湘莲还称得上是“雅食”,则故乡的其他风味小吃便是大俗之物了,似乎是既上不得台面,又不能形诸文字的,然而我却一直嗜吃。蓑衣萝卜,因其切削后状如蓑衣而得名,以其脆嫩香辣而扬名,佐饭极佳,一土瓷小碟,便更吃几碗饭。另一小吃——平江酱干,以黄豆为君、鸡汤为臣精制而成,色泽乌亮,味鲜可口,食之欲罢不能。这两种吃食,定要去那民间农舍中吃才够味,塑料包装的虽是方便了不少食客,却早已失了原味,总是没那么好吃了。
每当忆起这些味道,便觉故乡可爱极了,也就庆幸生在了这个盛产美味的地方。这里的吃食,已经不仅仅是舌尖上的一点滋味,它茁壮了我的身体,内化至我的心灵,并成为我对故乡挥之不去的眷恋。无论今后身处何方,我也不会忘记这儿的吃食,不会忘记这故乡的味道。
篇12:故乡的随笔关于故乡的随笔
解佩令·广州游
广州初住,鲜花具赋,亮晶晶、飘行玲妇。
处处高楼,眼望中、虹桥飞渡。
畅游酣、顿牵情愫。
携孺漫步,流连石树,蓦然间、难寻来路。
走走停停,又瞧那、华灯初露。闪银光、数城皆妒。
老树
以前常在外面,对老家没什么感觉,就记得啊,有那么一座老屋,住着一个老人,守着一棵老树……小时候每一次回老家,总舍不得走,爱奶奶的油盐泡锅巴,爱那些鸡啊鸭啊,还爱那棵栗子树。
奶奶常托人寄些栗子,用枕头似的布袋装着,鼓鼓的,面上一个个凸起,叫人摸着实在,心窝里感觉满满的。这时爸爸会说:“这树还能结呀!我小时候啊,就是吃他结的栗子。”于是我心中便有了个神圣的形象,一种莫名的神圣,一棵老树。
后来有次听爸爸和叔叔通电话,偶然听见说:“那棵树怕不行咯,生了好多虫,或许要锯掉了……”“锯掉”,我的心“咯噔”一下,为什么要锯掉呀?那时没有什么多余的情感,只是孩童的同情心,对一个将逝生命所感到的可惜,期待着,还能摸到那种实在,迟到那种香甜。
多少明了些世事后,也回过老家,一切都有些陌生,却又感觉始终在一个框框里,偏离不出去。老屋,青灰的瓦,水白的墙,单调如奶奶头上的发丝。老树,终还是伫立在那儿,弯曲的树干,似奶奶驼了的腰,褶皱的的树皮,似奶奶脸上的沟壑。这里的人与物,是那么相似。物因人有情,人因情而及物。
那是夏天,老树正值浓荫之时,我站在树下,抬头望他,也还郁郁葱葱,绿得喜人,但细看,那一片片巴掌大的叶上,却星星点点地布着虫眼,一下子,似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呻吟。我不自觉地摸着他粗糙的身躯,念念道:“到我再来看你,你还在么?”
执著的小鸟
晨光微曦,天空一片纯净,太阳从远山慢慢露出笑脸。 我这个时候喜欢坐在窗前静静看书。手边放一杯浓香四溢的咖啡,偶尔浅饮一口。手里拿着报纸或杂志或小说,静静感受字里行间的或悲或喜。 窗前有一棵苹果树,由于窗台跟屋檐挡住了视线,只能看到树的中间部分。树干长了很多小分枝,看起来很凌乱。还有许多的蜘蛛网,几张叶子落在网上随着微风轻轻摆动。 阳光透过树缝隙斑斑点点落在书桌上。放下书本,触摸书桌的斑斑点点,暖暖的感觉从手指上传来。希望和温暖在心间回荡。
一只小鸟落在窗外的苹果树上。我一动不动地看着它,它也在打量着我。看我不动,像个雕像,它便在树枝上活动起来,寻找还在睡梦中的小虫子。它找得很认真,每根树枝都仔细检查。小心避开树上的蜘蛛网,免得给自己添麻烦。 看着这个可爱的'小生灵,每天都充满希望来到这棵树上,然而大多时候都是失望而去的。我搬到这里已经住了三个月了,第一天我就看到了它。除了那几天下雨没有看到它之外,三个月它基本每天都在早晨来一次。
在我的记忆中,我只看到它抓到三只虫子。 今天还像以往一样,没有在这棵树上吃到虫子。我纳闷,这只小鸟为什么每天都坚持来这棵树呢?成功率这么低,去别的树不行吗? 突然领悟,被这只小鸟的精神深深感动。这次会失望,也许下去就是希望!只要有希望,我们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
暮雨晨趣
纷纷暮雨锁夜愁
恰似荒水无忌流
一声晨钟惊冗梦
海棠瘦
朵朵艳丽墙牵牛
墙牵牛
争上游
争上游
墙牵牛
黄雀枝上献歌喉
一个永远不会相识的人
今天忽然想起一个并不认识却每年我都会看见的人,每次看见她都是在四月的时节。最初注意到她因为她在众人之间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非常的漂亮,美丽的微笑像春天的风一样吹过心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不太记得是什么时候她就在哪里了,我只知道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大概已有十年了。她并不认识我,我也不曾上前与她打招呼,因为我并不想冒昧的打扰她。只是每次经过她身边时稍稍的放慢脚步斜过头去看看她,突然心里暖暖的,看见她的嘴角轻轻上勾,我也回了一个微笑。一阵冷风吹过,我不禁缩了一下脖子可心里十分幸福。这时走在前面家人叫我快些走山上风大,我应了一声,又斜过头去看了看她,在心里默默与她道别“明年见”。赶上家人与他们一同坐车离开。
每一次见过她我的心里都会充满幸福感。尤其是在我吃饭的时候,当不同的味道刺激着我的舌蕾,有‘酸的、苦的、辣的、甜的’,心中的幸福感让我不能言语,曾今有人问过我:“为什么 你在吃饭的时候那么开心?”我告诉他:“我不是单纯的因为吃饭而开心,是因为我还活着而开心。”也可能是没有人知道死后是否是有天堂或地狱,幸福或不幸的,因为可以回答并知道的人已不能给我答案。
每个人都有着对人生的感悟,这也就此形成了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生命的态度,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十八个活下去的理由》因为是多年前看的其中的许多内容已不记得,只是隐稀记得一些内容:‘㈠因为还想看见心爱的人,我不能死。㈡因为还没有过够幸福的生活,我不能死。㈢因为不想爱我的家人失去我而痛苦,我不能死。’虽然只记得这些,但也让我有非常的幸福感。我也相信大家都是一样的会因为活着而感到幸福。
那个永远都不会认识我与我交谈的人,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地方也是她最后停留的地方‘南郊公墓’。
选择在春天出发
轻拍春天的面颊,顺着春天的笑靥上升,至河流、至山川,一个多么鲜活的生命,在大地盛开。鲜活的生命,盛开的奇迹。除了选择出发,在春天出发,还有什么能让它更有意义?
首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继而是整个的心灵,用十足的信心和勇气成全执着的脚步,将内心最深刻的热爱凝聚成一束火焰,点亮冬的寂静,点亮铺天盖地执着的花朵,点亮由表及里的语言……千沟万壑,苍天白云,哪怕仅剩下一行苦雨,一缕寒风,回首自己的真心付出,并不绚烂的征途中,也依旧有一杆旗、一声号角,引领生命不断地朝前走……只能朝前走!
征途上会有美好的事物,在不经意中亮丽你长途跋涉的心灵,即使没有轻松愉快,你奋进的姿势,你努力向上的品德,同样是远方的人的风景,同样是远方的人的力量和骄傲,说不定正是你低头皱眉的一瞬,会有人轻握了你的手,会有人轻拍了你的肩,你们就这样相逢在共同前进的路上,为了不负人生,在心底谱一曲跋涉的歌!
是啊,征途上的人啊,只要你选择在春天出发,只要你心中装满信心和勇气,音乐和五谷就是你一生的花朵了,你一浅笑,你就是富有了,你一歌唱便花香满径了。怎能不选择在春天出发,又怎能不朝前走呢?
丢弃什么
嘀嗒嘀嗒……时针不断地发出了无数急促地呻吟声。仿佛是在催促我,让我早点作出决定,应该丢弃些什么。
面对名利时,我用眼角瞧一瞧,就把它丢弃了。自古以来,有多少人为了功名利禄,搞得走上绝路,家破人亡。陈世美,范进,这些都是多么典型的事例呀。然而,我们也还有陶渊明那样不肯为“五斗米折腰”的能人义士。他远离了世俗,远离了尘世的喧嚣,远离了功名利禄的困扰,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田园生活,为后世留下了千古绝句。这也正是我所向往的生活,远离了所有的名利,过上一中安逸的,诗意般的生活。
在金钱与健康当中。我毅然决然地把金钱丢弃了。虽说金钱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金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可以买到房子,然而却买不到家,可以买得到药,但是却买不到健康。所有我丢弃了金钱,留下了健康的生命。人的身体就好像一个“1”,如果“1”倒下了,那后面有多少个零,结果还都是零。
但是健康与爱情相比,却又是不堪一提。为什么?因为有诗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是的,就好像螳螂,为了爱情,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但是请不要忘了诗的后两句“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对,没错,所有的东西,与自由相比,都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没有自由,你所拥有的东西,也只不过是困住你的枷锁而已。而我,此刻要做的,就是冲破命运的枷锁,随心所欲,尽情地跳舞,舞出属于我自己的自由,不用在意别人的冷嘲热讽,不用害怕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可以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陈欧的励志名字又涌现出脑海,让我不再害怕什么,为自己的自由,而努力奋斗吧。“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嘀嗒嘀嗒……是时针在跳动,还是汗水在滑下?原来,是脚步声,是去寻找自由的脚步声,是丢弃一切,去寻找自由的脚步声……
篇13:故乡老了随笔故乡老了随笔
故乡是一种具体的存在,而乡愁却往往归于抽象,有时,它也许是一种感悟,一种精灵般超乎言语的天籁之音。这种感悟有时会在你脑海中转瞬而过,而当你事后准备好华美的章句,堆垒成一篇哪怕自我感觉相当不错的篇什时,感悟其实早已远去。不过,文章的构思倒也是对这稍纵即逝感悟的一种挖掘。感悟虽深不可测,但也总算能在它上面松一松土,让它长出更加丰硕艳丽的果实来。于是,面对着这如丝如缕,剪不断理还乱的乡愁,写文章,于我,也许就是最好的慰藉了。
今年十月,我又回到了故乡,一个属于苏州吴江的不甚有名的江南古镇。如同往常一样,看望了年近九旬的祖母之后,我又开始独自漫步在古镇的街道上,去走一走禹迹桥,看一看慈云寺塔。
禹迹桥建于清代,相传大禹治水曾路过此地,因此名之曰“禹迹桥”;慈云寺塔初建无考,相传三国孙权之妹孙尚香建塔望夫,北宋徽宗之女慈云公主建寺祈福。此两处均被苏州市列为文物保护对象,而这儿附近的街道还保留着原先的模样。
真正的古镇区其实已经被压缩得很小很小,也就是禹迹桥、慈云寺塔附近一带的街坊。外面是新镇区,俨然一幅现代城镇的面貌。前些年,曾一度听闻这里也将被夷为平地,然而,终究因为禹迹桥、慈云寺塔的存在,这儿一切才得以幸免保全。
幸免下来的古镇,继续着它往日的旋律。这种旋律虽不见伟大,但其古老本身已足以让人震撼。街道两旁的民居已经很老很老了,房屋的瓦残缺不全,青色的砖暴露在外,早已被岁月磨去了所有的棱角,长出厚厚的青苔。房屋的雕梁木刻,虽尘封多年,却依然不失精致,仔细一看,竟是刘关张桃园结义的场面。房屋的院门多是开的,里面的光线不太好,所以总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然而,里面依稀可见的雕花窗棱和廊柱,却依然能让人想见他昔日的繁华,让人猜测其中曾演绎的凄婉动人的故事。
老人们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家门口,享受着仲秋和煦的阳光。有的用饱经沧桑而显得异常深邃的目光,注视着街上人来人往;有的三三两两,唠着说不完的家常;有的身旁放一只收音机,眯着眼睛,欣赏着正在播放的越剧或者评弹。而附近的茶室里,则聚集了更多的老人,有喝茶的,有闲聊的,有打牌搓麻将的,而更多的老人则围坐在茶室里18吋的电视机旁,津津有味地看着越剧《梁祝》。
人人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无论外面,哪怕近在咫尺的新镇区变化得多么日新月异,这儿依然优哉游哉地用差不多同一种旋律,演奏着旧时的古镇小调,在软侬的吴语中,在越剧和评弹轻柔的弹唱中,悠扬地在愈显逼仄的古镇上空回响。
我呆呆地伫立在茶室门口,此时,似乎有一种突然而至的思绪在我心潮中涌动,脑海里翻滚。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又是一片空白。我似乎感悟到了什么,但这就是感悟吗?为何此时此刻的我只会念叨着四个字——“故乡老了”。
故乡老了,故乡的确老了,老得俨然成为老人们的天堂,老得全然不顾外面世界的精彩,老得已经和用金钱铺攒的物欲横流的现代生活格格不入,老得推土机可以随时在它身上碾过。
老,再前进一步,就是消亡,就是成为一段已然风干的历史。所幸的是,故乡只是老,却并未消亡。而这,我越来越感觉到,竟成为故乡最最弥足珍贵之所在。
若论年岁,五千年中华文明,岂容得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说话的地方。莫论远的,就连近处的同里、周庄,故乡也莫能与之比肩。同里、周庄如今已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旅游给那里带来了游客,带来了旅游经济,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但也带走了应该属于古镇的一份宁静,带走了古镇原有的文化,原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幅看似完整的古镇的躯壳,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打上“历史”、“文物”之类的烙印;留下的,是一群已然融入市场经济大潮的现代人,也许还有越剧,还有评弹,但已少却了往日的几分真切和亲和。
好幸运的故乡,我走上禹迹桥,望着不远处的慈云寺塔,心中油然产生一种感激之情。谢谢你们,正因为你们这些不甚有名却终究被苏州市列入文物保护的古迹,才使得你们四周的街镇,四周的一切得以保全。尽管这里已经被现代文明压缩得相当狭小,相当逼仄,但终究还是一份真实的存在。故乡老了,然而其生命依然鲜活。
老,永远与少相对。感受着故乡的老,想起的却是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故乡,不正是人生命扬帆的起点吗?起点处风和日丽,起点处尽是可以倚靠的港湾,起点处无比圣洁宛如童话,起点处足以引燃无数诗情。此时,软侬的评弹旋律再次响起,又是一阵莫名的激动。说实话,我平常很少听苏州评弹,然而此时,望着秋日斜阳下的古镇街道,古镇民居,感受着古镇苍老而又鲜活的生命,这评弹竟如同天籁一般。是的,这评弹,童年的我,在二十年前的某个下午,也许也是此时,也是此地,面对的也是此景——也曾听过,虽然并不爱听,却冥冥中,在潜意识里把评弹和这里的一切融为了一体。如今这评弹,宛若一座横跨时空的桥梁,桥的那边,便是童年五彩斑斓的梦。这桥,竟让原本在梦里也已经显得依稀模糊的童话,变得伸手可及。
故乡老了,故乡的确老了。但老中没有颓丧,老中没有哀伤。老,就像爷爷的故事,奶奶的摇篮,悠悠地,飘荡在童年的梦里。
篇14:看见故乡随笔看见故乡随笔
如果纽约是一曲华丽摇滚,那么北福克就是一首乡村民谣。在喧闹、不安且未来不明的环境中,被自然风景环绕的北福克像一个放逐、逃避之所,更像一个可以依靠的心灵故乡。
作为国际大都市的纽约,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美国,而在很多美国人心中,纽约却是最不像美国的一座城市。典型的美国式家庭生活,并非如纽约市所呈现的节奏和图景,他们大都有着一幢带着前院后院的房子,空间辽阔,鸟语花香。而亲朋邻里间聚会时的话题,女人们离不开园艺,男人们离不开除草机的型号。美国的中西部大地,无论是驾车一路横跨,还是从飞机上从东至西、从南至北地一路鸟瞰,都呈现出一片广袤的美洲大地自然景观。
对美国人来讲,随着西进运动开始出现在大众眼中的西部风景,一直作为集体记忆存在于人们对生活的共同认知里。在这一点上, 美国的一代代摄影师功不可没。当从小便跟随家人开着房车,穿行于中西部四处旅行的美国人,在影像中看到熟悉的西部景观时,大抵会引发他们打开记忆之门,在回忆中产生某种身份认同。
30岁出头的美国摄影师Trent Davis Bailey便出生、成长于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州,他在摄影系列《北福克(the North Fork)》 中,对位于科罗拉多州峡谷地带的乡村北福克的居民和景观,进行了一场浪漫且诗意化的探索。
北福克并非Trent成长的地方,科罗拉多州的首府丹佛市,才是他的成长中心。生活、成长于西部城市的Trent ,在7岁那年,跟着父亲一起,拜访了住在北福克的叔叔一家,叔叔家的帐篷和后院的森林,开启了Trent对乡间风景和生活的浪漫想象。而因家庭之间的矛盾,在那一次的拜访后,Trent再也没有机会重新回到北福克,即便如此,北福克却如一枚象征着探险和自由的徽章,深深烙在了Trent的记忆中。
Trent再一次回到北福克,是在约后,而他7岁时对北福克的洞察力和想象仍然存在,只是经过大学的摄影、艺术史的专业训练,以及研究生期间对艺术领域的.进一步深造,Trent具备了专业的影像素养,才开始以视觉的方式,重新探索并思考儿时的喜爱之地。与7岁时相比 ,Trent 这一次的观察 ,除了寻找和印证儿时的记忆,更糅杂了他的成长以及对外部世界的了解,对价值观、世界观已逐渐形成并固定的Trent来讲,跟儿时对北福克一地单纯怀抱的自由和探险相比,这一次的重访,是一种心灵的回乡和对自我认知的探索。
Trent开始拍摄这个系列的时机,正是 他开始工作、生活在纽约时。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让失业率居高不下,年轻人成了华尔街贪婪者的受害者,为了摆脱困境,愤怒的年轻人聚集起来,带着帐篷,发起了占领华尔街的抗议活动。作为一名生活在纽约的年轻人,这股集体式的愤怒和对未来普遍感到消极的情绪,多少触动了Trent的内向思考。
生活在纽约的Trent,拿起相机回到科罗拉多州,开始拍摄位于西部乡间的北福克,他儿时的向往之地。 纽约和北福克的悬殊环境,刺激了他的异地思考,而这种矛盾的对比,也吸引了作为观者的我们去领略这位生活在大都市美国年轻人看待故乡的个人化视角。
Trent镜头下的北福克,没有一个中心,也无一个精准的焦点,事实上,这个地方看起来轮廓模糊,叠加了真实与想象,呈现出我们并不熟悉的景观,以及并不了解的生活和命运。 在 trent 的散文式叙述中,正如他自己所说,每一张独立的照片都能起到作用,而如果将它们以某种顺序编辑起来,也能呈现出一种整体的思绪。这种既独立又互相勾连的影像连接,以一种静默的叙述,让我们凝视北福克在景观、生活上的轮廓。
美国西部作为一种景观,被一代又一代的摄影师所捕捉,虽然景观的概念逐渐发生着变化,但在这过程中,辽阔的西部景观不但成是美国人的共同记忆,甚至成了一种国民认同。 同时,他们所拍摄的景观,提醒着美国人,他们失去了什么,又留下了什么。
《北福克》系列中,处于神秘风光中的北福克居民的生活、故事不仅让人好奇,更吸引观者进行一场流动式的凝视,在凝视之际,我们会由此产生对自己故乡的回忆,对永恒宁静的依赖,以及对理想生活的想象。除了典型的峡谷风光和乡村景观,此系列中的环境肖像也令人着迷。那张长发孕妇挺着肚子,漂浮在湖水中的画面,以一种波西米亚式的浪漫,勾起了人们对与世无争的自我放逐式生活的想象。 此外,母亲的意向,也在唤起人们对母爱的回忆的同时,生发出对故乡的回忆与依恋。而久久看着画面,更是回到单纯的人与自然的原始依存想象中。
篇15:故乡记忆随笔故乡记忆随笔
那片故土,深锁我的童年。那时,我家在这个村,外婆家在邻村,连接着的是一条几乎没有汽车通过的公路和一条泥泞小路。这条路,我走了无数遍,时光缱绻美好,以至于我如此怀恋。
那时,我家屋后有几棵果树:樱桃树、枇杷树和从不结果的李子树;有小小的一方池塘,它真的很小,或许那只是一块洼地;有几块田地,种着蔬菜,其中最为特殊的,是我的草莓地。对我来说,屋后就是花园。每天放学后,我来不及扔下书包就先跑去看它们,浇水、拔草,直到它们一个个长得肥肥圆圆,嘴里还念叨:“你们可得好好长啊,给我结几个大果实啊!”是的,它们也不负希望,陆陆续续地结出果实,而我高兴得等不到它们成熟就将它们摘下。
那时,走到外婆家的路不算长,我总是空手而去,满载而归。外婆的.大柜子里总充满着神奇的魔力,里面有吃不完的零食。我常去倒腾那个柜子,但乐趣全然不是在吃的上,翻出来的总是那些陈旧却又新奇的东西,并拿去向外婆炫耀,外婆也只是笑笑不语。和外婆一起去做农活又是我的另一种乐趣,小小年纪的我总是抢着帮外婆背背篓,我想那一定很神气,像个小大人,偶尔还会赢得他人的称赞。
故乡,对于远去的我们来说,除了残留在脑海最深处的童年记忆外,还意味着什么?或许是留在心底里最初的那份纯真。
★ 写故乡-随笔
★ 关于故乡的随笔
★ 故乡的味道作文650字
★ 关于故乡的作文800字:故乡的味道
★ 故乡的味道850字作文
★ 回不去的故乡随笔
★ 故乡的味道周记作文
★ 《故乡的味道》阅读与答案
★ 关于回不去的故乡随笔:晕车
★ 故乡七绝的杂文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