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精选8篇)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仓库租金计算
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元整。
(二)货物进出库手续
1、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
2、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
3、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
4、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
5、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
(三)劳务费的结算
1、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__元,出库费每吨收__元(如火车发货仍按__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
2、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__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
3、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__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
4、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__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
(四)其他事项
1、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__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
2、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___元计算。
3、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
4、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
(五)共同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
2、本协议自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2
合同编号: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第一条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仓储物名称
品种规格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仓储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_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保管人
保管人(章):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______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总共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 元,(大写:______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正式稿及电子文档交付甲方时,甲方需付设计费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______元整)。
四、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3
水果配送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果品验收:
乙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甲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
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为满足X公司正常均衡生产需要,保证按时区及时准确配送到生产线库房,乙方:将所供X公司的零部件,委托甲方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仓储、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 二、 货物包装及回收
1、 乙方负责零部件的包装,包装物为木箱、纸箱及托盘(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须使用工
位器具),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企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标准的必须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
2、 包装不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质量不合格、丢失的由乙方负责。 3、 如乙方对其产品包装物回收,须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及回收费用,并签订包装物回
收补充协议
三、 货物验收
1、 产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检,如需甲方送检,乙方须在其他服务项选择服务,并支付费用。 2、 甲方负责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的验收,如发现零部件与合同规定(或随车送货
单)不符合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3、 自甲方开具入库单之日,零部件的风险即转由甲方承担。 四、仓储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装卸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或商品特殊性进行保管,对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负责。 五、配送服务
1、甲方负责根据X公司生产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将乙方零部件按时送到
指定库房
2、因甲方送货不及时或品种送错而影响X公司生产,由甲方负责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货或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不能及时送货,或影响生产的,甲方不承
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X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须按要求制作工位器具,因器
具不足、器具不标准造成的停线考核由乙方负责。
六、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零部件到达甲方库房后,经外观检验及清点数量后甲方开具入库单,乙方将甲方开
具的协作送检单和采购计划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负责保管出库单、收料单,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库单,收料单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库存日报表。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 零部件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零部件丢失、短少、腐蚀损坏的
(包装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负责按损坏的实价赔偿,
如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坏,
变质的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在与甲方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款
项中扣除实际损失金额
3、 甲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乙方产品。 乙方:
1、 乙方送货的包装要标明产品名称、图号及数量,保证包装内与包装表明一致,如有易
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应在包装上注明,否则出现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
2、 乙方不能及时将货物存到甲方库房,致使不能及时送货,影响生产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超出合同签订储存面积,甲方可以临时解决存储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
到通知5日内给甲方补签租凭协议,协议传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时补签协议,每天按超出面积双倍收取仓储费
4、 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可通过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方式给予相应惩罚。
5、 乙方货物一经存入甲方库房,货物出库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仓储、配送费等)不论货物用于生产或是退回乙方
6、 乙方在一个月内清除甲方库房废品零部件
7、 乙方须每月与甲方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签字 、确认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执行中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动需终止合同的,请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情况下双方不产生任何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九、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方式: 1)、按面积收费:月收费金额=仓储面积(平米)×15/平米/月 2)、价值收费:月收费金额=月出库量×价格×0.5‰ (按价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务收费 4)、月收费合计=面积收费+价值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说明:面积收费、计件及价值收费均包含仓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配送、装卸、打印入库送检单、包装条码、拆包装信息服务费用,须提供其他服务的在其他服务收费中体现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计件收费依据为:甲方为乙方提供有效出库单据(生产使用、配件销售、乙方自提、废品清退、等通过甲方运作出库单据),按单据合计数量计算收取金额。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务与甲方协商,以其他服务项目体现,另行收费
为满足配套厂家对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一下服务内容进行增加具体如下: 见附表:
合同固定收费合计:大写: 小写:
4、结算方式:
1)、其它:□支票、□电子汇兑、□汇票式、□现金乙方依据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甲方。经协商,双方选择银行电汇(T/T)的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开具服务票并提供给乙方作为付款依据。
5、付款时间:
1)面积收费:合同签订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2)计件收费及价值收费:次月15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出库单核对出库数量,依据
公司结算单核对价值,双方签字确认,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3)其他服务收费: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应于开票后30天内支付甲方费用。乙方未按约定给甲方付款,延期需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违反合同支付时间的,甲方有权停止配送物资或扣留乙方收料单据,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由于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赔付贰万元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3、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形成的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公章):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地址: 地址: 传真: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账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5
仓 储 合 同
存货方: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仓储物
摩尔多瓦红酒
二、保管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
三、保管方法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
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
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
四、仓储费用
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
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
3. 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
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
五、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自20xx年12月 日至20xx年2月 日止。
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
六、出入库
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
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七、验收
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
(1)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
(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
(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
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
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
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
(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
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
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
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
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6
受委托方上海中济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负责人吴海荣
受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澄江路1005号
委托方上海攀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负责人徐瑛
委托方地址肇嘉浜路288号鼎新大楼1405室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储存及运输。
第二条 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澄江路1005号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输,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自乙方首批货物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个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相关事宜。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相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 货物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物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 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物盘点。
第七条 在报表完全正确情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 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货物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1日期从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10月26日一个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物发错,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如发生货物发错,甲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对运输的货物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三条 甲方把运输货物的运输凭证于发货当天邮件或传真给乙方,运输凭证需注明日期、运单号、发件人、收件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类型,结算金额等,并盖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结账。
第十四条 每月最后一天为库存盘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盘点后由甲方提供当月货物库存明细报表、运输费用表,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以便双方对账。在对帐中,双方账目产生差异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查清差异。
第十五条 付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1-5号出对账单,经甲乙双方对账无差异后,由乙方结算费用给甲方,结算时间为每月5-10号,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六条 如果乙方需要,货物由甲方仓库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调拨,甲方应协助乙方将货物调拨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条 乙方认为需要为货物在途运输另外自行购买保险时,甲方应于货物出库当天提供到达目的地车辆的车牌号码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乙方。
第十八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9 月26 日起至20xx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 甲方应为自己保管乙方仓储物,不得使第三方代为保管仓储物。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第二十一条 双方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7
甲方(存货方)
乙方(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仓储保管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存储货物的情况
甲方将其经营的中药材,其他有关商品存放在乙方仓库,具体存储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情况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 存储货物的货权
凡以甲方为收货人或由乙方收货的所有到达乙方仓库的货物,其货物的所有权属甲方。
第三条货物的验收入库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乙方应按验收资料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验收资料不符,乙方应在返回的入库单上记载并于发现后的一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货物入库完成后,乙方应填报入库单,入库单中应表明货物的垛号,并在入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入库单先发传真再邮寄给甲方。
第四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和入库货物的特点,合理地安排货物的存放地点,并使其符合相应的保管条件,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以及货物在质量和数量上免受任何损失。
第五条 货物出库手续
所有甲方货物提货一律凭甲方开具的加盖甲方“出库专用章”的提单或提货传真件放货(提单上要注明提货人身份证号码)。提货人凭提单传真提货,乙方必须电话向甲方确认后才可以放货,遇有疑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实发数与提单数存在差额,乙方应按实发数将提单返还联及时返还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费率标准
1、仓储费*元/吨天
2、集装箱掏箱费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人工散货)。
20英尺*元/只,四十英尺*元/只(托盘)。
3、卡车卸车费**元/吨。
4、入库费*元/吨。
5、出库装车费*元/吨,超过17:00另加*元。
6、货权转移费*元/吨。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最后一批货出清之前,甲方应将所有费用结清,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最后一批货物。
第九条 各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未按标准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货物的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货物发生丢失,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保管商品未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储存,造成毁损或其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
(3)由于合同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应认真,全面地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以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签约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制定本合同的若干附件或补充条款,其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注:提单须加盖出库专用章方为有效,如凭传真提单发货,请向发货人电话确认。
甲方:(存货方)乙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日
关于仓储的合同汇编 篇8
托运方: 承运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龋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 承运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位: 职位: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