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精选3篇)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 篇1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双方在转让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及终止托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和标准。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所包括的内容,双方应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遵守和履行;对于本协议及本协议各附件中暂未涉及的有关问题,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的原则和精神协商处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其同意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转让股权,并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相应的对价。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做为托管股权的持有人,将依据本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第三方(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乙方支持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全部权利和权益,并为甲方转让托管股权提供一切合理方便。托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乙双方将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对价。
第二章 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
第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亦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转让股权。_________(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A)。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所规定的转让股权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股权的持有者,享有中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与转让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托管股权。(资产评估机构名称)_________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B )。
第三章 转让股权转让的安排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使实业公司变更为一家全部股权均由乙方持有的外商独资企业。
第九条 为完成转让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
2.甲方与乙方签署关于原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实业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终止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之附件);
3.甲乙双方将共同促使实业公司召开董事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乙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实业公司变更为由乙方持有全部股权的外商独资企业;
(3)批准对实业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及
(4)通过新的董事人选。
5.取得_________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将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将实业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准,并向实业公司核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四章 转让对价及支付方式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转让股权,应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A所反映的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一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五章 终止托管的安排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由甲方持有的全部托管股权,终止甲方对托管股权的托管。
第十二条 为完成托管股权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方与受让方签署关于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三);
2.乙双方将共同促使中民产业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决议:
(1)批准甲方向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
(2)批准对中民产业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订(其格式列载于本协议附件四);
(3)通过新的董事人选;及
(4)通过新的监事人选。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确认,托管终止后,甲乙双方将依据本协议第条的规定对受让方为受让托管股权所支付的转让对价进行分配。
第六章 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及分配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向受让方转让托管股权,受让方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该等转让对价应参照资产评估报告B所反映的转让托管股权所对应的所有者权益,由甲方同受让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附件三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加以明确规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对托管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偿付双方对托管股权的出资;
2.偿付出资后的剩余金额由双方平均分配。
第七章 基准日及完成日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甲方向乙方及受让方转让转让股权及转让托管股权的基准日。自基准日起,与转让股权及托管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乙方及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下列各日期分别为转让股权转让予乙方及托管股权转让予受让方的转让完成日:
1.转让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一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2.托管股权的转让完成日为本协议附件三之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转让生效日;
第八章 甲方及乙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第十八条 甲方在此就转让资产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对托管股权的托管事宜。
第十九条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根据新加坡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与甲方的有关章程、组织性文件及甲方所签署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3.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受让转让股权的转让对价;及
4.将采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协助甲方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股权转让及终止托管托管股权事宜。
第九章 保密
第二十条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有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章 未尽事宜
第二十一四条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院判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第二十八条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 生效条件
第三十条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完全达到后的当日生效:
1.协议业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合法正式签署;
2.协议得到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及
3.协议得到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十八章 文本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副本若干,供双方呈送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之用。每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特正式授权其代表于本协议文首注明的日期在中国_________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 篇2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有限公司(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成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矿产品经销;汽车运输。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80%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分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年月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
(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
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
或者:目标公司由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自主用工,另一方不得无故干涉;另一方有权依法查阅、了解、调取目标公司财务记录、会议记录等公司文件,对方的经营行为有权予以合法合理监督。
3、交割: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将目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财务账册、凭证、合同等全部资料交付目标公司新成立的董事会。
4、工商变更: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日内,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探矿权价款处置、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的变更费用、税费等后续费用,在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由甲方依法承担/由双方按股权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担/由目标公司依法承担;
6、目标公司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进行生产销售。
八、保密条款
1、除非本意向书另有约定,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意向书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意向书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4、该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意向书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九、生效、变更或终止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意向书内容予以变更。
2、若甲、乙双方未能在个月期间内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实质性股权转让合同,则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4、本意向书签署时应取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5、本意向书在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始生效。
十、其他
1、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和/或相关各方应在本意向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届时签署的该等合同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合同,并取代本意向书的相应内容及本意向书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2、甲乙双方要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并不得以本意向书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完备的手续而借故不信守本意向书的约定。
3、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内容的,应依法向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4、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收购股东股权的协议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鉴于:
1.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__年5月30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拥有目标公司70%的股权;拥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实缴付了全部认缴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股权和资产全部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目标公司经营所用土地之使用权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或有效合同之约定在目标公司名下,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
②甲方同意与乙方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同意在本协议股权及资产实际转让交接后无偿作为显明股东代表实际股东乙方持有股权,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无偿配合乙方履行相关义务,且同意与乙方指定的代表签署《授权行使股东权利义务协议》,同意把其作为显名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全权授权给乙方指定的代表行使。
③目标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书面同意继续受聘担任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直至乙方提出更换,并在此期间自愿遵守《xx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④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委派经营管理、财务、法律等工作人员进驻目标公司,甲方现有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负责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印鉴管理等工作,甲方人员并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对目标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尽职摸底调查,且在乙方人员进驻10内未发现目标公司实际情况与本协议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内容及其他相关约定不符。
1.2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尚未得到满足、确定,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目标公司权利及资产详见附件《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
2.2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税费、处罚、诉讼、争议等责任,在交接前后仍由甲方另行负责处理,所需支付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但基于目标公司股权、资产、印鉴、经营管理权彻底交接前的原因产生的,未在附件一《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中列明的其他权利,在交接后归属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主张、干涉。
第三条转让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股权及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x元整(RMB)。相关税费依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规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将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对于乙方不同意保留的通过人员由甲方负责安置,相关劳动关系争议或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4.2将本协议《目标公司权利、资产及相关材料清单》列明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将全部印鉴移交乙方保管。
4.3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4与乙方共同书面确定彻底交接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一式二份,各存一份。
第五条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协议签订后乙方先行支付预付款元;待协议生效后,并第四条约定内容履行完毕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元;待双方依法办理完毕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向甲方付款元。
第六条陈述与保证
6.1甲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②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③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目标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6.2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第四份备存于目标公司内;若双方在办理交接过户手续时签署提交了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协议文本时,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