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美文欣赏范文(通用5篇)
高一美文欣赏范文 篇1
我读懂了秋天
丹桂飘香,金风送爽。
一步一步,近了,更近了……秋,来了……
秋天的田野又换了身衣裳,一片金黄。秋,是一个收获的季节,田野上空,弥散着馥郁的稻香,而酿,香的袭人,尽管没有蜂围蝶阵,但它仍然散发出阵阵芳香,让人情不自禁地驻足享受。农机吵着,闹着,演奏着欢乐,演奏着丰收。
秋天的太阳像孩子的酒窝,温暖甜润。没有夏的骄热,没有春的朦胧,没有冬的清冷。暖,润。
秋天的树林无非是个仙境了。置身繁茂的枫树,杨树,银杏树,杉树,梧桐树林里,便来到了一个童话中,想象一下:自己坐在林间长椅上,上下金黄,走两步,枯草、枯叶“嚓、嚓、嚓……”脆响。偶然仰面,或许,是一方蔚蓝的天幕,或许是一束日光,或许……落叶,绵绵连连,一片接着一片,徐徐地,盘旋着落在地上,静静躺着,等待着秋风唤来秋雨。
秋天的雨宛若一个调色桶,叶儿,黄了,红了;果儿,熟了——苹果染上了红;橘子便染了橙;葡萄紫得剔透;香蕉黄的诱人;枣儿红的发黑……秋雨一来,便丰收了。秋雨也是绵长的,细细的,密密的。“一场秋雨一场凉”一点儿也不假,这不,蝉儿们悄悄地走了,换来了蟋蟀,它们啁啾着。
秋天的蝶轻飞曼舞,三两只一起,在远处画出一条条美丽的弧线,留恋的飞舞着,翕动着,游戏在空中,慢慢远去,那对翅膀默契地配合着,使越来越远的蝶像两颗星,一眨一眨的。
秋天的月,充满了遐想,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柔情和温暖,充满了诗情和画意。
哦,读懂了秋,才明白——原来秋天的色彩并不比春天匮乏,甚至——秋天的颜色比春天更富灿烂绚丽的韵味。
春的耕耘,经过夏日的锤炼,终于在秋,有了收获,秋天充满了欢娱。
哦,秋是美的,在金色的笼罩下,我读懂了,秋天的……
高一美文欣赏范文 篇2
我看“追星”
“追星”在当下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成为年轻人追赶潮流的标志。“追星”并非是一种好现象,但如果适当的选择好的“星”作为自己的榜样和奋斗目标,倒也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以近乎夸张、疯狂的态度追星,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对社会也无益。
那些明星和我们一样,也是人,不是神。崇拜也得有个限度,不能只是盲目地喜欢。记得以前曾在电视上看到过:有四个女生太喜欢自己的偶像,但却怕对他不够忠诚、热心,并决定要将那明星永远留在“心中”,便活生生地吞下了那偶像的照片。但那有什么用?这样就能留在“心中”了吗?这样疯狂的“崇拜”又有什么意义呢?到头来还不是被一个个地送进医院!那张吞下去的照片证明了什么?更有甚者因为不能去看偶像的演唱会,便认为是对偶像不够热爱,不够忠诚,直接从八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种做法实在太恐怖了,不仅给人留下诟病,还增加了家人的负担。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
明星之所以会成名被崇拜,除了一些运气以外,更多的还是在背后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他们并不是一生下来就具有成为明星的特质,一切都是靠自己。例如林书豪,他在NBA的求职之路一句话便可带过:被勇士裁掉,充当尼克斯的充气吉祥物。一次又一次赶赴低级别的联赛报道,捧着无保障合同的瓷饭碗。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篮球生涯。正如他在《纽约时报》报道他和他信念的文章里说道“经历成就性格,性格成就希望,希望永不会使我们失望。”正因为心怀希望,永不放弃,使他在NBA球场上上演了“灰姑娘”一般的童话。他这种逆境奋斗,不言放弃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崇拜吗?像这样的明星才是值得我们崇拜,值得我们信仰的!
追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盲目的追星,追星不应该只看他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的精神!如果你仅仅只是喜欢他的作品,而不是他的精神,那只能叫崇拜,不算是正真的追星,正真的追星,是要以偶像为榜样,成为自己生活,学习中奋斗的动力,以这股动力前进,成就一个完美的自己。愿正真的追星族越来越多,让追星不仅仅成为时尚,更多的是成长道路上的一大助力。
高一美文欣赏范文 篇3
心中的风景
风景,说起来不陌生,无处不有,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风景吧。但是每个人自己心中的风景就截然不同,也不仅仅是水光山色的,还是闪耀的春景。
冬天,让人最最烦心,天下着毛毛细雨,下的时间又长。让我们这些步行的人感到无奈!不得不倒数这个季节的日子,多希望它就此结束了吧。不仅如此,还残杀我心中美景所播下的希望,多姿多彩的花等等组成迷人的风景。但我的期盼没有白费,冬天被迷人的春天给收买了,渐渐地冬天即将流逝了。
春天出生了,我也改了头换了面,这种迷人的季节是使我随它变化而变化的。春天的降临,小草们都争先恐后的从地里钻出来,就像蚯蚓般的钻出到地面上来,遍地都长满了,同样也是靠着地下水来滋养。还有一些高过人腰的树把这些小草们重重围住,禁止小草们通行。就像古代时一座城中的老百姓,而树就是重重围住老百姓的墙。
春季的歌洋溢在每一个角落里,从幽静的乡村到沸腾的城市,看着那厂房与街道,春季煞是惹人喜爱的。
我独自一人走在田野中,在我远远忘去时,田野间通绿,天空甘草。在蔚蓝的天空下,这一大片一大片的植被充满了春天的气氛。树下有一些凋谢的叶子,腐烂融在地里充当肥料,促进这些植被有利的生长。在这里比在家里的大院种的那些花花草草多彩的,这里真是太有情趣了,我仿佛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在这田野中,有支支弯弯的小道,我漫步在这曲径的田间小道上,置身于大自然中,春天好似离我更近了,更近了。她的那亲切,给我带来了温暖又不失和蔼的春风抚摸着我的脸庞,点亮了我的身躯,更是点滴之中渗入了我的内心深处。春天好似走进了我生命的辉煌之处。孤独的我,有了春天的陪伴不再孤独,不再寂寞。
春天没有线条,就像只用颜料渲染一般,相互混合着。随着微风的吹拂下,有的青青的小草,拉着手,为春天歌唱。还有小鸟在枝头上,排着整齐的队伍,也为春天歌唱。那各色鲜艳的花朵,都像赶集似的相聚一起,凑成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春天!
春,焕之四望云物,光明而清鲜,一阵暖风吹来,带着新生、发展,繁荣的消息,几乎传达到每一个细胞。这都是春天的暖风唤醒我,这不断的滋润着我,这个风景深深的烙印在我心里。
高一美文欣赏范文 篇4
半夜有梦书当枕
我做了一个美好而隐秘的梦。
我穿越到了唐朝,做春天的草,夜晚的月,秋天的风,冬天的雪。
长安街
三月,杏花微雨的季节,韩愈携着一身的清凉,踩着青石板路。一滴滴雨落下迸溅成花,滴滴嗒嗒,如一曲意境高远的缥缈乐音,似是春雨的余韵,泠泠作响。转过一个弯儿,到了僻静的小巷,古老的篱墙在历史更替中,斑驳得不成样子。青苔在墙角奋力生长,随风而晃,笑的招摇。
飒飒,风中见凉,韩愈拢了拢衣服,一滴雨水滑落手心,凉凉的,滑进了心里,濡湿了一片,韩愈束发青衣,看着远方,目光深邃而遥远,嘴唇微抿,忽而仰头望天,只见天空一碧如洗,阳光正好。远方,点点绿意,隐隐约约。韩愈笑了,微弯唇角,吐露出"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
远方的嫩草,随风招摇。
明月邀
夜晚,月朗星稀。
在一僻静花园中,一小亭兀立。周围,树影婆娑,暗香浮动。李白,独坐亭内,自斟自饮,眉目之间已显现醉态,眼神迷离,朦朦胧胧,仿佛映出已逝的山河岁月。犹如一幅旷世大卷在李白面前徐徐展开,或嗔、或痴、或狂、或喜,千姿百态。李白一袭白衣傲立,神色凄然,许是想到自己的过往。抿一口酒,酒香渐浓。月色清辉,像泻了一地的清水,斑驳的映出李白摇晃的身影。月色深沉,李白目光锐利,仿佛看透了前尘过往,又回到现在,回到自己,展颜欢笑,笑声洋溢,笑的放肆,爽朗的笑声在枝丫间缠缠绕绕。李白举杯高叹,“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我想成为那时的月,被李白邀约,我自知月的清辉比不上他的光辉,李白爱酒,三分入了身,七分沾了墨,手一挥,就是半个盛唐。
天涯客
烟波浩渺,随风波澜,湖面上,几束茅草轻晃。风如利刃,天色昏黑,鸟雀回巢。杜甫衣裳褴褛,佝偻身子,面容苍老。但眼眸晶亮,如一池幽深的潭水,只为贫苦百姓荡漾。杜甫看着江波,看着远处乌云渐近,山雨欲来,世间萧瑟。
杜甫转身,身后的茅草屋,摇摇晃晃,发出凄惨的呜咽,似是在哀怜。悲从心中来,丝丝缕缕,化成澎拜的气势,提笔落笔间,一首传颂千载的诗,跃然纸上。杜甫启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身子微弯,仰天长叹,语调高昂,却如杜娟啼血般凄凉。
我是天地间一缕悠悠的风,杜甫在想什么呢?我知、你知。
断桥边
白雪纷纷洋洋,为大地裹上洁白的银装,如素颜的少女,携着一身飘扬的雪花,款款而来,发间的一点红艳,是腊梅,傲骨凌霜。
断桥积了雪,落了白霜,风萧萧,凄凉。腊梅掉了花瓣,一片又一片,一层又一层,铺了一地的红妆,散了芬芳。似是冬姑娘最耀眼的唇妆,可唇角,含蓄着,隐约着无端的凄伤。
只因此处,人迹罕至,无人欣赏。
雪下大了,泼泼洒洒,似漫天白色的花朵,在空中开得灿烂。
有人来了,一条小径,曲折而悠长,覆着厚实的雪花蜿蜒,停留在此处,伫足。
我知道,那是陆游。
许是心情低落,陆游在梅花前久久驻足,天色见晚,晚霞初现,天边出现一抹嫣红,却不及腊梅红艳,雪衬得分外红。梅花的花瓣在掉,一直掉,混于泥土,碾成泥,失了颜色,唯有香气,若初若故。
陆游走了,沿着那条小路走了,身影落寞,渐行渐远,消失于茫茫天地间。
我是一朵雪花,落在梅花瓣上,有幸分得一缕芳香,怱然,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来,我看见梅花笑得花枝乱颤。仿佛看见一个娇俏的少女,身着艳裳,流着泪,却始终在笑。
她笑什么呢?后来我才明白。
当一缕明媚的阳光射入窗户,枯黄的落叶在枝头缱绻成一首失去了平仄的诗。我醒了,摸摸袖口,湿湿的。手臂下的《全唐诗》安祥的躺着,我又想起昨晚的梦,他们或欣喜,或豁达,或哀世,或悲凉,皆由心生。
我摸了摸书页,带着清晨的微凉,仿佛摩挲出细碎的芬芳。我低头,于洁白无暇的纸页中幻化出李白的面容,仰天大笑,周身光芒四射,清风朗月入怀,皆成点缀。
我听见他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皆是蓬蒿人”。
我翻到书的扉页,用力写下:
半夜有梦书当枕,醒时已然泪沾裳。
高一美文欣赏范文 篇5
大姨的手
美术课上,老师让我们画一幅画,题材自拟。有的同学画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有的同学画了一个婀娜多姿的公主;还有的同学画了一场热闹非凡的拔河比赛;而我却画了一双手。
我为什么要画一双手呢?这还得从我8岁那年的一件事说起。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农村的大姨家。大姨矮矮胖胖的,一双大眼睛嵌在脸上,并且很热情地招待我们。之后,她给我们端上了一盘西瓜,我见她那黑黑的大手,就没了食欲。中午,大姨又给我送来一个鸡蛋。哎,真讨厌!又是它那黑黑的大手剥的,就因为这事,恶心得我连饭都不想吃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公鸡的鸣声所唤醒,起床一看,咦?大姨怎么不见了?妈妈告诉我,你大姨早晨三点多就起床做活了。我走出门一看,果然,大姨在那里洗衣、做饭、喂猪、喂鹅,看得我眼花缭乱。虽然早晨的天气很凉爽,但汗水还是湿透了大姨的衣衫。
听姥姥说,其实大姨的手并不脏,只不过这些年,风吹日晒的,变行粗糙黝黑,这双手不仅会做农活,还会缝补衣裳呢!随后,我开始认真地打量着大姨的手,又黑又长满是老茧的手上,已经看不出指纹了。从触觉上,这双手在轻轻地抚摸着我的时候,我觉得和妈妈没什么两样,都是那么温柔亲切;但从视觉上来看,妈妈的手要比大姨的手更加光滑、细嫩、有光泽,那可能是因为妈妈不经常干体力劳动活的原因吧!
大姨的手就像那旧橡皮一样,虽然不太好看,但它却为我们擦去了错误;大姨的手就像那刷子一样,虽然弄得乱七八糟,但却刷出了一面美丽的墙壁;大姨的手就像那抹布一样,虽然看起来很脏,但它却给我们带来了洁净。
临走前,我紧紧握着大姨的手,不愿撒开,顷刻间,我觉得她的手是那样的高贵。啊,多么难忘的一双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