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校园欺凌”宣讲活动简报(精选3篇)
“反校园欺凌”宣讲活动简报 篇1
今(14)日,眉山市彭山区彭溪小学组织师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此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这是该校开展为期两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之一。
在整个活动中,该校通过建立校园法制宣传栏,向学生宣讲法律知识;适时在课堂开展“道德与法律”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开展“法制在我心”主题队会和手抄报、书画作品、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等,让学生获取法律知识,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人人自觉改变不良习惯,规范自己的言行,避免违法犯罪,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通过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一个人深受教育。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从小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做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的好少年。
“反校园欺凌”宣讲活动简报 篇2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校园暴力欺凌案不时见诸网络、电视、报纸,使青少年学生身体、心理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打造平安校园,培养学生法治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近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韩庆鹏以兼任市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身份带领未检部门检察干警来到济宁市实验中学为学生们作法治教育讲座,受到了学校师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讲座中,韩庆鹏从发生在校园的小事讲起,结合任城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述未成年人犯罪的成长经历、发案原因和处理结果,引导未成年学生在生活、学习中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人。未检部门干警则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暴力表现、危害、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预防抵制校园欺凌。
讲座后,检校双方还就法治教育、治安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检察干警敦促学校严格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巩固守法观念。
据悉,近年来,任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后通过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担任辖区内学校法制副校长、联合公安、联防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方式。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坚持预防为主积极作为,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活动,健全检校合作和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反校园欺凌”宣讲活动简报 篇3
很多同学常常出口成脏、恶语伤人;有些同学总是横行霸道,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欺负弱小……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扩大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力度,呼吁各学校携手共建“零”欺凌和谐校园环境,近日,福鼎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教育局、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之“反校园欺凌”系列宣讲活动。
据悉,活动主要围绕“校园暴力”这一主题,先后走进福鼎一中、秦屿十七中、市职业中学等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发出各类宣传册100余份。检察官宣讲团成员向同学们介绍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危害、对施暴者及受害者造成哪些生理及心理上的危害等,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讲述涉及校园暴力行为的法律条文及后果,并就如何拒绝校园欺凌、做好自我保护等问题作了讲解,告诫同学们要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明法崇德、远离违法犯罪,做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不少同学表示要拒绝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